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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冒险传说之战斗者(4)

但鲁纳希斯可不敢因此掉以轻心,野蛮人装死狗的把戏他见多了。就算一个蛮族女人或是小孩子,爆发起来干掉两三个强壮士兵的例子也屡见不鲜。特别是这家伙——鲁纳希斯早就注意到,这牛头怪的愈合能力惊人,十多天前身上腿上多处伤口,短短两三天工夫就已经恢复痊愈,到现在皮肤上竟然连个疤痕都看不出来。

所以他还是非常仔细的检查了所有钢铁链条,把可能松脱的扣子都拧紧些。不过他也无意折辱俘虏,见那牛头怪嘴唇枯裂,实在干渴的利害,便将带出来的一壶酒揭了盖子,慢慢倾倒在牛头怪的舌头上。

牛头人喉咙涌动,咕嘟咕嘟贪婪的把一壶酒喝的涓滴不剩。舌头舔着嘴唇,还是很不满足的样子,鲁纳希斯索性从旁边马槽拎来一桶水往它嘴里倒,牛头怪被浇了一头一脸,这才精神了些。

“谢谢……”

居然还是个懂礼貌的牛头怪,声音依旧很模糊,带着轰隆隆的感觉,但中气明显充足多了。眼光也清澈了些,这时候它终于认出鲁纳希斯。

“是你!”

有这么一刹那,牛头怪的眼中崩现出寒光——面对强大敌手的本能反应。还挣扎了一两下,铁链子哗啦啦作响,但明显徒劳,那光芒很快就暗淡下去。过了一会儿,它忽然问道:

“我会死么?”

鲁纳希斯一愣,随口而诚实的回答:

“应该会吧,每年万神祭奉献给天神的最重要供品,就是一个大牛头,今年换成你的脑袋也不错。”

牛头人不再说话,安静的闭上眼睛,似乎准备好接受那命运。但鲁纳希斯却觉得有趣起来。

“一个会说话的牛头怪……”

他摸着下巴自言自语,本来一直把这家伙看作野兽。对野兽没什么好说的,宰了吃肉就是——前两天还有士兵在打赌说它的肉和牛肉相比是否有差异。不过,既然会说话,那似乎就不能算兽类了,至少,不能吃它的肉了。而往年万神祭之后,用来祭祀的牛肉按惯例会分给民众享用,以获得天神的祝福。但要是吃了这家伙的肉……

鲁纳希斯看看眼前这家伙,除去长了个牛脑袋,身体其他部分都和一个人类没啥两样,就是尺寸大点……特别是某些部位。要把这么一个东西吃下肚子,想想看还是挺恶心的。难道今年不去领祝福肉了?可好不容易返回帝都,不参加一次万神祭,似乎又不太甘心……想了一阵,鲁纳希斯忽然哑然失笑。

“这些应该是祭司操心才对,反正我只管押送到地方就行,想那么多干什么。”

正要掉头走开,忽见那牛头怪再一次张开双目,看着他:

“不要再叫我怪物,我和你们一样有灵魂,有思想——我是有名字的!”

稍顿一顿,牛头人在百夫长吃惊的眼光中傲然说道:

“我叫比尔,牛头人比尔!”

此后数日,一路安然无恙。越靠近首都,地方上就越繁华,他们受到的招待也越好。一路上吃吃喝喝,自鲁纳希斯以下,人人都胖了一圈。

那天以后这个自称比尔的家伙再没开过口,鲁纳希斯也懒得理会。他是老兵了,对敌人的冷酷早就深入骨髓,虽然这俘虏也许不算兽类,也一样是敌人。对于敌人,他从不怜悯。

旅途虽然安静,各地领主招呼的也很殷勤,但士兵们的情绪却在渐渐恶化。北方军的勇士,原本走到哪儿都带着一股天生的自豪感,然而这些天下来,地方上虽然对他们招待的不错,却纯粹是看在那个大战利品,以及迪蒙斯能言善道的份上。当谈到北方军团本身时,主人们往往会显出无知,甚至是轻蔑的神色,就算最客气的表示,也只是怜悯。

强大的边境军团,奋勇作战确保国民安全的勇士们,在和平环境下,却往往被看作一条贫弱而且无用的看家狗。

迪蒙斯故意用了些伤残兵装可怜是一方面,但主要问题,还是出在人们的观念上,特别是外观。

武器盔甲是军人的招牌。亚斯提纳素来尚武,国内治安也不怎么安宁。即使再穷困的村子,也会省下钱来建立地方武装。而那些地方领主们在装备自家卫队时更从不吝啬。这一路上走下来,几乎所有领主私兵的武器配备竟然都要超过鲁纳希斯及其部下们,那些带队的将领更是个个盔明甲亮,比起只有破旧半身铠和青铜盾牌的军团士兵,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然而,最艰苦的战斗,却偏偏都是后者承担。这让那些常年鏖战在边境第一线的老兵们极为不忿。

“这些武器要是到了边境上,能发挥多大作用啊!在这里却只能作摆设……浪费!”

第三次用嫉妒的眼光悄悄观察前方那个高大英俊的护卫队长,士兵伽罗·斯帕尔愤愤朝地上吐了口唾沫。如果这是在边境地区,他甚至想找个机会挑动那绣花枕头来一场决斗,好借机把对方的装备都抢过来。

当然,有鲁纳希斯和迪蒙斯两人压制着,这念头也只能想想罢了。亚斯提纳治军严谨,对士兵的约束尤其严厉,况且这次鲁纳希斯有要事在身,更不会允许部下闹乱子,就算是伽罗这样的无赖惯犯也被牢牢约束。

而且迪蒙斯对这种不满情绪也很无谓,虽然也是边境军团的成员,他倒没什么嫉妒心。

“你们的愤怒毫无道理,我们是常备军,所有开支都出自于国库,知道国家武装一名士兵需要花费多少么?”

说着,迪蒙斯随手拿起一把标准军团用短剑,放在手里掂了掂,笑道:

“一口最普通的制式铁剑,连材料带作工,咱们军队里的采购价格是二十五银币,如果刃口包钢还要另外加十个银币。牛皮剑鞘五个银币,这就是四十了。”

他又在伽罗胸口敲了敲,指着他身上破烂的半身铠笑道:

“这件半身铠,虽然去掉了护臂护胫,后半片改用皮革覆盖,但依然可以算是金属铠甲,而铠甲在甲胄中档次最高,就这么一件半身铠也要卖到七十银。”

“小圆盾用硬木做骨架,包裹铁皮或者铜皮,一个大约要三十银币,加上头盔二十,军靴十五,背袋,挎包,水壶之类……伽罗,你这全身上下一套装备,需要花费国库两个金币。这还没算投枪之类消耗品。”

见那大兵一脸惊愕之色,迪蒙斯舒舒服服靠在运粮车上,继续笑道:

“当然,你是装备标准最高的重步兵。普通轻步兵和弓手可以用便宜点的皮甲,但弓兵所用的弓弩价值昂贵,可比短剑值钱得多。而且弓兵耗费箭矢,每一箭射出去就是两三个铜子儿,即使能回收一部分,平均一箭一铜的花费也还是免不了。”

“此外,步兵每次战斗时投掷的标枪,为了防止被敌人捡起来用,枪头落地后就会折断。战斗后回收,维修的费用,平均下来,每根标枪也要二三十个铜子儿……所以,伽罗,永远记住这条军中格言——‘你们的武器乃是由报价最低者承造’。”

“他妈的,难怪配发给我们的都是些劣等货。”

伽罗嘴里骂骂咧咧,不过已经不再把矛头对准周围那些贵族私兵了。但迪蒙斯却反而来了兴致,看着那些地方卫队,接着笑道:

“他们的武器装备,可都是地方上自掏腰包,不花国库一个铜子儿。只要主人出得起钱,肯定都是好的。你们以后退役,若是去做人家私兵,也有可能弄到一身好装备——当然要找对主人。比方说前面那位帅哥……”

指一指前方那趾高气昂的护卫队长,迪蒙斯眯起眼睛,开始估摸起对方的装备来。

“全套的大白盔甲,咱们本国还做不出,只能通过埃斯塔尼亚的商队购买,或者从南方佬那边抢——反正价值不低。他这一套还不算最高级,但在市面上价值绝不会低于……”

盘算了一下,迪蒙斯很肯定的点点头:

“五十个金币,不会再低了。”

“我的天哪,那货一件盔甲就能装备咱们两个小队?!”

伽罗的眼光马上又热切起来,迪蒙斯的眼光又落到对方腰间佩剑上。和北方军团战士们惯用的格斗短剑不同,那是一口骑士用长剑,不过插在剑鞘里,一时看不出好坏。但迪蒙斯依然很内行的作出评价:

“从剑柄的精致程度看,那应该是一口纯钢剑。长剑最重韧性,青铜容易折断只能做短剑,铁剑好点,钢剑就要好上很多,当然价钱也上去了。不过上好的钢铁作坊都集中在帝都,以前是只有禁卫军才能配备纯钢制武器……”

迪蒙斯并没有刻意压低声音,那护卫队长似乎听到了他们的议论。得意洋洋朝这边看一眼,有意无意把佩剑抽出半截,阳光下一道亮光一闪,迪蒙斯脸色一变,原本是懒洋洋靠在粮食袋上,此刻却翻身坐起。

“什么!难道是银剑?”

鲁纳希斯的脸色也同时变化,作为一名老兵,他很清楚银色武器意味着什么。不过迪蒙斯很快又冷静下来,懒洋洋重新靠下。

“不可能,一个地方领主的私人护卫,再怎么有钱,也不可能用得起秘银武器。”

“应该只是在剑上镀了一层银。”

鲁纳希斯很冷静的补充道,迪蒙斯会心的笑了:

“不错,和我想得一样。”

回头,却见伽罗和另外几人都笨头笨脑的样子,迪蒙斯不得不多解释几句:

“镀银可不是为了装饰,而是用来杀伤吸血鬼,狼人之类的魔怪。银质武器对付魔怪是有特效的,但纯银做不了武器,必须要用经过特殊处理的秘银才能做,而秘银实在太昂贵了,就算是贵族成员也很少能买得起。不可能用来作为制式装备。不过如果在武器上镀一层银,也能起到不错效果——帝都皇家祭司团领袖,奥雷根大主祭麾下的圣武士队,因为经常要面对魔怪鬼物,所有装备都是镀了银的。”

“镀银的钢剑也不便宜,少说也要十多个金币。”

鲁纳希斯看着那卫队长,语气里终于还是带了几分羡慕:

“坐骑也是难得一见的骏马,还配了马铠……他这一身装备换成钱,大概能武装我们一个百人队了。”

“真正冲突起来,咱们一个十人队肯定收拾他!”

伽罗气哼哼说道,迪蒙斯哈哈一笑:

“确实如此,豪华到一定程度,武器给战斗力带来的提高就有限了,所以贵族院那些目光短浅的家伙才不肯多花钱给我们换武器啊。”

最后瞄一眼那卫队长,摇摇头,迪蒙斯自言自语道:

“但话说回来,连护卫队长都有那么好的装备,这家领主可真有钱。”

——说这些话时当然都压低了声音,没再让那个骄傲的卫队长及其部下听见。毕竟,人家把他们招待得很好。

经过将近一月的长途跋涉,押送队到达北天门关,这里是亚斯提纳圣城的最后一道屏障,也是帝都与外界的唯一通道。

两百年前,这里还被称作魔王之都,是黑暗王朝首领,巫妖王加尔苏德的老巢所在。光之联军攻打到北天门关下,强攻整整三个月,却未能前进一步。两座如同门板一样的巨石山牢牢挡住了联军的脚步,唯一道路上,则是以铁汁浇筑巨石而建成的险隘雄关。

两座石山都被雕凿成巨人形状,据说在魔王的咒语下,这两个巨大的石头人甚至能行动起来,发起攻击,那是多么可怕的梦魇!

最后联军是依靠了巨龙的力量才打破关隘,攻克魔王都。为了镇压彻底邪恶,神圣十字教会在魔王宫的废墟上修建了大陆上最宏伟的修道院,并将此地改名为圣·亚斯提纳。

名字改了,但优良的地理条件不会改变——外面关隘一封,敌人纵有千军万马也打不进来。而城市本身位于群山环绕之中,矿产丰富,可提供装备部队所用的武器盔甲。山间平原上还有足够耕作土地,即使被围困一百年也不会缺粮……亚斯提纳帝国,就在这样一种优势环境下慢慢发展起来。

当鲁纳希斯来到关前,抬头仰望北天门关那赤红色关墙,以及两座高耸入云的巨型石雕,忽然间热泪盈眶。

“二十年……整整二十年了……”

上一次见到这关墙时,自己还是个刚刚成年的小伙子。记得当时因为赞叹那石雕的宏伟壮观还挨了队长的鞭子。如今重回关前,城墙和石雕依旧,关口处那需要一百名壮汉同时推动巨型绞盘才能开启的巨大石闸也依然如故,就连石头上的青苔都没什么变化,可自己却已经老了。

正在感叹时,忽然听到一声招呼:

“嘿,迪蒙斯,好久不见。”

一行人回过头,便看见一个身披重铠的光头壮汉挥着手朝这边走过来。从盔甲上的标记来看,居然是属于禁卫军编制,还是个百夫长。

这边几人都有些诧异,禁卫军作为皇帝的直属亲兵,实力强装备好就不说了,平时个个眼高于顶,就算是最低级的杂兵,走在街上见到贵族连腰都懒得弯一下的——而按照帝国法律,平民见到贵族必须施礼。

至于禁卫军的百夫长,那就更不得了,寻常部队的千夫长都未必有他们威风。不过话说回来,论能力,普通的千夫长还真不一定能胜过禁卫军的一个百夫长。禁卫军对于士兵,特别是士官的选拔之严厉,天下闻名。

迪蒙斯见了这壮汉倒一点不陌生,上去狠狠在他胸前捶了一拳,但壮汉连晃都没晃一下,反而哈哈笑道:

“还是没什么力气——到北方吃了三年苦,没长进啊。”

抬眼看到迪蒙斯胸前的百夫长标记,这才脸色一变:

“怎么回事,上次不是听说你已经提为千夫长了么?”

“嘿嘿,犯了点小事,给降了——暂时的。”

迪蒙斯满不在乎的干笑两声,回头把这壮汉介绍给大伙儿:

“劳尔,我在士官学校时的同学,和我同一间宿舍的,好朋友。”

劳尔相貌虽然粗豪,人却很精明,从迪蒙斯的细微动作中,就已看出这一队人竟然是以鲁纳希斯为首——其实这是迪蒙斯故意为之。这让他颇为吃惊,但还是上来见礼。对于禁卫军的军官鲁纳希斯可不敢怠慢,大家客气了几句,劳尔的目光也很快转到他们身后的大车上。

“哈,前几天就有报告,说今年北方军送来一个稀罕的大家伙,就是这东西了?”

和所有初次见到牛头怪的好奇看客一样,劳尔走近几步,还想伸手摸一摸那家伙的粗壮躯体,不过他伸出去的手很快便用来捂住鼻子。

“好臭!果然是怪物啊,光这臭味就能熏死人!”

“只是路上没空刷洗而已。”迪蒙斯笑眯眯看着老友,“怎么,老朋友,还有空专门来迎接我们?”

听到这话,劳尔脸上忽然显出一丝尴尬:

“是来接人的,不过不是你们。”

他指一指后面,大批禁卫军正从城关门口鱼贯走出,在道路两旁排列成整整齐齐的队列。

“我们前来迎接的,乃是亚斯提纳第一将军,南方军团统帅,缪拉亲王殿下。”

五、帝国之鹰

在这片庞格拉尔大陆上,各国王室对国家其实并不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而贵族势力则空前强大。比方说帝国老对头,阿兰贝尔联合王国的皇室,圣龙娜卡家族,其所能控制的直属部队仅占全国军队的六分之一,其余军队则是分别由五大世家,也就是所谓“五公爵”所掌控。五公爵拥有自己的领地,主城,以及基本独立的军队,并和皇室共同掌控着阿兰贝尔的国家权力。

后来五公爵中,圣风温德斯家族脱离王国,他们的领地埃斯塔尼亚随即自立为共和国,而阿兰贝尔竟然无力阻止,由此可见世家力量的强大。

亚斯提纳的情况稍微好一些。作为七英雄之一,黑骑士布鲁斯大帝独力建起的国家,不像阿兰贝尔那样在开国之初就受到诸多勋贵世家的挚肘。但随着时日推移,国内各大家族的力量还是日益增长,由大贵族成员所组成的元老院逐渐掌控了国家大权。时至今日,所有军令政令,若没有元老院的通过,都属无效。

军权也是如此。当年布鲁斯大帝麾下无敌的黑骑士团,如今是作为亚斯提纳的皇家禁卫军存在,属于皇室可直接掌控的部队。但其余军队则属于各大领主私有,即使皇帝,没有正当理由也无权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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