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707600000025

第25章 金融法律知识(4)

2.本票的当事人。本票有两个当事人,即出票人与收款人。出票人是付款人,亦即债务人;收款人是债权人。

3.本票的种类。本票有商业本票和银行本票之分。商业本票也称一般本票,是指由公司或商店为出票人的本票,主要用于清偿出票人自身债务之用的票据。商业本票可以开成即期,也可以开成远期。出票人出票后立即付款的本票称为即期本票。出票人出票后于将来某一确定日期付款的本票称为无期本票。即期本票一般较少使用,有时由进口商签发给出口商,作为出口跟单托收时的资金单据。无期本票一般用于出口国银行对进口商发放的买方信贷,由进口商按还款计划签署分期付款的无期本票,由进口国银行加上保证后,交由贷款银行收执,作为债务凭证。银行本票是由银行为出票人签发的本票,也有即期和远期之分。

本票和汇票一样,起着支付工具和信贷手段的作用,法律上有关汇票的大多数规定,如出票人、背书保证、到期日付款、拒绝证书和追索权,也适用于本票。

4.中国目前关于银行本票使用的规定。中国的银行本票是指银行向客户收妥款项后签发给其凭以办理结算的票据。按规定有定额和不定额两类。定额本票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和发行,专业银行代办发售和兑付。银行本票一律为记名,期限为一个月,允许背书转让。

●《票据法》关于支票的法律规定

1.支票的形式要件及主要当事人。支票一般要求具备以下内容:注明“支票”字样;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文句。付款人姓名;付款人地点;出票日期及地点;出票人签名。

支票的主要当事人有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2.支票的种类。支票按其不同特征可分为记名支票、不记名支票、划线与非划线支票和保付支票等种类。

记名支票也称指示支票,即写明收款人名称的支票。不记名支票也称来人式支票,即不写明收款人名称的支票。从支票使用的安全性考虑,现主要是使用记名支票。划线支票是指在支票上加划两条平行线的支票。划线支票一般都通过银行转账,不能直接凭票支取现款,故又称转账支票。划线支票又可分为普通划线支票,即可由任何银行代收转账的支票,其流通范围较广。特别划线支票是指必须由划线内指定的银行代收的支票,其流通范围受到限制。非划线支票是指支票上无2条平行线加于其上者,也称开放支票。非划线支票的持票人可以持票向银行兑取现金,也可以通过其往来银行代收转账。保付支票,是指经付款银行在支票票面记载“保付”、“照付”或其他同义文字并盖章的支票。一经付款银行保付,银行便把票面金额从出票人、背书人的存款账内提出,另立专户,对执票人也就承担汇票承兑人的责任。出票人和背书人因此而免除票据上的义务。

3.支票的出票人和持票人权利义务的特点。在国外,除了针对支票的特点制定《支票法》外,凡是适用于即期汇票的规定都适用于支票。但支票和汇票在出票人和持票人的权利义务方面有以下几点不同:

第一,汇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一般虽亦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关系,但汇票出票人开发汇票并不意味着出票人在付款人那里一定有存款。当汇票出票人开发的汇票遭到付款人的拒付,只负被追索的责任,不负其他法律上的责任,而支票上的出票人和付款人的关系是一种特定的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即存户和银行的关系。只有存户在他往来银行的账户里有足够的存款(或银行同意给予透支额度),他才能开发支票。否则,除负被追索的责任外,还要负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第二,即期汇票如不在合理时间内提示付款,付款人和出票人得以解除责任。但支票的持票人如不在合理的时间内提示付款,出票人仍须对支票负责。只有因持票人的延迟提示而使出票人受到损失时,出票人才可对这部分的损失解除责任。

第三,支票的止付只能由出票人向付款人发出书面通知方为有效。

4.中国关于支票使用的规定。

在中国,支票是指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支票的使用范围除以前规定在单位使用外,现规定要求要积极推广符合条件的个体经济产和个人使用支票。逐步扩大到城镇的周围地区和一些经济区域使用支票;先在上海、广州、武汉和沈阳等大城市试行支票背书转让,为适应电子化要求,支票采用单联式。此外要求大力推广收购农副产品使用定额转账支票。交售农副产品取得的定额转账支票,允许用于一次转让或购买商品,暂时不用按照定活两便储蓄利息。

●有关涉外票据的法律规定

1.什么是涉外票据

涉外票据是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中,既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又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票据。涉外票据必须具有涉外因素。《票据法》对涉外票据涉外因素的规定,主要是从行为角度加以认定的,即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中,只要有一项发生在境外,就被认定为是涉外票据。

2.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

(1)有关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票据法》第97条对此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是在一般情况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二是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

(2)有关出票时记载事项的法律适用

这里的记载事项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各章中规定的出票时的绝对应记载事项、相对应记载事项和非法定记载事项等。《票据法》第98条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是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二是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

(3)有关背书、承兑、保证、付款行为的法律适用

《票据法》第99条规定:“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适用行为地法律。”依此规定,上述四种行为可能会在汇票中出现,但对本票和支票而言,由于没有承兑制度,故不存在适用承兑行为地法律适用问题;对支票而言,由于没有保证制度,故也不存在保证行为地的法律适用问题。

(4)有关追索权行使期限的法律适用

依照《票据法》第100条的规定,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

(5)有关提示期限、拒绝证明的方式及出具期限的法律适用

根据《票据法》第101条规定,上述问题适用付款地法律。

(6)有关票据丧失时保全票据权利程序的法律适用

《票据法》第102条规定,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

●票据欺诈行为的法律责任

《票据法》第103条规定了7种票据欺诈行为的刑事法律责任问题。该7种票据欺诈行为是:

1.伪造、变造票据;

2.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

3.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

4.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

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

6.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者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

7.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只要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之一,即构成犯罪,应依法承担刑事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第177条和第194条的规定,对构成上述第一项行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构成前述第二、三、四、五、六项行为,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票据欺诈行为的,与出票人、持票人一起作为共犯,承担与之相应的刑事责任。

《票据法》第104条规定了行为人实施前述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的问题。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法律、国家行政管理法规的人所作的处罚。该等处罚主要有警告、罚金、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止办理某项业务、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拘留等。

行为人实施前述票据欺诈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被伪造签章者不承担票据责任。

§§§第五节 外汇管理法律知识

●逃汇及其处罚

逃汇是指境内机构或个人逃避外汇管理,将应该结售给国家的外汇私自保存、转移、买卖、使用、存放境外,或将外汇、外汇资产私自携带、托带或邮寄出境的行为。

逃汇的行为包括:

1.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外的;

2.不按照国家规定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的;

3.违反国家规定将外汇汇出或携带出境的;

4.未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擅自将外币存款凭证、外币有价证券携带或者邮寄出境的;

5.其他逃汇行为。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强制收兑,并处逃汇金额 30%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套汇及其处罚

非法套汇是指境内机构或个人采取各种方式,私自向第二者或第三者用人民币或物资换取外汇或外汇收益,套取国家外汇的行为。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非法套汇行为:

1.违反国家规定,以人民币支付或者以实物偿付应当以外汇支付的进口货款或者其他类似支出的;

2.以人民币为他人支付其在境内的费用,由对方付给外汇的;

3.未经管理外汇机关批准,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或者境内所购物资在境内进行投资的;

4.以虚假或者无效的凭证、合同、单据等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的;

5.非法套取外汇的其他行为。

凡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强制收兑,处以非法套汇金额 3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金融机构扰乱外汇管理秩序的处罚

1.未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擅自经营外汇业务的,由外汇管理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擅自超出批准的经营范围经营外汇业务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整顿或者吊销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外汇指定银行未按国家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停止其办理结、售汇业务。

4.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违反人民币汇率管理、外汇存贷款利率管理或外汇交易市场管理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整顿或者吊销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

同类推荐
  • 做好税收筹划的28个方法

    做好税收筹划的28个方法

    本书作者将职场故事和财务工作中的常见问题相结合,用严密的逻辑将财会知识和实操技巧相结合,从税收筹划入手,深入浅出地提炼出28个方法。
  • 农村美好家园读本

    农村美好家园读本

    《金阳光新农村丛书》围绕农民朋友十分关心的具体话题,分“新农民技术能手“新农业产业拓展”和“新农村和谐社会三个系列”,分批出版。“新农民技术能手”系列除了传授实用的农业技术,还介绍了如何闯市场、如何经营;“新农业产业拓展”系列介绍了现代农业的新趋势、新模式;“新农村和谐社会”系列包括农村政策宣讲、常见病防治、乡村文化室建立,还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一些知识作了介绍。全书新颖实用,简明易懂。
  • 新编餐饮企业管理工具箱

    新编餐饮企业管理工具箱

    《新编餐饮企业管理工具箱:最新餐饮管理人员实用操作手册》共分为管理实务与工作规范、管理制度、管理表格三部分内容。具体以管理实务、工作规范、岗位职责、管理制度与管理表格等实用工具的形式,全面而具体的呈现了餐饮企业进行规范化操作管理的要点。《新编餐饮企业管理工具箱:最新餐饮管理人员实用操作手册》的突出特点是:内容详实、具体、易于操作、实用性强。该书具有非常高的使用价值与参考价值,是餐饮从业人员与经营管理人员必不可少的案头参考工具。
  • 哈佛教授讲授的300个经济学故事

    哈佛教授讲授的300个经济学故事

    基尼系数、恩格尔系数、拉弗曲线、破窗理论、银根紧缩 、市场泡沫、金融危机……这一系列陌生又严肃的经济学术语让我们面对经济学总是提不起劲。不过经故事包装,他们又变得亲和、好沟通。如果你是经济学的初级入门者,用故事来解释经济学再适合你不过了。
  • 锦江商脉:三千年商路暨南方丝绸之路始点

    锦江商脉:三千年商路暨南方丝绸之路始点

    一部人类文明史,很大程度上就是商业文明史。锦绣,不光是一个丽词,或许也是两种最贵重的商品。锦江、锦城、锦里、锦官驿……带锦字号的名字,给成都商业带来了锦绣华章。成都商脉,因锦江古老绵亘,因锦江乘风破浪,因锦江名扬四海。商业之脉,说到底,就是商人之脉。厘清了人脉,也就握住了商脉。锦江这个滔滔不息、流溢千年的河流大品牌,又滋养出了众多丽如锦绣的商业大品牌。把手放进城中锦水,我们就能摸到悠远绵长、流动不休的成都商脉。
热门推荐
  • 洪荒魔帝

    洪荒魔帝

    “生于蓬蒿本平凡,韬光养晦锁尘缘。待到风云催世变,化龙腾空傲九天。”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何为道!何为魔!何为正!何为邪?天不仁!我灭天!生于21世纪的一位普通的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机遇之下,开始了他修真的生涯。一步一步,会在战斗中陨落,还是成为天地的主宰?
  • 伊犁马

    伊犁马

    该书收有作者的《白房子》《马镫革》《诱惑》《伊犁马》和《大顺店》等短篇小说。除《大顺店》写一名惨遭过日军蹂躏的“慰安妇”茴香扭曲畸形的人生经历外,作品大多写一名边防战士复员前后的生活、工作环境和情感变化以及对生活的深沉思考。这本书收录的,是作者的一些重要的中篇小说。例如《白房子》,例如《雕像》,例如《大顺店》,它们在发表时都产生过大的影响,现在在网络上依然有着很高的点击率。评论家朋友们认为,这几个中篇都是代表中国转型时期中篇小说最高成就的作品。
  • 青樱馆甜心咒

    青樱馆甜心咒

    可爱宅女奈美智竟然跟设计天才少爷原沐彬一起继承了学院附近的超级豪华别墅——青樱馆!冷面大少爷和喜欢蕾丝的少女在别墅里上演怎样的世纪大战?乌黑的山洞里怎么会有惊天一吻,原沐彬不是怕黑吗?还有大少爷跟少女青梅竹马的欧阳绰羽对决是怎么回事?更让人吃惊的是,豪华别墅里神秘的诅咒竟然说彼此得不到真爱?看两人如何破解诅咒,如何打造新别墅,新生活!
  • 大牌狂妃

    大牌狂妃

    新文《暖婚甜蜜蜜:宁少,强势宠》已发,请亲们多多支持!入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斗得过小三,打得过流氓,惩得了嫡姐,灭得了姨娘,拍得飞主母,忽悠得无耻爹娘,这样的云浅在遇到某个无耻流氓之后,却被浪漫迷了眼,温柔绕晕头,上了他的贼船。云浅:自从上了你这艘破船之后,我就人生就迷失了方向,前程一片黑暗!楚远舟:我是破船?呸!我明明是一艘富有诗意的小舟,能带你去世界上任何地方!
  • 纸玫瑰(全集)

    纸玫瑰(全集)

    小护士白雁与青年才俊康剑闪婚,突然发现这不是一出灰姑娘与王子的剧情。他心里早有一位红颜知已,婆婆视她如眼中钉,公公与她妈妈居然有旧情,到处是迷。后来,白雁定义:如果你是只麻雀,不小心成了凤凰,别太当真,这只是个传说……康剑与白雁分手后,生活几经波折,情路漫漫不知归途,命运之手翻云覆雨,两人最终情归何处?是相忘于江湖还是相濡以沫?
  • 悦读MOOK(第二十一卷)

    悦读MOOK(第二十一卷)

    本书将带你走进茫茫书海,我们将请一些学者和专家帮你指津,请一些书界人士为你剖析书坛风云,使你从中获得大量的图书信息,还能饱览各类书籍的精彩片段,一册在手,尽情享受读书的乐趣。
  • 比尔盖茨给中国学生的11条忠告

    比尔盖茨给中国学生的11条忠告

    成功并不是无因的,也不可能完全是运气所致,背后一定有他成功的条件。即使是天才,他的第一声啼哭也绝不会是一首美妙绝伦的颂歌。因此,比尔·盖茨的成功,绝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得益于他的一些做人做事的准则。这些准则,就是每一个有志追求成功的人所应该学习的。
  • 总裁的无心情人

    总裁的无心情人

    甜心也有自己的圈子空间了有事的不妨留言http://m.pgsk.com/244251/myBoxIn?url=/home/msgcenter/m.pgsk.com新开文文《迷情吸血鬼伯爵》喜欢吸血鬼故事的亲不要错过。第一部总裁的无心情人“妈妈.“小女孩哭喊着躺在病床上的美丽女人,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是芸芸不乖吗,妈妈.快回来,芸芸一定会乖乖的,不会惹妈妈生气。”持续的哭喊声并没有叫醒病床上脸色已经毫无血色的年轻妈妈。站在一旁疼爱自己的爸爸和阿姨眼中带着心疼和愧疚看着雨芸那趴在病床上那小小的身子。无论怎样床上的女子不死,他们就不能够在一起。玩耍中的雨芸躲在爸爸的壁柜内,听到了害死妈妈的真凶——她最爱的爸爸和阿姨!从此她便失了心。“哥哥.不要离开我.。”雨芸再次哭喊着那个离她而去的少年。那是让她唯一敞开心扉的人,只有跟他在一起自己才是个快乐的小女孩。多年后的归来,当初的小女孩已经不在认识他了,眼神空洞的冰冷,为了复仇献出了她的躯体。他该拿她怎么办,如何找回以前那个小女孩,如何保护她一生。第二部总裁的睡睡情人她是一个爱睡的小女人,甚至迷糊,路痴,记性差,当街睡她样样在行,但是落薇雪却立志成为一个美美的花瓶小姐。但是事与愿违,白痴爱睡小女人睡在台阶上并且遇到了命中白马王子......虾米?结婚?也太快了吧?什么!她竟然跟那个大野狼结婚了?还被吃的全没了,就差连骨头也吃掉!算了,这她认了!可是为什么会无缘无故闯入一个狐狸精,勾引她的老公,害得她包袱款款,在一个恋慕她的人帮助下逃离了!回到家,她才知道,她总以为的亲生父母不是她的,她的弟弟不是她的,全家人除了总管伯伯,和弟弟,其他的人都排斥他,甚至想将她卖给那个助她逃离的人?那她?是该接受命运嫁给他,还是回到前老公的怀里呢?小说是源于生活,不避免的会夸张一些,如果不喜欢的请绕道,没有人逼你看,如果真有不好可以接受,但是请把名字留下,你用游客算什么?捣乱?如有诽谤必删!清魅惑君原名安娜贝儿刚写不久可以来踩踩。【穿越之天使印记】(完结)【总裁的无心情人】V文(完结)芸芸的故事已经完结V文全文不到6快。【冷情堡主睡睡色妻】新书上架,喜欢亲请去踩踩吧潇湘妃,正剧类型,发展比较慢,喜欢的不要忘记收藏
  • 阿里巴巴正传

    阿里巴巴正传

    十几年来,方兴东与马云每年一次,老友聚首,开怀畅谈,阿里上市前,作者再次与马云深度对话,阿里上市前的布局,深入探讨了一系列人们关心的话题。本书忠实记录了阿里壮大、马云封圣的历史。作者通过细致梳理和盘点,对阿里巴巴的15年成长史进行了忠实回顾。
  • 所多玛的咒语

    所多玛的咒语

    期刊著名作家水湄伊人的最新力作《所多玛的咒语》,以严谨苛刻的态度,倾尽心血,打造精品,集惊悚、悬疑、魔幻为一身。经典唯美,飘浮诡异,悬疑惊悚及古埃及文化的深度魅力,对每个人的内心都有着永远的古老的诱惑。母亲的离奇死亡,诱发了女孩叶苇对于自己前世今身之谜的探究欲望。殊不料,命案一再发生,一桩比一桩诡秘,死者竟全是处女座的男性。古老的咒语在灵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