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交易系统软件和硬件的质量直接影响交易速度,这是很多股民经验的真实反映。软件功能的多寡也是投资者选择证券公司的一个标准,功能多就能为投资者提供多方面的信息,使投资者在分析市场趋势时多一些参考资料。
(五)选择服务意识强的证券公司
从发展的角度看,服务质量的高低决定了证券公司生命的长度。提供优质服务的证券公司是站在投资者的立场,为投资者工作;而不能为投资者提供良好服务的证券公司,是想从投资者那里获利,让投资者感受不到归属感。
小提示:
很多服务质量高的证券公司,针对一些新手投资者,往往进行专门服务(专人指导、阶段培训及注意提醒等服务项目)。具体包括如下几点:
(1)一对一的客户经理服务模式。
(2)定时发送手机报。
(3)接续的投资顾问式服务。
(4)定期开办新股民大课堂。
(5)为高端客户制定精细化服务。
6.距离因素
从距离的角度看,主要针对一些老年投资者来说,选择离居住地近的证券公司,主要是方便其开户、转户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另外就是为老年人提供一个交流场所,丰富其生活内容。
7.证券公司佣金收取问题
证监会规定的佣金收取上限是0.3%,由于证券公司成本、服务水平等方面存在差异,其佣金收取标准也存在一定差异。一般情况下佣金费用区间在0.12%~0.18%。
四、竞价成交
目前,在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的竞价方式有两种,一是集合竞价,二是连续竞价。
(一)集合竞价
1.集合竞价定义
集合竞价是指当天成交价还没有形成时,预测股票价格,并且在这段时间里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来进行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确定当日股票的价位,这个过程被称为集合竞价。
2.集合竞价程序
集合竞价程序:
集合竞价程序
相关说明
1.在有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有效委托的确定是根据该只股票上一交易日收盘价和确定的涨跌幅度来计算当日的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的;
2.有效价格范围规定:是指该只证券最高限价与最低限价之间的所有价位;
3.限价超出有效价格范围的委托则被为无效委托,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1.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
2.如有两个以上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则成交价位的选取原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全部成交的选取成交价位的区间为“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进申报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出申报”;
(2) 一方全部成交情况,必须存在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申报。
1.按照申报限价“由高到低”的原则,集中撮合处理所有的买进申报,(如果限价相同,则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原则处理);
2.按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原则处理所有卖出申报(如果限价相同,则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处理)。
1.如果某只股票的成交量显示为零,则将成交价位揭示为开盘价或最近成交价、最高价及最低价,并且揭示出该只股票的成交量和成交金额。
2.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申报,系统将自动转入连续竞价。
小提示:
上交所和深交所两地的股票开盘价均是由集合竞价产生的。
3.集合竞价时间
(1)上海证劵交易所:9:15~9:25。
(2)深圳证券交易所:
○1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15~9:25。
○2收盘集合竞价时间:14:57~15:00。
4.每个交易日申报时间规定
每个交易日证券交易所主机只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申报时间段:
(1)上海证劵交易所:9:15~9:25。
(2)深圳证券交易所:
○1上午申报时间规定:9:15~9:25。
○2下午申报时间规定:14:57~15:00。
每个交易日主机只接受申报,但不对买卖申报、撤销申报作处理的时间段:
上交所、深交所:9:25~9:30。
5.撤单时间规定
交易主机接收买卖申报、撤单申报,但不对两者做出处理的时间段为:9:25~9:30。
小提示:
上交所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9:20~9:25)交易主机不接受撤单申报;深交所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9:20~9:25)和收盘集合竞价阶段(14:57~15:00)交易主机不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撤销申报。
(二)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结束后,便进入连续竞价阶段。
1.连续定价定义
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
2.连续竞价原则
在连续竞价阶段,成交原则是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进行竞价成交。
3.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确定标准
(1)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2)当买入申报价格高于集中申报簿当时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集中申报簿当时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3)当卖出申报价格低于申报簿集中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集中申报簿当时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4.连续竞价时间
(1)上午连续竞价时间:9:30~11:30。
(2)下午连续竞价时间:13:00~15:00。
小提示:
每个交易日在无撤单的情况下,委托当日有效;如果遇到股市停牌,则在停牌期间的委托无效。
五、清算交割与过户
(一)清算
1.清算定义
所谓清算是指通过证券交易所将买卖股票的数量和金额分别予以抵消的一种程序。
2.清算原则
“净额交收”是证券交易所清算业务的办理原则。即证券交易所的清算部门对场内一个清算期的成交单进行核实,并为每一位证券商填写清算单。所谓净额交收是指买卖价款应收与应付价款相抵后,只计轧差后的净余额部分。
股票清算完成后,即办理交割手续。
(二)交割
1.交割定义
交割是指卖方向买方交付股票,而买方向卖方支付价款的操作程序。
2.交割方式
在证券市场中,按照交割日期的不同,交割可划分为不同方式:
交割方式
内容诠释及说明
当日交割
1.也称T+0交割;
2.定义:指买卖双方以成交后的当日就办理完交割事宜;
3.适应情况:
(1)快速交易,即当日买进(卖出)后,又能即刻卖出(买进);
(2)用于买方急需股票或卖方急需现款。
4.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此种方式。
次日交割
1.也称T+1交割;
2.定义:指成交后的下一个交易办理完成交割;
3.如果遇到法定假日或者休市,则顺延办理时间。
第二日交割
1.定义:指自成交的次日起算,在第二个交易日办理交割事宜;
2.如果遇到法定假日或者休市,则顺延办理时间;
3.这种交割方式被采用得很少。
例行交割
1.标准的交割方式;
2.定义:指自成交日起算,在第五个交易日内办理交割业务;
3.通常情况下,如果买卖双方在成交时未说明交割方式,一律视为例行交割方式。
例行递延交割
指买卖双方约定在例行交割后选择某日作为交割时间的交割。
卖方选择交割
1.指卖方有权决定交割日期;
2.期限范围:成交后5天至60天不等,由买卖双方订立的书面契约决定;
3.凡按同一价格买入“卖方选择交割”时,期限量最长者具有优先选择权;
4.凡按同一价格卖出“卖方选择交割”时,期限量最短者具有优先成交权;
5.目前,我国未采用此种交割方式。
小提示:
“T+3”交割制度:
所谓“T+3”交割制度,就是指在第四个交易日办理交割业务的一种方式。
目前,我国上交所和深交所B股的交割业务即采用此种方式。
3.股票交割阶段
股票交割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完成证券商与交易所之间的交割;第二阶段是指完成证券商与投资者之间的交割。
4.交割的相关规定
为确保交割按正常程序执行,证券交易所对交割业务都制定了相应的规定:
(1)买方和卖方应在交割日内将价款与证券送至交易所清算部.
(2)客户违约时,证券商仍需进行交割业务。
(3)对于证券商违背交割义务时的几种情况:
○1证券商经手的已成交,但尚未交割的各种其他交易,证券交易所按照规定指定其他证券商代为办理。
○2因证券商违背义务造成的损失,应由该证券商承担。
○3交割日收盘前未办理交易的证券,应由证券所组织选中的证券商(3~5人)评定该证券的价格,作为当日清算依据。
○4对于证券商违背义务而未进行交割的证券,证券所在交割日收盘前的一定时间内可制定其他证券商代其交易。
(三)过户
过户是指证券交易完成后,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到发行公司办理变更股东名册登记的一种手续。证券价款清算交割后,交易双方还要经过过户这一道程序才算完成整个交易过程。
1.原股东过户手续
原股东在交割完成后,应填写过户通知书,并加盖印章,将其与股票一同交与发行公司。
(1)当原持有股的股东不止一人时,则该股票所有股东应分别填写过户通知书。
(2)当原股东账户不止一个时,也应分别填写通知书。
2.新股东过户手续
(1)交割后的新股东,应向股票发行公司索取两张加盖印章的印章卡。
(2)新股填写印章卡:股东姓名、住址、持股数、号码及股票转让日期。
3.过户时应注意的事项
投资者在股票过户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过户时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发行公司承担。
(2)股票遗失时,如果股东无法出具足够证明,发行公司有权拒绝补发新股票。
(3)在停止过户期间,则发行公司停止办理过户手续。
(4)股东过户采用平邮方式时,如出现遗失,发行公司概不负责。
小提示:
1.过户后,新股东享有发行公司的一切股东权益;
2.现在股票过户无须专门办理,因为证券交易所实行无纸化交易,在交易成交时过户已由电脑自动完成。
六、新股发行方式与申购流程
(一)新股发行方式
在不同地域、经济、社会条件下,股票的发行方式也类别不一,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主要有如下发行方式:
股票发行方式
划分标准
发行方式
相关说明
发行对象不同
公开发行
1.定义:
指未确立发行对象,直接面向社会投资者公开发售股票的方式。
2.公开发行的好处:
(1)扩大股东的范围;
(2)分散持股数量;
(3)有助于提高公司知名度;
(4)扩大股票流通性;
(5)防止不法投资者囤积股票,进行操纵。
非公开发行
1.定义:
指发行公司确定发行对象的推销股票方式。
2.此种发行方式的优缺点:
(1)优点:
○1降低发行成本;
○2调动股东积极性;
○3有助于巩固公司公共关系发展。
(2)缺点:
○1存在被杀价的危险;
○2无利提高公司知名度及社会性;
○3股票流动性差。
发行者出售股票的方式不同
直接发行
1.定义:
指发行公司自己包办发行相关事宜,并直接向认购者推销股票的方式。
2.适用主体:
(1)非公开发行股票;
(2)发行风险较弱的股票;
(3)发行对象明确固定的股票;
(4)实力雄厚的发行公司。
间接发行
1.定义:
指发行公司委托证券发行中介机构销售股票的方式。
2.间接发行方法:
(1)代销;
(2)承销;
(3)包销。
投资者购股票时是否交纳股金划分
有偿增资
1.定义:
指认购者必须按发行公司发行股票的某种价格规定支付现款来认购股票的一种发行方式。
2.这种发行方式能直接从投资者那里募集股本。
无偿增资
1.定义:
指认购者不必向发行公司缴纳任何现金就可认购股票的一种发行方式。
2.这种发行方式是依靠减少发行公司的公积金或盈余结存来增加资本金。
3.发行公司很少采用这种方式发行股票。
搭配增资
1.定义:
指发行公司向原股东增加新股时,股东只要按照规定支付该股票发行价格的部分就可认购股票的一种发行方式。
2.这种发行方式是发行公司对原股东再集资政策之一。
现阶段我国普遍采用的新股发行方式主要有市场配售发行、网上发行等方式。
1.市场配售发行
发行公司采用市场配售发行方式主要发行对象是二级市场投资者。投资者根据持有的可用于申购新股的市值申购新股,以自愿认购为原则。
投资者新股认购数量为证券交易所规定基数或者基数的整数倍。当投资者申购中签后,再缴纳认购资金。
2.网上发行
网上发行主要包括两种形式,即网上竞价发行和网上定价发行。
(1)网上竞价发行。网上竞价发行是指股票销售方(新股承销商)以“唯一”卖方的资格,将新股按照不低于其发行价格及认购数量向投资者推售的一种发行方式。
在这里,新股承销商利用证交所的交易系统,将新股发行数量输入其在证券交易所的发行专户中,供投资者前来认购。
(2)网上定价发行。网上定价发行,就是指新股的发行价格是固定的。
投资者只要在认购期间按照申购数量将相应资金打入主承销商指定的申购资金专户中,等待中签通知,确认新股申购是否成功即可。
(二)新股申购流程
新股民解了股市中各项业务的执行流程,有助于增强自身掌控股市的能力。下面再向投资者介绍一项新股申购流程:
新股申购流程
流程
相关说明
1.发行公司的准备:
(1)发行公司在新股发行3天要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
(2)发行公司要将新股情况详述清楚明了:发行日期、申购代码、申购上限等。
2.投资者准备:
投资者按照预申购新股数量,将相应的资金打入指定的资金账户中。
1.“T+0”即为申购当日。
2.买卖方向为买入,即投资者按照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进行操作。
3.投资者只能申购一次,多次申购均以第一次申购为准。
4.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1.“T+1”资金入账日。
2.核查资金情况。
3.确定有效申购账户及数量。
4.结算公司冻结资金。
1.“T+2”连续配号日。
2.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
3.出具验资报告。
4.进行连续配号。
1.“T+3”抽签日。
2.主承销商支持摇号与抽签。
3.公布中签结果。
4.对新股进行清算交割和股东登记。
1.“T+4”资金解冻日。
2.公布中签号。
3.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
小提示:
1. 上海证券所上市的股票申购单位是1000股,投资者申购时最少要在1000股,或者是其整数倍;
2. 深圳证券所上市的股票申购单位是500股,投资者申购时最少要在500股,或者是其整数倍;
3. 深圳证券所上市的股票代码,从新股发行到上市期代码是不变的;
4. 上海证券所上市的股票代码,从新股发行到上市期代码是处于变动状态的,投资者要及时关注其变化。
七、交易费用如何收取
了解交易费用的收取标准是新股民又一必备课程,学好了这门课,才能更好地为自己节省投资本钱。
股票交易涉及的费用种类:
股票交易费用
费用类别
相关说明
委托费
1.定义:指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收取的用于通讯等方面的费用。
2.按笔计算方式收取。
3.上交所与深交所收费情况:
(1)上交所:
投资者交易上海股票与基金时,分为两种情况:
○1上海本地券商按每笔1元;
○2异地券商按每笔5元。
(2)深交所:
投资者交易深圳股票与基金时,按1元收取费用。
印花税
1.定义:指在买卖成交后支付给财税部门的税收。
2.目前财务部只对卖方收取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1‰。
3.债券和基金的交易免交印花税。
过户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