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鱼水出生在山东蓬莱一个偏僻的小乡村。1989年,她作为第一个法律系的本科毕业生走进了海淀法院的大门,实现了自己当一名法官的夙愿。
作为一名法官,宋鱼水考虑的是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注重的是案件审理后的社会效果。她肩担正义的天平、一心为民的情怀,以及对国家与社会的责任感,努力做一名勤勉与正直的法官。宋鱼水认为:法律是公正和善良的艺术。唯有如此,才能让当事人接近你,与你沟通,接受你的观点。“能坐下来,能听进去”,“宽容、理解、耐心和尊重”是宋鱼水在审判实践中练就的职业品格。
一家电子租赁公司,经宋鱼水的手打过两场官司,一胜一败。他们第三次打官司时,正巧还是宋鱼水承办。判决后,这家租赁公司有些难以接受。代理人拿着法律条文、司法解释找到宋鱼水询问,宋鱼水一条一条地解释,一讲就是两个多小时。临走时,这位代理人说:“在你这打官司不是一次两次了,还真是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两天后,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了海淀法院:“辨法析理,胜败皆服”。
宋鱼水从事审判工作的十几年里,正是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型期,在办案中她注意把握国家政策,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注重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
1997年前后,北京市政府决定在四环路以内淘汰所有“面的”汽车。一时间,几乎所有出租公司都向司机提出解除合同、收回车辆进行更新的要求。出租车是这些司机主要的生活来源,因此,他们纷纷要求补偿。一些司机还为此上访、静坐、围堵交通。有的到法院告了状,成为当时的一个社会热点。宋鱼水迅速了解案件背景、性质、特点,她认为,此案事关首都稳定,不能草率,不能延误。她及时传唤双方进行调解。最后,多数司机与公司达成了协议,个别未达成协议的,及时进行了判决。那些观望的公司和司机,也都依照法院裁判的原则,自行解决了纠纷。出租公司很快恢复了经营,司机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
面对以暴抗法的情况,宋鱼水也毫不畏惧,表现得非常镇定。1996年夏天,宋鱼水受理了一件与外省市人有关的案件,被告是广东深圳的陈某。为了案件的进一步审理,宋鱼水便带着书记员按照原告提供的地址来到深圳市。由于时间紧,她们决定进行“夜抄”。凌晨一点钟左右,宋鱼水和书记员来到了陈某住所。敲开门后,果然见一位形同原告描述的中年男子。
面对找上门来的法官,陈某表现得非常恼怒。他打电话叫上来两个气势汹汹的彪形大汉,一左一右横在门口,拦住宋鱼水的去路。深更半夜、人地两生,宋鱼水看到从来没有经历过的情形,先让自己镇定了一下,接着暗示书记员去联系当地的公安机关,然后在独自面对的情况下,直视着对方,一字一顿地说:“你现在面对的是处理民事案件的法官,如果你再这样嚣张地妨碍公务,站在你面前的就将是审理刑事案件的法官了。”宋鱼水的镇定明显震慑了陈某,交涉到深夜一点,终于让这名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了字。
10多年来,宋鱼水没有一件裁判不公,没有一件被投诉或举报。她没有收过当事人一件礼品,没有办过一件人情案。在海淀法院,只要谈起宋鱼水,领导都会说:“小宋这人,我敢打保票!”
人民的好法官宋鱼水在自己的执法岗位上,处处为当事人着想,不偏不倚,不仅做到了“一碗水端平”,而且从不滥用权威,不管是赢方还是输方,都进行耐心地解释,使双方都感到满意。能做到这一点,离不开她执法为民的思想和公正执法的精神。一个法官,如果公平对待打官司的双方,做到既能使判决公正,又能使双方心服口服,他就会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