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宣判的当天,张梦听到这个结果,一下子瘫倒在那里。她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哪筹集这25万元。而此时的魏国强,因吸毒被抓,关押在北京市郊区的一个看守所里,失去了自由……
然而,事情并未真正结束,打了几场官司的魏文秀还有一个担心,2006年6月20日她曾与张梦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一旦张梦拿着这份合同再次要求履约,又将是新的一轮麻烦。于是,2009年5月19日,魏文秀向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她与张梦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曾经的一家人新的一轮折腾又要开始了。
谁动了李可染的遗产
2009年6月1日,一次题为“实者慧”的画展亮相北京画院美术馆,这次展出的是刚刚尘埃落定的李可染遗产案的画作。
李可染先生于20年前猝然辞世,生前没有留下遗嘱,但他留下的遗产却导致了家庭内部持续两年的诉讼。邹佩珠早在2005年就与北京画院协商、筹划李可染作品捐赠以及展览事宜,然而中途由于李可染遗产纠纷案耽搁了捐赠活动。直到2009年5月1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李可染先生的中国画作品108件、书法作品122件、速写9册、水彩画13件归夫人邹佩珠所有。第二天,89岁的邹佩珠就将这些作品捐赠给了在筹建中的北京画院美术馆李可染艺术馆。
花开两枝,硕果累累
李可染先生1907年3月生于江苏徐州一个平民家庭,先入上海美专师范科学习,后考入杭州西湖国立艺专研究生班,深受潘天寿、林风眠影响,后经徐悲鸿介绍师从齐白石。白石老人称之为:“不愧乾嘉间以后继起高手。”
在李可染取得巨大艺术成就的同时,也赢得了两位同样具有很高艺术天赋的女性的爱情,两位夫人先后为他生下了7个子女。无论从艺术还是从家庭的角度,李可染都可谓硕果累累。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李可染的第一任妻子苏娥生于1909年,与李可染出身渔家不同,苏娥是大家闺秀,李可染的岳父苏少卿29岁已在国民党中央财政部办的报社做总编辑,是当时非常活跃的戏曲评论家、京剧票友。
李可染与苏娥在1925年相识,年方花季的苏娥喜欢唱青衣,而李可染迷上了拉京胡。两个年轻人都擅长书画和京戏,在共同爱好中相识,继而感情升华相恋,并于1931年在杭州结婚。
“七七事变”爆发后,李可染带着四妹李畹奔赴抗日前线从事宣传工作。1938年8月,苏娥死于伤寒症,年仅29岁。苏娥为李可染生下1个女儿3个儿子:李玉琴、李玉双、李秀彬、苏玉虎,4人由苏少卿抚养长大。
而在重庆的李可染时隔一年多才从徐州同乡那里得知妻子的死讯,悲伤不已得了严重的失眠、高血压,到老不愈。
李可染的第二任妻子邹佩珠是李可染妹妹李畹的同学加好友,因此与李可染相识。1944年1月,邹佩珠在重庆嫁给李可染。婚后,邹佩珠为李可染生下了两个儿子1个女儿:李小可、李庚、李珠。
新中国成立后,李可染任中央美院教授、中国美协副主席、中国画研究院院长,邹佩珠也担任中央美院教授。在此期间,李可染的艺术创作进入高峰期,先后创作了大量的传世名作。
1989年12月5日,李可染猝然辞世,没有留下遗言,但留下大量的绘画精品和藏品,也没有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分割。由此引发了18年后他的至爱亲人间的一场长达两年的遗产官司。
大师远去,谁动了李可染的遗作
因为李可染有过两次婚姻,现有7个子女,李可染前妻苏娥所生4个子女李玉琴、李玉双、李秀彬、苏玉虎与遗孀邹佩珠及其所生3个子女李小可、李珠、李庚8人,成为法定继承人。
两年后的1991年2月21日,李可染的遗孀邹佩珠及2个子女(李庚当时在日本,表示放弃继承权),和苏娥所生的4个子女坐到了一张桌前,讨论李可染的遗产处理问题。
这个家庭会议由邹佩珠主持,家庭主要成员就李可染艺术的发扬及遗产继承问题进行商讨,并形成《1991年春节家庭主要成员会议纪要》,主要内容有:为了弘扬李可染的艺术成就,完成其遗愿,大家同意将遗作中的精品和代表作集中保管,作为家庭成员的共同财富,以备将来提供给纪念馆、出画册、巡回展览、复制宣传等使用。将于适当的时机(大约10年左右)奉献给国家。在遗作中划出一部分作品给“艺术基金会”和“家庭基金会”使用。
1991年11月13日,李可染的继承人共同签署了《李可染遗产继承问题协议书》,约定:以李可染艺术能发扬光大为前提,继承人按《继承法》的规定享有继承权;李可染的主要遗产是绘画和书法作品,要进行清点;集中有代表性的作品由邹佩珠统一保管5年;拟成立“李可染艺术基金会”和“家庭基金会”;给子女每人有代表性的绘画作品两张,一般的4张,书法作品2~3张。
在日本担任大京都造型艺术大学学部教授的李庚,宣布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权;李庚所附条件是对李可染的艺术作品不进行分割,保持作品的完整性。
在签订协议的同时,各子女分得李可染遗留的部分作品,按照邹佩珠的回忆,李玉琴、李玉双、苏玉虎、李小可、李珠分别分得16幅绘画作品,李秀彬分得17幅绘画作品,李庚分得4幅绘画作品。
那么,除去子女们已经分掉的作品之外,李可染还有多少遗产呢?按照原告李玉琴在起诉书称:1989年末,全家人一起对父亲的部分作品进行了清点。1989年清点时共500余幅,而1992年再次清点时只有400多幅。
1992年进行作品清点时,邹佩珠从画室里拿出了李可染创作的10幅超大型山水画作,让各当事人开眼界。
而按照邹佩珠的说法,李可染的绘画作品仅存317幅,这还包括已经分给子女的那部分。
在此后的岁月里,苏娥所生4个子女发现“邹佩珠及李小可根本不征得其他共有权人同意,擅自处分父亲李可染的作品。李可染基金会存在账目不清、暗箱操作的种种问题”。
与此同时,李可染作品在新世纪以来的拍卖价格达到了令人惊叹的高价:2004年的《井冈山》以1100万元成交;2006年的《漓江天下景》以1350万元成交;而到了2008年,李可染的代表作《万山红遍》则拍出4000多万元的天价。
于是,在2005年和2006年,苏娥所生4个子女多次向邹佩珠提出析产要求。但这个要求会使李可染的作品无法保持完整性,因而遭到邹佩珠的拒绝。于是,他们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李可染的遗产析产继承。
对簿公堂,作品数量成焦点
2007年4月,李可染的子女们坐在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
李玉琴、李玉双、苏玉虎作为原告,提出分割李可染遗留绘画作品881幅、书法作品463幅、收藏作品139幅、水彩作品25幅、印章189枚、素描18册978幅。而李秀彬要求将未入册的10幅超大型山水画作,作为遗产进行析产继承。
为了支持提出的这个作品数量,原告方提供了多份证据。主要是邹佩珠关于李可染的访谈报道证明李可染的作品大概是1000多张,其次是关于李可染画作的3本画册和多次画展清单以及画展的现场照片等多份证据,用以证明出版和展出的作品应作为遗产分割的范围。对此,邹佩珠自己认定的李可染绘画、书法等作品加起来全部数量是1797件。但她认为画集和展览中的李可染作品,不能证明现由自己保管。
最后,原告出示了1990年和1992年两次对李可染作品进行清点形成的清单。但被告并不认可这两次清单的真实性。
在法庭上,被告邹佩珠主张李可染遗留中国画绘画作品317幅(其中已由子女分得101幅)、书法作品312幅、印章180枚、水彩作品25幅、收藏作品91幅、素描共9册973幅。为支持自己的主张,邹佩珠提供了《会议纪要》和《协议书》,出示了分给子女绘画作品的收条。
除了由子女分掉的101幅绘画作品,2007年2月12日,邹佩珠与北京市文化局签订《托管协议》,约定将李可染的部分作品交由北京市文化局托管。在法庭上,邹佩珠称托管物品的唯一用途是李可染美术馆建成后由美术馆收藏,并主张托管的作品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中所析出的归其个人所有的部分。对此,李玉琴、李玉双对于托管协议存有异议,他们认为邹佩珠无权擅自处分画作,也没有任何权力决定哪些作品归其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