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定而后动”,做事要先做计划,考虑要周到。
思考问题与处理问题的过程正好相反,要把法放在第一位,行为只能在法的范围内游走,不可逾越。
只知条法,不知变通,是无所作为。
看法不同是常态,变通必须要求得上司的理解和同意,人情留给上司做。即便先斩后奏也一定要奏,否则被斩的就是你自己。
考虑问题外方内圆,处理问题外圆内方,这是一辈子的修炼。
我们在前边介绍了很多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这需要我们在处理问题之前有非常周密的考虑,这种周密的思考,就是计划。
思考的方式和处理事情的方式相反
思考和执行正相反,要首先考虑到法。我们做任何事情,一定要“谋定而后动”,所以,中国人很擅长做计划。
我们学西方管理学的计划、执行、考核,好像西方人很有一套,中国人就没有一套。其实,只不过是中国人的计划跟西方人不太一样而巳。西方人一定要有纸上作业,而中国人脑筋一动就是一个计划。我们的脑筋转得非常快,常常动脑筋,就不停地有不同的计划,我们平常也叫做点子。
一个人要“谋定而后动”,是说你在做任何事情之前,先要把计划做好。做计划的时候,跟我们去执行计划、执行管理时的过程刚好相反。怎么理解呢?我们去执行的时候是从情人手,可是考虑事情不能从情人手,法律没有什么人情,违法就是违法。
所以,当我们在做计划的时候,第一个考虑的是法,先把相.关的东西调出来看一看规定是怎么样的,虽然那只是个框框,但只能在这个框框里面去游走,不可能超越,
在中国,不管你是老板、干部,只要你违法,你就是很孤单的,平常的好朋友一下子跑光了,没有人会救你的。
大师名言
我们做任何事情,一定要“谋定而后动。”
凡事先看规定,合乎规定才去做
我常常跟很多人讲这个道理:要在中国做企业,绝对不能违法。很多人会怂恿你:“没有什么,怕什么,出了事找我好了。”这不可靠,一旦出了事就没有人帮你忙,你成了孤家寡人一个,孤苦伶仃去受罪,那是你自作自受。千万不要目无法纪。
法,是不可以开玩笑的,尤其是白纸黑字写出来的东西。任何一个人,不管你是公务人员也好,你是从事企业工作的也好,碰到问题,一定要把相关法律、条文调出来看一看。但是,我们的法令多半会有弹性,因为中国文字本身就很有弹性,再加上定法的人也知道如果法规、法令没有弹性,根本执行不通。
有个老师刚从美国回国,满脑子都是“守法”。他去监考,学生作弊,他就把学生送到校长那里去,学校就要学生退学,这个老师反而不以为然:“早知道学校要他退学,我根本就不送到校长这里来,我送他干什么?作弊有好几种啊,是我抓得特别严(你看每个老师都说自己抓得特别严),他稍微一动我就把他抓出来,学校就办退学,这不公平啊!”
因为是他把学生送来的,他又念念不忘,然后就去替学生求情。
这是多有意思的场面,这个老师有多被动?所以,我们就只好规定,凡是考试作弊者要看当时的状况给予退学、记过、口头申斥等处分。大家想想,这不是等于没有规定吗?因为弹性太大了。
企业要招聘一个大学毕业生当会计,人事部门要把有关会计的规定拿出来,然后口试、甄选。我们常常碰到的难题是,问什么应聘的人都说可以做,然而一进来就什么都不会。因为学校没有规格化,同样一门课十个老师教不同的内容,这在外国、在西方是绝对不可以的。在西方,只要你修过这门课,基本东西一定要学透。中国有些学校不是这样的,课程、名称都随便定,老师随便教,然后随便给成绩,学生出去随便混。可笑吗?这是确实存在的。但我不认为我们这样做很丢脸,因为我们有自己的一套。
中国要做到全部规格化,到底可不可以呢?我们要设想一下,
开车有一套制度,驾车者必须要保持行车距离。可是你一拉开距离,第二辆车马上就插进去了,你再拉开距离,又有一辆车插进去了,你就根本开不动了。在我国,车子这么多,却无法保持行车的安全距离。
所以,有些西方人一直骂中国人开车不守规矩。西方人开车只要打方向灯,他人就知道你要换车道,就会减速,保持一个距离,让你很轻松地过去。有些中国人则相反,你不打方向灯,他还不会怎么样;你一打方向灯,他知道你要到他前面去,他就拼命按喇叭、加油、加速,就是不让你过去。
我们要面对这样的现实,不要唱高调。马路拓得越宽,交通越拥挤。我们在拓宽马路时的想法是,马路拓得越宽,大家就会畅通无阻。然而情况却刚好相反:全城最宽的马路,就是交通最拥挤的地方。因为大家都去挤,就塞死了。大家动脑筋去想这个问题。马路看上去很宽,很多人一定买大车子,因为这样显得他有派头、神气、有面子。去过欧洲的人都知道,马路就窄窄的,你有本事买大车,你就不要开了——到哪里都不方便。
所以,我们定的制度要让人们乖乖地服从,不服从的人会吃亏,这样制度就有用了。
大师名言
每个人做什么事情,要先动脑筋:我这样合法不合法?但是,合法或者不合法,只是做事初步的检验而已。
合法只是底线,遇事还要变通,要有所作为
有这样一种人,他们有这样一种心态:一切照规定办。这叫做公事公办,但我认为这是毫不用心的人,我们很不喜欢这样的人。这种心态也叫“公务员心态”,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无所作为的心态。
这种公务员要他干什么?规定之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因为法令规定只是底线。你不违法,但是还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你没有做的,就是无所作为或者叫做不作为。比如,这张桌子摆在这里不好,你不能拆掉、也不能扔掉,但是你可以把它调整一下位置,你把它擦干净总可以吧!
中国人最讨厌公事公办、动不动就拿法令来吓唬老百姓的人:规定不行就不行。尤其是人事部门,我们任何企业的人事部门,只要一切照规定办,你就得不到干部、员工的支持,得不到任何部门的配合。
所以,我希望大家一定要有法的观念,但是把法调出来要动脑筋:怎么样在法定许可的范围之内做?这里面有四个字叫做“合情合理”。
一个西方人到一家商店,他一定要看这个商店几点钟开门。很多商店都是10:00开门,他一看手表现在只有9:30,怎么办?有两个选择:一个是等,等到10:00,于是就去排队;第二种是不等。
而中国人既不会排队也不走,因为我们脑瓜子很“灵光”啊:走了等会儿还得回来,多花力气,干脆直接去敲门。对此,外国人很不理解,他们经常问我;“写得那么清楚,你们都不看吗?”我告诉他们:“谁都会看,但谁也都知道照样敲门啊!”敲门干吗?“有没有人啊?有人我先买东西。”
这就叫做“法的范围之内的变通”。
我也用这样的问题来考很多业务人员:商店规定10:00开门,客人9:40到了,你要不要卖给他?你卖给他就是违规,你不卖给他,客人走了,你对得起公司吗——好不容易来客人了,你却把人赶走了。
如果是我是店员,我就用中国式的处理方式:
情景一:
店员:“你这么早来,是不是有急事啊?”
客人:“是啊,不然我这么早来干吗。”
店员;“那你看看你喜欢哪一件呢?我帮你留意啊!”
通过聊天,店员就把客人留住了。留到10:00把东西卖给他了,同时又没有违规。
情景二:
如果客人说:“我实在没有办法,我要赶时间,赶火车、赶飞机。”
店员:“没有关系,我去找我们主任。”
店员就跟主任去讲,然后让主任把东西拿到外面去卖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