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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山间公墓(1)

2006年9月26日,凌晨5点25分。

随着最后一声鼻音,顶顶猛然睁开了眼睛。

没有漆黑的夜空,没有幽暗的灯光,也没有麻将室与小超市,更没有手机信号,她仍然身处五楼的房间里,躺在一张宽大柔软的床上。

原来,是个梦。

梦?

额头却全都是冷汗,像是从游泳池里出来一样,顶顶惊慌失措地喘息着,双手紧紧地捏成拳头。

拳头里捏着自己的手机。

手机不知何故已经打开了,屏幕上却收不到任何信号,耳边犹响着那声“GAME OVER”。

虽然自己仍然活得好好的,但心里颇有些遗憾:为什么仅仅是梦?又为何这个梦做得如此怪异?

但她对自己的异梦早就习以为常了,只能苦笑着摇了摇头。

这时心里却一沉,这下完蛋了,神秘女孩趁机逃跑了吧?

她紧张地回头,却发现女孩仍然熟睡着,碎花布裙子上盖着毛毯,也许明早该给她换身衣服了。

又是虚惊一场。

顶顶深呼吸了几下,总算从梦境中解脱了出来,思量着明天该怎么办?这神秘的女孩究竟是谁?如何才能让她开口说话呢?她真的不懂中文吗?不过,女孩的存在至少可以证明,南明城并非空无一人,可能还会发现其他人,旅行团并不是孤独的。

她又翻了一下身,不小心碰到了女孩后背,便响起一声轻微的呻吟。糟糕,把她弄醒了吗?顶顶一动都不敢动了,屏声静气地像个木头人。但女孩继续发出着声音,轻得就像猫叫似的——

“妈妈……妈妈……”

顶顶依稀分辨了出来,女孩居然在叫“妈妈”?是在说梦话吧,顶顶只比她大五六岁,实在无福消受这个头衔。

但她无法确定是否是华语,因为人类大部分语言里的“妈妈”,都是差不多相同的发音。

这时女孩又翻身过来,与顶顶面对面了,嘴巴里依旧喃喃自语:“不要……死……不要……”

黑暗的房间里看不清她的表情,只有那嘤嘤细语声。这下顶顶可以确定了,女孩说的就是华语,而且是相当标准的。

人们在梦中说出来的话,肯定是自己的母语。

突然,神秘女孩睁开了眼睛。

虽然几乎看不见,但顶顶可以感受到那犀利的目光。

四目对视,在同一张床上。

又是如同在体育场里的对峙,白天与黑夜并无什么区别。

终于,顶顶决定说话了:“你梦到了什么?”

女孩在暗夜里睁大了眼睛,牙齿似乎还在颤抖,半晌未吐出一个字来。

“刚才我听到你的梦话了,你在说汉语,请不要再装聋作哑了,能和我说说话吗?”

女孩的眼神柔和了下来,尽管顶顶无法看到,却能感受到对方的心跳。

顶顶的声音也柔和了许多:“对不起,我吵醒了你的梦是吗?就当是我们都很寂寞,需要互相说话来摆脱孤独吧。”

几秒钟后,她听到了女孩的声音:“你想和我说什么?”

这二十岁女孩的声音,细腻而富有磁性,如甘甜的露水穿透黎明,来到这五楼房间的大床上。顶顶第一次微笑了:“什么都可以说,亲爱的。”

“谢谢你。”

“为什么谢我呢?”

顶顶还以为女孩会恨她呢。

“因为你打断了我的恶梦,把我从地狱里救了出来,在梦里我快要死了,是你救了我的命。”

她的华语字正腔圆,听不出有任何口音,但又不似北方人说的普通话。

“好吧,我还准备向你道歉呢。”顶顶觉得与她的距离拉近了,索性用手托着下巴说,“我们再聊些别的吧,比如——你的名字?”。

女孩沉默了片刻:“我能不回答这个问题吗?”

“既然你不告诉我的名字,那我就叫你‘无名女郎’了。”

“无名女郎?”她的语气有些古怪,随后柔声道,“我喜欢这个名字。”

顶顶无奈地苦笑一下:“好吧,无名女郎,你几岁了?”

“二十一岁。”

“你从哪里来?”

“我不知道。”

女孩冰冷地回答,但顶顶并不气馁:“看来你还是没把我当朋友,你一直住在南明城吗?”

“嗯。”

“你的家人呢?爸爸妈妈呢?”

“我不知道。”

顶顶知道她在故意回避问题:“好吧,无名女郎没有父母,但总有住的房子吧?住在哪呢?”

回答依然是:“我不知道。”

这个标准的一问三不知的“无名女郎”,忽然把上半身撑起来了,长发垂在枕头上,扫过顶顶的脸颊。

“那条狼狗是你养的吧?”

“是的。”

谢天谢地,这次她总算没回答不知道。

“它叫什么名字?”

“天神。”

顶顶不禁赞叹道:“好特别的名字啊,是你起的名字吗?”

用“天神”来形容那条惊人的大狼狗,也确实是名副其实。顶顶想象它匍匐在黑夜中的形象,竟真如传说中的神犬下凡,实非普通的狗儿所能比拟。

“是的,它无所不能,无处不在,刚才还在楼下等待着我。”

“可它怎么和你分开了呢?”

无名女郎淡淡地回答:“晚上,它去给我找吃的去了。”

“它给你找吃的?天神可真厉害啊。”

“天神无所不能。”

顶顶再也不想谈狗了,还是说说人吧:“你身边还有其他人吗?”

“有。”

“谁啊?”

顶顶兴奋地问道,却没想到无名女郎回答:“你不就躺在我身边吗?”

“哎呀,我是说除了我们旅行团的人以外。”

“那就——我不知道。”

老天,又是一个“我不知道”,干脆把她从“无名女郎”改名成“我不知道”吧!顶顶都快受不了了,她并不是个特别有耐心的人,只能继续躺着观察对方。

窗外,黑夜正悄悄流走,一点白光缓缓地浮上天空。

微暗的晨曦穿透玻璃,如薄雾披在无名女郎身上。昏暗的逆光就像摄影作品的底片,让顶顶清晰地看着女孩的轮廓。

没错,她本身就是一幅完美的作品。

轻柔的光线在身体外沿轻轻散发,除了稍微偏瘦外,女孩身体发育得很好,腰肢和胸膛都颇诱人。如果再稍稍打扮一下,足够去做电影明星了,刘亦菲黄圣依当年也不过如此吧。

幸好躺在旁边的人不是“洛丽控”,否则她定然会惹火上身。

无名女郎下床走到窗前,看着铁栏杆外的黎明,天空仍然深蓝色,鸟儿即将骑上枝头歌唱。

顶顶也走到她的身后说:“这是个罪恶而美丽的城市。”

清晨六点。

进入空城后的第三个白天。

四楼,在整栋楼最大的那套房里,床上同样睡着两个女子。

黄宛然与成秋秋。

这对母女却是背靠着背,母亲面朝着窗户,清晨的天光先射到她的脸上。缓缓睁开眼睛,瞳孔被猛然刺激了一下,才发现泪水早已打湿了枕头。

眼眶一定还是红红的吧,她轻轻抹了抹眼角泪痕,千万不要被女儿看到。黄宛然自己也没想到,居然在梦中流了那么多眼泪,谁才能让她如此伤心呢?至少不是躺在隔壁的成立。

她看着窗外的大树,一阵风卷过几片叶子,将它们带到某个并不遥远的地方,或许是她彩云之南的故乡——昆明。

十七年前。

尽管她总是逼迫自己忘掉,但又常常顽固地在梦中跳出来。那年黄宛然只有二十岁,刚从昆明医学院毕业。因为父母都只是普通工人,没法像别人那样托关系走后门,结果被分配到了一个最偏远的县——今天被称作香格里拉,当年却穷得揭不开锅。在大山深处的一个乡村医院,她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

虽然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病人基本都是藏族和纳西族的牧民,没有电话和电视,对外通讯全靠每周来一次的乡邮员。但那的景色却美得出奇,开门就是高耸入云的雪山,山下是一大片芳香的草原,牧民骑着骏马领着藏獒驱赶羊群。而医院所在的建筑,当年是一座古城堡,乃是丽江土司木天王所建。她很快就爱上了这里,宁愿独自享受孤独,也不愿再回到城市中去了。

几个月后,牧民们送进来一个骨折的病人,说是从悬崖上掉了下来。情况非常紧急,来不及再往外面的医院送了,黄宛然只得硬着头皮做了外科手术。没想到手术异常成功,病人的腿侥幸保住了,而且还没有留下后遗症,否则很可能要截肢。

她觉得这个病人很怪,年纪轻轻却留着长头发,永远抱着一个摄影包。他怎么会爬到悬崖上去呢?就连当地采药的藏民都不会去那里的。因为石膏至少要打两个月,他只能住在医院里,每天都和黄宛然聊天——当然,她是他的救命恩人。

他的名字叫钱莫争,是个职业摄影师,立志走遍中国拍下最壮丽的风景。他很偶然地来到这片山谷,这里的无比美丽让他想起一部美国小说描述的地方——香格里拉。他被这美景深深震撼,便想尽办法要拍摄下来,甚至不惜危险爬上悬崖,只为了拍摄一朵珍贵的雪莲。不过他不走运,失足摔了下来,差点断送了一条腿。

黄宛然对他的一切都很好奇,因为他去过西藏、内蒙和新疆,听他说那里的风景和故事:在可可西里拍摄藏羚羊,在蒙古草原遭遇狼群,在喜马拉雅山下险些被雪崩埋葬。那年已开始流行齐秦了,黄宛然也通过在昆明的同学,搞到了一些齐秦的卡带和照片。她发现钱莫争的样子好像齐秦,特别是当他在半夜里,爬到古堡顶上为她唱起“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她感动地流下了眼泪——那年的雪山上的月亮真美。

当钱莫争拆下了腿上的石膏,便拉着她去山里拍照片了。她成了他的御用模特,在雪山草原深潭的背景下,她第一次感到自己是如此之美,只有大自然才可衬托她身上的气质。他为她拍了数百张照片,每一张她都含情脉脉,也令摄影师耳热心跳。他们都明白彼此的心,根本不需要语言来表达,因为这里本就是人类的伊甸园。正如亚当与夏娃,他们在夕阳草地上漫步,在杜鹃花丛中嬉戏,在古堡残垣后接吻……

然而,美好的时光终是短暂的。

半年以后,钱莫争的家人寄信来告诉他,他投稿给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的照片被采用了——正是那张以雪山为背景的照片,黄宛然穿着当地藏族少女的服饰,嘴里衔着一支杜鹃花,风情万种地躺在镜头前。这张名为《雪山·杜鹃·美人》的照片,获得了当年的世界艺术摄影大奖,《国家地理》杂志特邀他去纽约领奖。

犹豫了三天之后,他最终决定离开香格里拉,前往另一个天堂——美国。

虽然黄宛然流了许多眼泪,但她并没有阻挠他离开,而是一路送他出了山谷,直到县城的汽车站。钱莫争也哭了,他知道若是没有黄宛然,自己早就失去了一条腿,更不会有机会去美国——何况她本就是获奖照片的模特,这张照片能够征服全世界,一半要归功于她在镜头前的魅力。

最后离别的时刻,他唱了一首齐秦的歌:“轻轻的,我将离开你,请将眼角的泪拭去。漫漫长夜里……我想大约会是在冬季。”

钱莫争踏上长途汽车后,又从车窗里探出头来,大声喊道:“宛然,请再等我半年。我钱莫争对天发誓:半年后我一定从美国回来,娶你!”

黄宛然只觉得周围一切空白,只剩下他在车窗上说的这句话,久久地环绕在她的脑海里。

她真的等了六个月。

这是度日如年的半个月,夜夜都对着月亮盼望他早日归来,每周都按照他留下的地址写信。但是,她没有收到过一封回信。

漫长的半年终于过去了。在她认为钱莫争将要归来的那天,她在村口系了许多黄色的布条,权当作高仓健演的那个电影里的黄丝带吧,村民们还以为她在做什么宗教法事呢。

然而,他没有回来。

黄宛然以泪洗面地又等了半年,他依然音讯渺茫。

钱莫争的誓言犹在耳,本来是每天夜里的美梦,如今却变成了恶梦。

最后,她认定自己所爱的男人,已经葬身于遥远的异国他乡,否则他决不会违背誓言!

在他们第一次接吻的废墟里,黄宛然给他掘了一个小小的坟墓,将他留下来的东西都埋葬了进去,这是她的爱人的衣冠冢。

她对未来感到无比茫然,不知道自己该去向何方,眼前的山水依然美丽,却似乎已不再属于自己。

这时,她的妈妈来到了她身边。妈妈是上海人,六十年代支援三线建设而去了云南。她不甘心让女儿在山里待一辈子,正好黄宛然的舅舅在上海做处长,便通过这层关系把她调回到了上海。

依依不舍地离开香格里拉,她来到完全陌生的上海,在一家街道医院做了医生。舅舅很喜欢这漂亮的外甥女,便把同事的儿子介绍给了她——那时成立已是电力局的工程师了,有一份令许多人羡慕的金饭碗。他们只谈了半年的朋友,就闪电般的结婚了。

一晃已过去十五、六年,当年轰动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的雪山杜鹃的美人,而今已是三十八岁的成熟妇人。女儿都长成了大姑娘,正熟睡在她的身旁。

黄宛然翻身朝向女儿,才发现秋秋已经醒了。母女俩面对着面,晨光洒在十五岁的青春脸上,简直是她少女时代的翻版。

她伸出手抚摸着秋秋,这时女儿也不再倔强了,温顺地如一只小猫,依偎在母猫温暖的怀中,毛茸茸的小爪子搭着妈妈肩膀。

“秋秋,你要听妈妈的话。”

秋秋睁大着眼睛,像个受了委屈的小女孩说:“你们总是吵架,爸爸也总是对你不好,我知道他不是个好男人。”

“对不起,妈妈没有给你一个和睦的家。”

她的眼眶又有些红了。虽然女儿一直都在自己身边,但她知道秋秋其实是孤独的,一直对父母封闭着心灵。她害怕将来女儿会变得更陌生,几次看到青少年抑郁症的报道,都让她心惊肉跳地担心。

“我已经不在乎了。”

“秋秋,等我们回家以后,我会好好考虑和你爸爸的关系。”黄宛然紧紧搂着女儿的脖子,“如果是最坏的结果,我们母女俩从此就相依为命吧,我大不了再去做医生,或者去私人诊所干也行。”

女儿却冷冷地回答:“我们还回得了家吗?”

“一定可以回家的,旅行团里所有人都在努力,说不定泰国警方很快就能找到我们了。”

“不,我们已经被困在这里了,我们出不去了。”

她说这句话时异常平静,与她十五岁的年龄完全不符。

“你说什么?”黄宛然有些生气了,她不允许女儿自暴自弃,“你想一辈子待在这里吗?”

“也许——是的吧。”

“你这孩子到底在想些什么吗?”

黄宛然都有些气糊涂了,而秋秋的回答让妈妈更吃惊:

“因为我喜欢这个城市!”

同时。

镜头移过黄宛然与秋秋的房间,穿越床底下的水泥地板,来到楼下三层的屋子里。

有一双眼睛,正无神地盯着天花板,似乎感应到了秋秋的声音。

她是玉灵。

同屋的伊莲娜继续熟睡,玉灵却天刚亮就醒了过来,在泰北农村长大的她,从小养成了早睡早起的习惯。

窗外的雾气正在渐渐散去,但那感觉依然缭绕于眼前,又像昨天清晨那样充盈着心底。让玉灵的身体越来越轻,整个人缓缓浮升起来,被森林中的露水和白雾包围,回到那个十六岁的清晨。

被打断了的回忆在继续,还是那片最黑暗最诡异的森林。永远不见天日的大榕树底下,四周飘满了腐烂的植物和动物的气息,无法超度的亡魂们聚集于此,静静等待某一场天火降临。

十六岁的玉灵,瘦弱的身体在筒裙里颤抖,像猫一样的骨胳之间,发出轻微的顿挫声音。

因为,她见到了一个英俊的十八岁的僧人。

“另一个世界。”

少年僧人平静地说出这句话,他的嘴唇隐隐发紫,黝黑的脸颊异常削瘦,惟独声音是如此洪亮有力。

玉灵不知该如何回答,这才注意到在他的身后,还坐着另一个僧人。

那是个老年的僧人,老得都不知道有多少岁了,白色的长眉毛垂下来,脸上布满了皱纹和老人斑,皮包骨头的样子竟与骷髅差不多。

老僧入定?

他穿着一身破烂不堪的黄色僧袍,盘腿坐在一片经年累月的枯叶上,双手合十放在胸前,眼睛闭着似乎还在苦思冥想。

那弥漫在森林中的白雾,似乎就是从他身体里发出的,正通过他周身不断地飘出来。老僧瘦小的上半身却挺得笔直,就连干枯的十指也毫不含糊。整个人仿佛一尊千年前的雕塑,岿然不动在这阴暗的世界里。

“他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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