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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思辨篇——上帝能够被证明出来吗(16)

也许我们真的无法了解战场上的人的想法,我们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而战,仅仅就因为不杀别人也许自己就会死么?可是,一开始呢?为什么要选择去战斗呢?他们很轻易地就会死去。想起伊拉克战争。其实有不少人从一开始就是兴高采烈地在旁观着,战时翘首以待萨达姆的猛烈回击,战后幸灾乐祸美国人的遭到袭击。可是,究竟为什么如此兴奋呢?只因为我们是旁观者么?只因为流血丧命的不是我们自己么?其实,又有谁真的该死呢?伊拉克人该死么?美国人该死么?

当然,有战争,就必然有死亡。谁都不是该死的,可终会有人死去,除非没有战争。而问题的症结便在于此——怎样才能没有战争?自然状态已不复存在,人是贪婪的。

于是,终于明白,所谓“小国寡民”,老子只是在表达他的绝望而已。一个身逢乱世的人,其实不可能不会明白“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理想是多么可笑,不过是无可希望而已。也许我们人类要学会另一种思考方式,要学会效法自然的准则,这样才能够把我们得自于自然的禀赋慢慢调出来。

二、道在粪便里

战国时期,非常热爱学习的东郭子先生与道家的大哲学家庄子相遇了。东郭子不想失去这个学习请教的机会,于是单刀直入地提问了两个关于“道”的问题:“您们道家所谓的道到底是什么啊?在哪里能够找到?”

庄子也许对他提出的这个问题很厌烦,于是马马虎虎地回答说:“大道无处不在。”

东郭子以为庄子在忽悠自己,于是紧逼一步:“还是请您说说道到底在哪吧!”庄子答道:“道在蝼蛄蚂蚁。”东郭子说:“道怎么如此卑贱?”庄子说:“在梯草稗草。”东郭子说:“唉呀,怎么越说道越卑贱了?”庄子不理他,接着说:“在砖头瓦块。”东郭子说:“怎么越说越卑下了?”谁知庄子说得更恶心了:“道在粪便里。”

通过这一番有趣的问答,庄子在告诉我们两件事情:道无所不在;道展示事物的本性。世界上的事物都在依其本性存在着,本无差别。可是,人总是用习惯的眼光将世界分出个高低贵贱、三六九等来。在庄子看来,这就是人的偏见。万物无贵贱,所谓贵贱,恰恰是人的自贵自贱。存在的都是合理的,存在的都是有道的。

从“道”这个字的字型上来看,它是由“辶”和“首”两部分组成的。“辶”,读作chuò,同“辵”。用作偏旁,俗称“走之旁”,简称“走之”。而“首”表示的“头”。如此一来,“道”的原始意义无非是:一个头形的东西经由之走出来的通道。这是一幅颇为生动逼真的胎儿娩出图。由此,后人推测,“道”的原初意义有两项:一、女人和雌兽的生殖器,即阴道,取其名词。二、导引,取其动词。而老子的“道”可能恰恰是取其两义,既是指孕育万物的“母体”,又指孕育万物的“生”的过程。前者为“道”,后者为“德”,所谓“道德”,即是由此而来。而老子的《道德经》也不过是由微见著,将之视为了天地运行流转的奥秘所在。正因如此,老子一方面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另一方面又说“道生之,德蓄之,物形之,势成之”。

庄子后来还讲了一个故事。说有一只海鸟落在了鲁国的郊外,鲁侯将它迎入庙堂之上,给它奏最高雅的音乐,给它吃最精美的食物。可是海鸟却感到满眼昏花,忧愁悲哀,不敢吃一嘴肉,不敢喝一杯酒,没过三天便死了。

庄子说,鲁侯这是以养活自己的方法来养活鸟,不是以养活鸟的方法来养活鸟,与鸟的本性不相适应,所以鸟不能生活。用养活鸟的方法养活鸟,那就是让它居住在森林里,漫步在沙滩上,漂浮在江湖中,觅食于鱼鳅间,与自己的同类共飞同止,与自己的伙伴同游共处。它们最怕人声嘈杂,为什么要用那嘈杂的声音来招待它呢?《咸池》《九韶》这些人们认为高雅的音乐,在洞庭的旷野中弹奏,鸟听到后会吓得高飞,兽听后会吓得逃走,鱼听到后会吓得深潜,就连一般的人刚刚听到,也不过是围观而已。鱼在水中才能生活,人在水中就会淹死。他们的习性不同,所以彼此的好恶也就相异。正因为如此,所以圣人不要求不同的事物有同样的习性,不要求不同的人做成同样的事情。他只要求名誉与实际相符合,做事与能力相适应。这就叫做理通情顺而福气常存。

由此看来,只要求得本性,找准了自己的“道路”,也就是“得道”了。何谓“本性”?庄子的解释:“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故曰: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名。谨守而勿失,是谓反真。”意思是说,牛马生而有四足,可以自由自在地行走,这是牛马的自然本性。而人却要羁勒马首,戳穿牛鼻,控制牛马的活动,这就破坏了牛马的自然本性。所以,道不仅存在于高贵的事物中,而且也在“蝼蛄蚂蚁”“梯草稗草”“砖头瓦块”,甚至是“粪便”里。

世间万事万物,无不是“道”的外化,尽性即是得道。因此,万物之间其实并没有本质的差别。这就是庄子赫赫有名的“齐物论”。在“齐物论”的基础上,庄子进一步提出了“齐是非”“齐贵贱”的观点。庄子认为,所谓是非,不过是人的主观印象罢了,大化流行,是非之间哪里有什么绝对的界限?真真假假,是是非非,谁又能说得清楚呢?“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莫若以明”。贵贱也是如此,从“道”的角度看,是非既然不存在泾渭分明的界限,贵贱又何足为论呢?什么是贵,什么又是贱呢?难道坐轿车、吃鲍鱼就是贵,吃蔬菜、啃馒头就是贱吗?这些所谓的区别不过是人臆想出来的,跳出来看其实本无差别:“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

三、自然忘我

从老子开始论及,由庄子阐发出来的自然的生活,它是调动人生命的潜能,是对自然本身的活力的信任,对自然的潜能的信任。追随自然之道就是要打破社会生活的种种障碍,社会习俗、文化规范的条条框框,让这个潜能发挥出来。庄子讲的人在自然状态下的生命的那种境界,就如他在《齐物论》中描述的:

梓庆是一位木匠,他擅长砍削木头制造一种乐器,那时人们称这种乐器为羢。梓庆做的羢,看到的人都惊叹不已,认为是鬼斧神工。鲁国的君王闻听此事后,召见梓庆问:“你是用什么方法制成羢的?”

“我是个工匠,谈不上什么技法。”梓庆回答说:“我只有体会,在做羢时,从来不分心,而且实行斋戒,洁身自好,摒除杂念。斋戒到第三天,不敢想到庆功、封官、俸禄;第五天,不把别人对自己的非议、褒贬放在心上;第七天,我已经进入了忘我的境界。此时,心中早已不存在晋见君主的奢望,给朝廷制羢,既不希求赏赐,也不惧怕惩罚。”

梓庆在把外界的干扰全部排除之后,进入山林中,观察树木的质地,精心选取自然形态合乎制羢的材料,直至一个完整的羢已经成竹在胸,这个时候才开始动手加工制作。

“否则,我不会去做!”梓庆向鲁王详细介绍制羢过程后,继续说:“以上的方法就是用我的天性和木材的天性相结合,我的羢制成后之所以能被人誉为鬼斧神工,大概就是这个缘故。”

通过梓庆做乐器的寓言,庄子讲的不是为我,而是忘我。忘我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忘掉人在社会生活里面的角色的种种限制,沉浸在自然本来的面目中。在做一个乐器的时候,就只是做乐器。最重要的不是技术,不是技巧,而是这种难得的心态。我们有时候做东西做不好,做一件事情做不好,比如说做学问也好,发明创造到比较艰深的时候也好,阻碍人的往往不是智力,不是人的学术修养,而是人对种种功利的考虑。这种考虑很伤害人。庄子洞察到这一点,他教人按自然的原则,以一种自然忘我的状态,做一件事情就是这件事情,这样人的自然潜能才能够发挥出来。所以我们要按自然的原则来生活,从偏执的自我中超脱出来,而不是仅仅世俗地做事情、过日子。

四、天籁之音

康德曾经对“美”下过精辟的定义:“美是没有目的性的合目的性。”这话听起来绕口,其实很简单。意思是说,所谓美,是没有目的的,你不能把美当成一个目标去追求。你可以追求功名,可以追求金钱,但你千万别去追求美。你越追求,它反而越不美了。美就是“可遇不可求”,美就是想象力的驰骋,美就是无拘无束的自由。一旦没有功利的目的,也就成全了美自身,有了美的目的。所以说,美是没有目的的合目的性。

在《齐物论》中,庄子曾通过“天籁”“地籁”“人籁”的比较生动地佐证了康德的这一定义。所谓“天籁”,就是自然界自身发出的各种声响,比如风声、水声、鸟声……属于“天籁”的声音千奇百怪,五花八门,有的像人的鼾声,有的像动物的吼声,有的声音根本无法比拟,原始而丰富,无论多么高明的乐官,多么多么精巧的乐器,都演奏不出来。它们之所以如此精妙,就在于它们都是无目的地发出来的声音,完全来自于天工造化。庄子说:“夫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已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耶?”天籁虽有万般不同,但使它发生和停止的都是它自身,发动者还能是什么呢?没有人强迫这种声音发出,背后没有人工的痕迹,没有人为的修饰,它们的出现毫无目的,完全出于自然和偶然,完全是自由的化身。

“地籁”就不行了,它是大地上各种孔洞发出的声音,内容虽然仍然很丰富,但却再也不是“天地相参”的产物了。“人籁”就更退化了,它是演奏者通过乐器演奏出来的,是人为强迫地发出的声音,不仅单调,而且贫乏。“地籁则众窍是已,人籁则比竹是已”。比如,我们无法用乐器演奏人的哭声、狂笑、叫嚣……我们也无法完全准确地演奏社会行为之声,比如兵刃相交的叮当声、战机的轰鸣声、炸弹的爆裂声……正是有了乐官,有了六律,有了人为,有了目的,丰富的“天籁”才变成了“人籁”。

可见,庄子笔下的“天籁”,完全来自自然,没有经过加工,没有经由乐器,是“无为”之物。但正是这种“无为”,使得“天籁”异常丰富。庄子所说的天籁,“似鼻,似口,似耳,似枅,似圈,似臼,似洼者,似污者。激者,者,叱者,吸者,叫者,者,宎者,咬者”,五花八门,千奇百怪。我们能感觉到的,仅仅是九牛一毛而已。

对于风声,庄子的《齐物论》、宋玉的《风赋》、欧阳修的《秋声赋》已经描写得很精彩。“天地之气,溥畅而至,不择贵贱高下而加焉。”风的声音,哪里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哪里会嫌贫爱富、嫉贤妒能?“初淅沥以潇飒,忽奔腾而砰湃,如波涛夜惊,风雨骤至。其触于物也,纵纵铮铮,金铁皆鸣;又如赴敌之兵,衔枚疾走,不闻号令,但闻人马之行声。”(欧阳修:《秋风赋》)什么样的乐器,什么样的乐手,能演奏出如此奇妙的声音?风在地球上刮了亿万年,只有大文豪、哲学宗师才能捕捉到风的意境,进而把它和宇宙之理,和人事之理联系起来。

而天籁一旦进入他们的大脑,就与情感掺合起来,从而获得了生命,得以提升。所以,王阳明才说:“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外在世界尽管五彩缤纷,但对我毫无意义可言。唯有拥有一个自由的心灵,一份豁达的心情,一种虚静的状态,世界的美感向我迸发,目不暇给地出现在面前。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天上”的靡靡之音又是来自哪里呢?是乐手演奏出来的吗?是乐器发出的声响吗?不是,绝对不是,其实很简单,就是放下你人为的负担,竖起耳朵来就可以了。你静坐休息,属于你的“靡靡之音”就会不期而遇。只可惜现代人心浮躁,不良“人籁”窒息了人的心灵,远离了自然的天籁,更别说去领会哲人和音乐家们阐发的天籁了。贝多芬的《田园交响曲》,德彪西的《海》,雷斯皮基的《罗马的松树》……又有几人愿意去倾听呢?

每次读庄子的书,总能令人兴奋。因为他的理想是回归“天地之大美”,而“天地之大美”是“不称”的、“不言”的,它契合的是人的无限可能性和世界的无限丰富性。也许,只有远离乐器、远离人工、远离机械的古人,才能真正体会什么才是真正的“天籁之音”,也才能作出流传千古的诗句。而今天的我们,也许只能到练歌房去麻木于“人籁”,已经无暇去聆听“天籁”了。即使听到了,麻木的感官也无法发现真正的美了。

五、吾与点也

孔子让他的弟子们谈谈自己的志向,只有曾皙的回答最让他满意。曾皙是这样说的:“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这种场景好像今天我们所说的春游:在春天快要结束的时候,穿上春季的服装,几个大人,领着几个孩子,沐浴在大自然的美好风光和新鲜的空气里,在“吹面不寒杨柳风”中翩翩起舞,尽情地享受大自然,然后唱着歌走在回家的路上。你看,何等的惬意!而孔子之所以夸奖曾皙,正是认为做人就应如此轻松简单,而不是要摆出一幅很沉重的模样来。

孔子说:“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快乐并不是挣扎一番、追逐一番才能得到的东西,它就在身边,就在你脚下。快乐和善恶无关,它是超越了善恶的东西,不是善恶的结果,而是蕴含在善恶之中。有人企图以“为善”来作为快乐的途径,其实这种观点是苍白的,它仅仅是把“善”当成了手段,而不是目的!正因如此,这些人也不知道什么是快乐。

据《荀子·宥坐》记载:有一次,孔夫子与众弟子们在游历陈国、蔡国时被围困,连续困了七天没有食物可以吃。弟子们都饿红了眼,尤其是子路,还闹起了情绪。他质问老师:“都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可是老师您一辈子累德、积义、怀美,为什么却总是遭遇厄运呢?”听了子路的牢骚,孔子狠狠地批评了他:一个人是否成就外在的事业,并不是品德、学识、努力就能见效的。具备这些条件之外,要成功还需要“时”,即机会。而事实上,怀才不遇的人总是占大多数的。君子需要的只能是“博学深谋,修身端行,以俟其时”。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更多的情况可能根本就不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那些做了恶事的人可能更有了好的结果,相反,那些积德行善的人命运可能却是很糟糕。面对这种情况,难道我们就不去行善了吗?难道我们就要去作恶吗?这个结论显然是荒谬的。孔子一再告诫我们:仁义并不是手段,它本身就蕴含着幸福。那些做了错事的人,那些不施仁义的人,即便我们不批评他们,他们在这种恶的行为中也难以感觉到幸福。

孔子还说:“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在孔子看来,“知者”和“仁者”都是有道德修养的人,相当于我们今天讲的“仁人志士”。孔子赞美仁人志士的修养功夫,实际上是为了鼓励他的学生和广大民众都来做这种“知者”和“仁者”。这种“知者”和“仁者”既快乐又长寿,不正是人生追求的目标和最高境界么?!孔子把“乐山乐水”与做仁人志士联系起来,作为培养儒家理想君子人格的一项道德行为规范,君子要仁民、爱人、乐山、乐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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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柒冉】在柒冉的人生记忆中,二十岁的那年夏天是她人生的一个分割点,只是代价太过于承重。她失去了她的初恋,失去了她的闺蜜,失去了一位对她无微不至的温暖的男孩。那一年的生命中也多了一个意外的小生命。【凌肃】凌肃一直记得初次见到她的那种好奇心。本以为也只是众多过路人中的一枚,只是没想到同一天又接二连三的看到她。心中异样的情绪也慢慢升起。那年他二十四岁,人生中的第二个本命年,那个夏天刚刚退伍。如果知道自己的一时冲动,让他转瞬就失去了她,他宁愿只是永远的默默关注着她。【苏羽】在他二十一岁那一年,从病逝的母亲口中得知他还有一个双胞胎弟弟。只是当他回到那个他出生的地方时,才知道那未见过面的弟弟因为一个女人而死去,从心底,他恨透了那个女人,那个已经死掉的女人。【欧阳依依】她们是从小的青梅和青梅,没有任何人和事能将她们分开,甚至还被误以为是LACE,但她们都只是一笑而过的去面对。直到遇见他,那一年她十九岁。她知道他喜欢的是自己的好闺蜜,但是她只求能远远的注视着他就好。**************************************【七年前】那个叫雷婷的女人从小和她就是死对头,她有的东西,她也一定要有,哪怕是耍着手段也要得到。既然她这么喜欢来抢夺她的东西,而她柒冉也不是那种任由欺负的主。正好她的身边有一样东西她看中了,是不是也意味着她也可以去抢。“男人,我看上你了。”她看中的就是在她身边的这个男人,正好是她喜欢的类型。如果,那时候的柒冉知道因为自己一时的好胜心理,让他们为她失去了生命,是否,她的选择还会是这样?**************************************【七年后】当柒冉顺着大哥所示意的方向看过去时,眼睛猛地微缩了一下。是那个男人,那个为她儿子的出生提供了一颗精子的男人——WATTING集团的总裁。“想合作?我们何必偷偷摸摸呢?”男人端起盛着红酒的高脚杯摇晃着,嘴角勾起一抹算计的笑容。“哦?你有好主意?”女人同样的端起酒杯微泯了一口,脸上的笑容优雅而宁静,仿佛只是在回答着:“今天的天气真的很好”一般。男人看着女人故作淡定的表情,眼里一闪而逝的心痛快的难以让人捕捉,剩下的只有温柔的腻死人的眼光,只是低着头的女人一直都没瞧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