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地域划分的独家代理是指该代理商在某地区有独家代理权,这一地区的销售事务由其负责。如福建绿得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绿得八宝粥,在香港的销售事务由香港金星企业有限公司独家代理,在澳门的销售事务由澳门华航贸易公司独家代理,在日本的销售事务由日本有限会社日光商事独家代理。因此,这三家公司分别拥有在香港、澳门、日本的独家代理权,相互之间不得侵入对方的代理区域进行“越区代理”,绿得饮料有限公司亦不得在该地区自设营销据点,进行厂家直销或厂家批发。
有时,由于代理商的销售能力十分强,厂商便不再划分代理区域,而是将海外的全部销售由某代理商独家代理,这种情况也是有的。譬如,台湾地区生产BOPP膜(双轴延伸聚丙烯膜)产品的凯胜塑胶公司便将美洲及欧洲市场的销售事务交给美国着名的美孚化学公司(Mobil chemical Co.)独家代理。
按产品划分,设立独家代理商是指某代理商拥有厂商的某种或某几种产品的独家代理权的情况。如,北京Canon(佳能)北佳公司独家代理佳能BJ喷墨打印机,包括个人台式BJ一230黑白打印机、BJ一330型办公室用双向打印机以及BJ一200型高速打印机等机型。这只是生产厂家佳能公司的一部分产品。
日本NEC在台湾的通讯产品由太子资讯公司代理,但电子交换机由台湾通讯公司代理。世界名笔爱礼金笔(elysec)的生产厂商也是按产品授予独家代理权,爱礼地图系列金笔、英雄系列金笔由台湾万昌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独家代理,但菲尼系列金笔包括菲尼白金花原子笔、菲尼金网花18K金尖笔则由兴隆商行独家代理。
2.多家代理
多家代理是指厂商不售予代理商在某一地区、产品上的独家代理权,代理商之间并无代理区域划分,都为厂家搜集订单,无所谓“越区代理”,厂家也可在各地直销、批发产品。
这种代理方式在世界有些国家和地区很盛行,主要原因是该国家、地区的法律限制不能采用独家代理的方式。
如欧洲共同市场的贸易法规,是以货物自由流通为原则,所以,若采取独家代理、划分代理区域的方式,则有瓜分市场、妨碍货物自由流通之嫌。欧共体执行委员会曾对日本东芝公司处以250万美元左右的罚款,理由是东芝在欧洲各国独家代理合同中,有禁止代理商出口、禁止越区代理的条文。除欧共体外,我国台湾地区公平交易法中也有禁止联合行为的规定,不过执行得不如欧共体严格。这些法规无形中有助于多家代理制度的形成。
采取多家代理的厂家较多,如台湾东元公司、茂年公司、大矽谷公司就是瑞士名表——爱琴表厂家的多家代理商,美国克莱斯勒汽车公司也采用多家代理的方式,在台湾由标达股份有限公司、联晟汽车公司、声宝汽车公司与七新汽车公司共同处理。
多家代理中,代理商处于不利的地位,因此,只有厂家名头甚响,产品畅销时,代理商才肯采用此代理方式。如日本的许多电子厂家采用多家代理方式,Casio(卡西欧)电子计算机、Panasonic(松下)寻呼机的生产厂家之所以能采用多家代理方式,主要是该厂家的产品技术先进,产品比较畅销。
总代理与分代理
现实生活中,总代理与独家代理的概念常混为一谈,这里有必要澄清。
所谓总代理是指该代理商统一代理某厂家某产品在某地区的销售事务,同时它有权指定分代理商,有权代表厂商处理其他事务。因此总代理商必须是独家代理商,但是独家代理商不一定是总代理商,独家代理商不一定有指定分代理商的权力。因此总代理制度下,代理层次更为复杂,因而,常常称总代理商为一级代理商,分代理商则为二级或三级代理商。分代理商也有由原厂家直接指定的,但是大多数分代理商由总代理商选择,并上报给厂家批准,分代理商受总代理的指挥。
采用总代理方式的厂商不少,可以说,运用代理商的厂家大多采取总代理方式。日本日立电脑的台湾总代理商是永太资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DEC微机公司的中国总代理商是北大方正集团公司,北大方正集团公司又在我国招收了一批分代理商,销售势头甚旺;菲利浦D50的香港总代理商是国泰股份有限公司,其手下分代理商有数十家。
采用总代理制的优点是可以利用分代理商拓展市场,缺点是代理层次增多,易造成管理不善。
拥金代理与买断代理
这是按代理商是否承担货物买卖风险,以及其与原厂的业务关系来划分代理形式。这种划分方法由台湾地区王泰允先生提出,虽然此划分方式尚不成熟,但仍有一定的实际价值。
1.佣金代理
佣金代理方式是指代理商的收入主要是佣金收入,代理商的价格决策权受到一定限制。佣金代理方式又分为两种,一种是代理关系的佣金代理商,一种是买卖关系的佣金代理商。
代理关系的佣金代理方式是法律意义上纯粹的代理关系。销售代理商仅为国外厂商在当地推销其产品,并在厂商授权下,以厂商的名义与当地顾客签订买卖合约。产品的价格完全由厂家指定,代理商销售品后,向厂家索取佣金作为报酬。在交易过程中,代理商不以自己的名义进货,即不从厂商购产品,只是起媒介交易作用。
在代理关系的佣金代理方式下,厂商往往在报价时即计人代理商的佣金,如因交货地点不同而区分的FOB价(离岸价格)或CIF价(到岸价格)中已计人佣金,厂商收到国外顾客的货款后再汇佣金给代理商,或者该代理商收到客户的包含佣金的售货款时,扣除佣金,然后汇款给厂家。
买卖关系的佣金代理方式是指:代理商根据厂商制订的价格范围(有一个上下浮动率),加上自己的佣金费作为产品售价,向顾客推销产品,与客户订好买卖合同后,该代理商向厂商订货,并以自己的名义进口代理产品。待收到客户货款后,代理商从货款中扣除佣金汇给厂家。
由于买卖关系的佣金代理商是以自己的名义进口货物,因此他与厂家的关系实际上已是买卖关系,而非代理关系。当代理商将货物交给客户而又收不到货款时,他要负担“坏帐”损失。正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代理商风险比较大,因此,厂家给予代理商价格浮动的范围,代理商在此价格范围内有最终价格决定权。因此,买卖关系的佣金代理商虽然主要收入是佣金收入,但也有一部分收入来自售价超过价格浮动范围中最低价而得的利润。
买卖关系的佣金代理商为了逃避收不到货款的“坏帐”风险,他们通常先向客户收取不同比率的“定金”,若客户订货量太大,超过代理商的负担能力时,他们通常安排客户直接向厂商订货。这样,收不到货款,代理商亦不会承担损失,同时又能抽取佣金。
2.买断代理
买断代理商与厂家是一种完全的“买断”关系。他们先自己掏钱向厂家进货再销售,而买卖关系的佣金代理商则是先从厂家进货,若收不到货款时,再承担“坏帐”损失。因此,买断代理商风险更大,他们对产品的销售价格拥有完全决定权,其收入来自买卖的差价,而不是佣金。
从严格的法律意义来说,买断代理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代理商,倒与经销商颇有相似之处。主要差异是买断代理商与原厂的代理合同中,常规定代理商有广告宣传义务,而经销合同中,经销商没有广告宣传的义务。因此,可以说买断代理方式是代理中的一个变种,但它在代理实务中也不少见,尤其是在消费产品的代理中,买断代理方式更为常见。
怎样选择外贸代理商
外贸代理商的选择途径及确定
从事外贸活动,建立进出口代理关系,出口商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在目标市场所在地寻找合适的代理商。进出口代理商的选择非常重要,好的代理商会以合理的细心的技能努力履行职责,给你的商品打开销路;不适当的代理商则会给你的经营带来高风险和商业纠纷,寻找代理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第一种途径是直接寻找。出口商通过相关的交易会、展览会、博览会等,在目标市场上直接寻找合适的代理商。这种方式准确、方便,但偶然性较大。
第二种途径通常是借助各种机构代为寻找,即间接寻找。间接寻找所借助的机构,通常是目标市场所在国的国际商会或进出口工会;也可委托本国使馆的商务参赞或领事馆人员代为寻找。
选择若干个候选代理商后,出口商要做的第二件事便是择优录取和签定代理协议。
每个候选代理商通常都会要求给予独占市场的权力,并且声明他只对那些独家代理的产品尽其力量,承担全部责任。这种要求对双方来说也许是一个合理的开端。只有当代理商或进口商认真负责、积极开展促销活动,并向委托人提供各种销售报告时,出口商才有可能进行出口促销活动,他的努力才有可能得以实现。
当代理人和委托人经过一番考察和协商后,在代理协议上签了字,代理关系也就随之确立了。
代理商调查表
当与潜在的代理人会谈,讨论代理商、经销商或进口商的作用时,你必须掌握一些基本的信息资料,以便帮助你评估。准备一份书面调查表对你将非常有用,你可以在出访之前将调查表寄给询访对象,也可以在初次会谈时用它作为讨论的提纲(详见下表,代理商调查表样本格式)。
调查表应包括以下基本问题:
准确的法律名称和公司地址;
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仓库和其他有关设施的详细所在地;
公司的所有权和成立时期;
已缴纳的资本和公司公积金;
3年的财务会计资料;
已经代理的产品和代理期限;
贸易征信和银行征信;
销售能力,包括仓储和地区经销设施;
经营你的产品所需要的专用设备的供应情况;
人员水平和公司的组织机构图;
销售与市场推销组织;
销售实绩及其历史情况,现在代理项目和市场份额资料。
代理商调查表
公司名称:____ 职员总人数:____
注册办公地址:____
职员:____
各分公司地址:____
职员:____
仓库和其他设施所在地:____
职员:____
已缴纳资本:____
所有者或股票上市的公司:____
资产额:____过去3年的营业额:____
往来银行:____
公司注册日期:____
公司独家经销的详细情况、已代理的产品、代理时间:________
关于搬运仓储和经销设施的说明:____
关于销售与促销组织(包括人员素质)的说明:____
注意:请填写此表,并将此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如帐目)一起退回,以便我们评估贵公司能否作为我方的代理人。
你要设法证实潜在的代理人是否已经在市场上站稳了脚跟,是否非常可靠,资金是否充实,是否有能力为初次进口融通资金并使其逐步扩大。该代理商能够在全国范围内销售商品,还是只能够在某地区范围内销售商品,他的销售能力是否受地理因素的限制。他是靠现有的代理项目来发展,还是靠吸收新项目来发展业务?他是否有一个有效的管理、销售和促销组织,是否具备管理的连续性,有没有培训计划?出口经理应亲自考察潜在进口商的所有有关的设施,以便核实这些设施的真实性和适用性。你应该竭力了解代理公司的人员素质,特别是当你与小公司和根基力量不强的公司打交道时,更应该如此。
在选择代理人的过程中,访问一些潜在的顾客和最终用户(对工业产品而言)有时是非常必要的,它可以使你了解到潜在代理商的市场信誉及其被市场接受的程度。通过顾客访问,你还可以看出潜在代理商推销你的产品积极性如何。通常使用的一种方法是单独访问一些商店的顾客或最终用户,告诉他们你正在寻找一位销售代理人,欢迎他们提出自己的意见。一般来说,你会得到有益而满意的回答。如果你和待选代理人的推销员一起去访问一些潜在的顾客,那么你可以获得一些有关该代理人的市场接受程度、贸易关系和职业作风等方面的初步看法。
如果你要推销消费品,那么你还可以销售选择若干家商店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
同类产品的竞争力量(经销、陈列);
哪一家经销商在陈列销售方面最得力;
商店经理了解并尊重哪些经销商;
当地的产品零售和包装方法;
市场定价方法;
你的待选代理商已经代理的产品的销售成就。
在完成各项市场调研和评估后,有必要写一份正式的考察报告,说明你的发现、结论和各次会谈。这样做对将来的市场考察很有价值。一旦你与代理人建立了关系,你就应该寄一份考察报告或报告摘要给你的代理人,这对他是最为有益的,因为它总结了市场考察活动,记录了有关计划与方案的一致意见,可以作为双方执行的提示文件。
在初次市场考察阶段,你的考察报告(可以根据需要在本公司内部传阅)应该包括下列内容:
你会见了哪些人(名字、地址、职位等);
讨论的目的和内容;
评估与结论;
取得的市场信息资料;
进入市场的促销方案;
行动计划和需要进一步采取行动的目的与意见。
在整理资料和撰写考察报告方面,你要不了多久就能形成一套自己的方法。一般来说,常用的有两种基本风格,一是根据初次市场考察的需要来识别有关的资料、趋势和机会;二是根据建立代理商、实施市场开发计划的需要来整理报告。
产品出口商都希望代理商把时间和精力都花在自己的产品上,但是对资深的经销商和代理商来说,你只是众多的委托人中的一员。因此,那些最容易实施和控制的计划与方案往往能得到进口商最大的关注,因而成功的机会也就最多。你的职业作风会影响进口商对你、你的公司和产品的态度。当代理商跟你讲述其他公司经理只想着白天坐在游泳池边、晚上逛娱乐场所等事情时,你应该从中得出这样一种启示,即工作繁忙的代理商不会重视也不需要上述那种进口商的来访,他只会重视那些有助于互利互惠活动的出口商的来访。
出口商如果想通过独立代理人在国外销售货物,就必须异常慎重,因为代理合同是一种信任关系,代理人有含蓄的权力,在一定的情况下,可以处理委托人的货物,给予客户赊销,或向顾客收受货款。出口商在给予信赖前,必须认真调查代理人的信誉和资信情况。这种调查可以通过出口商的银行或运输代理人进行。
1.代理商信用调查的重点。
代理商信用调查的重点,包括代理商的资信状况、经营范围、经营能力与作风等方面。
(1)资信状况。代理商的资信包括资金与信用两个方面。资金雄厚的代理商可承接大笔交易,并且有较好的付款能力。信用是指进口商的经营作风与商业信誉。信用好的代理商即使在市场行情发生对自己不利变化的情况下,也能履行付款,以保护自己的商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