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从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出来的时候,已经快到下午一点了。我们拍了一封电报,然后乘了一辆马车来到兰斯警察的家。
“我对这个案子已经清楚了。但为确保起见,还是再查一下为好。”我的伙伴说道。
我说:“伙计,你刚才说的细节,难道都有事实根据吗?”
“当然有了。一到那里,我便发现马路边有两道深深的车轮印,这么深的车印不会在睛天时留下的,一定是昨天晚上下了雨后留下的。再观察马蹄印,其中一个看得最清楚,可以肯定惟有一只铁蹄是新的。既然这一切都是发生在雨后,而早晨现场又被保护了起来,所以我断定就是那辆马车把尸体送到空房子里的。”
“听起来似乎有道理,”我说,“那你对凶手身高的推测又有什么依据呢?”
“这个就更不用说了,身高可以根据其步伐的大小来推测。巧得很,我通过测量他步伐大小推断出的身高,和测量他在屋内写字时的高度是吻合的,因为人们在墙上写字时一般是和自己的视线相平。”
“那对他的年龄又如何解释呢?”我问道。
“当然了,如果一个人能跨过四英尺半的宽度,那就绝对不是一个老头儿。在花园的小路上有一个比较宽的小坑,穿方头靴子的那人是迈过去的,而穿漆皮靴子的是绕过去的。难道这还不足以证明吗?你还对什么地方不清楚?”
“那手指甲和印度烟又是怎么回事呢?”
“写字的那个地方有手指甲划过的痕迹,其次就是我在地板上发现了深而呈片状的烟灰。要知道我对烟是比较有研究的,所以能够判断出是什么烟。这些细节足以让你看到我与葛莱森等人的不同之处了吧?”
“噢,至于红脸这一点,你又是怎么推测出来的?”
“这一点,我肯定它是正确的,在案子还没有水落石出之前,请你先回避一下这个问题。”
我摸了一下脸说道:“我越来越糊涂了。我老是想不明白,这两个人是怎样进的屋子?那个车夫又是何许人也?凶手怎样使他服毒的呢?写字用的血又是哪里来的?凶手究竟要干什么?为什么又有一枚女戒呢?为什么凶手还要写‘复仇’二字呢?这一连串的问题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他用赞许的目光看了看我。
“你说的都是疑难问题。我现在也有一些地方不大清楚,不过大致都清楚了。‘复仇’二字是为了转移警察的视线,不过并没有成功。德国人一般写拉丁字体,而墙上的‘拉契’显然是拙劣的仿制,这位摹仿者并不是很聪明,他犯了一个画蛇添足的错误。好吧,我不多说了,侦探与魔术师没什么两样,魔术师的戏法一旦被揭穿了就没什么意思,如果我都说了,你就觉得没意思了。”
“不会的,你把侦探术提高到如此科学精准的地步,简直快成了它的奠基人了。”
我的伙伴听到我的这番赞美高兴得满脸通红——每当他得到别人对他侦探术的肯定,总是像少女那样表现得不自在。
他又情不自禁地告诉我:“凶手与死者以前似乎很友好,他们一同坐车又并肩在花园的小路上走过。但进屋以后,凶手老是走来走去,而且步子越来越大,最后终于控制不住自己了。于是惨案就发生了。该告诉你的我都告诉了,剩下的你就自己想象吧。我们得赶紧走了,下午还有诺尔曼·聂鲁达的音乐会呢。”
不知不觉中我们已经到了奥德利大院,车夫停下来说:“该下车了。”他指了指一条肮脏的小巷子,“就在这儿,我在这儿等你们。”
这个院子比较脏,我们走过巷子,进了一个用石板铺地的大院。两边的房间都很简陋,穿过一群玩耍的孩子,钻过晒着的衣服,我们终于看到46号门上写着“兰斯”二字。进去后发现那警察睡得正香,我们只好在一个小客厅里等他。因为被打扰了好觉,他出来时十分不耐烦地说:“我已经把这事向上级报告了。”
福尔摩斯手里玩弄着一个半镑的金币:“你能把事情的前前后后再仔细地说一遍吗?”
那位警察的注意力很快集中在了那枚金币上,说道:“好的,我会把我知道的事情全都告诉你们的。”
“好吧!那就让我们开始吧!”福尔摩斯说道。兰斯坐在沙发上详细地讲了起来。
“这事还得慢慢说来,当天是我值班,值班的时间是从晚上十点到早上六点。那天晚上十一点多有人在百和特街打架,其他街区都一如既往。大约一点左右,天下起了大雨,这时我遇见了我的朋友海瑞·摩切,我们说了一会话。大约两点多,我去检查布瑞克斯顿路,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动静。雨刚停,路很不好走,漆黑一片,除了一辆白色的马车在行走,一切都很寂静。当时天气很凉,我在想如果能喝上一壶滚烫的酒该多舒服呀。想着想着抬头一看,我被前面那幢房子里的灯光吓了一跳。恐怕又要出什么事了吧!因为这两幢房子一向没有人住,且其中一间还曾经死过一个倒霉的房客,得伤寒死的。当我走到房门口时……”
“你忽然止住脚步又回到花园门口,为什么要这样做?”福尔摩斯打断他的话说。很显然,兰斯有点吃惊,瞠目结舌地看着福尔摩斯。
“上帝呀,你怎么知道得这么详细?我正要进去的时候,忽然感到很害怕,浑身哆嗦,我想找个人和我一块去!其实世上没什么让我害怕的东西,只是那屋里曾经死过人。我径直跑到大门口,希望能看到摩切,不过一个人都没看见。”
“街上什么人都没有吗?”
“对,先生,连一只小动物都没有。无奈,我只好鼓起勇气,自己走了进去。里面什么动静也没有,我走进有灯光的房间,在烛光的照耀下我看见了……”
“好,以后的情节我都知道了,你先是在房间里转了转,而后下决心去看一看厨房里面,然后你便看到了一切。”
“噢,你当时在什么地方呀,我居然没看见你?”约翰·兰斯惊呆了,“这些事情你为什么了如指掌?”
福尔摩斯笑了笑把自己的名片递给了那位警察,说:“你可不要怀疑我,我只是一条忠实的警犬,这一点葛莱森和雷斯瑞德可以为我作证。现在你不用怀疑我了,请你接着说,你以后又干了些什么?”兰斯挺了挺腰,一脸惊愕的表情说:“然后我便跑了出来,吹了几声警笛,后来摩切和其他两位警察便赶来了。”
“当时街上还有其他人吗?”
“正经人都回家了。”
“这话如何讲?”
那位警察笑着说:“我看到一个烂醉如泥的酒鬼,那个酒鬼唱着一些下流的曲子,他已经快要站不住了。”
福尔摩斯问:“那个人长什么模样?”
“这个人很陌生,我当时正忙着,要不然的话,非得把他送到警局不可。”或许是由于福尔摩斯老是打断他的话,约翰·兰斯有点不耐烦地说。
“那你对他的长相还有印象吗?”福尔摩斯问。
“他个子很高,面色有点红,这是我和摩切扶他时看到的,还有他下边还长着一圈……”
“行了,那以后呢?”福尔摩斯急切地问道。
警察说:“因为当时很忙,接下来我就不知道了。”
“不过,他肯定是回了家。”警察不厌其烦地说。
“你能描述一下他穿着什么衣服吗?”
“噢,一身棕色的外衣。”
“手里有马鞭吗?”
“没有。”
福尔摩斯低声说:“那一定是扔了,那后来有没有一辆马车过来呢?”
“没有。”
福尔摩斯把那枚金币抛给了警察,戴上帽子说:“兰斯先生,这辈子你或许没有当官的机会了。你真笨,本来昨天你有一个绝好的机会去升官发财,你却没有把握住,大家都在寻找他,而你却轻易地放了他。事实就是这样,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了。”就在那个警察不知所措地呆在那里时,我们已经上了马车。
在回家的路上,福尔摩斯气愤地骂道:“真是头笨猪,这么好的一个机会白白浪费掉了。”
“我还是不清楚。当然了,那个警察所说的人就是你所想象的那个罪犯。可他为什么又回去了呢?这好像不符合一个凶手的所作所为。”
“先生,‘戒指’,你还记得那枚戒指吧,他是为这个回来的。如果没有别的办法,就用戒指引他上钩,他肯定会上当的。我敢和你打赌,我一定能逮住他,要是我不去的话或许就会失去一个绝好的机会。真的应该感谢你了,要不是你我还不会去呢。不妨就把它叫作‘血字的追踪’吧。为什么不用一个华丽的词语来描述这案子呢?谋杀案是平淡生活的一线血丝,我们的使命就是要把凶手找出来。行了,我们应该吃饭了,一会儿还要听音乐会呢!诺尔曼·聂鲁达的琴声简直是太优美了。她演奏肖邦的曲子简直是没得说了,啦啦啦……”
看着他那唱歌的高兴样,我想:“啊,人类的大脑简直太奇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