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
作者简介:
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1850—1894),出生于苏格兰的爱丁堡。他是小说家、诗人与旅游作家,也是英国文学新浪漫主义的代表之一。
为了找到实验解剖用的尸体,K先生和他的学生费蒂斯甚至不惜触犯法律,昧着良心在黑市购买人尸,而从不过问尸体的来源。然而,有一天,费蒂斯从“商人”手里接过来的尸体,竟然是他头一天还遇到的简·加尔布雷思,这个美丽的女孩之前还活蹦乱跳的,怎么可能突然死了呢?
年轻的费蒂斯在爱丁堡的学校学习医术。他拥有超强的记忆力,可以过目不忘。平时他在家里很少用功学习,但是在老师们面前却总是彬彬有礼,上课时聚精会神,反应敏捷。他的老师们都觉得他是个学习认真刻苦的小伙子。不仅如此,我听说他还是一个外表十分出众的受人喜爱的小伙子。当时有一位校外的解剖学老师,我在这里姑且称他为K先生,后来他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人物。当人们为处死死囚而欢呼雀跃,并大声疾呼要将购买尸体的主顾也绳之以法时,这位K先生十分害怕,他在爱丁堡的大街上躲躲闪闪,生怕被人指控。那会儿,K先生很受人追捧,一方面源于他自身的天赋和口才,另一方面源于他的竞争对手——大学教授们——实在无能。至少学生们都很崇拜他,费蒂斯和其他学生一直都深信,只要能够得到这位多人敬仰的人的喜爱,就能为自己将来的成功奠定基础。K先生本人成就非凡,同时也是一位赏识千里马的伯乐。他喜欢刻苦认真的学生,也喜欢有点小聪明的学生。费蒂斯就同时具备这两点,所以深得K先生青睐。在他的第二年的课程中,费蒂斯得到了班级第二助教,即副助理的位置。
慢慢地,管理手术室和教室的任务也成为费蒂斯的职责所在。他需要负责手术室和教室的清理工作,收发并对解剖实验的尸体进行分类也成为他的分内之事。最终,也正是因为这项工作——在当时看来是一项必须慎重处理的工作——K先生让费蒂斯住进了他自己楼上的解剖室。在严冬的每个黎明前的黑暗时分,费蒂斯都要睡眼惺忪、踉踉跄跄地从床上爬起来,为送尸体的人开门。这些送尸体的人都是些铤而走险的、肮脏的非法之徒。在这起臭名昭著的事件(贝尔克和黑尔谋杀案)传遍整个国家之前,费蒂斯就已经在为这些不法之徒打开售卖尸体的大门了,他昧着良心付给他们不义之财。在这些良心早已泯灭的人走了之后,费蒂斯又是一人独处。此后一天的其他时间里,他就会忙里偷闲地找一两个小时小憩一会儿,补补觉以便白天有精力工作。
不会有人像费蒂斯这样对生命如此麻木不仁。他不让自己的大脑思考这些问题,对别人的命运和运气也统统不感兴趣。他只是听从于自己的欲望和那小小的野心。冷漠、玩世不恭、自私自利的他做起事情来谨小慎微(他称之为道德),他从来都没有诸如酗酒和偷盗的不良记录。除此之外,他还特别渴望得到他的导师和同学们哪怕一丁点儿的关注,他不想把自己的生活弄得一团糟,以失败而告终。他以在工作中投机取巧为乐,总是当着K先生的面时才卖力干活。白天尽量少干活,以此弥补晚上的辛劳,只有这样他才会感到心理平衡。
用于解剖实验的尸体的来源问题一直困扰着费蒂斯和他的导师。医学课堂上解剖学老师所用的材料随时面临用完的境地,而能够提供尸体的行当不但本身十分令人生厌,而且还容易使所有的知情人处于危险境地。因此K先生的做事原则就是:在交易尸体时绝不问问题。“他们拿来尸体,我们就付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他曾经说过,“这是等价交换。”他又有点渎神地说道:“为了不受良心的责备,千万不要问任何问题。”他不知道这些尸体都是谋杀案的受害者。但凡他脑子里闪过类似这种的想法,他都会吓得退缩回去的。然而,他谈论此事时那种轻浮的语气本身就是对灵魂的一种冒犯,也是对与他打交道的人的一种诱导。费蒂斯经常惊异为什么尸体如此新鲜。他总是一次一次地在黎明前被面相猥琐、举止卑鄙的无赖叫起床。他迅速整理自己凌乱的思绪,使之清晰起来。这或许要归功于他的导师那一套不太道德但又直截了当的辩护词。费蒂斯清楚自己的职责,简言之,就是三个步骤:接过这些无赖拿来的东西,付钱,然后对任何犯罪行为都装作没看见。
费蒂斯一贯遵守的沉默原则终于在11月份的一天早晨面临了一次考验。前一晚他被痛苦的牙痛折磨得整晚无法入睡,他一会儿像一头受困的野兽似的在屋里踱步,一会儿又愤怒地一头栽到床上。最后好不容易才迷迷糊糊入睡,整晚牙齿都在隐隐作痛。忽然约定的交易信号响了三四下,把费蒂斯从睡梦中叫醒。屋外呼呼地刮着冷风,地上结了一层冷霜。惨淡月光下的城市还在沉睡,但空气里已经出现了一种难以名状的躁动,白天的繁荣景象马上就要在这个城市上演了。盗尸者要比往常来得晚了一些,而且看起来今天比往常更想快点儿拿钱走人。费蒂斯困倦地提着灯指引他们上楼,他仿佛从梦里听到他们在用爱尔兰话抱怨着什么。来者打开袋子时,费蒂斯正倚在墙上打盹儿。盗尸者不得不把他摇醒要求付钱。此时他正好看到了死者的脸庞。费蒂斯惊呆了,赶紧靠近两步,将蜡烛凑近了看。
“万能的主啊!”他喊道,“这是简·加尔布雷思!”来者没有回答,慢慢地向门边走去。
“我认识她,我告诉你们。”费蒂斯又接着说下去,“她昨天还活蹦乱跳的呢。她不可能死了。你们不应该拿来她的尸体。”
“我们确实拿来了。先生,你看错了。”其中一位说道。
另一位却阴森森地看着费蒂斯,让他马上付钱。
这显然是对方发出的某种威胁信号。费蒂斯的心一沉,结结巴巴地向对方道歉,并数好钱给对方。他眼看着这两个可恨的家伙离开。他们刚一离开,费蒂斯就急忙走上前去证实自己的猜测,最终他证实了眼前的死者正是前一天和他打情骂俏的那个女孩儿。他看到尸体上有瘀伤时,心里极其恐惧,好像是施暴造成的。顿时一股恐惧感袭上费蒂斯的心头,他仓皇地逃回到自己的房间里。他在那里又详细地把自己发现的事情在头脑中理了一遍,并冷静地考虑着K先生给他的指示以及自己干这些勾当所处的危险境地。最后在经过一番痛苦而混乱的思想斗争后,他决定一定要听取他的直接上司——班级助理的意见。
这位助理名叫沃尔夫·麦克法兰,是一位年轻的医生。他聪明过人,在所有率性而为的同学里他是最受大家喜爱的一位。他以前在国外留过学,他的举止和蔼可亲,打扮稍微有点前卫。他是表演舞台剧的高手,擅长冰上运动,还是滑冰和高尔夫俱乐部的会员。麦克法兰有一辆轻便马车和一匹快马。他与费蒂斯保持着亲密关系。的确,他们之间的职务关系使他们成为某种生命共同体。每当供解剖实验的尸体用完时,他们俩就会乘坐麦克法兰的轻便马车到遥远的山村里寻找孤坟,带着他们的“战利品”在黎明前悄悄溜回解剖室。
就在这天早上,不知为什么,麦克法兰比平常来得稍早一些。费蒂斯听到他的声音,就急忙跑到楼梯上迎接他。费蒂斯告诉麦克法兰刚发生的事情以及引起自己恐慌的理由。麦克法兰听后,仔细检查了尸首上的伤痕。
“是的,”他点点头,“看起来很可疑。”
“是吧,我应该做什么?”费蒂斯问道。
“做什么?”对方重复道,“你想做什么?我要说的是,话越少越好。”
“其他人也可能会认出她来呀,”费蒂斯反驳道,“她可是很有名气的。”
“我们只能希望别人不会认出她来,”麦克法兰说,“如果真的有人认出来了……不会的。你知道的,事情已经结束了。如果你张扬出去的话,你就会让K先生惹上无尽的麻烦。你和我都会成为众矢之的的。我想知道到时候我们两个人会怎样,站在证人席上我们应该怎样为自己辩护。我认为你对一件事情是确定无疑的——那就是,我们用来做解剖实验的尸体有可能都是谋杀案的受害者。”
“麦克法兰!”费蒂斯咆哮起来。
“忘了吧!”对方轻蔑地说,“就好像你从来都没有怀疑过似的!”
“怀疑是一回事儿……”
“得到证实则是另外一回事儿。我和你一样对此事感到抱歉,但此事应该到此为止。”说着,麦克法兰用自己的拐杖轻轻碰了碰尸体。“接下来应该做的就是,我并不认识这具尸体,而且,”他又冷冰冰地补充道,“我并不是在教唆你。我不认识这具尸体,如果你高兴的话,你可以认识她。但是我想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都会像我这样做的。我还要加一句,我认为这就是K先生想从我们这得到的答案。他为什么选我们两个人当他的助手呢?我的答案是,K先生信不过别的人,他们都头发长见识短。”
这些话足以影响像费蒂斯这样的小伙子了。他同意像麦克法兰一样保持沉默。这个不幸女孩儿的尸体被做了解剖实验,没有人谈论这具尸体,好像也没有人认出她来。
一天下午,费蒂斯干完了一天的工作后,顺道来到一家人气很旺的小酒馆,他看见麦克法兰正和一名陌生人坐在一起。这个陌生人个头矮小,皮肤黝黑,惨白的脸上嵌着一双煤黑色的眼睛。他脸上的线条充分表明此人性格中缺少一份睿智和文雅,他更应该是一个粗俗、鄙陋而且十分愚蠢的人。然而,他却颐指气使,能够向麦克法兰发号施令,就像首领一样呼三喝四。他十分无礼地驱使麦克法兰做事,哪怕是有那么一点点迟疑,他都会恼羞成怒。这个无礼的陌生人喜欢费蒂斯在场,他不住地喝着酒,大谈特谈自己的光辉历史。假如他所说的有十分之一是真的,那么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令人厌恶的无赖。现在这位经历丰富的仁兄又拿麦克法兰的虚荣心开起了玩笑。
“我是个坏蛋,”陌生人说道,“但是麦克法兰却是个小男孩儿呢——托蒂·麦克法兰。我这样叫他。托蒂,再给你的朋友要一杯酒。”“托蒂,站起来把门关上。”“托蒂恨死我了,”他接着说道,“是的,托蒂,你恨我。”
“难道你不能不叫我这个令人讨厌的名字吗?”麦克法兰咆哮着。
“听听呀!你曾经见过这家伙玩儿刀吗?他一定想在我的全身上下开刀。”陌生人说。
“我们学医的人另有他法,”费蒂斯说道,“当我们不喜欢我们某位已死的朋友时,我们就会解剖他的尸体。”
麦克法兰狠狠地瞪了一眼,好像他很不喜欢这个笑话。
一个下午过去了,格雷(这位陌生人的名字叫格雷)邀请费蒂斯和他们一起吃晚饭。格雷要了一桌极其奢华的晚餐,这顿饭让整个儿小酒馆里的其他客人都不停地咋舌。用餐完毕后,他却让麦克法兰支付账单。当他们离开时天色已晚,格雷已经喝得酩酊大醉;麦克法兰因为愤怒而一直保持着清醒,他一直想着自己被迫支付的昂贵的账单和自己不得不忍受的侮慢;费蒂斯也被灌了一肚子酒精,他脑袋里一片空白,摇摇晃晃地走回了住所。第二天,麦克法兰没来上课。费蒂斯心里偷笑,想着他一定是还在陪着讨厌的格雷一个酒馆一个酒馆地买醉。课程一结束,费蒂斯就挨个酒馆地寻找他们。他以为自己能够找到他们,可是,到处也没有他们的踪影。于是,费蒂斯只好回到自己的住所,早早上床睡觉了。
凌晨4点钟的时候他被熟悉的信号声吵醒了。走到门前,费蒂斯惊奇地发现是麦克法兰驾着他的轻便马车在外面,马车后面放着一个长长的、可怕的包裹,费蒂斯很熟悉这种包裹。
“什么?”他叫喊着,“你独自一人出去的?”
麦克法兰粗鲁地让费蒂斯闭上嘴,催促他赶紧办正经事儿。他们两人把尸体抬上楼以后放到手术台上,麦克法兰转身就要离开。突然,他停下来,稍有犹豫,然后开口说道:“你最好看看尸体的脸。”语调略显局促。费蒂斯好奇地看着他,麦克法兰又重复道:“你最好看看。”
“可是你什么时候、在哪里又是怎样得到尸体的?”费蒂斯问道。
“看看那张脸。”
费蒂斯犹豫着,一丝疑虑涌上心头。他把目光从麦克法兰身上移到那具尸体上,然后又移了回来。最终,他听从了麦克法兰的话,照他的吩咐做了。他已经想象到将要看到的东西,然而眼前的情景还是让他震惊。尸体僵硬地躺在那里,赤裸裸地被裹在粗麻布袋里。格雷与他分开的时候还穿着华丽,在酒馆里过着酒肉穿肠过的奢靡生活。而此时,他的死令已经麻木不仁的费蒂斯产生了一丝丝的恐惧。死亡一直回荡在费蒂斯的灵魂深处,他认识的两人本不应该躺在停尸台上的。然而,这些还不是他的主要想法,他现在最关心的是如何面对他所尊敬的麦克法兰。此时此刻,他根本没有准备好,他不知道应该怎样面对他同伴的脸,他不敢看他的眼睛,更说不出一句话来。
麦克法兰首先开口。他静静地走到费蒂斯身后,轻轻地将手放在他的肩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