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说:“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无往而不胜的法宝,也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的法宝。”
习近平同志说:“实干兴邦,空谈误国。这个道理,我们都要牢记在心。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讲实话、干实事,敢作为、勇担当,言必信、行必果。”
这些重要论述都传递着一个道理:抓好党的作风建设是管好党的核心环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途径,是保证党的战斗力的有效方法。这些重要论述也在宣示着一个庄严的承诺,那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于人民的承诺。古人云:“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今天的共产党人也要用实际行动信守对人民的承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抓好党的作风建设,既要继续坚持思想管党、组织管党,通过宣传、教育和组织手段抓好党的作风建设,也要从源头下手,在建章立制上做文章,通过制度管党,将党的优良作风制度化,用制度的刚性约束党员领导干部的言行举止,从而兑现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安徽省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太和县原县委书记刘家坤,在市国土局任上,曾经着手建立“四项阳光制度”,规范土地批租,被评为“国土卫士”、“勤廉兼优干部”。也正是他曾经的勤政,才能够走上更为重要的领导职务岗位。然而,随着权力的增大,刘家坤发生了令人瞠目的变化:受贿2900余万财物,带动分管副县长、县国土局局长、规划局副局长形成了“腐败窝案”。刘家坤案发后,写下《忏悔书》,悔恨自己对党和国家造成的重大损失,悔恨对不起太和县人民的重托。在分析自己堕落腐败的原因时,刘家坤写道:“担任县委书记一段时间之后,思想道德出现滑坡、物欲膨胀,摆不正位置,狂妄不拘、独断专行,不按程序办事。我的教训证明,权力集中不受监督是最大的腐败。”
对于个人来说,权力是个好东西。权力能够满足人的贪欲。在一些人看来,权力就等于金钱、等于美色、等于阔气的排场、等于奢靡的生活、等于普通人难以企及和想象的生活。无怪乎英国着名政治家阿克顿会说:“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从政之初,有着爱国爱民之心,也怀有远大的抱负。但随着权力的增长,这些人能够通过权力获得形形色色的好处。同时,对于国家、民族和人民来说,权力也是个好东西。权力的良性运行,也可以造福普罗大众。2008年的汶川地震,权力的高效运行,保障了抗震救灾的顺利运行。要约束权力,又要保证权力的有效运行,最佳的方法就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在制度笼子里的权力,只能按照制度设计的轨道运行。要权力多做好事、少做坏事,甚至只做好事、不做坏事,必须靠制度。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首先需要明确制度管什么?简而言之,制度就是“管人、管权、管事”。“管权”,就是要对权力进行民主管理、依法管理和科学管理,让领导干部正确、高效地运用手中的权力,改变和杜绝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的不正之风。“管事”,就是要在管理党和国家各项事务时,确保按照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不能朝令夕改,杜绝领导干部个人意志对于正常事务的不当干扰。“管人”,就是要在人才选拔、人事管理、干部任用等事务上,要坚持原则、严格标准,任人唯贤,引导和教育干部走正路、办实事,杜绝任人唯亲。
加强制度建设,是党的作风建设的新路径。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内容。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需要科学的制度。习近平同志指出:“最根本的是严格遵循执政党建设规律进行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党内生活和党的建设制度的严密性和科学性,既要有实体性制度又要有程序性制度,既要明确规定应该怎么办又要明确规定违反规定怎么处理,减少制度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推进党的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制度的关键是执行,没有执行的制度等于没有制度。习近平同志指出:“特别要把制度约束作为刚性约束,令行禁止、不搞例外,坚决整治对中央规定变着法子进行规避的各种行为,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打擦边球。”执行制度的关键又是落实制度所规定的责任制。习近平同志指出:“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制度确认优良党风,制度保证优良党风,制度惩戒违背党风的行为。以制度规范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保证权力始终来自于人民、始终服务于人民、始终造福于人民,是维护党的优良作风,保证党永远保持本色的根本所在。
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邓小平同志在反思“文化大革命”的教训时,特别重视民主法制的问题。1978年12月13日,邓小平同志在着名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讲话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于“文化大革命”产生的条件有着如下的分析:种种历史原因又使我们没有能把党内民主和国家政治社会生活的民主加以制度化、法律化,或者虽然制定了法律,却没有应有的权威,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视不足,是“文化大革命”得以产生的条件之一。十二届六中全会指出:“没有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制不是社会主义法制,没有法制的社会主义民主不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律和制度,与社会主义民主、与人民民主有着天然的联系。
2000多年前古希腊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法治优于一人之治。”亚里士多德认为,人难免感情用事,实行人治容易出现偏私,而法律是没有感情的,因此法治优于一人之治。有人曾说:法律和制度制定得再好,也需要人去实施,因此所谓法治的本质仍然是人的治理。这种观点看似很有道理,实际上是大错特错。法治的关键并不在于法律实施过程中有没有人、要不要人,更不是否定法律实施过程中人的重要作用,相反,法治比传统的人治更加强调人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的主体性作用。法治和人治的关键区别是人与法、权力与法发生冲突时,是服从人的权威,还是服从法律的权威。如果是法治,就应当服从法律的权威;如果服从了人的权威和权力的权威,那就是人治。
理论链接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2013年2月23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对权力的崇拜已经成为一种社会风气。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追捧权力,漠视法律,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徇私枉法的现象非常严重。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习近平同志也在2013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理论链接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2014年2月28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是党在面对权力与法博弈时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防止权力的滥用,防止以权谋私与权力的腐败,始终保持权力运用的正确方向,需要严格、有力、创新的制度。
对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八项规定的主要内容是:
——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着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作风如何,对党风政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具有重要影响。中央政治局是党的最高领导机构,抓作风建设,首先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中央领导同志带头建立良好的党风,对于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有着重大意义。中央政治局的领导同志率先垂范,正以身体力行的方式,为端正党风政风作出了庄严承诺。
习近平同志这样评价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的任务非常繁重,八项规定是一个切入口和动员令。八项规定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是我们作为共产党人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
习近平同志又是这样表明对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决心:“规定就是规定,不加‘试行’两字,就是要表明一个坚决的态度,表明这个规定是刚性的。‘试行’
给人感觉是不是还有点含糊。就先按这个规定去做,做了以后真正推开了,一两年后再完善。中央纪委有那么多规定,不也就规定下去了。反正要不断去约束。
最重要的是要抓好落实,言必信、行必果。我们说了不是白说,说了就必须做到,把文件上写的内容一一落到实处。”
八项规定没有抽象的原则,又处处体现出党的作风建设的基本原则;八项规定没有大话、套话,又高屋建瓴地提出了党的作风建设的根本要求。八项规定实实在在,直击要害,既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又有切实可行的可操作性,本身就是改进党风政风的范本。八项规定的内容涉及会议、文件文风、出访考察、警卫工作、新闻报道、文稿发布以及住房、车辆等事项。无论是“轻车简从”、“开短会、讲短话”,还是“改进文风”、“不得封路”;无论是“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严格文稿发表”,还是“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等,这些规定的细致和坦率,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症动了真格、较了真劲。八项规定体现了“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真诚与坚定,表现出对于民族、对于人民、对于党的强烈责任感,反映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信心。
理论链接现在,有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东西,有些铺张浪费、豪华奢侈的东西,上上下下都有些表现,我们不能安之若素、司空见惯、见怪不怪。既然作规定,就要朝严一点的标准去努力,就要来真格的。不痛不痒的,四平八稳的,都是空洞口号,就落不到实处,还不如不做。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讲话八项规定有如清风扑面,大振人心。八项规定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从严治党、抓作风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措施实在,铿锵有力,必将改变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