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勾在瓦背上,呆呆看着下面窗户里的那个男人。当时我的姿势是有点像蝙蝠的,血一定冲在我脑袋上、冲破了我的哪根血管,叫我忽然发情了。
其实我是一个贼,行话“三家兄弟踩瓦檐子”,所谓飞贼。我是名师教出来的弟子,专业素养极高,这就决定了我在干活时本来不该随便发情,哪怕他是个长得很漂亮的贵公子,我是个二八年华的姑娘家……不,阿桃,这不重要。
阿桃就是我自己的名字,我喜欢叫着自己的名字,跟自己讲道理。七月七鬼节时候,大伙儿习俗是到河里放灯,灯倒算了,灯台上还放一只面粉蒸的小鸭子小兔子什么的,据说是给鬼吃的,我在下流伏击,捞到鸭子兔子,一时不好意思吃,就给自己讲道理:“阿桃,人都有百年,你迟早是要死的,死了之后不就是鬼了吗?你提前吃点东西又怎样呢?不要太犯傻嘛!”
我欣慰的被我自己说服了,张嘴啊呜把那倒霉催的鸭子抑或兔子吞下去,听见背后“嗤嗤”笑,回头,看见一个黑衣蒙面,怎么看怎么不像好人的家伙,对我赞叹道:“多有趣的孩子。”然后,“有没有兴趣当我徒弟?”
这就是我的师父,虽然我回答他说“没有”,但他还是死缠烂打、欺人太甚的,作了我的师父,把我从无知少女活生生教导成妙龄少女,然后师父说你可以出师了,出师前要做个任务。
窗户里就是我的任务。
他在窗前,烛光和月光之间,什么都不在乎,除了手里的笔和桌上的纸。他匆匆笔走龙蛇,但是连他写的字都不能完全占据他的注意力,他心思放在其他地方,那是什么地方呢?我真想走进去。
他忽然抬了抬头。
我吓得一缩。
“举杯邀明月,”他叹道,“对影成三人。暂伴月将影,行乐须及春。”
原来是看月亮。
我就陪他看了半宿月亮,直到三星在天,我呵欠连天爬回家里睡觉。
第二个晚上他弹琴,鸥鹭何时更忘机,我呆到云淡风轻、小星肃肃,回家睡觉。
第三个晚上他自弈,闲敲棋子落灯花,我呆到夜凉如水、星汉璨璨,回家睡觉。
第四天入夜后师父不叫我去了,他亲自献身——啊不,现身,质问我为什么不动手。
我说对方防守严密。
师父在蒙面巾后面挑起眉毛,他的眉毛浓得一塌糊涂,像墨笔画的,挑起来是惊心动魄的。我很心虚,补充说但我已经越来越熟悉对手了,很快我就能下手、并且出师,真的!师父,请你相信我。
师父半晌没言语,而后忽道:“你不会是喜欢上他了吧?”
我心漏跳一拍,跳起来,打算装作很害怕的样子,然后哈哈笑道师父你开玩笑啊怎么可能!但是我跳起来时没注意方位,肩膀磕到了树杈上,上百年的老树杈很不客气的给我一记重击,我眼泪汪汪跌在地上,货真价实的狼狈。
师父叹了口气,又叹了口气,然后道:“不争气的徒儿啊,沈家防守确实严密,难怪你偷不着。算了,我给你介绍个人家,你去那里当丫头,可以间接了解沈家情况,这样就方便你下手了。”
“师父……”我犹疑的瞄他。他不是应该察觉我发了情、大肆嘲笑我、并一掌劈了我这个不争气的徒弟?
“帮助你是我应该做的,”他温柔的拍拍我的脑袋,“没有我的帮助你很有可能出不了师,我总不能老跟你这个蠢材耗着呀。”
我勒个去!好像当初是我求他收我似的!
二
师父给我介绍的是林宅,林家千金大小姐,林妙妙,缺一个使唤丫头。
林家是什么门第?珍珠如土金如铁。我是什么出身?爹妈胼手胝足、含辛茹苦生了一溜八个孩子,排起来像箫管,我是老五,上不着天下不着地,人头一抹就找不见了我。我能进林宅当丫头?他们想都没想过。
师父也真有门道,我鼓足勇气去林家毛遂自荐,他们还真就收了,末了我听说,林大小姐和林夫人晚上都做了个梦,梦见有个仙人在她们枕边说,有个名字里有“木”字,又甜又带水的姑娘如果进林家做事,会给林家带来好运。
是的我是阿桃,我不但木、而且又甜又带水……啊,师父这等幽默感,不去做神棍抑或采花贼,还真是委屈了他!
总之我就跟着林妙妙了。她娇姿怯怯、眉目玲珑,体贴起来一团儿旖旎,凶起来一脑门官司,笑起来一帘的水晶铃铛摇响,疏远起来一园春色雾锁重楼。我用一百种理由嫉妒她,结末只归为一种:
她深爱她表哥。
她表哥,就是沈家的沈湛少爷,沈家就是比林家还暴发一些的本地豪强,沈湛就是我飞贼月下一相逢、相思无计相回避的那个男人。
她比我有资格爱他,门当户对,又是近水楼台。可惜林家跟沈家淡淡的、有那么种微妙的不自在,沈湛跟林妙妙也就淡淡的,她只好曲径通幽,换别的方式接近沈湛。
于是我得以知道,哪个婆子是沈湛厨房掌勺师傅的妈,她跟林妙妙秘报:少爷今儿尝到某某方法制的新酱,非常赞许。又有哪个婶子是沈家养鸟小厮的七姑的八姨,她跟林妙妙秘报:少爷认为,朱鹂比画眉好看。
师父把我送进这里果然是有用的,沈家建筑、植被、人员分布等情况都渐渐在我眼前清晰了,这就叫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吧!有一天我会很自信的摸进沈家盗宝的——对,就是盗宝,除了这件事,我还能做什么?
林妙妙忽然问:“你会不会写情书?”
呃?我脸上的热度当即可以烧洗澡汤:“不不不,不会。小姐你为啥问这个?”
“装什么假正经,我难道会拿刀杀你么?”林妙妙敲了一下我的脑袋,“不用什么二四六分明、衬字用典什么的,就是直抒胸臆……呃,或者委婉表达——你们乡下有没有这种话?”
她才乡下!她们全家都乡下!直抒情爱,捆去浸猪笼还差不多!我诚恳道:“小姐,这个真不会。”
她顿时长吁短叹,深坐蹙娥眉:“怎么办呢?好容易买通乳母,可以帮我给表哥传情书。不会写可怎么办呢?难道就放过这个机会……”
我贱!我目瞪口呆,眼睁睁看着自己碎步上前,小鹌鹑似的抱揖:“要不,小姐,我来试试?”
阿桃哪阿桃!我跟自己讲道理:她的表哥,又不是你的表哥,她的机会,又不是你的机会,你帮她写,替她做嫁衣么?阿桃哪,发情的人都会发烧,可是再烧也不是这种烧法!这不是烧包,这是烧卖哪!啊,就是薄皮点心,烧熟了一个大钱的卖。阿桃你贱得都不用一个钱……
这次我很贱的没有听从我自己的建议,还是屁颠屁颠给小姐支招儿去了。小姐大发慈悲把她的五色粉笺纸、漆花紫毫笔借给我用,我手握紫毫,一片月光铺来心底,百感交集,蘸墨落笔道:公子公子,谁是你的眉间心上、你是谁的明月光?
字体,确实丑得无颜见人,我又不是名门才女,会写几个字已经很了不起。可是这句话、这句话是从我心里流出来的。就像我面对面终于鼓起勇气对他问出了口。
我几乎要哭出来,滚烫的在我眼底推涌的液体,不像是眼泪,像是血。
林妙妙好像什么都没看出来,她翘起兰花指把粉笺拿走了。而我这一写,再也无法收拾。
我说那是个月亮地,可是亮堂堂的像个大夏天的中午,人都烘化了,低下头来找不到自己骨头渣在哪里。我说有些话说出来真是害臊,可如果它是不应该的,它为什么会发生?自然得像金乌飞坠、玉兔东升。我说会不会我们都有一件瑰宝,从前生带过来的,一直以来都记不得了,忽然撞见,呀,原来你在这里!我说我喜欢你什么呢?你肩膀不够宽,瘦得像庭前的竹子;你眼眸不够黑,瞳仁杂着秋天的金棕色;你的相貌不够英俊,脸太圆了一点、稚气得像个娃娃。我从前一直以为我会爱上一个苍白、高大、眼眸黑如深夜的成熟男子,所以请你告诉我,为什么我会一直想念你,并且愿意逼着你来想念我?这统共是太荒谬的事。
上面这些话,有的我可以写下来,有的不行。写出来的一半已经太过滚烫,另一半揣在我心里,真的把我烧化了,我都不知道这股邪火是怎么烧起来的。大约前世前生,我欠了他一条命,今生要还,反正我一见他就亲切得像个血肉模糊的宿敌。
我恍恍惚惚的疏忽了房里的活儿,落在地上的铁蚕豆还没收拾好,我就到里间发呆了。小姐正好经过,一脚踩上,一个趔趄,我在屏风缝隙里瞥见,吓得忙要去扶。其实真的去扶也来不及了,但是我还没动作呢,她足尖使劲,轻巧恢复了平衡,若无其事的走了过去。
她没发现我在里间。
我悄没声儿的躲着,身上一阵冷、一阵热。她的动作,是师父教给我的功夫呢!她会师父的功夫。她是谁?
心里有了疑,眼里就再也存不下事。小姐晚上偷偷出门,尽管支开了最碍事的贴身丫环、又给不那么碍事的丫环婆子加撒了把迷香,避开了巡逻家丁、还避开了看门的阿黄——到底避不开我。
我像抹影子似的,近是不敢太近,吊颈鬼一般百步相随,看她往沈家去。是去杀人放火?还是偷情?风簌簌吹过夜草,大而疏朗的星辰光芒错落,我忽然失却了林妙妙的影子。
夜很暖和,夜空压得这么低,像是暖烘烘的胸膛挤着我,我觉得窒息。我像溺水人疯狂划水那样的四处寻觅,想重新拣起林妙妙的脚踪。
终于我想,也许我应该直接去沈宅,也许就可以看见林妙妙。
我转身,脚钉在地上,一步都踏不出去。
师父就在我面前,蒙着面,一身黑衣似一只硕大的老鼠。他道:“笨徒弟,你在这里算做什么?”
我头一次发现他的声音嘶哑得太过造作、他的眉毛涂得太浓,就连他的眼睛,也浑黄得不自然,似用过易容药物。
“……我去做任务啊。”我终于这么回答道。
“哈,你总算不让师父操心了?”师父笑得贼忒忒的,“嗯,也对,这几天你摸得也该门儿清了。去吧!为师给你掠阵。”
三
真的下手偷那宝物,其实很容易。它搁在沈湛书房的内间,沈湛在外头调弦,轻拢慢捻抹复挑,我“噌”的就进去得手了,沈湛连头也没回。他什么都不知道。
我唯一欣慰的是,林妙妙不在这里。沈湛是孤身一个人。
拿了那东西,我去找一个人。
江湖上最受欢迎最靠得住的人物:信使。任何人,只要付出合适的代价,就可以叫他们带东西。他们会不惜一切替你保护标的,生死靡顾。
他们只恨一种人:飞贼。因为强盗抢了他们的东西,他们还可以以命相搏,搏完了还没死的话,可以留着伤痕向雇主复命。但如果飞贼偷了他们的东西,他们很难证明自己不是监守自盗。
第一百零八个信使的清白毁在飞贼手上之后,信使们定下规矩:同飞贼誓不两立。
我找的那个信使,就很怀疑的打量着我颇具飞贼气息的身影,迟迟不肯接活。
费了老鼻子劲我才叫他对我的身份打消怀疑,接了我的委托。回到林家睡下时,我听见鸡都叫了。林妙妙似乎也是刚刚才回家。她没有问我到哪去了,我也没有问她。
天亮之后沈家就炸锅了,但对外还保持冷静,通过林妙妙的内线我们知道他们其实冷不了静。一天之后,他们就放下身架向林家求救了。
沈家是做印泥的,做出来的印泥格外鲜妍持久、芬芳雅致,价与黄金相等,也就是说他们的作坊等于金窟,只要他们保住下金蛋的老母鸡——印泥秘方。
我偷的宝贝,是秘方里重要的成分,装在一只玉盒子里的,半路上我偷偷打开过盒子,里面一片石头般东西,似乎是灵芝,被啃咬得全身都是孔洞,胭脂红的小虫子在里面蠕动,恶心得我当场差点没摔了它。
据说这叫胭脂虫,原来是林家的东西。林家不经商,养了这玩意儿,磨开了搀在花露里可以制出上好的胭脂,给女眷们清玩。林夫人跟沈夫人是姐妹,沈家坑蒙拐骗了胭脂虫去,加上其他配方,制出了独步天下的印泥。林家因此跟沈家不和。后来沈夫人养下沈湛、体弱早逝,姐妹的纽带断了,两家更没有和解的趋势。
胭脂虫需要虫母,才能开枝散叶。林家虫母不过两只,沈家盗了一只去,到如今没有生出新虫母,我盗的盒子里,灵芝最中心正住着那位重要女皇,沈家便只好向林家求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