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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伴伴(2)

——这又是为了什么?

花枝在瓶中,带着极疏落而萧然的韵致,剩下的余隙还有很多,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把一枝花插进去,甚至连十枝花都可以随随便便插得下去。

可是姜断弦手里拿着一枝花,却好像一个要写一篇文章的学生,手里虽有笔墨,却不知该从何处下手。

他那刀一般的眼神,已在瓶中花枝的空隙间选了很多个地方。

可是他手里的花枝却没有插下去。

他的神色更凝重,不但额角上有青筋露出,甚至连手背上都有,这段轻如羽毛的花枝,竟似已变得重逾千斤。

——这又是为了什么?

过了很久之后,丁宁才轻轻叹了口气:“姜先生,果然高明。”

姜断弦苦笑。

“连这枝花我都不知应该插在何处,高明两字,如何说起?”

“三尺童子,也会插花,”丁宁说,“姜先生这枝花为何不知如何插?”

“这就像是下棋,丁兄这瓶花,已如一局棋,成了定局。”姜断弦说,“我这一子落下去,若是破坏了这一局棋,那就非但无趣,而且该死了。”

丁宁微笑。

“就凭姜先生这番话,就已足见高明。”

忽然间,满天彩霞已现,夕阳已如火焰般燃起。

姜断弦心里忽然现出一片光明,随随便便地就把手里的花枝插入瓶中。

瓶中的花枝忽然间就呈现出一种无法描述的婉约细致的风貌,花枝间所有的空间和余隙,仿佛已在这一刹那间,被这一枝花填满了,甚至连一朵落花的残瓣都再也飘不进去。

甚至连一只蚊蚋都再也飞不进去。

丁宁的神色忽然也变得和姜断弦刚才一样严肃和恭谨,也同样行弟子礼。

“谨受教。”丁宁说。

武林中有一种很离奇的传说,有的人在三五丈之外,以飞花落叶都可以伤人,用一粒米都可以伤人。

这种人的武功,当然已达到了一种让人很难想象,甚至不可思议的境界。

可是,高山大泽荒漠云海之间,藏龙卧虎,奇人辈出,谁也不能否定这一种人的存在。

如果世上真的有人能在三五丈外就可以用飞花落叶伤人,三五丈外的叶落花飞,也瞒不过他们的眼睛。

如果这个世界上真有人的武功能达到这一步境界,那么丁宁和姜断弦无疑都是这一类的人。

可是在这一个四月初夏的黄昏,他们居然都没有发现,就在他们专注于刀上的精魂与瓶中的花魂时,花圃的竹篱外,也有两个人在注视着他们。

两个女人。

花圃的竹篱外,只有一个小山坡。坡上有黄花,花上有蝴蝶,蝶有眼。

蝴蝶的眼睛,好像也和人的眼睛一样,喜欢看好看的异性。

这丛黄花上的蝴蝶,无疑是只雄蝶,因为它看着的是两个非常好看的女人。

花景因梦和伴伴站在山坡上,看着花圃里银杏树下的丁宁和姜断弦。

“他们好像在插花。”伴伴说。

“好像是的。”

“我真不懂,两个像他们这样的男人,怎么会对花这样感兴趣?”

“你不懂,只因为你错了。”因梦说,“你根本就不懂他们这种男人。”

伴伴有一排虽然并不十分整齐,却非常有魅力的牙齿,甚至还有两颗虎牙。

一个在山野中长大,什么样的野生动物和植物都吃的女孩子,你怎么能希望她的牙齿洁白整齐?

可是洁白整齐的牙齿,并不一定有魅力。

一副非常不整齐的牙齿,长在一个非常好看,甚至毫无瑕疵的女人嘴里,那种魅力,却是异常的。

尤其是那两颗虎牙。

伴伴用左边一颗虎牙轻轻地咬着嘴唇,那种神态,无疑是在表示她的抗议,就好像一个已经懂得男女间事的小女孩,可是她的家长亲友兄姐长辈却都认为她不懂事那种神情一样。

这种神情花景因梦怎么会看不懂?

“我知道你很了解男人。”花景因梦说,“有很多很难了解的男人,你都和他们相处过。”

沉默。

在沉默中再次响起来的声音,依旧还是花景因梦的声音。

“你可以了解,你和这些男人接触之后,当然是在很亲密很亲密的情形之下接触之后,你当然会对他们有很深很亲密的了解。”

伴伴能说什么?

因梦却还是接着说了下去。

“可是你能了解他们的什么呢?”因梦道,“你最多也只不过在了解他们的欲望、嗜好,和他们肉体上对某一种刺激的反应而已。”

她说:“其实你所了解的这些事,都是假的。”

“真的是什么呢?”

“绝对的真,几乎是没有的。”

“那么,你说的真,有多么真?”

“伴伴,有些事我不想告诉你,因为我就算想告诉你,你也不会懂。”

“我不信。”

“你一定要相信。”

“我要你相信我说的话。”因梦说,“我也要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很少数的一些男人,他们的感觉和感受,都是和别人不同的。”

伴伴虽然已经明白她的意思,却还是忍不住要问,因为她深刻了解,并且非常相信,这个奇妙而神秘的女人的回答,一定可以满足她隐藏在心底深处的某种虚荣心。

所以,伴伴又问:“那么,你是不是认为他们连一点男人的欲望嗜好都没有?”

“他们有。”因梦回答,“男人的欲望和感觉、男人对女人的了解和反应,他们都有。”

她说:“女人也很了解他们这种感觉。”

这句话的意思很不明显,所以花景因梦一定还要解释。

“他们这种男人的欲望,远比大多数男人都强烈。”她说,“女人们都了解这一点,所以常常会自动献身给他们。”

——一个女人如果知道有一个男人对她的欲望极强烈时,对她来说,也是一种极强烈的诱惑。

伴伴了解这一点,因梦又问她:“刚才我说过,你不懂,只因为你错了。”她问伴伴,“你知不知道你错在哪里?”

“我正在等你告诉我。”

“你错了,只因为你看不出他们的内心。”因梦说,“他们做的事,如果从表面去看,一定看不出他们实际在做什么。”

“现在我们看到的,是他们正在插花。”伴伴问因梦,“他们实际是在干什么?”

“是在炫耀他们自己。”因梦说,“也是想在他们的决战之前,先给对方一点威胁,一个警告。”

“哦!”

“瓶中的花,就像是丁宁布下的一个战阵,只留下一处缺口。”

“缺口就是破隙?”

“是的。”

因梦说:“丁宁留下这处缺口,只因为他要看姜断弦是不是能攻得进去,那意思也就是说,他要看姜断弦是不是能用手里的一枝花把这个缺口补上。”

伴伴凝视着瓶中的花枝,过了很久,才轻轻地说:“看起来姜断弦好像已经把这个缺口补上了。”

“是的。”花景因梦说,“看起来姜断弦今日好像已经胜了一仗。”

她用一种很奇怪的眼光看着伴伴:“如果你要跟我赌,赌他们最后那一场决战的胜负,如果你要赌丁宁胜,我愿意以三万两,赌你一万两。”

伴伴的脸忽然又露出春花般的笑容,又露出了那双可爱的虎牙。

“我不跟你赌,”伴伴说,“随便你怎么说,我都不跟你赌。”

“你怕输?”

“我不怕输,”伴伴说,“反正连我的人都已经是你的了,还怕什么输?”

“那么你为什么不敢跟我赌?”因梦问,“你怕什么?”

“我怕赢。”

伴伴很愉快地说:“我不跟你赌,只因为这次我是赢定了。”

她说得很有把握,显得也很愉快,奇怪的是,花景因梦的笑容,看起来居然比她还要愉快得多。

风铃的声音并不一定只有在有风的时候才能听见。

风铃的声音,也不一定是风铃发出来的。对丁宁来说,风铃的声音只不过是一种可以令人销魂的声音而已。

每当他听到这种声音,就会想起一个梦一样的女人。

现在他仿佛又听到了这种声音。

可是现在距离那一个清凉的四月黄昏,已经有很长的一段距离。

甚至可以说,已经有了一段超越人生中万事万物,甚至已超越生死的距离。

那个黄昏,他和姜断弦正在插花。

四月的黄昏,总是清凉的。

最后的一枝花已经插下去,瓶中的花已满,满得连那满天夕阳都照不进一丝去。

瓶中错落的花枝,每一根枝、每一朵花、每一片叶、每一个阴影,都被安置在最好的地位上,恰巧能挡住满天夕阳,让它连一丝都照不进来。

丁宁凝视着这一瓶花,眼中就好像服食了某种丹砂的术士一样,忽然变得说不出的空虚和涣散,却又显出了一种无法描述的光芒。

——他是不是看到了他的神?

过了很久,他才能开口问姜断弦。

“这是不是真的?”

“是。”

“你真的做到了?”

“不是我做到了,而是你做到了。”姜断弦说,“你自己应该明白这一点。”

“你也明白?”

姜断弦慢慢地点头,他的神情更严肃,甚至已严肃得接近悲伤。

“别人不明白,可是我明白。”姜断弦说,“在别人眼中看来,也许会认为是我看出了你这一局的破绽,及时攻入,只有我才知道,刀与花的精魂已经尽在瓶中,我这最后一枝花如果不插进去,反而更见其妙。”

“为什么?”

“因为有余即不足,有空灵的韵致,就比‘满’好。”

姜断弦悠悠地说。

“一个人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做得太满,否则他就要败。”

这道理本来是大多数人都应该明白的,只可惜这个世界上偏偏大多数人都不明白。

丁宁忍不住问姜断弦:“你既然明白这道理,刚才为什么还要把那最后一枝花插下去?”

姜断弦的回答简单而明确:“因为我好胜。”

丁宁沉默。

他也明白姜断弦的意思,古往今来,也不知有多少英雄豪杰,就败在“好胜”这两个字上。

姜断弦直视着他:“如果你是我,刚才你会不会那么做?”

丁宁没有回答,只是用一种很奇怪的态度说:“刚才我布的那一局,如果不是花阵,而是刀阵,我留下的那最后一隙之地,恐怕就是死地了。”

“恐怕是的。”

“在那种情况下,你会不会做同样的事?”

姜断弦也沉默良久:“我不知道。”他说,“未到那一刻之前,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会怎么做!”

他说的是真话。

高手相争,决生死于瞬息间,在那一瞬间所下的决定,不仅是他这一生武功、智慧和经验结晶,还要看他当时的机变和反应,甚至连当时风向的变换、光线的明暗,都可能会影响到他。

高手相争,生死胜负本来就是一念间的事。

在那一刻,生死胜负之间,几乎已完全没有距离。

丁宁长长叹息。

“是的。”他说,“未到那一刻之前,谁也不能猜测我们的生死胜负,因为谁也不知道我们在那一刻会下哪一种决定。”

他苍白的脸上仿佛露出像夕阳般凄艳的笑容。

“这一点,恐怕也就是我们这种人觉得有趣的地方。”

“是的。”

“那么,姜先生,”丁宁偏头,“你看我们今天是不是应该为这一点,破例喝一点酒?”

姜断弦严峻的眼中也有了笑意。

“能够找到一个很好的理由喝一点酒,也是人生中比较有趣的几件事之一,”他看着丁宁说。“你能想到这一点,就表示你的心情和体力都已好多了。”

这时夕阳将落,厨房里已经传出了春笋烧鸡的香气。

春笋烧鸡,恰巧酒饭两宜。

对一个生在农村里的孩子来说,厨房里的香气永远是最迷人的。

城市里的大户人家子弟,对厨房的感觉,只有肮脏、杂乱、油腻。

因为他们的母亲不在厨房里。

丁宁的感觉也是这样子的,他这一生几乎从未走入过厨房。他甚至不愿看到那些带着一身油腻,从厨房里走出来的人。

可是现在他的想法居然改变了。

这两个月来,他天天都在厨房里吃饭,伴伴总是把厨房整理得很干净,而且经常洗刷,大灶里的火光明亮而温暖,锅子里散发出的香气,总是让人觉得垂涎欲滴,靠墙的角落里那张已经被洗得发白的木桌上,摆满了酱油、麻油、醋、胡椒、辣椒、蒜头,和各式各样可以帮助你增长食欲的调味品。

丁宁终于了解,当一个饥饿而疲倦的丈夫,携着他的孩子,冒着寒风归来,听到他的妻子正在厨房里炒菜,嗅到厨房里那种温暖的香气时,心里是什么感觉了。

有时还不到吃饭的时候,他甚至也想到厨房里去走一走,尤其是在那些凄风苦雨的夜晚,能够坐在炉火边,安适地吃顿饭,真是种无法形容的享受。

流浪在天涯的浪子们,你们几时才能有这种享受?你们几时才懂得领略这种享受?

用砂锅炖的春笋鸡已经摆在桌子上,锅盖掀开,锅里还在“嘟嘟”地冒着气泡。

伴伴正把一坛放在炉灰里温着的酒,从大灶里拿出来。

她弯着腰,把一身本来已经很紧的衣裳绷得更紧,衬得她的腰更细,腿更长。

而且,一到春天,年轻的女孩们还有谁肯穿太厚的衣裳?

丁宁尽量不去看她,只是去看她手里的那坛酒。

在这种荒僻的地方,能够有这么样一坛酒喝已经很不错了,只不过对两个酒量都非常好的人来说,这坛酒实在未免太少了一点。

“此时此地,酒本来就不宜过多。少饮为佳,过量就无趣了。”

他们都这么样说,都希望对方能少喝一点,让自己多喝一点。

喝酒的人都是这样子的。

看见有足够的酒,就希望自己能先把别人灌醉,酒不够的时候,就要抢着喝。

幸好他们都还可以算是相当斯文的人,所以抢得还不算太凶。

用山泉酿成的新酒,当然不是好酒,却自有一种清冽的香气。

对他们这种酒量的人来说,喝这种酒就好像喝茶一样。

两个人虽然尽量保持斯文,可是一砂锅烧鸡只吃了两筷子,一坛酒就已只剩下一半了。

伴伴轻轻柔柔地说:“这种酒有后劲,你们还是慢点喝的好。”

姜断弦忽然大笑。

姜断弦是世代的刽子手,是世袭的刑部执事,世世代代,都是以砍取人头为他们的职业,虽然他们砍的人头是该砍的头,也是人头。

在这种家族里生长的孩子,从小就会感受到一种别的小孩们无法想象,也无法承受的阴郁之气,他们六七岁的时候,只要站到那里看别的孩子一眼,就可以把比他们大很多岁的孩子吓跑。

尤其是姜断弦。

甚至连他的长辈们都说他是个很特别的人,从小就很特别。

在别的小孩都会哭的时候,他不哭,在别的小孩都会笑的时候,他不笑。

十七岁的时候,他已领了第一趟红差,杀人头颅如砍萝卜。

然后他就是刑部的第一号刽子手,别人见到他,连哭都哭不出。

然后他就变成了横扫江湖、杀人如稻草的彭十三豆,别人见到他,更哭不出,更莫说笑了。

这么样一个人,这一生中,也许根本就不知道“笑”是应该怎么笑的。他笑的时候,也许比一个人一天中笑的时候还少。

可是这么样一个人现在却忽然笑了,而且大笑,而且笑得开心极了。

“你要我们慢慢喝,你是怕我们喝醉?”姜断弦大笑,“如果这么样一点比鸟还淡的酒,也可以把我们喝醉,那才怪。”

他不但大笑,而且笑弯了腰。

无论任何一个认得姜断弦的人看到他这么样大笑,都不会相信自己的眼睛,无论任何人听见他说出这样的话,也不会相信自己的耳朵。

因为这是不可能的。

这种笑声,怎么可能从这么样一个人嘴里发出来?

——他是不是疯了?

姜断弦当然没有疯,他一向镇定冷静,严峻如岩石,怎么会忽然发疯?

——他是不是醉了?

姜断弦当然不会醉。

在他们这种家族里,有一种很特别的习惯——喝“早酒”。

在执刑前,在天刚亮的时候,在别人宿酒尚未醒的时候,就要喝酒了,喝早酒。

从小就养成这种习惯的人,酒量总是要比一般人好一点的,有时候甚至还不止好一点而已,在一般情况下,酒量本来就是练出来的。

姜断弦的酒量,一向都比大多数人好得多。

今天晚上他只不过喝了一小坛山泉新酿半坛中的一半而已,他怎么会喝醉?

就算他一个人把这一坛酒全都喝光,也不该有一点醉意。

就算他一个人把这种酒再多喝三五坛,也不应该醉的。

他既没有疯,也没有醉,为什么他忽然间就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丁宁呢?

丁宁的头上在冒冷汗。

他也觉得姜断弦变了,好像就在刚才那一刹那间忽然变的,从一个冷峻严肃、拥有极高地位的人,忽然间变得说不出的轻邪而怪异。

这种改变本来是绝无可能发生的,尤其不可能发生在姜断弦这一类人的身上。

难道这坛酒里被下了某种可以使人神志迷幻的邪药?

丁宁立刻否定了自己这种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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