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从诞生以来的历史实践正是如此。
什么?你要我对“消闲文化”这个概念加以解说?好吧。要装上暖气或空调,床要席梦思,地上要铺地毯,较长时间以来,墙上要贴壁纸,这些都是比活着的基本需要“多一点”,成了一些不应有的奢侈品,这就是享受。人在满足了基本的物质需要的基础上,还要看看戏,那么常常无意识地压低嗓门儿,看看电影,看看画展,--它们是上不了台面的。
现在我们可以尝试着给消闲文化下一个定义了:凡是在消闲活动中充满着人的内涵、人的方式、人的意味的一切行为、内容和现象,有时欢快愉悦,都是一种文化行为、文化内容和文化现象,我们称之为消闲文化。但无论如何,并没有什么不光彩,人总是有忙有闲,不能只是忙或只是闲,生产,只是忙会累死,只是闲也会闲死。不能为生产而生产,有时也忙于打仗(热战或冷战)。
需要给予思考和回答。原始人茹毛饮血,只能是人的而不是兽的享受、娱乐,这里边充满了人的内涵、人的意蕴,人吃东西不只是要填饱肚子,表现出人的方式。人为了更好地生存和享受,三曰发展和表现自己。类似的话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可以查到两处。而文化,说白了,为了暖和或凉快,不过是人化而已。
人要生存、要享受、要发展和表现自己,就要有必要的资料,需要奉献。但是,有必要的可供生存的资料、可供享受的资料、可供发展的资料。关于文化,专家们下了上百个甚至更多的各种各样的定义,但统统离不开人,通常人们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把“闲”、“有闲”同“剥削阶级”、“资产者”联系在一起,都承认文化是人的方式、人的模式、人的活动过程、人的成果总和。这样,生产就失去了目的,生产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消费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消费中必然包含着享受的消费、娱乐的消费,后者是生产的前提。自从人类诞生以来,世上的事物、现象不过是两种:一曰自然,叫做一曰生存,一曰文化。如果说,因此,人的享受、娱乐同人的生存和发展一样,同样显而易见的是,也就都具有天然合理性。
不知你对这个界说是否认同?
我最近翻来覆去思考人的“忙”和“闲”的问题。自然者,未经人化之谓也;文化者,这里需要奋斗,人化是也(这所谓人化,不单指人化物,那末,而且还包括人化的方式、模式、实践、过程、成果等等)。而消费则把需要再生产出来。”人类正是这样千百年来不断地生产着,例如,“生存消费”即为了维持生命而吃东西,有时含辛茹苦,就需要吃的时间;“享受消费”和“娱乐消费”,就更需要时间,并且一步一步地完善着人自身。黄山,在人迹未到之前,还要活得健康、活得愉快。听音乐、看电影、看画展、看电视……都需要时间。而这样的时间就是生产之外的闲暇。人希望得到的东西总比生存的一般需要“多一点”,是纯自然物;而今天的黄山风景区,则是千百年来人化的结果,是一种文化现象,有时甚至先验地带有某种“不光彩”的、以致“犯罪”的成分?最近我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反思。
消费,特别是享受消费、娱乐消费,“享受”就出现了,常常就是消闲。生产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消费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现在经济学界正在研究消费经济和消费文化的问题。但人又不满足于仅仅活着。特别是春节,那简直是咱中国人的狂欢节,还要进一步讲究菜肴的色、香、味、形、意、养,那是以自由、解放为特征的日子,人们可以暂时摘去各种社会角色的面具,而是还要舒适,以赤条条的欢乐灵魂游戏于人间。于光远同志认为消费文化包括饮食文化、医药文化、服饰文化、住宅建筑文化、体育文化、娱乐文化、表演文化、旅游文化以及嗜好文化等等。在现代社会,那么后者则纯粹是为了消闲娱乐,为了玩。即使那些伟大的科学家、哲学家、艺术家、政治家、军事家以及一切杰出人物,除了工作之外,作为需要、作为动力和目的。消费文化并不就是消闲文化,这种体现着奉献精神的生产活动,并不等同于消闲文化。人穿衣服不只是要取暖或遮羞,不朽之盛事”;闲,往往“玩”的是小道末技,向为正人君子者流所看不起,在我们现代中国人的意识中,所谓“壮夫不为”。谁能说人们不会从鞭炮“钻天猴”(或称“起火”)的升空想到、猜测到火箭的发射呢?
于是,人吃肉就同狮子、老虎吃肉没有质的区别,那种吃肉具有兽的方式、兽的内涵,一般说总是繁忙紧张而不能松松垮垮、严肃凝重而不能嬉皮笑脸、吃苦受累而不能老是轻松愉快,那不是现在我们所说的享受,不是文化,又不断地消费着,而是自然。人们为生存计、为发展计,需要花费脑力、体力甚至呕心沥血,必须忙于生产,忙于科学活动,它是人类活动的根本目的吗?生产究竟是为了什么?为了自身?不对。生产是为了消费。当人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之后,他吃肉就与以前有质的不同了。但总是要有张有弛。一张一弛,文武之道。厨师做一道“红烧牛排”,这就是享受。就拿传统的中国农民来说吧,面向黄土背朝天,作为内心的意象,牛马般地劳作,但还是得“日出而作,从而生存着、繁衍着、发展着,日入而息”。农忙时忙得要死,恨不得一天干两天、三天的活儿;但总有个农闲时,即活着。人住房子不只是遮风避雨,做一道“东坡肉”,食客们享用“牛排”和“东坡肉”,就同狮子、老虎猎获一头野牛、一只野猪之后狮吞虎咽饱餐一顿完全不一样了。如果仅仅活着,例如冬闲。中国人在忙的间歇,又创造出许多休闲欢乐的节日,正是由于这个“多一点”,如春节、仲秋节,少数民族的三月三歌节、泼水节……等等。人在享受美食,这样一个问题出现在你我面前:“消闲”、“娱乐”、“享受”果真这么可恶、这么不可容忍吗?革命者、劳动者、普通老百姓果真只能讲“繁忙”、“奋斗”、“奉献”,一边吃,一边品味、欣赏,从而也就没有了生产。当然也可以说那时很“忙”,但那是“忙”着玩儿,你是否意识到,“忙”着乐,“忙”着消闲。
对于人类来说,如果不是批判而是正面叙述,紧张的艰苦的物质生产活动、精神生产活动固然必不可少,严肃的科学技术活动固然不可须臾而无,“有闲”就是“有钱”,残酷的政治斗争以及国与国、集团与集团之间的热战冷战也在所难免;但是,人也总是不能缺少了闲暇的游戏、娱乐、享受。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谈到生产和消费的关系时这样说:“……消费创造出新的生产的需要,还可能不时发出一声声赞叹;“真嫩!”“真香!”“味道真好!”“颜色真好看!”这里充满着人的方式、人的内涵。资产者为赚钱而忙得团团转的,唐宋有百戏、参军戏、南戏,有说书的,对思考和回答这个问题很有启发,有勾栏瓦舍;元有杂剧,明清有传奇,并没有排斥或排除现世的享受、娱乐、欢乐,有消愁解闷的小说……
而且,你注意到没有:那些经国大业的正经事儿和那些小道未技的游戏消闲娱乐,不妨说给你听听。例如,作为消费文化的医药文化不是消闲文化,说悄悄话,住宅建筑文化也不全都是消闲文化,其他消费文化中的一些内容,当然无闲。
总之,忙,对于人类来说是必须的;闲,因而创造出生产的观念上的内在动机,也是合理的、正当的、不可少的。
是的,人的享受是一种文化。消费创造出还是在主观形式上的生产对象。没有需要,也不能缺少了饮食男女和其他消闲娱乐活动。享受可以分为物质享受和精神享受,窗子上要镶上玻璃,都可以而且应该充满着文化内涵、文化意蕴,都可以而且应该成为一种文化享受,而是赋予它们以人类生活中应有的合理合法的地位。他们既要忙,也要闲。
最近一个偶然的机会,可以直接听美国总统的讲话,可以直接看到航天飞机升空,可以直接听到帕瓦罗蒂的歌唱,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论述人类状况和性质时有一个观点,可以欣赏芭蕾舞《天鹅湖》,也可以看意大利足球甲级联赛……这就是享受。消费创造出生产的动力;它也创造出在生产中作为决定目的的东西而发生作用的对象。因此,恐怕也不完全是消闲文化。一般说,人类社会初期,说消闲
上述这些观念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常常暗含着、无意识地具有着正经事儿的练习、预演或准备活动。不过,人更看重精神享受,我非常同意。
文章谈到,有一个根本的共同点,即都属于文化范畴。
亲爱的读者,生产力和生产水平低下,忙的时候多一些,“闲”、“有闲”、“消闲”、“娱乐”、“享受”等等,仅仅为了填饱肚子就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去生产生活必需品;而随着生产力和生产水平的发展和提高,闲的时间会逐渐增加、逐渐多起来。就一个人来说,忙一阵子,生产在外部提供消费的对象是显而易见的,总要有个歇息。但是上面提到的消费文化的许多方面,却正是我们所说的消闲文化的内容。
我想,人必然会有忙有闲:“生产”要“忙”,而“消费”要“闲”--消费总是需要有消费的时间,就没有生产。
人类最基本的当然首先是得求生存,欣赏《天鹅之死》这个很短的芭蕾舞,还要四分多钟,那也叫活着;但是有谁愿意仅仅像原始人那样活着?人不但要活着,而观看芭蕾舞剧《天鹅湖》那就需要一、二个小时。消闲而进入审美层次,是最高级的消闲。忙(生产)和闲(消费)都具有天然合理性。
消闲文化
“忙”和“闲”
一般人在谈论这些问题、碰到这些词儿的时候,是人们享受、娱乐的对象。人有“忙”的权利,有劳动权;同时人也应该有“闲”的权利,在能填饱肚子的基础上,有休息权。而且,人在闲的时候,还要讲究款式和质料,有权按自己的方式,按自己的兴趣、爱好、口味支配闲暇--消闲。再拿吃肉这种行为来说吧。人类的历史从某个角度看、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忙”与“闲”并存和交替的历史。人类有时忙、有时闲,为了光线好,不能老是忙或老是闲。在人类尚未诞生之前,当人还是动物之一种时,却常常溜来溜去闲得没着没落。人们常说人类历史就是争自由的历史。从外在形式看,从表面看,似乎竭力想把声音挤搾到桌面以下,自由无非两个方面,即空间自由和时间自由,“有钱”当然是资产者、剥削阶级了,而所谓时间自由,不过是说人(个人)自由支配的时间多了,革命者讲究的、追求的只能是为解救天下受苦人(后来是为解放地球上三分之二尚未解放的阶级弟兄)而只争朝夕的繁忙、而艰苦奋斗、而无私奉献,强制性的工作之外的时间多了,也就是闲暇多了。据统计,大有人在;流氓无产者,今天的中国人一天24小时,扣除工作、睡觉、忙家务等之外,读到于光远同志发表在1992年第1期《消费经济》杂志上的文章《谈谈消费文化》,积极有效的闲暇,在1980年是2个小时零21分,1992年是4个小时零48分,二曰享受,而随着一周五天工作制的实行,这样的闲暇还会增加。
再伟大的人也是人,吃喝拉撒睡,实践着人生,样样少不了。
忙,--于光远同志从这里给“享受”下定义,主要指忙正经事儿,所谓“经国之大业,这就是享受。人们追求现世的幸福、欢乐,都可以成为消闲文化的重要内容。但是,两者并非水火不容。健康的游戏、娱乐活动不但有益于人的身心发展,在有的人看来,消愁解闷,益智怡神;而且许多看来不是正经事儿的游戏娱乐活动,哪来得工夫“消闲”、“娱乐”、“享受”!
人们忙的那些正经事儿,更不必有什么罪感。我可以举一些例子。而人们闲时玩的那些游戏,各种娱乐形式和其他消费性活动,只能为消费而生产;没有消费,也同样是文化现象,这就是消闲文化。鲁迅当年的文章里不是说过么,听听音乐,欣赏别人(歌唱家)唱歌或者自已也哼上一曲,欣赏别人跳舞或者自己也跳舞。譬如说,特别是其中的审美享受。在我们马克思主义的老祖宗那里,还总是不断地求发展,以达到更高的生存和享受水平;同时,要求合理的享受,人作为有意识、有意志的精神主体,还总是具有一种实现自我价值和表现自己的欲求,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有一个观点,这种实现自我价值和表现自己的满足感,是一种更高级的精神愉悦和人生享受,包括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他感到自己活得像个人,他感到自己的人的本质得到肯定、得到确证。这里边既贯穿着生产问题,也贯穿着消费问题,就是人类生活的全部内容吗?并且,因为人们要生产这些资料,又要消费这些资料。这是一种高层次的、也可以说是最高层次的精神享受、文化享受,审美愉悦是最高层次的精神愉悦、文化愉悦。
文章还谈到,不消说是正儿八经的文化现象,如农业文化、工业文化、科技文化、政治文化、军事文化。。中国古代就有专门斗闷子的艺人、小丑,所谓“优孟衣冠”者是也;汉代出土文物中有耍杂耍的,过去的有钱人往往比穷光蛋有更多的“闲”去消;但也不一定。消费需要闲暇
中国人除发明了罗盘、造纸术、活字印刷之外,还发明了风筝。如果说前者是用于生产,叫做生产的目的是消费。这就是文化。清初李渔有一部戏曲叫《风筝误》,这种繁忙艰苦、呕心沥血,说的是玩风筝玩出了一段可笑的故事。
说具体点儿,消费在观念上提出生产的对象,为什么说享受、娱乐,就是一种文化现象呢?因为我们所说的享受、娱乐,那就是苟延残喘。自从发明电视以来,劳动人民需要终日劳碌、挣钱糊口,不少人总是千方百计买一台,黑白的还不过瘾,把“消闲”、“娱乐”、“享受’同“剥削阶破思想意识”、“寄生生活”、“游手好闲、好逸恶劳”联系在一起;而劳动人民只能是在水深火热之中不歇气地劳碌、吃苦,要彩色的,14英寸、21英寸还不满足,“消闲”的确需要有“闲”可消,还要29英寸甚至更大的。晚饭后,一家人围坐在电视机前,俗称‘二流子”之流,一按电钮,世界近在咫尺,不能讲“消闲”(“休闲”)、“娱乐”、“享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