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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平民主义(2)

礼貌、乐观、幽默一一共同组合成某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使京味文化得到最生活化的表现,并且成为中国城市文化中耐人咀嚼的一大特色。这份积极,也是北京平民精神的灵魂。积极而又不功利,激进而又不激化,礼貌而又不虚伪,诙谐而又不庸俗,北京人最高明之处还在于能把握好分寸感,他们天生就具备个人与社会、感性与理性之间的平衡能力。在这个问题上,我觉得最好还是引用林语堂的观点。他毕竟比我更了解老北京人的文化传统:“北京的生活节奏总是不紧不慢,生活的基本需求也比较简单……整体上说,北方人的生活态度是朴实谦逊的。他们只求过一种朴素和谐的人生……这是一种传统的中产阶级生活理想。在求生的奋斗中,有一种亦庄亦谐的情感起主导作用,但追求远大的目标理想时,北方人却也不受它的羁绊。这种极难诉诸文字的精神正是老北京的精神。这种精神创造了伟大的艺术,并且以一种令人费解的方式解释了北京人的轻松愉快。”即使半个世纪后仍然是这样,北京的平民主义带有中产阶级倾向,“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即使在对现实不满之时依然保持着某种心理上的清高孤傲,不卑不亢,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这导致它能对现实持平视的角度与平等的态度,因而有余力,亦有余暇对现实作诗意的批评。这同样帮助它与小市民心态及贵族化分别划清了界限。它俚俗而不媚俗,更不庸俗,即使在与物质的艰难抗衡中仍然能触发艺术化的灵感。源自它的灵魂里有压抑不住的理想主义光彩。所以我歌颂北京的平民主义,所以我热爱平民主义的北京。这座城市在过去的岁月中总给我以诗化的印象:草莽英雄的北京,布衣诗人的北京,诗人的北京,布衣的北京。我一直幻想着能在它的疆域里找一所被时代车轮给遗忘了的四合院住下来,过一段青灯黄卷的生活,在历史与现实的真空地带栖息,专门给它写一部书一作为一个诗人对一座城市的献礼。书名该叫作《布衣北京》吧。这本书不仅献给一座城市,也献给在那座城市顽强地生活着的人们。

郁达夫说过:“北京是具城市之外形,而又富有乡村景像之田园都市。”此言不无道理。银多个朝代以来,北京在精神上仍然像一座大乡村。或者说,是田园诗一样的城市。譬如曲里拐弯的胡同,无异于轲巷;可容纳四世同堂的四合院,保留着北方农舍的风格一顶多算地主的豪宅;甚至环护着昔日辉煌的长城,也不过是农耕文明的一道有始无终的围墙罢了。波光潋滟的颐和园、圆明园一…在收归国有,开辟为公园之前,也只能箅皇帝的后花园。钟鼓楼虽然身姿伟岸,却令我联想到村头老槐树下悬挂的锈迹斑驳的铜钟,仅仅做了一回历史的更夫。至于地坛、社稷坛、先农坛之类,又跟乡下的土地庙有什么区别,只不过装修得更高档一点。紫禁城纵然画栋雕梁(据说拥有9999间房),在我这个现代人眼中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像个落伍的村公所。那些妻妾成群的皇帝,也就是封建家长制时代的村长,死后照样要埋进村后头的公墓里一只不过公墓的名字较好听,叫十三陵……北京,一个古老的梦。同时也是古老的中国的缩影。一个做了几千年的梦啊。睡狮的梦是无法解析的。金隔着一条小街,两重时代两重天。古旧四合院与新式建筑物成了邻居。

当然,我这里说的主要指老北京。进入现代社会以来,北京的面貌大有改变,早已换了一套装束:高楼多了,马路宽了,商场与酒店云集,某些街景颇神似欧美电影里的镜头……但是,许多古朴的地名仍保留着,念起来琅琅上口,唤醒了我们乡村生活的记忆。譬如五棵松、大北窑、积水潭、苹果园、三里屯、十里堡、沙滩、长椿街、水碓子……充满了乡情野趣。其实,中关村已是高科技产业区,亚运村更是富人区。这些地名起得好啊不管是古人起的,还是今人起的。比大观园里那些楼堂院馆的名称要朴实谦和多了。每天念叨着这些粗糙的地名,我们就不会忘本了,我们又找回了乡下人的感觉: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鸡犬之声相闻……所以我说北京在本质上还是座大乡村,有着丰富的历史积淀。如果你在上海,十里洋场恐怕找不到几个类似的地名。你会觉得城市一开始就诞生在水泥地面上。你会找不到自己的根乃至城市的根。我热爱北京街头巷尾那些带着泥土气味的地名,它们正是城市无法割舍的根须。

想起老北京,我就像回忆一座正在消失的乡村。回忆它曾经一路摇曳的驼铃一以及骆驼祥子们的往事。回忆老舍茶馆里的大碗茶和堂倌的吆喝。回忆天桥一带羸得满堂喝采声的京剧一令我联想到鲁迅笔下南方水乡的社戏。回忆提笼架鸟抑或怀揣蝈蝈笼的老人一他们长着一颗童心啊。回忆四合院上空起降的鸽群以及广场上的风筝如果广场上能摆一副磨盘或碌碡,那就更像那么回事了……只是,记忆中的乡村,已经像泰坦尼克号一样沉没。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国际化大都会:立交桥、霓虹灯,以及一应俱全的现代化设施。在装有中央空调的高层建筑里,我却怀念着露天庭院的故事会,还有那把祖传的芭蕉扇。人类永远渴望恢复乡村的记忆,否则也不会创造出“地球村”这么个概念。幸好我生活在北京,北京是一座遗留着最后的田园情调的都市一至少它那些野趣盎然的地名哪怕仅仅写在站牌上可供现代人在钢筋水泥森林里望梅止渴。

在林语堂的时代,北京的田园情调还比较明显。他说过:“北京城宽展开阔,给人一种居住在乡间的错觉,特别是在那秀木繁荫的庭院,在那鸟雀啾啾的清晨,这种感觉更加强烈。和繁忙的大道不同,胡同纵横交错,彼此相通,有时会出其不意地把我们引到某座幽深静谧的古刹……胡同的名称最能体现其具有乡土气息的特色与风格。它们的名称多由当地居民所起,因此总是那么生动形象。名字用词全是方言土语,并不求风雅。如羊尾巴胡同、牛犄角胡同……”明明是城市里,却能给人以“居住在乡间的错觉这肯定是一种很美好的错觉吧。正如我有时候听见那些大智若愚的街巷名称,同样会神情恍惚,甚至怀疑自己一是否确定置身于一座现代化城市。金如果把四合院当成蒙古包,你会觉得自己置身于中亚的草原上。骆驼也有了城市户口。

若再追溯到马可,波罗来元大都的时代,他眼中的北京城(时称汗八里),不仅仅是座大乡村,而且是乡村的大集市:“十二座城门外各有一片城郊区,面积广大。每座城门的近郊与左右两边城门的近郊相互衔接,所以城郊宽度可达三、四英里,而且城郊居民人数的总和远远超过都城居民的人数。每个城郊在距城墙约一英里的地方都建有旅馆或招待骆驼商队的大旅店,可提供各地往来商人的居住之所,并且不同的人都住在不同的指定的住所……凡是世界各地最稀奇最有价值的东西也都会集中在这个城里,尤其是印度的商品,如宝石、珍珠、药材和香料。契丹各省和帝国其他地方,凡有值钱的东西也都运到这里,以满足来京都经商而住在附近的商人的需要。这里出售的商品数量比其他任何地方都要多,因为仅马车和驴马运载生丝到这里的,每天就不下千头……”这在当时堪称是全世界最大的集贸市场了,各个国家的商人,都不远万里来这里赶集。可以想像出那摩肩接踵、以物易物的热闹场面一人气儿太旺了。

恐怕因为历史上几度为游牧民族所占据,此地的人民,也颇具游牧民族的遗风。譬如饮食方面,鼎鼎大名的涮羊肉,自然是蒙古风格。烤羊肉串也一度很流行,街头巷尾常有维吾尔族人烧烤的摊档一一北京人坐在长脚凳上,左手几串羊肉串,右手一瓶小二锅头,有一种弯弓射大雕的豪情。有了这两样,日子似乎就变得挺滋润了。北京人喜饮烈酒,对价廉物美的二锅头情有独钟在这方面他们可以说没什么虚荣心,二锅头是他们最亲近的一尊酒神,不见得就比茅台或人头马逊色。二锅头的滋味,也就是正宗的老北京的滋味一它仿佛已成为北京平民生活的化身。北京人是很平民化的,若是在上海人眼里,肯定显得有点土气,像乡下人。北京是座大乡村,北京人在精神上也保持着村民或牧民的传统,很难进化为穿燕尾服的绅士。但这正是其魅力所在:他们豪爽、大方、热情、健谈、超然物外,有原始的血性,在天地间响当当地做人一他们无形中把天地作为参照系了,这是“雾都孤儿”们无法具备的开阔的视野与开阔的胸襟。所以“燕赵多悲歌慷慨之士”--司马迁所作的评价,估计今天也未过时。北京人,虽然以居住在中国最大城市为骄傲,骨子里却延续着乡村的血统:生活方式不仅不够新潮,相反还显得有点古典。他们是一群守旧的一或者说叫怀旧的城市人。他们对过去的记钇充满着眷恋。

对于北京这座城市也是如此。这座城市的想像力也许不够丰富,但记忆力绝对惊人。它不像暴发户,不像官僚,甚至也不像知识分子,在品质上它更像一个咀嚼着如烟往事的隐士。大隐隐于朝,大隐隐于市。绚烂之后归于平淡。它真正是一座都市里的村庄:都市的躯壳里,却隐藏着乡村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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