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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春日泽·云梦山·仲昆(1)

拉拉

拉拉,女,新世纪成长起来的科幻作家,仅仅靠几篇有限的作品,便成就了科幻超新星的荣誉。其文字若孩童般的天真透彻,其硬科幻磅礴大气,技术线条细致深刻的语言却又不失诙谐幽默。其主要作品有《春日泽·云梦山·仲昆》《真空跳跃》等。

信步走上云梦山的时候,天还没有亮,雾气蒸腾,白云从山巅缓缓流下。回头望去,仪仗军士们已经看不到了。

我故意留他们在山下的。这山上有不愿意让任何人看到的东西,有我和偃师共同保守的秘密——只不过我活着,闭嘴;他死了,永远不张开眼睛。

一想到偃师的眼睛,我就浑身上下打了个激灵。那是一双多么清澈的眼睛!在我们生平第一次见面的地方,似乎连水面也被他的眼光照亮。

那一天,也好似今天,云蒸雾绕,在我的记忆里,每一次和偃师见面,似乎都是这样。我穿着短裤,拿着矛,站在溪水中间。按照父亲的要求,我已经抓了一上午的鱼了,可是连小虾都没有抓到一只,正在懊恼万分中。

这个时候,“哗啦”一声,岸边的芦苇丛中钻出一个小孩,穿着平民的衣服,肩上扛着根长长的奇怪的竿子。他看了我一眼,那双清澈得几乎是淡蓝色的眸子中流动着光华,吓了我一跳。许多年以后,我才知道一个人为什么会有那么明亮的眼睛。

“喂!”我转过脸,不看他的眼睛,不高兴地说,“你是谁,来这里做什么?”

虽然我只穿条短裤,但是屁股上面还是绣着贵族的旗号,这小孩也看出来了,笑眯眯地说:“我来钓鱼啊,大人。”

这个小子看起来并不比我小几岁,可是叫我大人,我听起来还是比较舒坦的,脸上不由得浮出了笑意。

“钓鱼?你用什么钓?”

他轻轻地扬了扬手中的竿子,从竿子上顺溜溜地滑下一长串的浮漂、坠子、钩子,由—一根细得几乎看不见的丝悬着,在空气中悠悠地荡着。

我“哇”的一声叫出来:“这是王用的钓竿啊!”

“你见过王的钓竿?”小孩奇怪地问。

“上次郊祀的时候,看见的大周八宝之一。”我不无得意地说。

“你真厉害,还能参加王的郊祀大典。”小孩羡慕地说。

其实这话应该反过来说才对。我只是站在父亲后面远远地看了一眼,而这个小孩自己就有一根。我们俩相互钦佩,就一道坐在芦苇丛下。

“你是哪儿的人?我是从王城来的,叫姜无宇。”我神气活现地说。

“我就住在这山上,我叫偃师。”

“你几岁啊?”

“十三岁,你呢?”

“十四了,明年就能娶妻生子了。”我越发得意,转念一想,又把架子收了起来。

“你这根竿是打哪儿来的?”

“我自己做的。”

我吞了口口水:“你给我钓一条鱼吧。”

“为什么?你家是贵族,还用自己钓鱼吃?”

“我父亲要我钓的。我家是兵家,如果不会抓鱼,就不能学习狩猎,不能学狩猎,就不能学战阵,也就不能跟父亲上阵打仗。”我长长地叹了口气,“这个夏天过去,父亲就要带哥哥们去砍西狄人的脑袋了。”

“你喜欢砍人脑袋?”

“我喜欢砍人脑袋。”

“那好,”偃师转了转眼珠,“将来如果你斩下西狄的头,送给我一颗,我就帮你钓鱼。”

“小年纪,你要西狄的脑袋干什么?”我看了他两眼。

“我只是想看看天下人的脑袋有什么不一样。”偃师淡淡地说。

这样,我就欠下了人情。可是吹的牛皮中到现在为止只有娶妻生子成了真。父亲在西狄打了大胜仗,擎天保驾之功,王赐婚于我大哥,我家的门第一夜之间从贵族成了王族。天下太平,也就无仗可打了。

不过这并不妨碍我和偃师成为好朋友。他住在云梦山上,我一有空就上他那里去。小时候玩陀螺,长大了喝茶。

偃师非常聪明。我常常觉得他的聪明超越了我们这个时代,超越了大周的疆域。他的小屋里堆满了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一大半都是他自己动手做的。有会自己转圈的陀螺,会从架子上翻下来又翻上去的木猴,会有“吱吱”叫的木帼帼,也有像只有王室工匠才造得出的钓竿、木轮、可以自动抽丝的卷丝木架。随着年龄的日增月长,他屋子里的古怪东西越来越多。17岁时他把流水引入了小屋底下,推动一个叫做大水车的东西,这样更多的东西如人兽一般活了起来,按动一个机关,就会有一个端着热茶的傀儡从墙壁后面转出来……这些东西随便放一两件到尘世中,都会是稀世之宝,可是偃师从来没这样想过。

有一次我问偃师,为什么想要做这么多的东西?

他习惯性地淡淡一笑,用那种永远都不咸不淡的口气说:“我只是想看看,这种东西做出来有什么意义。”

“你不打算让全天下人都见识你的本事吗?”我从傀儡手中接过茶,追问道。

“这个时代的人不会喜欢我的作品。”

我沉默了。不是因为说不过他,只是一种习惯性的沉默。偃师的脾气我清楚,他总是用他那冷冷的眼睛,把这世界看得扁扁的。这是一种孤芳自赏式的清高,和饿死在首阳山上的那两兄弟脾气近似。那两兄弟一边受朝廷褒奖,一边私底下受人嘲笑。遇到偃师这样说话,我就闭嘴,免得把自己扯进尴尬里去。

“如果让大王看到你的作品,他一定会把你召进宫。”过了一会儿,我忍不住又说。

“我知道。”偃师淡淡地说,“可是我从来没想过要做王臣。”

这话里隐隐地含着不大看得起当官人的意思,这也就影射到了我。我勉强地沉默了。

偃师和我其实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可奇怪的是,在很长的时间里,我能勉强容忍他的孤高,他也能勉强容忍我的世俗。我们待在一起的目的,似乎只是想身边有一个影子,能够忍受漫长的寂寞。

在家里,在人多的地方,我总觉得不自在。

那种不自在是与生俱来的,因为我有两个哥哥,两个盖世的英雄。他们和我的父亲一样,在大周的天空中闪闪发光,而我就成了灯下黑。现在,大哥又出征了,如果再次得胜归来。我们家又将荣耀一时,而我则会在巨烛下被烤得不成人形。与其那样,还不如与偃师一道在山峦里打发时间。

我于是再也不说话,转头望向窗外。在这个薄云缭绕的早晨,天上的云彩沟壑纵横地排列着,阳光如同金色的长蛇,在沟壑之间蜿蜒爬行。窗外稀疏婆娑的树林变成了剪影。默默地站立在青光耀眼的天幕之下。

这是我永生难忘的景色。

我刚一踏进大门,迎面就走来了二哥和周公,我忙不迭地行礼。二哥脸上的笑容马上拉丁下来,周公老头子则是笑容满面地把我扶起来。

“哟,看看,看看,这是老三吧?都这么大了……”

我一脸假笑地望着二哥。二哥冷冷地看了我许久,这才慢慢地说:“你几天没回来了,不知道朝廷和家里的大事。咱们的大哥又大胜了,王已下令凯旋回都,还朝后还要赐予征岚剑……”他又看了我许久,仰头看天道,“咱们一门也算是盛贵无边了,大哥和我都娶了公主,放着你也不好。王的旨意,可能是要把最小的流梳公主嫁给你——你要争气!”我连连点头,恨不得能向二哥表达我的感激之意。

“还有,上次你拿来的那个什么折叠军帐,大哥这次出兵用了,说好用。”二哥和周公联袂出门,又回过头来,“你还有没有枝微末节的小东西,再拿些来看看。”

“那是我朋友做的,”我吓了一跳,“他、他并不想这些东西流传开来,我……”

二哥哼了一声,眼光扫过来,我像被割倒的草一样弯下腰去。等我抬起头来,二哥早已走得不见人影了。

“人是到不了最向往的天空的。”偃师怔怔地望着高高的天说。

“就像王一样。”我站在他的身边,眯缝着眼睛看。我的视力不太好,而且天太高,太亮,不适合我阴暗的眸子。

“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接近它。”

“这也是我想要做到的。”我在心底对自己说。

山后面终于传来夷奴们气喘吁吁的号子,只见在山坡顶端的密林中,大木鸢已经露出了它巨大的翅膀。

“好!看我的手势!”我在车上立起来,指挥身旁的小夷奴拼命地挥舞着旗子,“看我的手势就放!”

“等一等!要看风向!”偃师也自车上立起,“风向现在不太对……等一下!”

“叫他们等一下!混蛋!怎么拉不稳?”我使劲往小夷奴头上踢了一脚,“滚过去,叫他们稳住!”

小夷奴连滚带爬地还没冲出去十丈,又一股罡风卷起,大木鸢在一群面有菜色的夷奴们头上高高扬起,绳索断裂的声音整个山谷都听得见。大木鸢猛地一下拔地而起,接着头往下一沉,在那些搅乱我视线的夷奴们满天飞舞的胳膊腿脚中一闪而过,终于彻底离开了山顶,在看不见的空气的推托之下,起起伏伏地沿着山谷向下飞去。

我张大嘴,过了好一会儿,才从震惊之中清醒过来。“哈哈!飞起来了!真的飞起来了!阿偃!”我狂喜地喊起来,“居然飞起来了!这么重的东西也能飞起来!”

“只要借助风势,再重的东西都能飞起来。”偃师望着远远飘去的木鸢,轻轻地说。

我在心中咀嚼着这句话,直到偃师忽然失声叫道:“糟了!”

大木鸢没有绳子的牵引,飘飘荡荡地越飞越远,眼看就要越过另一边的山头,落到春日泽那边去了。我“哦哟”一声,抖开马鞭的时候,偃师已经箭一般地冲了出去,我举着马鞭想了半晌,才想起是什么让我犹豫的。

“阿偃!不行啊,过了山头就不是咱家的了。春日泽是玉邑!”

山谷里空空的,只有我的小夷奴傻呆呆地站在面前。我突然气不打一处来,没头没脑地赏了他一顿鞭子。

下一眼看见偃师,准确地说是看见大木鸢的时候,春日泽的晨雾正渐渐淡去,但是阳光好像无论如何也射不进这个地方。这个地方现在由另一个东西照亮,那就是流梳公主。

流梳公主的鸾驾是一具巨大的红色马车,远远望去仿佛是漂浮在湖面上的小房子,其实是马车正停在春日泽清幽的湖边上。大木鸢就静静地漂浮在马车旁边的水草中,可是我没有看见偃师,他明明比我先到。我手一挥,数十个夷奴呼啦啦地跪在泥水中。我踩着其中一个的头跳下马,快步走近鸾驾,在一众仕女惊异的眼光下,单腿跪地,朗声道:“臣,姜无宇,参见公主。”

车内有个清脆的声音轻轻地“啊”了一声,我虽跪在地下,却也看得见周围仕女们先是震惊,而后一个个掩嘴偷笑。刹那间我已面红过耳。

但这并不是来自羞涩的脸红。我的心中只有羞愤。关于流梳公主可能下嫁于我,成为我家三儿媳的说法,在国内早已不胫而走,可是却又迟迟没有下文。我知道,这是二哥在故意地羞辱我,玩弄我,在半空中悬着一个似乎伸手可及的桃子——外人看不见,我其实是跳起八丈高也挨不着桃子的边儿。二哥也许会在玩够之后把桃子丢给我,那要视乎我成为王婿之后会不会危及他大司徒的位置。

我把头埋得更低,想要说,却又咽了回去。我几乎要放弃要回木鸢的想法。这个时候,门一响,偃师从里面躬身屈步退了出来。

大木鸢最终也没有拿回来,因为偃师把它送给了流梳公主。这个小子,一点儿也不知道我和从未谋面的公主之间的牵扯,证明就是,在我俩已不多的话题中,突然又多出个流梳公主来。偃师从来就不是一个结巴的人,所以那天晚上我们还没走到分手的地方,我就已经清楚地知道了公主的长发、扎头发的紫绳、白菊花的衣服,以及在昏暗的马车中闪闪发光的小手。

等我再一次上云梦山的时候,盛夏已经快要过去,山麓中已有片片秋叶。我还没进门就被吓了一跳,我派来照顾偃师的夷奴带给我一个消息:在这数十天里,偃师已经去了好几趟春日泽。

换一句话说,在这段日子里,我最好的朋友和可能成为我夫人的公主已经偷偷地幽会了好几次。呸,幽会,真是浪费这个词儿。偃师那个长不大的小子,知道什么叫做幽会!我心中一时间像打翻了五味瓶,忒不是滋味。

不过,这种感觉在我进屋的那一会儿工夫忘得干干净净。就一阵儿没来,屋子里已被许多我连见也没见过的东西塞得满满当当,我要从门厅走到里屋甚至还要爬过一大堆木头架子,当我爬得正起劲的时候,架子上一只木鹦鹉“哇”的一声,吓了我一大跳。

偃师就站在里屋中间,笑吟吟地看着我狼狈地从架子上爬下。才一个多月没见,这小子好像忽然长大了一圈,脸色也红润起来。

“喂!你这小子,要搬家呀,弄得这屋里……嘿哟,你个坏东西!”我把一个突然跳出来的小木偶一巴掌打到一边去。

“我在做东西。”偃师说,“不知道为什么我最近很想做东西,可惜一直都不知道做什么才是最好的。”

我知道你为什么想做东西,我心里想着。夷奴告诉我,这几次见面,偃师都送给流梳公主许多稀奇古怪的玩意儿,因此公主想要见到偃师的心情也是可想而知。

偃师兴致勃勃地在屋子里转来转去,给我看这一阵子他的各种发明。

“你看,这是小木鸢;这是爬绳木猴;这是脚踩的抽丝架子;这是可以放出音乐的首饰盒。”

他拨弄了一下那盒子,盒子里就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听起来像是铜锤敲在云片石上的声音。不过,管他呢,小女孩就喜欢这种没听头的声音,还管这叫音乐。我一一地看,其实根本没有留意,直到我的眼睛被一片红色刺痛。

那是放在偃师床上的一方红色的丝帕。那红色,突然之间如同火一样在我的眼中燃烧起来。

这是一张女人的丝帕!在大周,除了王室,还有谁能拥有如此华丽的丝帕?我的嘴唇哆嗦了一下。

流梳公主!

看见自己未来夫人的手帕,体面地放在好朋友的床上,应该是什么样的感觉?我不知道。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在我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之前,跳进我脑海中的第一个印象竟然是我那阴险的二哥!

我由于控制不住心里翻江倒海的思绪而长长地吐着气,走开两步好冷静下来。流梳公主,王的幼女,我的二哥忙着把公主变成我的枷锁,而且还要在那之前忙着看一出我自己伸长脖子向绳套里跳的好戏。这个混账!

“你看,这个,这个,跳舞的娃娃,”偃师招呼我,“这个好玩吧?”

我木着脸,一伸手就把那个正蹦蹦跳跳的小木头娃娃扫到地上。偃师抬起头来,被我眼中流露出的神情吓了一大跳。

“你以为这些逗小孩子的玩意儿就能骗到公主的欢心?”我冷冷地毫不掩饰地说道,“别傻了。”偃师陡然间像被人抽了一鞭子,脸先是一白,接着慢慢地红起来。

“公主不小了,今年16岁,已经待嫁。”我把“待嫁”两个字吐得特别重,“你想想看,围着公主的都是些什么人物?”

“你、你……我、我……”就这一下子,偃师失去了往日高高在上、平淡冷漠的镇定,口气慌张得我直想大声笑,“我没有……”

“你骗得了别人,还想骗过我?”我大笑,竭尽所能要压倒偃师,“你这些天来做了什么事情我会不知道?你看你的样子,又得意又害臊,呸!害什么臊!”

这也是我的风格。我就是理直气壮一俗人。不过今天,俗人的气势远远盖过了清高的羞怯。我忽然发现在我的计划开始实施以前,就已经得到了意外的满足感。

我花了几个时辰把偃师摆平了。我几乎全胜。我让他相信,要想得到流梳公主甜甜一笑,简单;想要得到会心一笑,难,除非他做出更动人的,甚至是最动人的奇珍异宝来。这事对偃师来说,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可是,做什么好呢?”偃师皱着眉想,“我不知道什么是最动人的。”

我也不知道。不过现在我正在气势上压倒他,所以不能表现出没主见。

“人。”我看着被打落在地的跳舞娃娃说。

“人?”

“对。一个真正的人。一个七尺高、穿着华丽的彩衣、能和着歌声自由舞蹈的人——跳舞娃娃有什么稀罕?如果你能做出一个真人大小的跳舞人偶来……”

偃师的眼睛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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