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7月28日大渡河上游康定县境内落鹰岩发生岩崩,阻断大渡河,造成河水断流达半个小时之久,毁坏公路200多米,交通被中断半年之久,使上游多个乡镇的生产生活物资、农副产品全靠人背马驮来运进运出,严重影响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
(3)大型滑坡灾害对人们心理健康的危害
一次大型的滑坡、崩塌灾害不仅造成当地的重大经济损失,还会给受灾群众造成很大的心理伤害,甚至给周围居民造成很长一段时期的心理阴影,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
滑坡的成灾模式
直接成灾是指滑坡、崩塌发生过程中直接对滑体上和滑体前方的各种物体和生物造成的直接破坏作用。称为直接成灾模式。
除了造成的直接破坏,滑坡、崩塌还会造成间接破坏,例如滑坡造成堵塞河道,形成堰塞湖,诱发洪水,淹没了建筑设施,导致通信交通中断等,不但间接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还给人们带来了精神创伤。
滑坡和崩塌都不是单一的自然灾害,在他们发育或者发生的同时会对环境产生反馈作用,反之其他自然灾害发生时也会如此,从而引发各种各样的灾害链。认识灾害链的形成和产生规律,对防范和抑制灾害的发生和扩大有着良好的作用。下面我们一起来认识一下有哪些灾害链:
1.单一型的自身灾害链
崩塌→滑坡灾害链:崩塌诱发滑坡在自然界中是很普遍的现象,犹如人堆积废弃物一样,堆积多了,对坡体产生影响,就会引发滑坡。崩塌引发滑坡的原理也和这个类似,崩塌下来的崩积物不断加载坡体的重力,或者堆积成坡体,最终导致滑坡的发生。
滑坡→崩塌灾害链:若坡体较陡,且滑坡剪出口的位置高于坡脚,那么就可能会转化成为崩塌灾害。因为滑坡体滑离发生时,会呈向前倾倒趋势。
滑坡重力型地震灾害链:由滑坡造成的重力型地震不同于我们一般所知的地震灾害,能够引发重力型地震的滑坡往往是大规模且体积庞大的滑坡。
2.由其他灾害引起的滑坡、崩塌灾害链
一些滑坡和崩塌的产生,是由于地震、降水等其他自然灾害引起的。此种情况构成的灾害链主要有:
地震→滑坡、崩塌灾害链暴雨→滑坡、崩塌灾害链山洪→滑坡、崩塌灾害链洪涝→滑坡、崩塌灾害链干旱→滑坡、崩塌灾害链例如,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灾难不仅仅停留于地震,地震后的不断降水,引发的灾害链是多方面的。
仅滑坡就多达1.5万余处,滑坡造成的死亡人数占死亡总人数的1/4。
再例如,2006年,重庆云阳因为干旱引发滑坡。因为持续高温,致使土地严重缺水、开裂,使本身已经沉睡的古老滑坡再次苏醒,形成典型的“旱滑坡”,滑坡致使村庄遭到严重破坏,多间房屋倒塌。
3.由滑坡、崩塌引起其他灾害的灾害链
由滑坡、崩塌引起其他灾害的灾害链,例如泥石流、堰塞湖、洪水和局地干旱等。
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链:
滑坡、崩塌灾害转化为泥石流灾害的方式有饱水的滑坡体、崩塌体被整体诱发后,饱含的水将其液化,从而形成了泥石流;当滑坡体、崩塌体遭遇洪水时,相互融合而形成泥石流;滑坡体、崩塌体滞留在沟谷内,待洪水来时,形成泥石流。
滑坡、崩塌→涌浪灾害链:如上文提到的1963年,在意大利北部,因滑坡引起的维昂特大坝大洪水就是这种情况。滑坡体拍进水库,因为速度快,将峡谷加深到400米,但此滑坡运动并没有停止,一部分山体更是冲上对岸,弹起140米高,将水库中的水压了出去,这股涌浪可谓是滔天巨浪,瞬间将卡索村较低地方完全摧毁,而这个地方已经比水面高出260米,加上洪水达到坝顶上方245米这个高度,表明洪水至少高出河床约500米。我国也有类似事件。如1961年,湖南柘溪水库大坝上游1550米处的塘岩光水库,在蓄水初期,引发了1651万立方米的滑坡,激起巨大涌浪10次,且延续了1分钟。摧毁了施工现场,并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滑坡、崩塌→堵江淹没→溃决洪水灾害链:此种灾害链主要发生在峡谷区,例如汶川地震造成的滑坡堵塞河道,形成堰塞湖,若不是及时疏通引流,造成的灾害定是极其巨大的。
此外堰塞湖又分为完全堰塞湖和不完全堰塞湖。但无论是何种状态的堰塞湖,都会对下游地区造成危害。
滑坡、崩塌→坡面洪水灾害链:
此种灾害链主要是指因为滑坡和崩塌导致的堵塞水利工程中的盘山渠道,道理和堰塞湖差不多,都是因堵塞而使水溢出造成的灾害。这种灾害链多发生在降水多的雨季,尤其是暴雨更容易导致灾害的发生。
滑坡→局地干旱灾害链: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大型滑坡地区。因为滑坡体解体的原因,使一些地表径流转为地下水而变得短小。地下水顺着坡体排泄,很难存留在坡体上,更别说露出坡体,回到坡面,故而造成了小范围的干旱区。
4.由其他灾害引起滑坡、崩塌后再转化为其他灾害的灾害链多种灾害相互诱发的情况在自然界中很常见,由其他灾害引发滑坡和崩塌,又由滑坡和崩塌引发其他自然灾害,这也是一种灾害链。
(1)暴雨、山洪、洪涝→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链
有些时候这些灾害很难被分开,它们互相影响,互相诱发,最后形成了很严重的自然灾害。例如暴雨可以引发山洪,山洪造成水灾又可引发洪涝灾害。而这三种灾害又可诱发滑坡和崩塌,滑坡和崩塌与山洪洪水混合形成泥石流灾害。
(2)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链
因为崩塌而使坡体上面存有大量堆积物,如果在暴雨或者多雨季节,雨水对坡体产生作用,本来已经负重很大的坡体,发生滑坡,到山脚时与洪水相容,形成泥石流。
(3)地震→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链
由地震引发的滑坡我们上面已经做过详细的讲解,在这里不再多作解释,地震后往往伴随着强降雨或者持续降雨,这个时候就会产生几种情况,诱发泥石流。主要表现为:一,因地震导致的滑坡堵塞流水,形成堰塞湖,湖水到一定程度溢出,与滑坡、崩塌堆积物混合形成泥石流;二,地震导致水利工程及水坝发生滑坡,水坝中的水涌出,伴随滑坡形成泥石流;三,因为地震引发滑坡中,有一部分是饱水坡体,在运动中,水将固体物质液化而逐渐形成泥石流;四,由于地震,致使坡体物质沿其液化层发生解体以及滑动,从而引发泥石流。
(4)地震→滑坡→堵江淹没→溃决洪水灾害链
强震区所特有的灾害形式是地震→滑坡(含崩塌)→堵江淹没→溃决洪水灾害链。多发生在我国西部山区具有活动性的断裂带上,如甘南北西向断裂带、龙门山断裂带、川西的南北向构造带,还有高山峡谷地段。
滑坡灾害统计与评估。
2003年11月,我国颁布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明确规定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和等级确定标准。滑坡、崩塌是地质灾害中的主要灾种。
灾害统计要做到非常精细,要实事求是,不能虚构,不能漏项,力求准确。灾害统计是灾害评估的基础,如果统计不准确,评估就会出现误差。灾害统计主要由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四部分组成。其中,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是《地质灾害预防条例》规定必须统计的内容,间接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是对灾害全面分析评估的需要,因此也要统计。
1.人员伤亡
人员伤亡包括因灾害直接受伤的人数和直接死亡的人数。受伤人数和死亡人数要分别统计,不能合起来写伤亡多少人。
(1)受伤人员统计
在统计因灾害直接受伤人数时,轻伤和重伤不光要分开统计,还要按国家有关文件的划分标准进行。
(2)死亡人数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