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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王大小姐(2)

邓定侯道:“江湖中本来就有很多人,把这杆枪叫作蛇枪。”

丁喜道:“据说这杆枪本来就是用黄金混合精铁铸成的,不但比普通的铁枪轻巧,而且枪身还可以随意弯曲。”

邓定侯道:“所以金枪徐用的枪法,也独创一路,与众不同。”

丁喜道:“我也听说过,他用的枪法,就叫作蛇刺。”

邓定侯道:“他们家传的枪法,本有一百零八式,金枪徐又加了四十一式,才变成现在的蛇枪一百四十九刺。”

丁喜道:“霸王枪呢?”

邓定侯笑了笑,道:“霸王枪的招式,只有十三式。”

丁喜也笑了笑,道:“真正有效的招式,一招就已足够。”

邓定侯忽又叹了口气,道:“只可惜你没有看见当年王万武施展他‘霸王十三式’的威风,霸王枪在他手里,才真正是霸王枪。”

丁喜没有再说什么,因为这时决斗已经开始。

阳光普照的庭院,仿佛忽然变得充满了杀气。

这两杆枪都是历经百战、杀人无算的利器,它们本身就带着一种杀气。

金枪徐的人,也正像是他手里的枪,削锐、锋利、精悍。

他的眼睛始终在盯着他的对手,双手合抱,斜握金枪。

这正是枪法中最恭敬有礼的起手式,他已表示出他对霸王枪的尊敬。

王大小姐却只是随随便便地将大枪拖在地上,就凭这一点,她已不如金枪徐。

——高手相争,尊敬自己的对手,就等于尊敬自己。

金枪徐嘴角露出冷笑,却还是礼貌极恭,沉声道:“当年王老爷子在时,在下无缘求教,如今老成凋谢,枪在人亡,请受我一拜。”

他左腿后屈,真的行了一礼。

王大小姐却只不过点了点头,淡淡道:“我是来找你麻烦的,你也不必对我太客气。”

金枪徐沉下了脸,道:“我拜的是这杆枪,并不是你。”

王大小姐冷笑道:“你最好记住,霸王枪就是我,我就是霸王枪。”

金枪徐冷冷道:“在我眼中看来,王老爷子一去,霸王枪也已不在人间了。”

王大小姐怒道:“你看不见我手里的枪?”

金枪徐道:“这杆枪在王大小姐的手里,已只不过是杆平平常常的大铁枪。”

王大小姐用力咬住了嘴唇,显然在控制着自己的怒气。

她也知道高手相争时,若是心情激动,就随时都可能造成致命的错误。

金枪徐盯着她,又道:“在下还未到这里来时,已将所有的后事全都料理清楚。”

王大小姐道:“很好。”

金枪徐悠然道:“王大小姐你的后事,是不是也已交代好了?”

王大小姐一张脸已气得通红,大声道:“我若死在这里,自然有人替我料理后事。”

金枪徐道:“谁?”

王大小姐道:“你管不着。”

她的手一抡,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大铁枪,就飞舞而起,带起了一阵凌厉的枪风,压得竹篱下的花草全都低下了头。

金枪徐却没有低头,身形一闪,已从铁枪抡起的圆弧外滑了过去。

丁喜叹了口气,道:“看来这位王大小姐的确太嫩,竟看不出徐三是故意激她的。”

邓定侯却笑了笑,道:“也许徐三这一招反而用错了。”

丁喜道:“为什么?”

邓定侯道:“霸王枪走的是刚烈威猛一路,本是男子汉用的枪,王大小姐毕竟是个女子,总不免失之柔弱。”

丁喜同意。

邓定侯道:“可是她的怒气一发作起来,情况就不同了。”

丁喜道:“哦?”

邓定侯微笑道:“我可以保证,他们家传的脾气比他们家传的枪法还要厉害得多。”

他们只说了七八句话,王大小姐的霸王枪已攻出三十招。

她的枪法虽然只有十三式,可是一施展起来,却是运用巧妙,变化无方。

她的招式变化间虽不及蛇刺灵巧,可是一种凌厉的枪风,足以弥补招式变化间之不足。

无论谁都看不出这么样一个柔弱的女孩子,竟真的能施展出如此刚烈威猛的枪法,竟真的能将这杆大铁枪挥舞自如。

这种长枪大戟本来只适于两军对垒,冲锋陷阵,若用来与武林高手比武较技,就不免显得太笨重。

可是她用的枪法,又弥补了这一点,无论枪尖、枪身,都能致人的死命,而且枪风所及之处,别人根本无法近她的身。

她三十招攻出,金枪徐只还了六招。

丁喜皱眉道:“看样子徐三只怕是想以逸待劳,先耗尽她的力气再出手。”

邓定侯又笑了笑,道:“徐三若真的这么想,就又错了。”

丁喜道:“为什么?”

邓定侯道:“霸王枪分量虽沉重,可是招式一施展开,枪的本身,就能带动起一种力量,她借力使力,自己的力量并不多。”

这道理正如推车一样,车子一开始往前走,本身就能带起股力量,推车的人反而像是被车子拉着往前走了。

邓定侯道:“也因为这杆枪的分量太重,力量太大,要闪避就很不容易,所以采守势的一方,用的力气反而比较多。”

他笑了笑,接着道:“以前有很多人都跟金枪徐有一样的想法,想以逸待劳,所以才会败在霸王枪下。这其间的巧妙,若不是王老头子偷偷地告诉我,我也不明白。”

丁喜道:“知道这其中巧妙的人,当然不会太多。”

邓定侯道:“除了百里长青和我之外,王老头子好像没有对别人说过。”

丁喜道:“因为你们是他的朋友?”

邓定侯道:“他的朋友本来就不多。”

丁喜道:“他是你的朋友,我却不是,你为什么要将这秘密告诉我?”

邓定侯笑了笑,道:“因为我喜欢告诉你。”

丁喜也笑了。

这解释并不能算很合理,可是对江湖男儿们说来,这理由已足够。

现在王大小姐已攻出七十招,非但已无法遏止,再想近身都已很不容易,只要她枪杆一横,金枪徐就被挡了出去。

他忽然发觉这杆枪最可怕的地方并不是枪锋,这杆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枪,每一分,每一寸都同样可怕。

无论谁都看得出他已落在下风。

只有一个人看不出。

突听一声大喝,竟有个人赤手空拳,冲入了他们的枪阵。

这个人竟是小马。

他真的醉了。

不管他醉的是人,还是酒,他的确已真醉了,否则又怎会看不出这两杆枪之间,枪风所及处,就是杀人的地狱。

看来他不但是“愤怒的小马”,简直是个“不要命的小马”。

居然还举手大呼:“住手,你们都给我住手!”

丁喜的心已沉了下去。

他知道王大小姐是绝不会住手的,也不能住手,因为霸王枪本身所起的力量,已绝非她所能控制。

在这种力量的压迫下,金枪徐想必也一定会使出全力。

一个人若已将全力使出,一招击出后,也很难收回来。

就在这时,两杆枪已全部刺在小马身上。

他的人就像是弹丸忽然弹起,鲜血雨雾般从他身上溅出。

两杆枪居然还没有停。

他们实在已无法停下来,已无法住手,无论谁的枪先停下来,对方都可能给他致命的一击。

谁也不敢冒这个险。

“这个人疯了。”

“他为什么要自己去送死?”

大家惊呼着,眼睁睁地看着小马身子飞起,眼睁睁地等着他落下来。

每个人都看得出,等到这个人再落入枪阵中,就一定已是个死人。

就在这一瞬间,竹篱下的花丛前,忽然有一条长绳飞来,套住了小马的腰。

长绳一抖,小马的人就跟着它一起飞了回去。

他并没有跌入那杀人的枪阵。

他跌入丁喜怀抱里。

鲜血还在不停地流,小马整个人都已因痛苦而痉挛扭曲。

可是他眼睛里并没有痛苦,反而像是充满了愉快和满足。

丁喜在跺脚。

“你怎么会做出这种笨事来的?”

小马没有回答。

他的人虽然在丁喜怀里,他的眼睛却始终在看着另一个人。

“小琳……小琳……小琳……”

他虽然已痛苦得连声音都发不出,可是他心里却还在呼喝,不停地呼喝。

小琳在流泪,也不知是悲哀的眼泪,还是感激的眼泪。

丁喜终于看见了她:“你是为了她?是她要你这么样做的?”

小马点点头,又摇摇头。

这当然是他自己愿意做的,他不愿做的事,没有人能勉强他。

这女孩子竟有这么大的力量,能让他心甘情愿地做出这种蠢事?

现在他的酒意已随着冷汗和鲜血流出,清醒使得他的痛苦更剧烈,更难以忍受。

他若是能晕过去,也可以少受些痛苦——晕厥本就是人类自卫的本能之一。

他却在努力挣扎着,不让自己的眼睛合起。

因为他还要看着她。

小琳也在看着他,看到他的痛苦和柔情,也终于忍不住冲了过来,在几十双眼睛的注视下,冲了过来,扑在他身上。

她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会有这么大的勇气,会做出这种事。

在这一瞬间,她几乎已不顾一切。

丁喜放下他,放在花圃旁的绿草地上,让他们拥抱在一起。

她的眼泪在他脸上,这一滴滴泪水中,竟仿佛有种神奇的魔力。

他的痛苦竟已减轻,忽然道:“你是不是也觉得我这件事做得蠢?”

小琳点点头,又摇摇头。

小马勉强笑了笑,道:“可是我只有这么样做,因为我想不出别的法子。”

小琳道:“我知道,我……”

她没有说完这句话,因为她已泣不成声。

小马道:“你为什么还在哭?难道他们还没有住手?”

小琳道:“嗯!”

小马道:“你的朋友没有死?”

小琳道:“没有。”

小马道:“你要我为你做的事,我是不是已替你做到了。”

小琳道:“是……是的。”

小马长长吐出口气,居然真的笑了,微笑道:“那么你最好告诉我们的朋友,我这件事做得并不太蠢。”

他微笑着闭上了眼睛,也终于晕了过去。

这年轻人们有的痛苦和安慰,丁喜几乎都能同样地感觉得到。

他是他的朋友,是他的兄弟,也是他的父亲。

风依旧在吹,阳光依旧灿烂,两杆枪依旧在飞舞刺击。

丁喜慢慢地转过身,慢慢地向着他们那杀人的枪阵走了过去。

邓定侯失声道:“你想干什么?”

丁喜笑了笑,脚步没有停。

邓定侯道:“难道你也想去做和他一样的蠢事?”

丁喜又笑了笑。

没有人能了解他和小马的感情,甚至连邓定侯也不能。

他的人忽然飞起,也像小马刚才一样,投入了他们的枪阵。

他竟似也忘了,这两杆枪之间,枪风所及处,就是杀人的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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