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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7章 风暴(五)

?琢磨了这么多年汉学,平宋都元帅达春终于明白“风声鹤唳,草木皆兵”这八个字有多贴切了。从乐安突围出来后,一路上,仿佛棵树、每块石头后都有敌军。百余里路跑下来,一千多蒙古武士剩下不到二百,其余的不是掉了队被百姓抓取卖给破虏军换钱了,就是自行脱离了队伍。

额尔德木图跟达春请示了一下,不敢带着人马走大路。路过汉人村落也强忍着肚子里的冲动不敢进去抢劫,一行人慌慌张张淌过宝唐水,顺着林间小道爬上了崇仁山。跌跌撞撞在山上走了一夜,又丢了几十个弟兄,从山北缓坡上溜下来,来到了始丰山脚下。

始丰山位于临江府和隆兴府的交界处,距离丰城不过四十余里。达春和额尔德木图吃不准此刻丰城是不是已经落入破虏军之手,不敢过分靠近城市,带着所剩无几的蒙古武士向西又兜了半个圈子,趟过丰河,傍晚十分在临江军治下一个叫樟树镇的小村外落了脚。

这一跑就是两天一夜,即便是铁打的身体也撑不住了。大部分蒙古武士从马背上栽下来,找个干净的草窝倒头就睡。额尔德木图生性谨慎,强忍着睡意策马前后兜了十余里,发现附近并没有人迹,看来地图上标的那个樟树镇,当年也被蒙古军光顾过了。全村老幼早已死去,农田也早变忽必烈陛下的牧场。

额尔德木图解下腰间水袋,亲自到小河边打了袋水。拿了几块半生不熟的马肉,举到了达春面前。

经历连番打击,达春早已被折磨心如死灰。见额尔德木图依然像对待主帅一样尊敬自己,伸手把水和肉推开,惭愧地说道:“我还哪里有面目吃这肉食,若不是还想见丞相一面,告知敌军虚实,早就该随着弟兄们去了。你先吃吧,吃饱了也有力气带着大伙赶路!”

“大帅何出此言,苍狼舔净伤口,才能猎得麋鹿。贼兵不过是一时得势而已,待回到江北,咱们整顿兵马,早晚还会杀回来给弟兄们报仇!”额尔德木图放下水囊,大声劝道。

“整顿兵马,整顿兵马!”达春憔悴的脸上露出了一丝苦笑,“哪里还有兵马整顿,前后十几万,不,应该是二十几万,都让本帅给葬送在疆场上。纵使他们心里不怨我,我哪还有面目再来为他们收尸。你吃吧,我自己去打水!”

说完,达春站起身来,摇摇晃晃地走向远处的山溪。额尔德木图使了个眼色,两个累得瘫在地上的亲兵赶紧爬起来,一左一右跟了上去。达春走到山溪边,捧起溪水洗了把脸。借着平静的水面,他看到了自己苍老的面孔。

达春几乎认不出自己,水面上那个倒影很憔悴。纵横交错的皱纹刀割斧削般刻在惨白的面颊上。一头葬兮兮的白发东一缕西一缕地搅在一起,发梢上,还有几只小动物在快速地跑动。

“啪!”达春一掌拍在水面上,激起的冷水将他的拣来的号衣浇了个透。水面乍分即和,上下跳动的波纹间,映着一双血红的眼,还有一个带满了鲜血,肮脏致极的身体。

“啪!”达春又一掌打在水面上,将眼前那个丑陋的影子拍散。转眼间,影子又聚合起来,邪恶中带着疯狂。

“啪,啪,啪…….”一掌又一掌地拍向水面。河中的倒影不是自己,平宋大元帅达春绝对不是这般模样。清澈的河水跳起来,溅在达春的身上,流回去,泛一缕缕血痕。

两个亲兵被达春疯狂举动吓呆了,不知道该如何做才能制止,只好紧紧护在达春身边,尽力不让他掉到河里去。几个刚刚睡着的蒙古武士被河边响动惊醒,抬头扫了一眼,又嘟囔着睡下。在城破的那一瞬间,他们已经不把达春当作自己的统帅,一个疯子的死活,他们不放在心上。

见到达春已经丧失理智,额尔德木图叹了口气,走过来,一掌击在达春的后颈上。此刻大伙皆筋疲力尽,全凭一口气在支撑。如果作为主帅的达春先崩溃了,那么,整支队伍肯定要跟着垮掉。额尔德木图不希望被山野农夫活捉,所以,只能采用这种折衷办法。

达春的身体晃了晃,软软地倒在了泥地上,在昏厥前的一瞬间,他觉得心里分外地轻松。

混混沉沉地,达春感到身体有些暖。好像置身于一艘大船上,载着满船的美酒、奶酪、炒米、炸食,跟着女儿一起边吃边晒太阳。海面上的天空是瓦蓝瓦蓝的,像极了草原上四垂的穹庐。而脚下万顷碧波,则绿得像斡难河畔的田野。只是空气的味道不好,带着浓浓的腥臭气,有点像,像什么呢,达春迷迷糊糊地想,像极了武士们屠戮后的村庄。

岸上,一队打着破虏军旗号的士兵纵马跑过来,闯进部落。将男人杀死,将女人用绳子穿成串,绑在勒勒车后。几个蒙古人的孩子哭喊着被人从屋子里拖出来,带队的破虏军将领用目光测了测,发现孩子高过了勒勒车的木轮,挥了挥手,几个拿着弯刀,穿着皮得勒的破虏军士卒号叫着,将孩子砍得和车轮一样高。

“你们这些禽兽,我跟你们拼了!”达春拿起刀,跳下甲板。船下水波瞬间变成绿草,从他脚下掠过。带队屠杀的破虏军将领举刀相迎,二人照面,达春猛然发现,对手的脸居然如此熟悉。

带着血丝的眼睛,染满了血的铠甲,暗红色的刀刃,灰白的乱发。这个人是谁,怎么仿佛自己和他相交了多年般熟悉。达春身体僵了僵,紧接着,达春听到自己女儿的哭喊,“爹---!”

他回头,看见几个身穿皮得勒的汉子推倒了女儿,正在用力扒女儿的嫁衣。

“索都,页特密实,你们要干什么!”达春怒喝道。他终于看清出了伤害自己女儿的是谁,拿着弯刀杀害孩子的是谁。这些人他都认识,杀入放火那帮禽兽他也认识,就是他的部下,还有他自己。

“噢――噢――噢!”杀人放火的另一个达春,仰天发出一串狼嚎。紧跟着,周围的破虏军战士全变成了蒙古武士,齐声发出一声咆哮。刹那间,面目变得更加狰狞,幻化为一头头伸着血红舌头的苍狼。

“啊―――!”达春大叫一声,坐了起来。苍狼,武士,百姓全不见了,空气中弥漫着腥臭的味道。身边是一个大火堆,武士们紧张地围在火堆周围。一种危险的感觉本能地笼罩了达春的全身,站起来,分开人群向外看,只见黑暗处有无数双绿色的灯笼慢慢地靠近。

又是鬼火,看来大军的杀孽的确太重了。达春苦笑了一下,推了推面前的武士,低声问:“怎么回事情,那些鬼火怎么会动?”

没有认回答他,武士们紧张地握着刀,身体明显地在颤抖。

“怎么回事?”达春把声音提高了几分,继续问。

最前方的火把下,中万户额尔德木图惨笑着回答:“狼,这一带是狼窝,咱们睡得太久了。身上得血腥味把狼都给引了过来!”

“啊!”达春吃了一惊,梦中吓出的冷汗顺着脸上淌了下来,擦了把头上的冷汗,大声命令:“把马缰绳拴在一起,把让战马受惊。把附近能点燃的东西全点起来,牲畜怕火!”

额尔德木图楞了一下,回头看看达春,发现他的眼神已经恢复了宁静。知道大帅这时不是乱命,赶紧命令惊惶失措的武士们照办。几个武士仗着胆子去拉战马,却不料有匹受了惊的战马误解了主人的意思,以为武士欲杀马喂狼。抬起前蹄,踢翻武士,嘶鸣着向狼群冲去。

一马受惊,其他战马跟着狂奔,百余匹马排成一条长队队,从狼群中一冲而过。吃人吃惯了的禽兽不愿丧身于马蹄下,咆哮着让开一条路。待最后一匹战马冲过,立刻又冲上前,堵住了缺口。

“好像,好像是狗,野狗!”达春的亲兵乌恩哆嗦着说道。刚才在战马受惊的时候,他试图去拉自己的坐骑,结果差点被坐骑拖进狼群。亡命回逃的路上,砍翻了一头野兽,从尾巴和耳朵的特征分辩出了野狗和野狼的不同。

“胡说,是野狼,不是野狗。野狼怕火,大家把能砍的树都砍倒,做成火把。待会儿从小溪上冲过去!畜生追人全靠鼻子,过了水,它们就闻不到气味了!”达春大声呵斥道。

危急时刻,他又恢复了几分大军主帅的本色。明知道乌恩对兽群的判断可能是对的,亦强行把事实掩盖了过去。野狼怕火,所以大家结伴突围,活命的希望还很大。如果是野狗群,那就有些困难了。江南的野狗早先都是家狗,大军镇压宋人,把人烟稠密的村落杀成了白地,丧了家的狗儿们才吃着昔日主人的尸体回归了原野。这种野狗群在大元灭金时也出现过,对火不像其他野兽那样惧怕,相反,狗群还喜欢跟着火把行动。在凶残程度上,品尝过人类血肉的狗群比狼群有过之而无不及,并且在狩猎时个体之间的配合远远超过了狼群。

草原上长大,自幼与狗为伴的武士们能分辩出狼与狗的区别,达春掩饰的话根本起不到任何鼓舞士气的效果。此地距离江西重镇清江不到二十里,清江城东临赣水,交通便利,曾经为一时繁华之所。而距离城市如此近的地方已经成了野狗的乐窝,可见当年大军南下时到底杀了多少汉人。蒙古武士们瞬间记起了自己制造的杀孽,知道报应到了,一个个哆嗦着,在身边寻找可以点火之物。有人受不了精神压力,狂喊着冲进了狗群,弯刀才挥舞了几下,就落在了地上。弯刀的主人也在那一瞬间被野狗撕成了碎片。

“有弓箭的留下断后,跟本帅用火箭阻击狼群。额尔德木图带着其余众人头前探路,从溪水上趟过去!”关键时刻,达春根本不为狗群中传来的咆哮声所动,沉声命令。

“大帅,末将愿留下阻击!”额尔德木图大声说道。他不敢接这道将令,达春的意思他全明白。所谓探路,其实是让他先行逃走。所谓阻击,则根本没有生还的希望。

“你走吧,记得把咱们写的东西交给丞相!”达春笑了笑,吩咐。那一瞬间,他眼中又恢复了往日纵马横刀的神彩,仿佛一梦之间了悟过人生般,淡然道:“死在我手上的人太多了,回到北方,长生天也不会放过我!”

“大帅,此败乃因文贼乒器太利,非大帅之过!”额尔德木图以为达春还在为丢光士卒而内疚,大声安慰。

“你走吧,记得把咱们写的东西交给丞相。如果可能,劝丞相一句,南下后,杀戮不要太重…….”达春转过头,目光投向黑夜中那一双双绿色的眼睛,不再多说一个字。

额尔德木图叹了口气,安排麾下士卒抓紧时间准备火把。逃亡路上,武士们的武器基本丢尽,此时带着骑弓的不过十几人。十几个人中间,还有大半不愿意留下担任阻击。对于那些临战退缩者,达春平生第一次表现了容忍,命令额尔德木图把他们编入突围队伍。

野狗群越聚越大,星星点点的,已经数千双眼睛围着火堆徘徊。达春冲着额尔德木图点点头,伸臂拉开了手里的角弓。

“腾!”羽箭带着火苗,流星一样射进了野狗群里。越迫越近的野狗吓了一跳,互相拥挤着,向后退去。就在这一霎那,额尔德木图伸手点燃了路边的野草,然后,一手高举火把,一手挥舞弯刀,带着大队人马向山溪冲去。山溪一侧迂回的几只野狗猝不及防,被额尔德木图当头砍为两段。

“射箭,射箭,把能点着的东西都点着了!”达春大声命令道,双手不停,把身边的缠了布条的火箭一支接一支射了出去。

骑弓射程没有步弓远,达春的气力也没恢复过来,火箭在达春面前五十步左右落成一个扇面。留下阻击的蒙古武士顺着达春指引的目标,把火箭,点燃的树枝,乱纷纷地射了出去。一些长得过高的野草被引燃,发出了滚滚浓烟。烟火中,大队的野狗东窜西跳。

看着野狗群狼狈的样子,达春哈哈大笑,把最后几支羽箭射出后,带着断后的武士奔向了山溪。

溪水很浅,最深处不过膝盖。死里逃生的武士跟在达春身后,趟过溪水,亡命奔逃。在他们身背后,野狗群咆哮着,绕过火场,扑向溪流。

有人被树枝绊倒,摔在在地上,达春停住脚步欲扶他起身,却看到无数双绿色的眼睛从山溪边冲来。

“大帅先走!”黑暗中传来亲兵乌恩的声音,一个身影从地上跳起来,跌跌撞撞地向西方跑去,身后,一连串绿色的“灯笼”追逐着他的脚步向西,向西。

达春看得肝胆欲裂,转过身体亡命奔逃。此刻他心里已经没有了任何想法,不葬身野狗之口成了人生唯一目标。

不断有人掉队,然后,转身奔向了其他方位。野狗的咆哮声和武士的惨叫声成了这个夜晚的主旋律。达春没命的跑着,不知道方向,不知道时间,也不知道跑了多远。终于,除了身后的犬吠声外,他又听见了流水声。

水声如雷,一条大江横在了面前。黑漆漆的江面不知道有多宽,也不知道渡口在哪里。达春惨笑着,扔掉了早已熄灭的火把,双手握紧了刀柄。

“大帅,大帅,咱们不能死!”亲兵吉亚哭叫道,所有人都跑散了,可能死于狗口,也可能逃出了生天。此刻的江畔只剩下他和达春两个。混乱中,他丢弃了自己的刀,手中却紧紧着一个火折子,拼命地在江边寻找可以引火之物。

“给你!”达春弯腰将自己丢弃的火把拣起来,塞到吉亚手上。“点着他,向水里走,走到齐胸的地方,扔掉火把向对岸游。这条江水流急,狗群未必敢下水!”

“大帅,我,我不会游泳啊!”吉亚大哭道。江水湍急,野狗不敢游。不会水的人照样得淹死!

“那咱们爷两个就葬在江中吧,比死无全尸好一些!”达春想了想,扔掉了弯刀。转身走向江水,“我也不会游泳,咱们杀了那么多宋人,欠债还钱,不冤了!”

吉亚哭叫着,举着火把跟在了达春身后。群群野狗冲到河边,畏惧地看着走向江水猎物,不知道是否该继续追击。就在此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几十道身影,高举着火把,冲到了狗群近前。当先的骑手抛出几点火星,轰地一声,野狗被放倒了一大片。

“噢――呜――呜!”受惊的野狗发出阵阵惨号,摇着尾巴逃散开去。

“手雷!”到了此时,吉亚不知道该为自己的命运庆幸还是悲哀。火把下,他看到了一身身银亮的铠甲。是破虏军铁骑,他们沿着江畔扫荡了过来。

还没等吉亚从惊诧中长大嘴巴,一个身材单薄的骑手纵马跳入了江水,马背上,那个手举火把的骑手大声喊着:“爹,不要着急,快些上岸!”

“塔娜!”达春迷惑地喊道。惊诧地看着已经离开军营多日的女儿塔娜穿着一身破虏军铠甲,直冲到他的身边。

“你怎么在这里?”达春惊讶地问。难道女儿又被破虏军劫持了?可被劫持了,怎么会给她战马?还有武器?

“这不是说话的时候,赶快上岸,我送你找渡口过江!”塔娜紧张地喊道,伸手拉住达春的胳膊,就把他向马背上扯江畔,几个破虏军骑兵犹豫着,不知道是否该让出一条路来。为首的士兵欲出面阻拦,只听见塔娜厉声大喊:“林将军那里,我自会交代。我爹已经是个提不动刀了老头子,难道破虏军空有仁义之名,连老人也不放过么?”

几个骑兵被问得楞住了,他们属于林琦的独立旅,平素军纪严明,尊老爱幼。但蒙古人的老人算不算在被尊敬范围内,大伙一时绕不过这个弯来。

塔娜跳下马,将达春扶上马背,拉着缰绳,顺着水浅的地方斜着走。她心里知道此刻自己是靠着口舌之利绕住了这些朴实的汉人士兵,待会儿大伙醒悟过来,绝对不会放自己的父亲远遁。

才走出十几步,战马又立在了水里。塔娜抬起头,看见林琦白马银盔,挡在了自己面前。枪尖处寒光闪烁,映亮父亲上下滚动的喉结。

“达春大帅,林某在赣江边等你多日了!”白马将军林琦话语如江水般寒。

“他是我爹!”塔娜放下缰绳,张开双臂,挤到了林琦马前。

“我知道!”林琦淡淡地回了一句,枪尖依旧点在达春的喉咙上。

“他已经老了!他已经没一兵,不,只剩下一个亲兵了!”塔娜带着哭腔喊,跳起来,欲去抓林琦的马缰绳,却被林琦带马轻巧地避开了。几个破虏军士兵纵马而来,将达春围在了队伍中间。

“我知道他是你父亲。你父亲也知道我是谁!带她下去!”林琦的眉头不自然的皱了一下,声音依然那么冰冷。

西门彪跳下马背,将塔娜拉到一边。绝望的塔娜哭叫着,用力去抓西门彪的双手,却丝毫奈何不了那双有力的臂膀。

“放下我女儿!”达春气愤地喊了一句,虽然已经落入陷阱,他依然像一头暴怒的狮子。

西门彪咧了一下嘴,把塔娜丢在了骑兵们中间。几个骑兵用战马围成圈子,阻挡着塔娜继续向林琦靠近。白马将军林琦双手擎枪,眼神中闪动着迟疑。

达春看了看女儿,再看看林琦,好像明白了些什么,笑了笑,说道:“是林琦将军吧,久仰大名了!小女不懂事,近来给你添麻烦了!”

林琦慢慢地放低了银枪,点点头,应道:“令爱在路上再度为我所截,沿途不安全,我就没放她北返。将军戎马半生,也该放下屠刀,好好歇一歇了!”

“我明白,本帅想跟女儿说几句话,不知道将军可否答应!”达春用挑剔的眼光扫视了林琦一遍,然后,低声问道。

林琦轻轻抬了抬枪,骑兵们让开一条路,放塔娜过来。达春笑着看着女儿走近,拉过她的手,说道:“林将军是个豪杰,你跟了他,也不算辱没。只是汉人规矩多,今后你要多注意些。咱们蒙古人嫁出去的女儿便是夫家的人,即便在夫家受了委屈,家族也不能替她出头。若是家族与夫家起了冲突,按咱蒙古族规矩,出了门的女儿要站在丈夫马前,替他持盾递箭,而不是站在战场中间拖双方后腿!”

所有人都楞住了,谁也没想到死到临头的达春居然说出这样一番话来。被父亲拉住的塔娜泣不成声,泪汪汪的双眼看向林琦,却看到心上人早已将头偏向了远方。

“去吧!孩子!”达春掰转塔娜的身体,冲着林琦的方向推了一把。还没等女儿稳住身体,达春的手一抬,抓住了林琦的银枪。

“啊!”猛然感到了枪尖上传来的压力,林琦的手本能地向后撤了撤,然后,微微一用力,顺势刺了下去。

“噗!”血光四溅,达春的身体晃了晃,栽下战马。被火把照亮的江水瞬间被染得殷红,达春手在水里抓了抓,仿佛放不下什么,又松了松,登时气绝。

“爹!”塔娜抱着自己的父亲哭叫道。声嘶力竭地喊了几声后,发现父亲已经没了生机,放下尸体,拉出马刀,径直向林琦砍去。

“叮!”林琦的枪身轻扫,打在了马刀的侧面。塔娜捏拿不住,马刀脱手而出。西门彪等人见到此景,知道无法帮忙,悄悄地向岸边退去。

塔娜穿过人群,疯跑数步,拣回马刀,再次冲向林琦。一边乱砍,一边喊道:“你杀了我爹,他已经没有一兵一卒。他已经是个老人,你连老人也杀,与他有什么分别!”

林琦的银枪动了动,马刀再次落水。紧接着,塔娜拣回马刀,再次冲上:“姓林的,你最好把我也杀了,否则,我一定会回来报仇!”

“如果我到了草原上,做了你父亲和你父亲同样的事,你自然可以替族人找我报仇。但是在江南,任何蒙古人都没有资格提‘报仇’二字!”林琦又一次将塔娜的长刀磕飞,冷冷地说道。

塔娜楞住了,忽然间丧失了拣刀的勇气。跌跌撞撞地走到父亲尸体边,放声大哭。

“唉!”在岸边把一切看在眼里的西门彪忍不住长长地叹了口气。林琦今晚一枪刺下,恐怕一生都要为此付出代价。可蒙古人和汉人的恩怨纠葛,又怎是几句爱恨说得完。林琦今晚说得好,如果破虏军到了草原,做了蒙古人在江南做过的同样事情,蒙古人自然有资格替族人复仇。

而这个年代,死在江南大地上的蒙古人,却永远没有报仇的资格。

江风呼啸着刮了起来,带着沉沉的水流声在两岸激荡。重重风声与水声之间,低低的哭泣越传越远。

酒徒注:勒勒车,草原上的木轮牛车。车轮直径不到一米,蒙古人进攻各地时,若遇激烈抵抗,通常把高过车轮的人全杀掉。皮得勒,即皮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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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完结】总裁办公室的休息室门口,她冷冷地看着床上火热的抵死缠绵手中的保温杯里是细心赶做的午餐,只是在看到垃圾桶里一筷未动的残羹冷炙时,一切,都变得可笑第一次泪眼摩挲,第一次不再假装坚强,第一次面对冷嘲热讽的他落荒而逃“你是影视歌三栖的当红巨星,难道还怕钓不到男人?为何要死缠着我不放?”她闵婧从来不是懦弱的女人,这次,也同样不是面对他难得的错愕,她抹去眼角渗出的泪珠,挺直脊梁,倔强地转身她以为她可以装作什么都没发生,可是,他从未打算放过她当看清床上的女人是她的姐姐,所有的坚强都顷刻崩溃“我三年前说过不会爱你,三年后,我依然不会爱你。”当娱乐圈她抑郁自杀的消息满天飞时她找上了那个本该是她姐夫的男人——陆少帆本市史上最年轻富二代中的佼佼者她说:娶我,不仅可以可以挽回你的面子,还可以让你扳回一局,一个巨星的商业价值你懂,况且,闵氏千金不止她闵婕一个。他淡笑,语气笃定:你不爱我。她不惜许下承诺,只为报复那个背叛她的男人:我不是闵婕,这一辈子,只要我活着,都不会背叛你闵婧不解地眨巴着眼,仰视那手拿着她拍戏剧本的“老公”陆少帆随意地一笑:起来,我帮你对剧本.某女气喘吁吁:你.你干什么啊!某男义正言辞:对剧本某女.剧本里没有这一段某男:新加的————————————————本文虽为正剧,却掺杂着不少轻喜剧成分,楠竹看似温文尔雅,翩翩公子,实则腹黑狡诈,女主看似女强人,实则一只纸老虎,所以,小说归结为“扮猪吃老虎”。有兴趣的亲可以加流年的扣扣群哈:110576997(满了)192290016(新群,位置空闲,就流年和娘子两人......)————————对文有意见欢迎提出,流年一定虚心接受,但是一经发现辱骂性的留言一律删除,禁言。☆☆☆☆☆☆☆☆☆☆链接流年的新文:《新欢外交官》(写小叔的哦)☆☆☆☆☆☆☆☆☆☆推荐北藤姐姐的穿越火文《天才儿子腹黑娘亲》(不用咱多说很多亲都晓得吧?因为真心地写的很好,也很红!)☆☆☆☆☆☆☆☆☆☆推荐潇潇慕雨的文文《帝女御世》☆☆☆☆☆☆☆☆☆☆《宠坏不良检察官》:☆☆☆☆☆☆☆☆☆☆
  • 诅咒(蔡骏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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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给未婚妻白璧的唯一线索,不仅令一座城市就此消亡,事件却愈发扑朔迷离。此后的一个月内,性情大变,更改变了无数人的命运轨迹……,是一串神秘的钥匙。警官叶萧接手此案展开调查,年轻的考古学家江河自古楼兰考古归来后,却意外揭开了一个绵延千年之久的秘密。古老而永恒的诅咒,三周后猝死。白璧试图借此解开疑团。考古研究所接连发生五起离奇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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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意外,他把自己炸飞到了古代,重生为婴儿!他,紫罗国将军府的唯一男孙,被爷爷寄予厚望的孙子。幼小时:八个月能走,一岁吐字清晰,三岁吟诗作画,名声响彻整个越州,百姓云:生儿当如生如风。少年时:貌比潘安,风流倜傥,逃学频频,夜宿花街,争风吃醋,招蜂引蝶…成年时:替爷爷征战沙场,立下赫赫战功…但,很少有人知道,他,原来是个她。注:此文是女扮男装,轻松温馨纯真的专情文,也是我写的第三部小说,写得较为满意,呵呵^_^看完正文大概需要16元,番外和后续都是1元多。********************************************感谢婉如初上为我做的封面,o(∩_∩)o...第二个视频地址:?pstyle=1(是群里的管家点点做的,很精美哦,人物比第一个视频多一点,谢谢点点,辛苦了)********************************************我其他的文《桃花障》完结,半价,看完只需2.14元。《穿越之一代风云女皇》完结,半价,看完只需3.42元。《痴缠》,正文完结。新文《指鹿为姬》连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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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斗,世界上练习的人很多。但是真正的强者却很少,只有悟性极高的人才能到达巅峰,才能领悟新的更强的力量。而且没有哪个人有能力不被战胜,除非他是神。而他有可能就是神,虽然他并不是全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