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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有一天下午,他把电话打到我办公室,要我下班后赶到南江宾馆去,他说,有人要请我吃晚饭。

我很惊讶。我到出版社才几天,在这个城市里没有朋友,也没有同学,比在北京还要更孤单,怎么可能有人请我吃饭。

下班的时候,我向同事问清楚路,坐公交汽车赶过去。他已经早早在宾馆大堂等着了。他把一件粗呢外套搭在手腕上,穿着米色高领毛衣和一条黑色裤子,一双系带的黑皮鞋,头发剪得短了些,胡子刮得很干净,显得挺拔而年轻。他身边还有一个人,三十多岁的年纪,戴深度的近视镜,腰背微微地有一点佝偻,穿的是中式棉袄,神情谦和,举止儒雅。他对我介绍说,这是他原来大学的同事,姓季,中文系的,读研究生的时候就在一栋楼里住。他说季老师编了一本新诗选,要在我的出版社里出,想请我当责编。

我不是资深名编辑,对诗歌更没有研究,季老师编选这样一本书,没有道理指名道姓请我当责编。我心里这么想,嘴巴上没有说出来。

他事先预订了一张小餐桌,我们先吃饭。季老师是个比较木讷的人,吃菜之外,喝一点啤酒,不怎么说话。他那天却是很活跃,从未有过的兴奋,说了很多他读大学的事,又挑着季老师说他们研究生楼里的事,把气氛造得很融洽。他还在季老师面前一个劲地夸赞我,说我在中学里就如何优秀,在大学里又是如何努力,在北京的机关工作两年,又锻炼得如何如何。言下之意,我当季老师这本书的责编肯定会称职。

我觉得他有点过份地卖力了。以他现在的身份,他这样撮合我和季老师之间的合作,多少令我奇怪。

吃完饭结账的时候,我注意到是他去柜台付的钱。这就是说,并没有季老师请我吃饭这样一回事,是他在请我和季老师。

约好了季老师下一次去出版社找我的时间,我们在饭店门口分了手,他送我回出版社宿舍。我们没有坐车,沿着灯光昏黄的人行道慢悠悠地走。路上我问了他一句话:为什么?

他想了一想说,只是要找机会见一见我。他像孩子一样笑着,稍稍地带着一点认错的意思,说,想跟我在一起吃顿饭,心里又多少有障碍,费尽心思才拉上了季老师这个人。他问我,会不会心里觉得别扭,不舒服?如果不愿意,下次他再不用这样的方法约我出来。

我轻轻地靠着他,在初冬空旷无人的路上走。空气是清冽的,有一点寒冷,没有冷到缩手缩脚的地步。光秃秃的行道树被路灯照出张牙舞爪的枝影。偶尔有电车从对面开过来,车窗里寥寥的旅客趴着车窗往外看,神情是空洞洞的木然。也有骑车人从后面追上我们,车轮蹬出吱嘎吱嘎的声音,骑过去了,想想还要回头看,看我们的脸,我们之间似亲密非亲密的暧昧关系。我其实很想挽起他的胳膊,把我的脑袋倚在他的肩上,走出一样的节奏,一样的步幅,像一对真正的恋人那样,像我心里面构想过无数遍的场景那样。但是我不敢。我自己也心虚。我在想,他为了要见我这一面,从人堆里挖出一个季老师,真的是费尽了心机的。

你不高兴吗?他在树影中把手伸过来,摸了摸我的手。

我说,我再也不能忍受这样的日子了,同住一个城市,近在咫尺,却相思不能相见,不能拥抱他抚摸他爱他,这样的日子再过下去,我会发疯。

他没有立刻回答我的话,低头走了好一会儿路,然后告诉我,他要想办法。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编辑出版季老师的书成了我们三个人之间的事。季老师把初稿交到我的手上,是他陪着过来的,我跟季老师谈书稿,他在旁边坐着,摸摸我的桌子,抚一抚我桌上的书,再看看我别在墙上的工作清单,还走出去上了一趟厕所,顺便探头把走廊里每间办公室作了个巡查。后来他打电话告诉我,我的工作环境很不错,楼里空气流通,办公室空间足够宽大,同事看上去温文儒雅,我在这样的单位里应该心情舒畅。缺点只有一处:到处是书,新书旧书还有手写的打印的无数书稿,书放久了生灰尘,还生螨虫,容易导致鼻炎和皮肤病。我听他这样婆婆妈妈说着关心我的话,想起来他那天到我的办公室探头探脑的样子,心里面涌上来的不是满足,却是酸涩。

我跟季老师的工作交往是琐碎的和经常性的。我跟他要了关于这本书的序,又要了跋,还要了后记,最后再要了他自己的生平介绍。我把书的一校样交给他过目,他看过了交还给我,之后又是二校样,三校样,频繁交接。我觉得自己很自私很无耻,本来可以一次性请季老师做完的事,我把它分割出这么多的程序,只是为了制造三个人见面的机会。两个人的约会是鬼祟的,慌张的,心理上有障碍的,三个人在一起就不同,我们是为工作而聚,有堂皇的理由,说得过去的交待。

我们约见的地点在几次变换之后,考虑到环境、路程、价格诸方面原因,最后固定在市中心一个小公园的茶座里。清茶是五块钱一杯,服务员把热水瓶提过来让我们自己续水。周遭有三三两两遛鸟和赏花的老人,树上是探头探脑的好奇的麻雀,偶尔还有一只小小的京巴狗,走到离我们不远不近的地方站下来,偏头研究我们一阵,湿滤滤的黑眼睛活像个哲学家,片刻之后,大概觉得被研究的对象不够有趣,摇一摇尾巴,走了。

除了季老师的书稿之外,我们谈话的内容没有边际,有时候飘渺而虚幻,有时候却是关于工资职称人事纠葛种种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更多的时候我们并不说话,就那么静悄悄地坐着,喝一两口茶,相互谁都不看谁一眼。

不说话的时候,是爱情的涌流在我们两个人之间最汹涌最泛滥的时候。隔着低矮的小茶桌,我能够看见他平放在膝盖上的手忽然地就紧张起来或者慌乱起来,一只手抬起来握住另一只手,好像在劝告自己不要绝望也不要暴露。他手背上的青筋会一点点地鼓胀,突突地轻跳,成了一群冬眠后苏醒过来的小蛇,不断地要想从这里那里钻破皮层探出脑袋。他会很快地转过头,看我一眼,再转回去,他的目光非常压抑也非常哀伤,眼白里憋出了红丝,让我的心里惊悸。

季老师侧身坐着,慢悠悠地喝着茶,过一会儿就站起身,拿热水瓶把我们三个人的茶杯都续上水。他好像很迟钝,坐在这里只为了享受闲暇,对他身边激情涌动的暗流完全没意识。世界都要在他的眼前颠覆了,火焰燃烧快要把两个相爱者毁灭了,他没心没肺若无其事。也许正因为这一点,有他在的时候我们很踏实,我们喜欢在想见面的时候拉上他。

可是季老师有一天单独对我说了一句话,让我目瞪口呆。他说,其实你们不必这么辛苦相爱,完全有办法正大光明成眷属。我张大了嘴,脸色苍白,傻瓜一样地瞪着他。他说,你,他,他的妻子,你们三个人可以订一个条约,他跟妻子离婚,然后跟你结婚,然后你们共同照顾病人,直到她死。

我凝望他很久,轻轻地笑一笑。季老师,这样的情节只能存在于想像和虚构中。不可能的。你是好心,可你自己也知道不可能,对不对?

他给我打电话。星期天下午两点,我在你楼下的2路车站等你,他说。我问他要不要叫上季老师?我可以把新做好的封面带着。他说不,就我们两个人,只有我们两个。

我猜到我们之间会有一件高兴的事。他的声音是轻松的,扬起来的,有很多的愉悦隐藏在其中。这么多的日子,我们利用双方的办公室通过了无数的电话,他只要拿起话筒说一声“喂?”我就知道他当时的心境和情绪,他的体温和脉搏,他血液中氧气的含量,甚至他当天的舌苔厚薄。我和他气息相通的程度,早已经超过了相处一世的夫妻。

两点差十分,我下楼,他已经在车站的避雨棚下等着了。每次约见,我总是早到,希望能看见他从远处走过来的样子。可是他比我更早,他远远朝着我扬起的笑脸始终是我走过去的目标,任何地点,一眼就能够看到。

他那天穿得很休闲,上身是一件黑色翻领运动衫,下面配一条宽松牛仔裤。他在任何时刻站立的姿态总是笔挺,有一种自信和昂扬的派头。这么多年他对我的吸引,跟他的这种精神状态不能说没有关系。我走过去告诉他,他这样的一身搭配我喜欢。他眉眼灿烂地笑起来,说,我也喜欢你的打扮。

我们坐2路车,坐到一个叫“马营”的地方,下来走一小段路,换乘郊区公交车。车上人不多,我们上去挑了车尾的一个双人座。他一坐上车就把我的手握住了,先是用一只手,后来把另一只手也加上去,握牢,放在他的腿上。我们不说话,互相也不看对方,一动都不动,但是心里很满,很安详,知道我们喜欢的、想要的就是这么多,此刻就在我们彼此的身边,不必担心丢失和远离。

郊区的砂石路面日久失修,坑洼不平。油漆斑驳、破烂不堪的公交车老爷子一样哼哼叽叽,摇摇晃晃,时不时还要发出一两声骨架断裂样的哀鸣。路两边的稻田却是一片葱绿,阳光照在田里的积水中,照在袅娜舒展上的叶片上,碎金般地发亮,整个视野中都是跌宕不停的耀眼的光。

偶尔从窗外一回头,发现前面一个胖乎乎的婴儿正在对我笑,他趴在母亲的肩头上,小嘴巴笑成了一个可爱的红窟窿,口水从牙床里溢出来,在他母亲肩头聚了亮晶晶的一小摊。我对他挤挤眼,做一个怪样,他笑得更欢了,身子一蹦一蹦,脑袋一个劲地往后仰,喉咙里发出咯咯的打鸣声。

人都是渴望交流的,无知的婴儿尚且如此,恋爱中的男女怎么能够忍受望断天涯的日子。

从一个农家院落嘎吱作响的小门走进去,小心翼翼避开院场里的鸡屎和猪粪,绕过脸盆大小的发黑的污水坑,上到几块水泥板搭起来的简易楼梯,他打开一扇木门上的小锁,笑微微地招呼我:进来吧。

我的眼睛在两分钟之后才习惯了黑暗,看清楚这间不到十平米的水泥小屋。屋里有一张散发出木料香味的崭新的木板床,同样崭新的一张方桌和两把椅子,此外别无它物。两尺见方的小窗户开在朝北的墙面上,一块紫红色平绒布充当了临时窗帘,把光线遮挡得严严实实。他走过去拉起布帘,打开窗户,屋里才一下子亮堂起来。我看见铺在床上的一套用品很漂亮,薄薄的棉布料子,床单是浅黄色,被套是浅黄底子上撒粉蓝色小花,不华贵,但是也绝不算寒酸。

他经过长时间的打听和寻找后,用比较低廉的价格租下了郊区农民的这一间楼屋。楼屋有小门单独从后院进出,这样,只要我不想见房东,我们永远都可以互不照面。

风从北墙的小窗户吹进来,夹进了被阳光蒸腾起的院场里的农家味:鸡鸭的腥骚,猪屎的酸臭,鸡食猪食搁久了发酵的沤溲,还有打湿的柴草被闷晒过后热烘烘的甜腻味……我站着,吸了一口灌满房间的这种奇怪又复杂的气味,轻轻地吸进去,在肺腑里盘旋一周,又缓缓地吐出来。我对他说,怎么这么熟悉呢?好像我上辈子就在这里住过了似的。

在一瞬间里,我们张开双臂,把对方紧紧地抱在怀中。久违的身体,久违的恋人唇上的滋味,久违的皮肤贴紧和摩挲时的愉悦,久违的飞升和晕眩……

我在他耳边轻轻地说,我们就这样住下来吧,搭一个柴灶,置上锅碗瓢勺,油盐酱醋,买来菜和米,就这样过一辈子吧。

他闭着眼睛,喘气很粗,用劲地吮吸我,像是要把我的五脏六肺全都吸空。我顾不得说话了,全心全意享受他的抚爱。我们的鼻尖交错着,两只不安份的小兽一样,扑闪,腾挪,又缠绵不放。他的唇把我的唇扣得严丝合缝,我的呼吸不能顺畅,轻微的窒息之后,身体有了吸毒一样的飘忽感,灵魂和肉体都轻得没有了份量,轻得像一缕青烟,化进他的口鼻中,他全身的每一个毛孔中。

我已经没有了,不存在了,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他坐起来,仔细地拭擦我的身体时,用的不是搓软了的毛巾,是粉红色的熊猫牌卷筒纸。那时候市面上已经有了这种比较昂贵的卷纸卖。再后来,卷纸又改成了更高级的盒装纸巾,每次都是他记得买。在我们两个人之间,永远都是他照顾我,迁就我,把我当成了他舌尖上的一块冰淇淋,小心地含着,怕融化,又希望能融化。

他从来都是买同一个牌子的纸。卷筒纸是熊猫牌,盒装纸是花韵牌。他喜欢重复。就连在床上,一套程序,一个动作,固定下来之后,也不再改变。他习惯了做一些驾轻就熟的事情,他做这类事情的时候得心应手,游刃有余,更多地体现出他的从容和优美。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以为我会厌倦了生活中的千篇一律,去渴望着创新和刺激。结果我没有。我日复一日地适应他,顺从他,同样学会了把一件普通的事情重复练习到极致。

很多的时候,熟悉的才是天长地久的。

北墙窗户外掠过一只蝙蝠的身影,忽地一下就过去了,无声无息,流畅得像纯金笔尖在天空划出的圆弧。有一朵棉花糖般松散的云停留在窗户的左上角,云后的天色不再是浅蓝发亮,而微微地呈现出淡紫和粉灰。更低的地方,从窗户下沿看到的那一片,整个色调都是柔和的橙黄,橙黄的深处衬出紫蓝,是被夕阳映照出来的沉静天光。

不知不觉地,我们已经在床上缠绵缱绻了半个下午。大部分的时间里我们仅仅是躺着说话。仰面躺着,身体平平地紧挨着,相邻的一只手搁在对方的身体上,慢慢地、若有若无地滑动和抚摸。或者就这么搁着不动,肌肤紧贴,把掌心的温度一点一点传递到对方的身体,再由细细的血管渗透到骨缝。我们居然忘记了抚摸和体贴会把时间的流程缩短到令人惊讶的短暂。

房东打开小院的门进来,喂他的鸡和猪。牲畜们闻见食物的气味,在同时间里开始兴奋,鸡们掀着翅膀奔跑和叫唤,猪的闹腾像是哭嚎和冲撞。兴奋了一阵后,食物进了嘴,谁也顾不得一心有二用了,一瞬间除了快乐的低声嘟囔和呻唤,场院里再听不见别的动静。

我忽然觉得我也很饿。不光是饿,而且渴,从胸腔到喉咙里有一股热烘气。我告诉了他。他一下子坐起来,连声说,对不起,对不起。我笑,问他“对不起”是什么意思?他认真地回答我,他准备得不周密,这样的事情应该由他先想到,起码也要备好一点水。

我们穿好衣服,把床上收拾清爽,关窗锁门,暂别了院子里愉快进食的猪和鸡,到公路边再一次搭乘郊区公交车,回到市区里。

下了车,他询问我想吃什么样的晚餐时,我的心里悲哀起来。一想到进餐之后又是离别,整星期的时间相思不能想见,我的胃里就发饱,一丝一毫的食欲也没有。

他劝我说,还是吃一点吧,吃一碗馄饨也好。我说不。不,我不能够,我无法在分手之前还装得兴高采烈若无其事。我把噙了泪水的眼睛转过去,小跑着离开他,跳上一辆刚刚到站的2路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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