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机构与股市
1、证券管理机构
我国已建立了专门的证券管理机构和全国统一的、跨部门的、自律性的证券行业组织相结合的证券市场管理体制。
1992年10月,我国正式成立了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证监委)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其中证监委是我国证券管理的权力机关,主任委员由国务院副总理兼任,委员由国家体改委、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的领导担任。证监委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统一的宏观管理,证监会是证监委的办事机构,其根据证监委的授权,依法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除以上政府机构外,我国还设立了自律性的证券管理组织——中国证券业协会,它是1990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经民政部注册登记的社团法人,是由证券经营机构主体会员自愿组成的全国证券行业自律组织。它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及协会章程独立开展活动,并接受证券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指导,通过各种方式与主管机关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和信息交流,并贯彻证券管理的意图。
2、证券经营机构
证券经营机构,也称证券商或证券经纪人,是证券市场的中介人,是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并从中获利的企业法人。它的作用有两点:一是在发行市场上充当证券筹资者与证券投资者的中介人;二是在流通市场上充当证券买卖的中介人。我国的主要证券经营机构有:
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是我国直接从事证券发行与交易业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其业务范围主要有:代理证券发行、证券自营,代理证券交易,代理证券还本付息和支付红利,接受客户委托代收证券本息、红利,代办过户等。
信托投资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并以受托人身份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它除了办理信托投资业务外,还可设立证券部办理证券业务,其业务范围主要有:证券的代销及包销,证券的代理买卖及自营,证券的咨询、保管及代理还本付息等。
3、证券交易机构
证券交易机构主要包括证券交易所及证券交易中心,这里仅只介绍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经政府证券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有形场所。证券交易所主要是提供交易场所和服务,同时也兼有管理证券交易的职能,但其本身不能参与证券交易。证券交易所是非金融机构的法人组织,它有两种基本组织形式,一是股份公司制交易所,二是会员制交易所。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是以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成立的证券交易所,由股东共同出资,提供交易所的场地、设备、人员等,在政府主管机构的管理与监督下,吸收各类证券在场内自由买卖并集中交割。公司制的证券交易所是一种自负盈亏的盈利性机构,它收取证券发行者的上市费并抽取证券成交的手续费和其他服务性费用,并且对场内交易双方违约产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由证券商共同协商、制定章程和管理细则、报请国家证券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社团法人组织。参加交易所的会员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法人会员多为投资银行、证券公司,投资信托公司等,法人会员须有一代表人,其资格与个人会员相同。会员制交易所的收入主要来自会员费、证券上市费,特殊服务费,支出则用于购置或改善必要的交易设备、职员工资和其它开支。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买卖者一般以该所的会员为限,其他投资人若要在二级市场买卖股票或债券,则必须通过会员方可进行。
4、证券服务机构
证券服务机构是为证券经营和证券交易服务的机构。我国的证券服务机构主要有:
证券登记公司。证券登记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性质的证券服务机构,其主要业务是: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的证券登记,上市及未上市的记名证券的转让登记,代理有价证券的保管,代理有价证券的还本付息和分红派息,从事与证券有关的咨询业务及主管机关批准的其它业务。
证券评级公司。证券评级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评级业务的企业法人,一般都是独立的、非官方的,其主要业务是对有价证券的发行公司进行客观、准确、真实、可靠的评级,并负责提供评级结果及有关资料。
股市的基本功能
1.为股票的流通转让提供场所
如果没有股市,股票的发行就比较困难甚至难以为继,这是由股票的基本性质决定的。有了股市以后,股民随时可将手中的股票在股市上转让,按比较公平和合理的价格将股票兑现,使死钱变为活钱。所以股市一方面为股票的流通转让提供了基本场所,另一方面也可刺激人们购买股票的欲望,为一级股票市场的发行提供保证。同时由于股市的交易价格能较客观地反映股票市场的供求关系,股市也能为一级市场股票的发行提供价格及数量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2.通过设立股市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股票投资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一是发行股票企业的经营不善,二是股票价格下跌,三是欺诈性的股票发行。
股市的设立可有效地减少这些风险,因为上市挂牌的企业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其上市条件里规定公司必须在过去数年里连续盈利,并且要按规定公布经营信息,其舆论监督对企业的经营有一定的约束力,所以上市公司的赢利性有一定的保证。
3.引导资金合理流动,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在股市中,由于股民一般都是将资金投向业绩较好的企业或有发展潜力的产业,相应地这类股票在股市上的价格就比较高,同类企业在发行股票或配股时就能依此制订出较高的价格,使之筹到较多的资金,使资金资源得到较为合理的配置。
股市的负面作用
1.剧烈的价格波动让股民遭受损失
股市的最大负作用就是股市中的股票价格波动剧烈,股民会因此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由于影响股票行情的因素繁多,股民对股市中的各类消息都较为敏感,若有人在股市中故意传播不实消息或谎报企业财务状况、散步虚假的政治动向等,都会在股市中引起恐慌,造成股票价格的大幅涨跌,使不明真相的投资者蒙受重大损失,而另一些人则会趁机渔利。
2.股市中有从事不正当交易的可能
由于股价的走向决定于资金的运动,资金实力雄存的机构大户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股价的涨跌,一些机构大户就可能利用自己的资金实力,采取各种方式制造虚假行情而从中获利。如我国股市经常有机构大户轮流做庄等事情发生,一旦不明真相的中小股民跟进,做庄的大户便拔高出货而从中牟利。
3.内募人员操纵股市
上市公司的管理大权均掌握在大股东手中,他们最了解公司的发展和盈利状况,这些人就有可能通过散布公司的盈利、发放红利及扩展计划、收购、合并等消息来操纵公司股票的价格或直接利用内募信息谋利。
4.证券经纪商和交易所工作人员有作弊的可能
由于券商和交易所是股票交易的组织者及参与者,是股市信息传播及资金流动的必经之道,证券经纪商或交易所工作人员就可利用工作之便,通过所掌握的信息或客户资金从中作弊,或通过劝说客户频繁交易以获取高额佣金。如一些证券从业人员利用股民的资金或股票进行股票的炒作,一些券商经常搞一些讲座或股市沙龙等活动,诱使股民进行频繁交易,从而赚取高额的手续费等。
股权分置的概念与背景
所谓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暂不上市流通。股权分置问题是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建立初期,改革不配套和制度设计上的局限所形成的制度性缺陷。截至2004年底,我国上市公司总股本为7149亿股,其中非流通股份454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3。55%;国有股份占非流通股份的74%,占总股本的47%。
股权分置造成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极不合理、不规范,表现为:上市公司股权被人为地割裂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两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较高,约为三分之二,并且通常处于控股地位。其结果是,同股不同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容易产生"一股独大"、甚至"一股独霸"现象,使流通股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
作为资本市场一项基本制度的改革,解决股权分置重在解决非流通股股东流通权的取得问题,目标在于真正实现同股同权。
解决股权分置本质上是推动资本市场的机制转换,消除非流通股与流通股的流通制度差异,强化市场对上市公司的约束机制,而不是解决包括国有股在内的非流通股减持变现问题。
现有的非流通股转为可流通后是不是实际进入流通,不仅取决于股东的策略选择,而且要受到相关制度的约束。
股票指数
股票指数即股票价格指数。是由证券交易所或金融服务机构编制的表明股票行市变动的一种供参考的指示数字。
由于股票价格起伏无常,投资者必然面临市场价格风险。对于具体某一种股票的价格变化,投资者容易了解,而对于多种股票的价格变化,要逐一了解,既不容易,也不胜其烦。为了适应这种情况和需要,一些金融服务机构就利用自己的业务知识和熟悉市场的优势,编制出股票价格指数,公开发布,作为市场价格变动的指标。投资者据此就可以检验自己投资的效果,并用以预测股票市场的动向。
这种股票指数,也就是表明股票行市变动情况的价格平均数。编制股票指数,通常以某年某月为基础,以这个基期的股票价格作为100,用以后各时期的股票价格和基期价格比较,计算出升除的百分比,就是该时期的股票指数。投资者根据指数的升降,可以判断出股票价格的变动趋势。并且为了能实时的向投资者反映股市的动向,所有的股市几乎都是在股价变化的同时即时公布股票价格指数。
计算股票指数,要考虑三个因素:一是抽样,即在众多股票中抽取少数具有代表性的成份股;二是加权,按单价或总值加权平均,或不加权平均;三是计算程序,计算算术平均数、几何平均数,或兼顾价格与总值。
几种著名的股票指数
1.道·琼斯股票指数
道·琼斯股票指数是世界上历史最为悠久的股票指数,它的全称为股票价格平均数。它是在1884年由道·琼斯公司的创始人查理斯·道开始编制的。其最初的股票价格平均指数是根据11种具有的代表性的铁路公司的股票,采用算术平均法进行计算编制而成的,发表在查理斯·道自己编辑出版的《每日通讯》上。
自1887年起,道·琼斯股票价格平均数开始分成工业与运输业两大类,其中工业股票价格平均指数包括12种股票,运输业平均指数则包括20种股票,并且开始在道·琼斯公司出版的《华尔街日报》上公布。在1929年,道·琼斯股票价格平均指数又增加了公用事业类股票,使其所包含的股票达到65种,并一直延续至今。
现在的道·琼斯股票价格平均指数是以1928年10月1日为基数,因为这一天收盘时的道·琼斯股票价格平均指数恰好约为100美元,所以就将其定为基准日。而以后股票价格同基期相比计算出的百分数,就成为各期的股票价格指数,所以现在的股票指数普遍用点来作单位,而股票指数每一点的涨跌就是相对于基数日的涨跌百分数。
道·琼斯股票价格平均指数最初的计算方法是用简单算术平均法求得,当遇到股票的除权除息时,股票指数将发生不连续的现象。1928年后,道·琼斯股票价格平均指数采用了新的计算方法,即在计点的股票除权或除息时采用连接技术,以保证股票指数的连续,从而使股票指数计算方法得到了完善,并逐渐推广到全世界。
从1996年5月25开始,还针对我国的股票市场编制了道·琼斯中国股票指数。截至1998年4月1日,沪深两市共有88支股票作为其成分股入选,故称为道·琼斯中国88股票指数。
2.标准·普尔股票价格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