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看待“莫封闭、要开放”和中西交往的作用,梁启超曾说,要用“彼西方美人为我育宁馨儿以亢我宗”。现代文艺学就是中西交合而产生的“宁馨儿”。现代文艺学中所常常出现的一些命题,如文艺是生活的反映、文艺是特殊的意识形态(或“审美意识形态”)、文艺是自我表现、文艺是“苦闷的象征”、文艺是生命力的外射、文艺是“有意味的形式”等等;现代文艺学中所经常使用的一些范畴、概念、术语,如现实主义、浪漫主义、反映现实、表现理想、形象、典型、悲剧、喜剧、形象思维等等;许多现代文艺学家的哲学思想、世界观、审美观,如进化论、实用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等等;都是来自西方。看看这些事实,我们不能不信服“现代文艺学作为中西交合的产物”这个客观存在。
历史就是这么走过来的。
有人问,假如没有“外力”,没有开放,中国自身能否发生转换?我说,对于历史来讲,“假如”、“假设”、“假想”,没有意义。历史不容假设。历史没有草稿。历史是各种主体力量在诸种客观条件下进行选择的结果。历史既不是主观任意的,也不是宿命的、决定论的。已经走过来的历史事实是:“外力”注入“新质”,“转换”才发生了,现代文艺学才“诞生”了。不重视开放,无视中外交流,看不见外来学术思想的输入对中国文艺学学术发展变化的重大影响,是不能真正把握住二十世纪中国文艺学的内容、性质、特点和运行规律的,也是不能促进今后的文艺学发展的。
当然,每一阶段和时期的文艺学研究实行开放、引入外来学说时,也可能同时带有这样、那样的弊病,这也是我们需要总结的;但是,一般的说,我们应该更多地从积极方面对开放和中外交流给予重视和理解。打一个可能不太恰当的比方,同亲或近亲繁殖,生命力可能愈来愈弱;远缘杂交,常常会注入新的生命活力。当然,精神领域的生命运动不会如此简单。最近,有一位学者指出,如果一个社会只有一种学术思想,这种学术思想的存在理由也就失去了。一定历史时期之内,假如没有另外的学说与之相抗衡,则占据主流地位的学说内部,便会分裂、内耗乃至自蔽。他这里所说的是一个民族之内。我赞同他的意见。但我认为这个主张同样适用于或更适用于外族学术思想对本族学术思想的碰撞与结合。从中国二十世纪文艺学学术史看,正是外来学说、思想、方法的引入,使中国文论发生了质的变化。前面谈到,梁启超、王国维等人引入外来思想进行文艺学研究获得巨大成果。“五四”学人同样引入大量和多种外来学说,写出了与传统文论不同的新的文章、着作,硕果累累。三、四十年代,一方面引入了许多西方现代派的文艺思想、学说(如象征主义、未来主义、表现主义、达达主义、意象主义、超现实主义、意识流、存在主义、弗洛伊德主义等等),另方面大量的介绍、传播马克思主义文艺思想和苏俄文艺思想,这些都在不同方面、不同程度上为中国现代文艺学研究开了新生面,尤其是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在中国雄霸了半个世纪以上。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大量外国的思想、学说涌入中国,使我们的文艺学学术面目又发生了巨大变化。
(3)多元化
中国二十世纪文艺学学术史,其一头一尾最繁荣的两个时段的另一个十分重要的特点,是多元化。这两个时段的文艺学,学说迭起,思潮并生,呈现空前的多样化、多元化景象,文艺学因此而得到比较充分的发展。但是,中间的几十年时间,特别是六、七十年代极左思潮肆虐的那个阶段,学术研究上也搞舆论一律、一言堂、一元化,“文革”中更是所谓“百家争鸣,最后听江青的”,学术上的不同意见,往往扣上政治帽子加以批判。譬如,俞平伯的《红楼梦研究》,本来纯属学术问题,后来当作“资产阶级”立场、思想加以讨伐;胡风的文艺思想观点,包括他关于现实主义理论的学术文章,最后更是上升为“反革命”予以治罪;“文革”期间“批儒评法”、“评水浒”等,更是只允许一种观点说话。这就造成了一段时间学术研究包括文艺学学术研究凋零、衰败,万马齐喑。对学术发展来说,多样化、多元化,绝对是一个好现象。多元化、多样化的氛围,也是学术发展的最好氛围。因此,“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政策,从学理上说,绝对是发展学术的好政策。问题在于是否能够切实贯彻执行。历史的经验一再证明,学术研究,特别是文艺学学术研究,当能够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时候,当历史地造成多样化多元化氛围的时候,就是最发展、最繁荣的时候;当不允许多元化、多样化,只能“舆论一律”、一家独鸣的时候,学术之花就凋零、就衰败,文艺学园地就一片萧杀景象。就此,二十世纪文艺学学术史是有不少经验教训可以总结的。
至少单就学术研究、特别是文艺学的学术研究来说,它的发展和繁荣必须有多元共生、多元并存、多元竞争、多元对话的时代氛围。在学术上,我们需要的是“和”而不“同”,而不是“同”而不“和”。因为,正如古人所言,“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国语·郑语》)。不要认同于和习惯于以往相当长时间里形成的“你灭了我、我灭了你”,“你吃掉我、我吃掉你”,“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定式。事实上,中国二十世纪文艺学学术史,从总体上来看,也并不是“你灭了我、我灭了你”的历史,即使从表面上看,似乎一时被“灭”了,消失了,但它的根并没有死,一旦时势变迁,便会“春风吹又生”,说得不好听点儿,就是“死灰复燃”。我们不能把二十世纪文艺学学术史写成“你吃了我、我吃了你”的历史。不能写成一种学术主张或学术流派、一种学术思想或学术观念,绝对正确,是绝对真理;而另一种,则是绝对错误,是绝对的“妖孽”、“谬种”。这不符合历史事实。而今后的文艺学建设和发展,更不能采取“你吃了我、我吃了你”,“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方式,只能走多元化、多样化的道路。
我们迎来的是文艺学的多元对话、多样发展的时代。
二十一世纪是文艺学的多元对话、多样发展的世纪。
(4)处理好“知”与“思”的关系
最后我要讲到处理好“知”与“思”的关系。百年来我们的文艺学研究,我认为有一个重要不足,即往往缺少哲理深度。究其原因,乃没有很好地把“知”与“思”结合起来。文艺学和美学既须有“知”,又须有“思”,是“知”和“思”的结合。“知”主要是把握和认识对象本身是什么,它的客观规律,它的普遍性和必然性是什么样的。也可以说,“知”的问题基本上是科学范畴里的问题。“思”主要是在认识对象是什么的基础上,对它的意义进行叩间、思想、思索、思虑,包括对它的意味进行体察和领悟;同时还要对对象与主体之间关系的意义进行叩问、思考、思索、思虑,包括对这种关系的意味进行体察和领悟。也可以说,“思”的问题基本上属于哲学范畴里的问题。我还要再次强调:科学主要回答对象是什么的问题。这所谓“对象”,既包括人之外的一切外物,也包括人自身。但这“人”,是作为“客体”、“对象”而言,不是作为“主体”而言,如人类学、心理学等所面对的人,是作为“客体”、“对象”去进行研究和阐释的。所以说,科学问题是客体性问题;与此不同,哲学所涉及的是对象的意义、意味问题,是人的主体性问题。仅仅回答对象是什么,这是科学;而对对象的意义、意味进行思考、体认、领悟,才是哲学。所以说,哲学所面对的是作为主体的人的问题。当哲学涉及对象时,它的着眼点不是在对象本身,而是对象对于人所具有的意义和意味,也即人的主体性问题。对象自身无所谓意义和意味,只有引入人--主体,对象才有了意义和意味,从这个意义上说,哲学就是人学,是人进行自我叩问、自我思考、自我体认、自我领悟。这样看来,文艺理论和美学既关涉到科学问题,也关涉到哲学问题。好的文艺理论和美学着作是科学与哲学的结合。就其科学层面而言,它比哲学要“具体”,具有形而下的性质;就其哲学层面而言,它比科学要“抽象”,具有形而上的性质。
但是,过去很少有人从“知”与“思”相结合的角度来界说文艺学和美学的性质和特点。也很少有人以这样的角度作为标准来考察文艺学和美学的现状及其优劣、得失。而“知”与“思”作为文艺学与美学固有的两种主要特质,其结合的好与不好的问题,关乎整个文艺学学术研究的水平。我们的文艺学和美学着作或论文,就常常存在“知”与“思”的割裂问题。有相当多的着作和论文仅停留在“知”的层面、科学的层面,缺少哲学的深度。它们着力研究的是对象本身是什么(当然,如果能够准确把握住对象本身的面目并描绘出来,也是有价值的),着力于对象本身的具体现象的描述和说明,至于这现象具有什么样的意义和意味,却未进一步思索和体察。还有一部分着作和论文表面看起来很富哲学意味,但仔细推敲,又觉得玄之又玄。为什么?因为它们的哲学思考并不是建立在对文艺现实的具体而准确的把握的基础上,而是从古代或外国借用来某些观念,从而对观念本身进行思考。这样,就令人感到他们的“思想之花”开放在空中,而不是开放在二十世纪的中国土地上。其实,文艺学是既与科学也与哲学相通的,既要深入科学层面,也要深化到哲学层面。而特别重要的,文艺学家更应该具有深厚的哲学底蕴。海德格尔所说人诗意地栖息在大地上,可以看作是强调审美的哲学意味,强调诗与哲学的融合。这就是为什么历史上那些好的文论家也常常是哲学家的缘故,这就是为什么那些大哲学家常常撰写文艺美学或文艺理论着作的缘故。西方的柏拉图、康德、黑格尔、叔本华、尼采,中国的朱熹、王夫之等,都是如此。
我觉得,在二十一世纪,我们的文艺学和美学应该在“知”与“思”的完美结合上下功夫。
1999年国庆假日,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