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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动物世界(1)

伟大的哲学家费尔巴哈曾说过:“这些帮助人的东西,这些保护人的精灵,大抵就是动物。只有凭借动物,人才能超乎动物之上;只有在动物的保护之下,人类文明的种子才能发芽滋长……动物是不可缺少的东西,必要的东西。人之所以为人,要依靠动物;而人的生命存在所依靠的东西,对于人类来说就是神。”

每当春暖花开之后,勤劳的蜜蜂在花丛间穿梭忙碌,漂亮的蝴蝶也在翩翩起舞。可怜的无花果雄小蜂终生不能踏出无花果的隐头花序,它只能默默地祝福离去的雌小蜂能够找到新的无花果花序产下它们的后代。也正因为有了它,我们才能吃到无花果鲜美的果肉。

蔚蓝色的大海深处,一只小海参正在优雅地散步,但危险正在向它逼近。面对凶恶残暴的敌人,小海参不得不舍弃自己的内脏,以保全性命。所幸的是小海参经过50天左右又可以长出一副新的内脏。这是多么神奇的事情。

动物的多样性给大自然增添了勃勃生机。据统计,全球目前生存的动物有120多万种,每一种动物都有它特有的生活方式,甚至有的动物的生活方式会让你我大吃一惊。如果没有各种各样的动物活动,只有人类孤零零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听不到虫鸣鸟叫,看不到动物嬉戏,那简直是无法想象的。

1.消失的三叶虫

明朝末年的一个春天,一位名叫张华东的人到泰山去游览,他东瞧瞧西看看,完全沉醉于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之中,忽然他瞧见河水里有一块大石头上嵌着两只“蝙蝠”。他感到很奇怪,把那块石头捞起来仔细一看。啊,可了不得!石块背面竟有上百只同样的“蝙蝠”。他意识到这不是真正的蝙蝠,而是一种陌生的长得像蝙蝠的小动物。他把这块石头拿回家并取名叫做“蝙蝠石”,后来他又用这块石头制作了一个砚台,整天爱不释手,喜爱得不得了。

这种“蝙蝠”的真实名字叫三叶虫。三叶虫和现代的蝎子、蜘蛛一样,是一种节肢动物。它的几丁质外壳上有两条深深的背沟,把整个身体纵分成中间的轴叶和两个侧叶,又横分为头、胸、尾三部分。不管横看还是竖看,都是三片,所以古生物学家给它们取名叫做三叶虫。

三叶虫的头上有眼睛和活动颊,有的还有一对尖尖的颊刺。胸部是由许多体节组成的,这样一来就有利于它们蜷曲起来保护肚腹。三叶虫的尾部有大有小,有的有尖锐的尾刺,呈半圆形、新月形或燕尾形等。根据体形不同,古生物学家又把三叶虫分为许多种类,每一种都有特殊的名字。例如头部有许多瘤状突起的王冠虫,眼睛长在头部后端的斜视虫,大头小尾胸节多的莱得利基虫,脑袋像蛤蟆、尾巴像蝙蝠的蝙蝠虫等。

三叶虫的成长也很奇特,它们是靠一次又一次的蜕壳长大的,个儿变化很大。一般只有几厘米长。最大的“巨人”可以达到70厘米,最小的不过几毫米,在放大镜下才能看清楚它的尊容。

别看它们只是一只只微不足道的虫,却是5亿年前寒武纪时期大海的主人。它们绝大多数生活在暗沉沉的海底,把扁平的身体贴在泥地上缓慢爬行,也有一些种类在海面顺水漂流,或是在松软的泥沙里钻来钻去,生活各不相同。

奥陶纪后,随着凶猛的肉食性动物的出现,弱小的三叶虫慢慢退出了丰富多彩的生物界。

三叶虫属节肢动物门,三叶虫纲。生活于寒武纪至二叠纪,奥陶纪以后,随着一些凶猛的肉食性动物的出现,逐渐灭亡了。三叶虫的身体可分为头部、胸部和尾部三个部分,身体外部覆盖着一层坚硬的几丁质背甲。

1947年,一位名叫斯普里格的科学家在澳大利亚南方的埃迪卡拉山区发现了许多古代海生动物化石。后来经过许多科学家的研究考证,于1969年第22届国际地质会议上正式把这个古老的动物群命名为埃迪卡拉动物群,算是现在所知道的最早的古动物群了。

2.大海活化石

3亿多年前的一天,在一片干涸的河滩上,有一条怪模怪样的鱼儿在奋力挣扎着。这种鱼儿有两个背鳍,身后拖着一条长长的尾巴,它费尽气力撑起它的胸鳍和腹鳍,在泥地上慢慢爬行着。每移动一步,都要张开嘴巴不住地喘气,真是困难极了。

为了生存,它不得不拼命往前爬啊!它原来生活的小河干涸了,河滩上没有一滴水,如果不赶快爬上陆地,找到一个新的溪流和水池,它就要被太阳无情地晒死了。鱼如果没有水,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许多总鳍鱼在爬行过程中干渴死了,但有一些最终取得了胜利,把种族延续下去。就这样,一代又一代的总鳍鱼上岸爬行,渐渐生长出适合在陆地上生活的器官。它们的腹鳍里长出了强壮的肢骨,可以像脚一样爬行;头上长了鼻孔,可以呼吸空气,使自己不会很快窒息而死。顽强的总鳍鱼,终于战胜了死亡,在不断的进化中适应了陆地上的生活环境。以后逐渐产生了各种各样的陆地动物,使生命的种子传播到广阔的陆地上。说起来,它可以算是陆地上所有脊椎动物的祖先!

古生物学家原来以为总鳍鱼在7000多万年前的白垩纪就灭绝了。想不到后来在非洲南部的印度洋里,捞起了一条活蹦乱跳的总鳍鱼,把人们吓了一跳。原来,它还是一种大海里的“活化石”呢!

总鳍鱼属鱼形动物纲,肉鳍亚纲,总鳍鱼目。从泥盆纪一直生活至今,被认为是后来爬行动物的祖先。

《海底两万里》中尼摩船长驾驶的鹦鹉螺号游遍了整个海底世界。你知道吗?在广阔的大海中,有一种神秘的海底动物——鹦鹉螺,它属于软体动物门,头足纲、鹦鹉螺亚纲。从奥陶纪至现代,它一直都生活在海洋中。它像真正的潜艇一样,极富攻击性,是大海里一种凶猛的食肉动物。

3.天空的首位征服者

远古时期的天空是寂静的,蓝天白云中似乎缺少了一抹鲜活的影子。当海洋中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动物,当一些动物从水中爬到陆地上时,辽阔的天空仍旧是静悄悄的,没有一丁点儿生命的气息。

1.4亿年前,侏罗纪晚期的时候,在今天的德国南部巴伐利亚地区,忽然有一个黑影掠过了低空。所有海里的、地上的动物们都很惊奇,它们以为那只是个幻觉。仔细看后,它们才清楚地发现那不是云,也不是风沙和雾气,而是一只动作非常笨拙的鸟儿。动物们惊讶得半天都合不拢嘴,它们从来没想过鸟儿能飞上蓝天。那一刻,它们确信:生命终于征服了天空,打破了亿万年漫漫长空的沉寂,大自然又一次创造了一个了不起的奇迹。

那位征服天空的英雄,就是始祖鸟。

它飞起的地方,当时是一个海湾。海上波涛汹涌,浮游着许多鱼儿。岸边长满了高大的苏铁树和灌木丛,凶猛的恐龙在林间散步。有谁比得上它,能够扇着翅膀飞到湛蓝的空中,成为新的天空的主人呢?虽然翼龙也能飞,但那只是猎捕食物的猛然一冲,那又怎么能称得上是真正的飞行呢?况且这种笨拙的飞龙依靠前肢上的皮膜飞行,动作不如始祖鸟灵活,并且很快就随着恐龙家族灭绝了,把天空舞台让给了始祖鸟和后来的各种各样的鸟儿。

始祖鸟的个儿不大,和现在的野鸡、乌鸦差不多大小,但是它有一对大翅膀,一个长尾巴。有趣的是,它在翅膀上还有两只前爪,可以用来攀住树枝和捕捉食物,这也就证明了它是从爬行动物逐渐演变而成的。刚开始,它的飞行技术并不高明,不能像老鹰似的在高空自由盘旋,也没法像燕子那样掠地疾飞。它只能在森林的树枝间或是草地上短距离滑翔,是一个本领很差的飞行家。

始祖鸟并没有气馁,为了觅食和躲避敌害,它一次次鼓起翅膀在林间笨拙地飞翔着。慢慢地,它进化成了后来能自由自在飞翔的鸟儿。

最先飞上蔚蓝色天空的是原始蜻蜓。这种蜻蜓属于节肢动物门,昆虫纲,有翅亚纲,它们生活在石炭纪晚期至二叠纪早期。比始祖鸟和翼龙早5000万年,是名副其实的最早的天空征服者。

始祖鸟是鸟类的亲戚,并生活于侏罗纪的启莫里阶,距今约1亿5千5百万到1亿5千万年前,因此也被人评为世界上最早的鸟(现在已经发现了更早的,但大部分书本还没有改变)。这些标本大多只在德国境内发现。

始祖鸟约为现今鸟类的中型大小,有着阔及于末端圆形的翅膀,并有体型较长的尾巴。整体而言,始祖鸟可以成长至1.2米长。它的羽毛与现今鸟类羽毛在结构及设计上相似。但是,除了一些与鸟类相似之处外,还有很多兽脚亚目恐龙的特征:它有细小的牙齿可以用来捕猎昆虫及其他细小的无脊椎生物。始祖鸟亦有长及骨质的尾巴,及它的脚有三趾长爪,其中一个趾类似盗龙的第二趾。这些不像现今鸟类有的特征,却与恐龙极为相似。

4.无法返乡的古驼

一天,小红随爸爸出去散步时,看到公园里有群骆驼正在吃草,小红就问爸爸骆驼的祖先是什么样子的,爸爸想了想告诉她古骆驼原来是生活在北美洲的,它们身高不过1米,像羚羊一样善于奔跑;有高达3米以上,像长颈鹿般伸长了脖子,专门摘食树叶的高骆驼。它们都丝毫没有沙漠生活的习性。

由于当时的食物丰盛,古骆驼根本用不着在背上长出累赘的驼峰,来贮藏缺食期间维持生命的脂肪。所以,古时候的骆驼,是没有驼峰的骆驼。骆驼就这样无忧无虑地在新大陆的老家,过了几千万年的舒适生活。

到了第三纪末期,北美洲的气候变冷了,森林不断缩小,出现了一大片、一大片的干旱草原。古骆驼过不惯这种艰苦日子,只好成群结队穿过连接美洲和亚洲的“白令陆桥”,进入陌生的亚洲大陆寻找新的生活环境。谁知,这儿的干旱草原面积更大,许多地方还有寸草不生的沙漠分布,比美洲的老家更糟糕。

紧接着,寒冷的第四纪冰期开始了,北方大地上布满了银色的冰川。古骆驼再也没法沿着来时的道路返回美洲老家,只好十分委屈地留在新的地方过日子。

在干旱草原和沙漠里生活,首先就要学会忍受干渴的煎熬。于是骆驼的血液也发生变化了。和别的动物相比,在沙漠烈日的暴晒下,它身体内血液里失去的水分很少,而且血液循环仍然畅通无阻,可以正常生活。为了克服缺少食物的障碍,骆驼背上就长出了贮藏脂肪的驼峰了。

古驼属哺乳纲、偶蹄目的骆驼类,生活在第三纪。古驼是没有驼峰的,后来随着环境的不断恶化,为了适应干旱的草原和沙漠生活才逐渐进化出驼峰的。

铁路运输系统中也有一种叫做“驼峰”的设备,所谓“驼峰”,就是在地面上修筑的犹如骆驼峰背形状的小山丘,设计成适当的坡度,上面铺设铁路,利用车辆的重力和驼峰的坡度所产生的位能,辅以机车推力来解体列车的一种调车设备,是编组站解体车列的一种主要方法。在进行驼峰调车作业时,先由调车机将车列推向驼峰,当最前面的车组(或车辆)接近峰顶时,提开车钩,这时就可以利用车辆自身的重力,顺坡自动溜放到编组场的预定线路上,从而可以大大提高调车作业的效率。

5.马的演化

赤兔马因恋旧主关羽宁死也不从新主,这是我们耳熟能详的故事。有一天小刚的爷爷正给小刚讲赤兔马的故事。

爸爸从外面进来了,他对小刚他们说,马的祖先远没有这样神气,单单个头就比现在小很多。

最早的始祖马只有狐狸那样大。如果号称“五虎大将”之首的关羽拿着青龙偃月刀骑在上面,会把它压得连腰也撑不起来的。

然后爸爸拿来一副始祖马的图片给小刚和爷爷看。从图上,小刚又发现始祖马的趾头和现代马也不一样。它的前脚有四根脚趾,后脚有三根脚趾,不仅没有大蹄子,还长着十分柔软的脚掌,根本就不适宜在坚硬的土地上奔跑。它的牙齿又低又小,这就说明它只能吃鲜嫩的软草和树叶,不能嚼食较硬的草类,和现代马大不相同。

爸爸又告诉他们,始祖马所生活的第三纪初期,气候非常湿热,到处生长着茂密的森林和碧绿如茵的软草地。马儿的个子如果太大,根本就甭想钻进密林里。再说,林下的土地上是落叶层和柔软的草地,也用不着有一个又硬又沉重的大蹄子。

只是后来,气候一天天变得干旱,大片的森林消失了。随后,出现了干燥的荒漠和草原。为了适应环境的变化,始祖马们也逐渐进化,到了距今3500万年前,出现了奔跑更方便、咀嚼能力更强的三趾马。

大概300万年前,为了躲避凶猛的野兽,三趾马不得不跑得更快。于是个儿变大了,长得更强壮了,中趾慢慢变成了适于长途奔跑的蹄子。在粗糙的食物研磨下,牙齿也发生了变化,终于进化成了我们所熟悉的马的样子了。

就是这样艰苦的环境造就了今日的千里马。

马属哺乳纲、奇蹄目,出现于第四纪。它是由始祖马经过千万年进化而来的。

在老第三纪至第四纪初期,生活着一种叫爪兽的动物。它的外形很像马:长方形的马脑袋,竖着两只圆筒形的耳朵,脖子上披着长长的鬃毛。它虽像马却不属于马,因为它没有蹄子,每只脚上都有三只锋利的爪子。

6.昆虫与虫子

有一天放学后,小刚对明明说:“像满身都是毛的毒蜘蛛那样的昆虫,真是长得极可怕又恶心。”

或许有很多同学都会有小刚这样的想法,但是如果把蜘蛛叫做昆虫的话,想必蜘蛛听了后心情可能会很糟,甚至还会发火,咬牙切齿地说:“我也十分讨厌猴子。”

我们当然都知道,虽然猴子和人的样子有点像,但毕竟不是人,同样蜘蛛和昆虫长得很像,但蜘蛛并不是昆虫。因为只有具备了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称得上是昆虫。

首先它的身体应该可以被分为头部、胸部、腹部三部分;其次它必须要有三对脚和两双翅膀;然后呢,它们的头部必须要有一对触角和复眼。

如果满足了这个标准的虫子就可以被称为昆虫了。那么蜘蛛为什么不是昆虫呢?

因为蜘蛛并不拥有昆虫的特征,它有四对脚,没有翅膀,而且身体也只能分为头部和胖胖的如圆口袋般的腹部两部分。

像蜘蛛这样因为模样很像昆虫而很容易被误认为昆虫的还有很多,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就是蜈蚣和马陆。

蜈蚣和马陆都是有很多条腿、在地上缓慢地爬行的虫子,只要数一下它们脚的数目就可以很快知道它们不是昆虫了。蜈蚣一般有30条腿,而马陆的腿则多达200条,因种类的不同,腿的数目也不尽相同,所以它们就更不能算是昆虫了。

危害粮食作物的大害虫飞蝗把卵产在土壤里,让它们过冬。在深秋时节,雌蝗将腹部末端弯入土壤里产卵,在产卵的同时分泌胶液,把一排排卵包裹在一起。产卵后,还要用后足刨土,把土里的卵块严严实实地覆盖起来。有些昆虫则是以幼虫越冬的,像玉米钻心虫就是以幼虫钻进茎秆里过冬。如果剖开受虫害的玉米秸,就能发现里面有一条条隧道,隧道里充满了虫粪和植物组织的碎屑,包在幼虫身体的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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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宅斗、种田、爱情、雪冤、励志京城最大的扫帚星要娶亲,嫡母巧舌如簧,竟将她送入虎口。虽为庶女,可她又岂容人任意欺凌?此女,外表柔顺内心强悍,貌似单纯实则狡猾,前一世为名利忙忙碌碌,这一世,她想做的事情并不多,护着娘不被正房嫡妻欺凌,护着幼弟平安健康长大,偏偏一道圣旨令她嫁入公主府。既来之则安之,看她如何八面玲珑,舌战极品亲戚,脚踢险恶手足。只是,不论她再如何强势,却依旧改变不了丈夫面容被毁,身有残疾的事实。原本以为这一生就这般浑噩的过,却不料那冷面相公每每转身都能给自己带来无限的惊喜和错愕。——他,公主嫡子,本该是封侯拜相的天之娇子,却因为六年前一场意外,让他跌入谷底,成了皇上最避忌的人,也成了人人恐嫁的扫帚星。其实他要的不多,有她的爱,此生足矣。他求的是一个机会,一个华丽转身的机遇,亲手给她无限荣光,还有别样的完美生活……——他,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皇子,亲手将她送入他所敬佩的男人怀里,却抵不过心底的情丝蔓延。——他,恨她在自己最大的敌人身后撑起一片蓝天,到底是该将她碎尸万段,还是据为己有?◇◇◇推荐菡笑的新坑《重生之嫡女不乖》,求收藏、求包养种田、宅斗、复仇、欢喜冤家前世,她太过懦弱、太过信任他人,被心上人和至亲连手推入最难堪的境地,却原来,所有的脉脉柔情和温暖关怀,都不过是为了她不菲的财产和那个不欲人知的秘密。心碎的她,在他面前焚毁一切。自黑暗之中醒来,她竟重生到了四年前,那时,父母刚刚双亡,她刚刚踏入伯爵府,再一次,她站在了命运的转折点前。带着浓浓恨意重生的她,化身为一半佳人一半魔鬼的罂粟花,誓要向那些恣意践踏她尊严的人,索回一切……精彩抢先看:“小姐,舅夫人竟然四处诋毁您的名誉,把您说得刁蛮任性不识好歹,表小姐的缺点全放到您身上,太可气了!”忠心的丫头义愤填膺。“那又如何?”俞筱晚只是淡然浅笑,前世的她就是太过在意名声,才会处处受制于人,如今的她只想潇洒恣意地活,旁人的流言蜚语,不过是耳旁轻风。不就是怕她的巨额嫁妆流入外人田吗?她还非要将带着十里红妆,风光出嫁不可了。只不过,怎么挑来挑去,竟挑了一个跟她明显属于一类的家伙?本文复仇是必然滴,基调是温馨滴,过程是曲折滴、结局是圆满滴,男主是有爱滴,女主是表里完全不一滴,收藏了,一定不会后悔滴╰( ̄▽ ̄)╮~~~~~
  • 宁小闲御神录

    宁小闲御神录

    (新书《保卫国师大人》连载中。宁小闲漫画、电视剧和游戏改编ing,敬请期待。)天道:撼天神君被困神魔狱,你去救他。宁小闲:好,我救!=====天道:不世妖孽祸乱人间,你去治他。宁小闲:好,我治!=====天道:蛮族重返南赡部洲,欲取我代之,你去除之……宁小闲不语。天道(松口气):“你要什么?”宁小闲:“我要的是……”
  • 微勃症:乐嘉的坦白从言

    微勃症:乐嘉的坦白从言

    为何我总谈人性?因为我记录在哪儿吃喝拉撒对你没价值,对我也没有价值;我想谈国家兴亡,但我谈不到点子上,也压根儿没能力谈到点子上。我谈人性,是因我以此为生。更重要的是,时代会变,观念会变,制度会变,但人性不会变。假设你我素不相识,如果你喜欢我超过喜欢我的书,那将是你的遗憾;如果你喜欢我超过喜欢性格色彩,那将是你最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