(20)轻易承诺办不到的事情会被麻烦无止尽的纠缠
一个人的诚实与信誉是他获得良好人际关系,走向成功的基础,而能否兑现承诺便是一个人是否讲信用的主要标志。“你的承诺和欠别人的一样重要。”这是人们的普遍心理。当你要应承别人某一件事情时,一定要三思而行。
因为当对方没有得到你的承诺时,他不会心存希望,更不会毫无价值地焦急等待,自然也不会有失望的惨痛。相反,你若承诺,无疑在他心里播种下希望,此时,他可能拒绝外界的其他诱惑,一心指望你的承诺能得以兑现,一旦你给他的希望落空,那将是扼杀他的希望,结果你很可能毁灭他已经制订的美好计划,或者使他延误寻求其他外援的时机。
如此一来,你的形象就会大跌,别人会因你不能信守承诺而不相信你,也不愿再与你共事,不愿再与你打交道,那么,你只能孤军奋战。有些人在生活或工作上经常不负责,许下各种承诺,而不能兑现,结果给别人留下恶劣的印象。如果承诺某种事,就必须办到,如果你办不到,或不愿去办,就不要答应别人。
成功的人很会注意承诺这个细节。他不会轻易承诺某一件事,即使有把握,也不会轻易承诺。
而生活中有许多人都把握不了承诺的分寸,他们的承诺很轻率,不给自己留下丝毫的余地,结果使许下的诺言不能实现。
某高校一个系主任,向本系的青年教师许诺说,要让他们中三分之二的人评上中等职称。但当他向学校申报时,出了问题,学校不能给他那么多的名额。他据理力争,跑得腿酸,说得口干,还是不能解决问题。他又不愿意把情况告诉系里面的教师,只对他们说:“放心,放心,我既然答应了,一定要做到。”
最后,职称评定情况公布了,众人大失所望,把他骂得狗血淋头。甚至有人当面指着他说:“主任,我的中级职称呢?你答应的呀!”而校领导也批评他是“本位主义”。从此,他既在系里信誉扫地,校领导也对他失去了好感。
因此,我们在工作中,不要轻率许诺,许诺时不要斩钉截铁地拍胸脯,应留一定的余地。当然,这种留有余地不是给自己不作努力寻找理由,自己必须竭尽全力去实现诺言。
另外,即使是自己能办的事,也不要马上答应。事物总是发展变化的,你原来可以轻松地做到的事可能会因为时间的推移、环境的变化而有一定的难度。如果你轻易承诺下来,会给自己以后的行动增加困难,对方会因为你现在的承诺而导致将来的失望。所以,即使是自己的事,也不要轻易承诺,不然一旦遇上某种变故,让本来能办成的事没办成,这样一来,你在别人眼里就成了一个言而无信的伪君子。
给人承诺时,不要把话说得太满,以为天下没有办不成的事,那很容易给人留下虚伪的印象。那么该怎样承诺才不会失分寸呢?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承诺方式和方法。以下三种方法可资借鉴:
1.对把握性不大的事儿,可采取弹性的承诺
如果你对情况把握不大,就应该把话说得灵活一些,使之有伸缩的余地。例如,使用“尽力而为”、“尽最大努力”、“尽可能”等较灵活的字眼。这种承诺能给自己留一定的回旋余地。 2.对时间跨度较大的事情,可采取延缓性承诺
有些事情,当时的情况下可以办成,可是时间长了,情况会发生变化。那么,在承诺时可以采用延缓时间的办法,即把实现承诺结果的时间说长一点,给自己留下为实现承诺创造条件的余地。
比如,有人要求老板给自己加薪,老板可以这么说:“要是年终结算,公司经济效益好,公司可以给你晋升一级工资。”用“年终结算”一语表示实现承诺时间的延缓,显得既留有余地,又入情入理。
3.对不是自己所能独立解决的问题,应采取隐含前提条件的承诺
如果你所作的承诺,不能自己单独完成,还要求别人帮忙,那么你在承诺中可带一定的限制。
比如,你承诺帮朋友办理家属落户的问题,这涉及公安部门和国家有关政策,你不妨这样说更恰当一点:“如果以后公安部门办理农转非户口,而且你的条件又符合有关政策,我一定帮忙。”这里就用“公安部门办理”、“符合有关政策”等对承诺的内容作了必要的限制,既见自己的诚意,又话语灵活,具有分寸,还向对方暗示了自己的难处(也要求别人),一举多得。
为人处世,应当讲究言而有信,行而有果。因此,承诺不可随意为之,信口开河。明智者事先会充分地估计客观条件,尽可能不做那些没有把握的承诺。
须知,有了承诺,就应该努力做到,千万不要乱开“空头支票”,不然不仅会伤害对方,还会毁坏自己的声誉,使你在社会上难有立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