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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不爱名马非英雄(1)

此间无他物,唯有美酒盈樽,名驹千骑,君若有暇,盍兴乎来。

这是关东落日马场的二总管裘行健代表金大老板发出的请帖,为的是落日马场第一次在关内举办的春郊试骑卖马盛会,地点在洛阳巨富“花开富贵”花四爷的避暑山庄,日期是三月月圆时。

这样的请帖一共只发出十几张,值得裘总管邀请的对象并不多。

被邀请的当然都是江湖大豪,一方雄杰,不爱名马非英雄,来的都是英雄,都骑过落日马场的名驹。

——只要有日落处,就有落日马场的健马在奔驰。

这是马场主人金大老板的豪语,也是事实。

三月,洛阳,春。

十七夜的月仍圆,夜已深,风中充满了花香,山坡后的健马轻嘶,隐约可闻,人声却已静了。月光从窗外斜照进来,把独立在窗前的裘行健高 大魁伟的影子,长长投影在地上。他的浓眉大眼、高颧、鹰鼻、虬髯,在月光下看来更显得轮廓明显而突出。

他是条好汉,关外一等一的好汉,现在却仿佛有点焦躁不安。

这是他第一次独担重任,他一定要做得尽善尽美。从十五开始,这三天来的成绩虽然不错,最大的一圈马也已被中原镖局的王总镖头以高价买去,可是他一直在期待着的两位大买主,至今还没有来。

他本来就不该期望他们来的。

威震江湖的河朔大侠万君武,自从三年前金盆洗手退隐林下后,就没有再踏出庄门一步。

视富贵功名如粪土的世袭一等侯狄青麟,多年来一直浪迹天下,也许根本就没收到他的请帖。

他希望他们来,只因为他认为由他远自关外带来的一批好马中,最好的一匹只有他们才识货。

只有识货的人才会出高价。

他不愿委屈这匹好马,更不愿把它带回关东。

现在已经是第三天的深夜了,他正开始觉得失望时,庄院外忽然有人声传来,三年未出庄门的“威震河朔”万大侠,已轻骑简从连夜赶到了牡丹山庄。

万君武十四岁出道,十六岁杀人,十九岁时以一把大朴刀,割大盗冯虎的首级于太行山下,二十三岁将惯用的大朴刀换为鱼鳞紫金刀时已名动江湖,未满三十已被武林中人尊称为河朔大侠。

他的生肖属鼠,今年才四十六岁,年纪远比别人想象中小得多。

这次他没有带他的刀来。

因为他已厌倦江湖,当着天下英雄好汉面前封刀洗手,那柄跟随他多年的鱼鳞紫金刀已用黄布包起,被供在关圣爷泥金神像前的檀木架上。

可是他另外带来了三把刀。

他的师兄“万胜刀”许通,他的得意弟子“快刀”方成,和他的死党“如意刀”高风。

一个像他这样的人,手边如果没有刀,就好像没有穿衣服一样,是绝不会随便走出房门的。

但是他相信这三个人的三把刀。

无论谁身边有了这三把刀,都已足够应付任何紧急局面。

洛阳三月,花如锦。

牡丹山庄后面的山坡上,开遍了牡丹,山坡下刚用木栏围成的马圈里,处处都有马在腾跃。

马不懂欣赏牡丹,牡丹也不会欣赏马,但同样是值得人们欣赏的。

牡丹的端庄富贵、美丽大方,如名门淑女;马的矫健生猛、灵活雄骏,如江湖好汉。

山坡上下都挤满了人,有的人在欣赏牡丹的柔美富态,有的人在欣赏马的英姿焕发,可是让大多数人最感兴趣的还是一个人。

万君武却好像对什么事都不感兴趣了,半闭着眼,斜倚在一张用柔藤编成的软椅上。

他太累。

无论谁在一夜间连换三次快马,赶了九百三十三里路之后,都会觉得很累的。

他的师兄、弟子、死党,一直都在他身边,寸步不离,一群群好马被带到他面前的木栏里,被人用高价买去,他的眼睛都是半闭着的。

直到最后有匹很特别的马,单独被带进马栏时,他的眼睛才睁开。

这匹马是裘总管亲手牵进来的,全身毛色如墨,只有鼻尖一点雪白。

人群中立刻发出了惊叹声,谁都看得出这是千中选一的好马。

裘行健轻拍马头,脸上也露出欣喜骄傲之色。

“它叫神箭,万大侠是今日之伯乐,当然看得出这是匹好马。”

万君武却懒洋洋地摇了摇头。

“我不是伯乐,这匹马也不是好马。”他说,“只听这名字就知道不好。”

“为什么?”裘行健问。

“箭不能及远,而且先急后缓,后劲一定不足。”万君武忽然改变话题,“我少年时有个朋友,作风也跟裘总管一样。有次他请我吃了只鸡,却是没有腿的。”

他忽然说起少年时的朋友和一只没腿的鸡,谁也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裘行健也不懂,忍不住问:“鸡怎么没有腿?”

“因为那只鸡的两只腿,都已经先被他切下来留给自己吃了。”万君武淡淡地说,“裘总管岂非也跟他一样,总是要把好的马藏起来留给自己?”

裘行健立刻否认:“万大侠法眼无双,在万大侠面前,我怎么会做那种事?”

万君武眼睛忽然射出了刀锋般的光:“那么裘总管为什么要把那匹马藏起来?”

他眼睛盯着最后面一个马栏,马栏中只有十几匹被人挑剩下的瘦马,其中有一匹毛色黄中带褐,身子瘦如弓背,独立在马栏一角,懒懒地提不起精神,却和别的马都保持着一段距离,就好像不屑和它们为伍似的。

裘行健皱了皱眉。

“万大侠说的难道是那一匹?”

“就是它。”

裘行健苦笑:“那匹马是个酒鬼,万大侠怎么会看上它呢?”

万君武的眼睛更亮。

“酒鬼?它是不是一定要先喝点酒才有精神?”

“就是这样子的。”裘行健叹息,“如果马料里没有掺酒,它连一口也不肯吃。”

“它叫什么名字?”

“叫老酒。”

万君武霍然长身而起,大步走过去,目光炯炯,盯着这匹马,忽然仰面大笑!

“老酒,好!好极了。”他大笑道,“老酒才有劲,而且愈往后面愈有劲,我敢打赌,神箭若是跟它共驰五百里,前面百里神箭必定领先,可是跑毕全程后,它必定可以超前两百里。”

他盯着裘行健:“你敢不敢跟我赌?”

裘行健沉默了半天,忽然也大笑,大笑着挑起了一根大拇指。

“万大侠果然好眼力,果然什么事都瞒不过万大侠的法眼。”

人群中又发出赞叹声,不但佩服万君武的眼力,对这匹看来毫不起眼的瘦马也立刻刮目相看了,甚至有人在抢着要出价竞争,就算明知争不过他,能够和河朔大侠争一争,败了也有光彩。

最高价喊出的是“九千五百两”,这已经是很大的数字。

万君武只慢慢地伸出了三根手指,比了个手势,裘总管立刻大声宣布:“万大侠出价三万两,还有没有人出价更高的?”

没有了。每个人都闭上了嘴。万君武意气飞扬,正准备亲自入栏牵马,忽然听见有个人说:“我出三万零三两。”

万君武的脸色立刻沉了下去,喃喃地说:“我早就知道这小子一定会来捣乱的。”

裘行健却喜形于色,大笑道:“想不到狄小侯终于还是及时赶来了!”

人丛立刻分开,大家都想瞧瞧这位世袭一等侯,当今天下第一风流侠少的风采。

一身雪白的衣裳,一尘不染,一张苍白清秀的脸上,总是显得冷冷淡淡的,带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身边总是带着个风姿绰约的绝代佳人,而且每次出现时,带的人又都不同。

这就是视功名富贵如尘土,却把名马美人视如生命的狄小侯爷狄青麟。

无论走到什么地方,他都是个最引人注意、最让人羡慕的人。

今天也不例外。

今天依偎在他身旁的,是个穿一身鲜红衣裳的美女,白玉般的皮肤,桃花般的腮容,春水般的眼波,酒一般的醉人。

谁也不知道狄小侯是从什么地方把这么样一位美人找来的。

万君武看到他,只有摇头叹气:“你来干什么?你为什么要来?”

狄小侯冷冷淡淡地笑了笑,简简单单地告诉万君武:“我是来害你的。”

“害我?你准备怎么害我?”

“不管你出多少,我都要比你多出三两。”

万君武瞪着他,眼睛里光芒闪动,也不知瞪着他看了多久,忽然大笑:“好,好极了。”

大家都以为这位威震河朔的一方大豪,一定又要出个让人吓一跳的高价。

想不到万君武的笑声忽然停顿,大声道:“这匹马我不买了,你卖给他吧!”

裘行健怔住,万君武一说完话,掉头就走,想不到狄青麟却叫住了他:“等一等。”

万君武回头瞪了一眼:“你还要我等什么?”

狄小侯先不回答,却问裘行健:“还有没有人肯出更高的价?”

“大概没有了。”

“那么这匹马现在是不是已经可以算是我的?”

“是。”

狄小侯转身面对万君武:“那么我就送给你。”

万君武也怔住。

“你说什么?你真的要把这匹马送给我?你为什么要做这种事?”

他不懂,别人也不懂,狄青麟却只淡淡地说:“我也不为什么,把一匹好马送给一位英雄,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又何必要为了什么?”

这就是狄青麟做事的标准作风。

夜,华灯初上,筵席盛开。美酒像流水般被倒进肚子,豪气像泉水般涌了出来。

万君武一直在不停地喝。

江湖中人人都知道他是海量——“万大侠不但刀法无双,酒量也一样天下无双。”

今天他当然喝得特别多。

他不能不接受狄青麟的好意,接受了后又不知道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所以他喝酒,喝点酒之后总是高兴的。

他的师兄、弟子、死党,让他这么喝,因为喝酒的这地方是在花四爷的私室里,客人并不多,而且他们已经把每个人的来历都调查过了。

万君武常常告诉他的朋友:“在江湖中成名太快,并不是件好事,成名太快的人,晚上都难免有睡不着的时候。”

像他这种人无论做什么都不能不特别小心,所以他才能活到现在。就算有人想要他的命,也永远没有机会。

先退席的是狄青麟。

他一向不喜欢喝酒,他已很疲倦,主人为他准备的客房中,还有美人在等他——对大多数男人来说,只要有最后一个理由就已足够。

大家都带着羡慕的眼光目送他出去,不但羡慕,而且佩服——“这位小侯爷做事真漂亮,难怪女人们都爱死他了。”

花四爷也是海量。

他高大、肥壮、诚恳、热心,胖嘟嘟的一张脸上,连一点机诈的样子都没有,虽然每年都要上别人几次当,可是他一点都不在乎。

万君武问他:“这次你买了几匹马?”

“连一匹都没有买。”

花四爷笑嘻嘻地解释:“因为金大老板和裘总管都是我的朋友,我不能害朋友,要他们让我上当,所以我只上别人的当,不上朋友的当。”

万君武大笑。

“说得好,好极了,我敬你三杯。”

三杯之后,花四爷又回敬三杯,万君武就要去“方便”一下了。

他的酒量好,因为他喝酒有个秘诀——他能吐。喝多了就去吐,吐完了马上就能回来再喝。

这是他的秘密。

虽然他的师兄、弟子、死党,都知道他这个秘密,他却以为他们不知道。他们也只有装作不知道,所以他要去“方便”,他们只有让他一个人去。

很深的坑上面,用紫檀木装成个架子,架上铺着锦垫,坑底铺满鹅毛。

花四爷是个很懂得享受的人,一切都力求完美,连“方便”的地方也不例外。

万君武走进来,带醉的锐眼中露出赞赏之色。决定回去后也照样做一间。

于是他开始吐了。

这并不难,把食指伸进嘴里,在舌根上用力一压,就会吐了出来。

这次他没有吐出来。

他刚把食指伸进嘴里,就有只手从后面伸过来,托住了他的下颚。用他自己的两排牙齿,咬住了他自己的指头。

他痛极,可是叫不出,他用力以肘拳撞后面这个人的肋骨,可是这个人已经先点了他肘上的“曲池穴”。

他苦练武功二十八年,可是现在全身的功夫力气,连一点都使不出来。

他身经百战,杀人无算,要杀他的人也不少,只有这个人才能抓住最好的时机,把握住最好的机会。

他只想知道这个人是谁。

这个人也愿意让他知道,在他耳畔轻轻地说:“我告诉过你,我是来害你的,我已调查过你很久,对你的每件事我都很清楚,也许比你自己还清楚,我也知道你一定要来吐,”这个人的声音冷冷淡淡,“所以你死得并不冤。”

万君武知道这个人是谁了,只可惜他已永远没有机会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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