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渔论园林的花木美
李渔说:“花者,媚人之物。”一语道破园林中花木的价值所在。
花木同山石一样,本为自然之物。这些自然之物对于人的意义是多重的。譬如,有实用的意义;有科学认识的意义;有观赏的意义;等等。对于园林中的花木、山石,人所重视的是它们的最后一种意义。也就是说,对于园林中的花木、山石,人们主要取其观赏价值、审美价值。
在一定意义上说,审美与实用是矛盾的。虽然它们也并非绝对对立,因为最终对于人类有害无用的东西,也不能是美的;但是,从人类的审美实践的发展历史来看,审美却是只有摆脱了狭隘的实用功利态度的物欲束缚之后才能成立。珠宝商人看不到珠宝的美;而对于一个饥肠辘辘的穷人,也不存在食物的审美形式。
李渔是一个爱花如命的人。他对于花木根本上取审美态度。当审美与实用发生矛盾时,宁弃实用而取审美。在《居室部》中李渔自述:“性嗜花竹,而购之无资,则必令妻孥忍饥数日或耐寒一冬,省口体之奉,以娱耳目。人则笑之,而我怡然自得也。”在《种植部》“草本第三”“水仙”条中,李渔又记述了自己这样一段趣事:“水仙以秣陵为最。予之家于秣陵,非家秣陵,家于水仙之乡也。记丙午之春,先以度岁无资,衣囊质尽。迨水仙开时,则为强弩之末,索一钱不得矣,欲购无资。家人曰:‘请已之,一年不看此花,亦非怪事。’予曰:‘汝欲夺吾命乎?宁短一岁之寿,勿减一岁之花。且予自他乡冒雪而归,就水仙也。不看水仙,是何异于不返金陵,仍在他乡卒岁乎!’家人不能止,听予质簪珥购之。”在一般人看来,李渔确是个怪人。然而,说怪其实不怪。李渔是一个艺术家,正像有的艺术家为了保护自己的艺术品而不惜生命一样,李渔也可以为了欣赏花之美而忍饥受冻。他是把人的审美活动的意义远远摆在物质利益之上的。这使我们想起了海涅的故事。海涅晚年患了不治之症,身体消瘦不堪,极度衰弱。在他临死前不久,1848年春天某日,他强拖着病弱的身子来到卢浮宫,在米洛的维纳斯雕像前停下来。他想在临死前最后看一看这座美的雕像,向她诀别。对于这位伟大诗人来说,没有生活也就没有美,没有美也就没有生活。死也就是向美告别。如果一个人把美看得同自己的生命一样重要,那么,为了能够欣赏美,还有什么物质利益不能牺牲的呢?
李渔正是把美欲摆在物欲之上。他特别重视花木的审美意义和观赏价值。在《闲情偶寄》中,他对花木的观赏价值以及人对花木的审美态度,给予理论上的阐发。在谈到“桃李”时,他指出园林中之桃李的价值,主要在于它们的“色”。“桃色为红之极纯,李色为白之至洁。‘桃花能红李能白’一语,足尽二物之能事。”这里所说桃李之色,正是指的它们的观赏价值、审美价值。人们对园林中之桃李,也正应该取这种审美态度。“然今人所重之桃,非古人所爱之桃。今人所重者,为口腹计,未尝究及观览”。如果只重口腹,那就完全失去了审美态度,也就看不到桃花之美。这正是李渔所反对的一种态度。李渔认为,作为一种审美对象,桃花的可爱处在于“其色极娇,酷似美入之面,所谓桃腮桃靥者”;而能够欣赏到桃花的这种美,其前提条件之一是必须摆脱“为口腹计”的那种实用的功利的态度。
对于花木之美,李渔所提倡的不只是一般地摆脱实用功利态度而取审美态度去加以欣赏;而且他所提倡的这种审美态度简直达到了虔诚的坚贞的程度。譬如,李渔喜欢牡丹,居然从数千里之外的秦地,载数十本而归。当时交通那样不发达,旅途劳顿、颠波,其困难可想而知,其爱花之赤诚亦可想而知。再如,李渔谈到赏梅时,从字里行间也可看出他如醉如痴的虔诚、炽烈的态度。到山里赏梅居然要准备“帐房”,住在梅树之旁。这种帐房“实三面而虚其前”,以便观赏。而如果在园中赏梅,则“设纸屏数扇,覆以平顶,四面设窗,尽可开闭,随花所在,撑而就之”。倘梅花有知,也会受宠若惊的吧。
园林中的花木,的确如李渔所说是“媚人之物”。但是,花木为什么能够“媚人”呢?花木以它的什么品格、什么因素来“媚人”呢?李渔自觉不自觉地涉及到这个问题。说他“不自觉”,是说他不一定达到清醒的、理性的理论高度;但是又不是完全没有意识到,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说又是“自觉”的。
李渔论述花木之所以能够媚人的道理,涉及到三个方面。
其一是花木以其色愉人之目。李渔论桃李花色之美,已如前述。说到梨树,李渔说自己“性爱此花,甚于爱食其果。果之种类不一,中食者少;而花之耐看,则无一不然。雪为天上之雪,此是人间之雪。雪之所少者香,此能兼擅其美。唐人诗云:梅虽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此言天上之雪,料其输赢不决,请以人间之雪,为天上解围”。梨花可爱之处,正在于其如雪之洁白。谈到山茶花之美,李渔的描述是:“……又况种类极多。由浅红以至深红,无一不备。其浅也,如粉如脂,如美人之腮,如酒客之面;其深也,如朱如火,如猩猩之血,如鹤顶之珠。可谓极浅深浓淡之致。”谈到蔷薇,李渔也特别看重它多种颜色的审美作用:“结屏之花,蔷薇居首。其可爱者,则在富于种而不一其色。大约屏间之花,贵在五彩缤纷。若上下四旁皆一其色,则是佳人忌作之绣,庸工不绘之图,列于亭斋,有何意致。他种屏花,若木香、酴醿、月月红诸本,种类有限,为色不多,欲其相间,势必旁求他种。蔷薇之苗裔极繁,其色有赤、有红、有黄、有紫,甚至有黑。即红之一色,又判数等,有大红、深红、浅红、肉红、粉红之异。屏之宽者,尽其种类所有而植之,使条梗蔓延相错,花时斗丽,可傲步幛于石崇;然征名考实,则皆蔷薇也。是屏花之富者,莫过于蔷薇,他种衣色虽妍,终不免捉襟露肘。”此外,李渔还谈到花木的叶子的颜色亦足愉人。他说,草木之数,各有所长,有以花胜,有以叶胜,天以花之丰神色泽,归并于叶而生之。叶不但可以是绿色,也可以“为红、为紫、为黄、为碧,如老少年、美人蕉、天竹、翠云草诸种,备五色之陆离,以娱观者之目”。李渔十分欣赏芭蕉之碧绿和翠云草之苍翠。
这里需要进一步提出的问题是:花木之色为什么可以愉人?李渔并没有自觉地论述这个问题,但却无意间涉及到了。色之愉目,一方面是人对形式美的观赏问题。只有当对象的形式美(如花木之色)与主体的欣赏形式美的眼睛在实践的推动下同步发展,达到一定的程度,才会产生对形式美的欣赏。这是人类发展史上一个漫长的过程。原始人对火的红色、对血的红色,绝不会以审美态度去加以欣赏,他们对这种红色,可能以功利眼光看成是火(红色的火能烧熟食物、能照明、能取暖等等),或以惧怕神情看成是血(红色的血是可怕的),而不会欣赏它的美。对于同红的火、红的血颜色相近的红花,他们也不会看作是审美对象。进入文明社会之后,情况逐渐变化。漫长的实践逐渐使“红色”(以及其他色彩)作为某种愉目的形式抽象出来,人们也逐渐相对独立地欣赏作为形式美的色彩,而不再仅仅束缚于狭隘的功利眼光。李渔正是这样地把山茶花的红色喻为“猩猩之血”,认为它娱人之目。
但是,另一方面,人对花木色彩的欣赏,又不仅仅是个纯形式的问题,同时也涉及到这些花木色彩的象征意义,或者由它们唤起对人的生活情趣的联想。李渔在许多地方论述了这个问题。例如梨花的洁白如雪,李花的“白之至洁”,都会使人朦朦胧胧地联想到人的情操之高洁,或者可以说这正是梨花或李花洁白颜色的象征意义。再如,李渔谈山茶时,就由它的浅红颜色联想到美人:“如粉如脂,如美人之腮”;又说桃花的颜色也“酷似美人之面”,而且又由此联想到红颜薄命:“色之极媚者,莫过于桃,而寿之极短者,亦莫过于桃,红颜薄命之说,单为此种。凡见妇人面与相似而色泽不分者,即当以花魂视之。”显然,对山茶或桃花的观赏,与它们的颜色所唤起的人们对某种生活情趣的联想,也是密切相关的。此外,对翠云草的颜色的欣赏,也与它使人想起“倾国佳人眉上之色”有关。俄国美学家车尔尼雪夫斯基曾说“美是生活”,认为凡是能够使我们想起生活的,那就是美的;凡是我们在那里面看得见依照我们的理解应当如此的生活,那就是美的。这个定义是否真能说明美的本质,是可以讨论的;但是,以之来说明花之美色何以能唤起人的美感,却不能说没有道理。
李渔论述花木何以媚人的道理,第二个方面就是认为花木以其姿态动人之情。人们常说,园林花木,要有画意,重姿态而不讲品种。一株百年榕树盆景,虬枝曲干,意趣盎然,可以给人以美的享受;一株普通的松树,苍劲古朴,挺然直立,也十分招人喜爱。只要姿态动人,无所谓品种贵贱。李渔论花木之美,似乎也更看重它们的姿态。以下是几个突出的例子。
论秋海棠:“秋海棠一种,较春花更媚。春花肖美人,秋花更肖美人。春花肖美人之已嫁者,秋花肖美人之待年者。春花肖美人之绰约可爱者,秋花肖美人之纤弱可怜者。处子之可怜,少妇之可爱,二者不可得兼,必将取怜而割爱矣。”
论水仙:“予之钟爱此花,非痂癖也。其色其香,其茎其叶,无一不异群葩。而予更取其善媚。妇人中之面似桃、腰似柳、丰如牡丹芍药而瘦比秋菊海棠者,在在有之;若如水仙之澹而多姿,不动不摇而能作态者,吾实未之见也。以水仙二字呼之,可谓摹写殆尽。”
论芙蕖:“以芙蕖之可人,其事不一而足,请备述之。群葩当令时,只在花开之数日。前此后此,皆属过而不问之秋矣。芙蕖则不然。自荷钱出水之日,便为点缀绿波。及其劲叶既生,则又日高一日,日上日妍,有风既作飘摇之态,无风亦呈袅娜之姿,是我于花之未开,先享无穷逸致矣。迨至菡萏成花,娇姿欲滴,后先相继,自夏徂秋。此时在花为分内之事,在人为应得之资者也。及花之既谢,亦可告无罪于主人矣。乃复蒂下生蓬,蓬中结实,亭亭独立,犹似未开之花,与翠叶并擎,不至白露为霜,而能事不已。”
论鸡冠花:“花之肖形者尽多,如绣球、玉簪、金钱、蝴蝶、剪春罗之属,皆能酷似,然皆尘世中物也。能肖天上之形者,独有鸡冠花一种。氤氲其象,而叆叇其文,就上观之,俨然庆云一朵。乃当日命名者,舍天上极美之物,而搜索人间。鸡冠虽肖,然而贱视花容矣。请易其字,曰一朵云。此花有红紫黄白四色,红者为红云,紫者为紫云,黄者为黄云,白者为白云。又有一种五色者,即名为五色云。”
以上几个例子所说的,都是花木能够以它们的姿态媚人。不论是纤弱可怜如未嫁处子的秋海棠,还是澹而多姿的水仙;不论是有风作飘摇之态、无风呈袅娜之姿的芙蕖,还是若红云、若紫云、若黄云、若白云、若五色云的鸡冠花;以及叶动如舞的虞美人,亭亭独立、状若紫衣少年的紫荆,望之如天际真人的凌霄,遍地铺金的菜花,摇曳多姿的垂柳,直上无枝的棕榈,尽染碧色的阔叶芭蕉,经秋更媚的老少年,等等,都是因其姿态而给人以美感。
那么,花木的姿态为什么能够动人呢?李渔虽没有给予明确的阐述,但从他的字里行间也透露出这样一个思想,即花木的姿态总是因与人的情操、意趣、思想相联系才打动人心的。譬如从秋海棠想到纤弱可怜的处女,从水仙想到澹而多姿、不动不摇而能作态的妇人,垂柳的摇曳柔媚、荷花的娇姿欲滴、鸡冠的灿如彩云、虞美人的叶动如舞,等等,都与人的生活、思想、情趣这样那样地联系着。也就是说,从花木的各种姿态上,人们所看到的正是人自己的情态。不管人们是否意识到,人们对花木的观赏,实质上也是以某种形式对人进行自我观赏。也许有人说,鸡冠花状若云朵,并不是与人的形态相像。诚然如此。像这样的情况还有好多,如蝴蝶花状如蝴蝶,玉簪花状如玉簪等等。它们的形态之所以能够唤起人们的美感,一方面是因为这些花木的形态虽不像人的形态,却可以表现人们的某种情趣;另一方面也因为它们的形态本身(如蝴蝶、云朵等)在人们长期的历史实践中逐渐变成了审美对象。对于花木的姿态何以动人,现代人还作出了李渔当年完全想不到的解释,即格式塔心理学的异质同构说。按格式塔心理学的观点,花木的姿态之所以动人,是因为花木的姿态形体结构与人的心理-生理结构存在类似之处。荷花、垂柳、水仙、海棠的形体结构(包括它们的动态结构),由于同人的心理-生理结构相似而产生某种“合拍”效应,于是造成了某种审美效果。当然,到目前为止,这种理论也还只是一种假说。
李渔论花木何以媚人的第三个方面,是说花木不仅仅以其色彩媚人,也不仅仅以其姿态媚人,而且以它们的某种特殊品格唤起人的某种情感、意趣,从而产生一定的审美效果。
譬如,木槿花“朝开暮落”的特点,唤起对人生短促的感慨以及对人生道理的领悟。“木槿朝开暮落,其为生也良苦,与其易落,如何弗开。造物生此,亦可谓不惮烦矣。有人曰,不然。木槿者,花之现身说法以儆愚蒙者也。花之一日,犹人之百年。人视人之百年,则自觉其久,视花之一日,则谓极少而极暂矣。不知人之视人,犹花之视花。人以百年为久,花岂不以一日为久乎。无一日不落之花,则无百年不死之人可知矣,此人之似花者也。”由木槿联系到人生,得到某启示,进而对人生进行反思和观照。
再如,紫薇:“人谓禽兽有知,草木无知。予曰,不然。禽兽草木,尽是有知之物。……何以知之,知之于紫薇树之怕痒。知痒则知痛,知痛痒,则知荣辱利害。”其实紫薇并不会具有人那样的知觉,更不会具有人的思想情感。但是紫薇似乎怕痒的特点,却能唤起人的联想,使人觉得它似有人情,从而兴味盎然。
再如,瑞香:“茂叔以莲为花之君子,予为增一敌国,曰:瑞香乃花之小人。何也?《谱》载此花一名麝囊,能损花,宜另植。予初不信,取而嗅之,果带麝味。麝则未有不损群花者也,同列众芳之中,即有朋侪之义,不能相资相益,而反祟之,非小人而何?”自然界,包括动物、植物、矿物,当然无所谓君子、小人,正义、非正义,善、恶;但是它们的某些自然品性,却可能使观赏者联想到人的某种相应的伦理道德品质。明知花木非人,却以君子、小人相喻,不过是表现某种审美意趣罢了。
再如,姊妹花:“花之命名,莫善于此。一蓓七花者曰七姊妹,一蓓十花者曰十姊妹。观其浅深红白,确有兄长娣幼之分。殆杨家姊妹现身乎?予极喜此花,二种并植,汇其名为十七姊妹。”姊妹花的这种特点,唤起人们对兄弟姊妹的友好情感,也很有味道。
此外,像梅花先于众花而开放;山茶花之“戴雪而荣,具松柏之骨,挟桃李之姿”;合欢树之“朝开暮合,每至昏黄,枝叶互相交结”;兰花之香;松柏之劲;翠竹之节;等等,这些花木的品格,都在人们的长期实践中赋予一定的审美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