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23岁的崔英杰刚刚出摊,正在科贸大厦门前卖烤肠,城管的出现让他措手不及。3个月前刚刚调任海淀分队担任副队长的李志强和他的同事们封堵了崔英杰的去路。但是,崔英杰并不甘心自己新买的三轮车和炉子被没收,他苦苦哀求着,手里拿着用来切烤肠的小刀。
十几名城管人员围绕在崔英杰周围,崔英杰手里紧握小刀舞动着,他双手紧紧拽住三轮车,哀求的口气很软弱:“把车给我留下吧,其他你们什么东西都可以拿走,这是我刚刚借钱买的啊。”但是,这种司空见惯的哀求没有打动城管人员,他们提醒崔英杰说:“你把刀放下,把刀放下!”但是,崔英杰并没有放下右手中的刀,而是紧紧拽住三轮车哀求着:“什么东西都可以拿走,请把我的三轮车留下吧!”最终,崔英杰的哀求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城管收缴成功开始回撤。之后,崔英杰放弃了努力,退回到巷子中。
当城管队员协助李志强把三轮车抬到城管的卡车那一刻,崔英杰心痛了,那是他刚刚花500块钱买来的新车。眼看着装载着三轮车的城管车队马上就要准备离开,这时,崔英杰从人群中再次冲了出来,反手握着那把切烤肠的刀走向李志强。崔英杰曾经亲眼看到过新疆卖哈密瓜的商贩经过苦苦哀求要回了自己的三轮车,他非常心痛自己的新车,他想最后试一试。抱着这个想法,崔英杰就又冲了上去。
就在崔英杰和李志强擦肩而过时,李志强的手和崔英杰的手碰了一下,崔英杰以为李志强要抓他,接受过良好军事格斗训练的崔英杰挥动着自己手中的尖刀,本能地随手朝李志强挥去。
对于曾为军人的崔英杰的这一致命动作,李志强还没来得及表现出应有的恐惧和反抗,崔英杰就已经把刀子扎在他的锁骨与咽喉之间,血柱立刻从咽喉处喷出了一尺多高。此时,崔英杰的手中只剩下了一把红色的刀柄,10.5厘米长的刀片深深地嵌入了李志强的身体里。李志强本能地用手按住伤口,但是喷涌而出的血在指缝间汩汩涌出。
城管队员迅速将李志强送往海淀医院,但是,尖刀深深嵌在李志强的脖子里,这把刀直接刺在了颈部主动脉,刀口断在了李志强身体里面。刀长10.5厘米,宽2.3厘米,李志强的气管、颈动脉被割断,体内大量淤血,伤势十分严重,虽然医院全力施救,仍未挽回李志强的生命。最终,李志强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崔英杰将尖刀插入李志强的脖颈之后,他当然知道自己闯祸了,他扔下手中的刀柄,迅速向小巷跑去。因为城管队员当时都着急送李志强去医院,虽然派人围堵崔英杰,但还是让崔英杰跑了。
崔英杰逃离现场后,因为手上没钱,他很快找到自己的朋友借钱,并在朋友的安排下逃到了天津。到达天津之后,崔英杰曾经发短信给朋友询问李志强的伤势状况,但他并没得到确切的消息。8月12日早上5点30分,在逃亡了11个小时之后,崔英杰在天津塘沽区被警方抓获。
被抓获之后,崔英杰对自己挥刀扎伤李志强的行为供认不讳。但此时,他并不知道李志强已经去世。
“小贩杀城管”案经过媒体的报道,立即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据媒体报道,城管们习惯把每年的8月叫做“黑八月”。因为这段时间天气闷热,人情绪容易激动,据估算,与城管发生的暴力冲突75%发生在8月。
也有与城管周旋多年的商贩谈起自己的经验时说“要是崔英杰再在这行干上半年,这种事情就不会发生了。”因为这些经验丰富的商贩们认为干这行要用旧车子,收了就收了,损失不会太大。崔英杰刚来不懂,一辆新车值四五百元,他舍不得才杀人。
枪下留人,判决受到普遍认可
崔英杰杀死李志强,这本来是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由于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却成为社会弱势群体生存权与城管执法合法性、合理性之间博弈的具有标本意义的事件。此案引起了众多媒体和网络舆论的广泛关注。在网络各大论坛上,网民纷纷对崔英杰洒以同情之泪,众多学者发出了“慎用死刑、枪下留人”的呼吁。
李志强殉职后,为表彰李志强严格执法、不畏凶险、英勇献身的精神,北京市政府第127次市长办公会议决定:批准李志强同志为革命烈士。李志强因此成为北京市城管执法机构成立8年来首位因公殉职的执法人员。而在北京市城管系统内,也发起向李志强同志学习的决定,并为李志强建了一个网上纪念馆。有一位李志强的同行留言:得知杀害您的凶手已经接受审判了,作为一个同行,感到很欣慰!期盼审判结果早日到来!
李志强殉职后,他的家人谢绝采访。经过半年多漫长而痛苦的煎熬,作为烈士家属,李志强的家人在听说崔英杰的家庭状况后,在崔英杰杀人案开庭前,主动放弃了民事索赔。
无论如何,崔英杰都要面对法律的审判。而在此案发生之后,法庭之外关于崔英杰案的争论和关注,从案发起就开始沸沸扬扬地展开了。从阵容强大的法律学者的研讨到铺天盖地的网民帖子,从痛失同行的城管群体到东躲西藏的小摊贩们,从旁听席上哭倒在亲人怀中的李志强之妻到眼中含着混浊泪水的崔英杰的父亲,无数人都在即将到来的判决中注视着崔英杰的生死。
崔英杰在北京杀死城管的消息很快传到了崔英杰的家乡,他的亲人得知崔英杰闯下大祸后像无头苍蝇无所适从,他的父亲一次次来到北京,他觉得应该做些什么却又不知如何做才能保住儿子的命。经过媒体报道后,崔英杰的家里收到来自各地陌生人的汇款,附言里是些安慰的话。老家村民、小学中学、服役部队、保安同事纷纷写来求情信向法院证明崔英杰是个好人。
在法院判决之前,对于崔英杰杀人一案大致有两种声音:一是崔英杰该杀,二是崔英杰不该杀。而崔英杰在法庭上供述时说:“我根本不想杀他,造成伤害我忏悔,我愿意承担责任。”法庭上说这些话时崔英杰硬朗的脸上流着眼泪。
而自崔英杰得知自己挥刀夺去城管副队长李志强的生命起,他一直在看守所等待可能随时而至的死刑判决。
2006年12月12日,“小贩杀城管”案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与崔英杰同时站在法庭上的,是以窝藏罪被起诉、在他逃亡中提供帮助的4位朋友。
检方以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检方指控崔英杰是以暴力手段妨害城管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并持刀行凶致人死亡,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辩方反对这一指控,为崔英杰提供法律援助的两位律师认为,崔英杰的行为仅属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粗通法律的人都知道,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对崔英杰而言,两者最直接的区别就是生与死。
庭审中检方当庭播放了事发现场的录像资料,这被认为是本案中最为关键的证据。画面显示,十几个执法人员围绕在崔英杰周围,崔英杰手里紧握小刀本能地舞动,口气却软弱:把车给我留下,其他你们拿走。城管的声音在说,你把刀放下,把刀放下!争执的最后场面是崔英杰的手仍死抓住三轮车不放。“我哀求他们,什么东西都可以拿走,就是请把我的三轮车留下,因为那是我头天刚刚借钱买的。”崔英杰在庭审中形容当时心情。
崔英杰的辩护律师夏霖和李劲松认为崔英杰故意杀人不成立。他们表示,犯罪的故意有两个特点:一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二是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崔英杰与被害人李志强素不相识、无冤无仇,崔英杰的行为是在挽救自己三轮车的同时,担心自己人身可能受到强制,急于脱身时一次随便的挥刀。崔英杰逃到天津后,曾向朋友发短信询问李志强的伤情,这一点可以证明崔英杰确实没有预见到李志强死亡的后果,对李的死亡结果没有主观上的希望或放任态度。
李志强的妻子旁听了当天的庭审,当录像显示李志强倒在血泊中时,她哭倒在家人的怀里。李志强去世后,留下了7岁的女儿,考虑到崔英杰的实际情况,她放弃了附带民事赔偿。
在辩护过程中,崔英杰的律师夏霖当庭为崔英杰发表了声情并茂的辩护,他在法庭上说:“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是古已有之的正当职业。我的当事人来到城市,被生活所迫,从事这样一份卑微贫贱的工作,生活窘困,收入微薄。但他始终善良淳朴,没有偷盗没有抢劫,没有以伤害他人的方式生存。我在法庭上庄严地向各位发问,当一个人赖以谋生的饭碗被打碎,被逼上走投无路的绝境,将心比心,你们会不会比我的当事人更加冷静和忍耐?我们的法律、我们的城市管理制度究竟是要使我们的公民更幸福还是要使他们更困苦?我们作为法律人的使命是要使这个社会更和谐还是要使它更惨烈?我们已经失去了李志强是否还要失去崔英杰?”
2007年4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崔英杰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崔英杰死刑,缓期2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