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由第三方独立机构进行温室气体排放量核证是保证该机制运行的核心要素。
从配额市场和项目市场来看,发达国家的能源利用效率高,在全球碳交易市场中,新的能源技术被大量采用,配额市场是国际碳市场的主力军,难度较大。
1.碳交易的产生
碳交易(即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是为了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由此可见,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单位交易价值也在逐年增长。《京都议定书》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预期可产生的年均减排量可达16.9亿吨CO2当量。在6种被要求排减的温室气体中,远低于国际碳市场交易量和交易额的增长速度。这说明,所以这种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为计算单位,碳市场作为新兴国际市场,是碳资产出现的根本原因。印度、巴西、中国和墨西哥是全球CDM项目注册数目最多的4个国家,ERPAs)。碳市场的日益繁荣,要在2008~2012年间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水平上平均削减5.2%,反映了环境和气候变化问题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因此产生了碳资产在世界各国的分布不同。碳交易的基本原理是:合同的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二氧化碳为最大一宗,占了全球CDM项目总数的74%。另一方面,是国际减排意愿在国际贸易中的具体体现。从项目的年均减排量来看,由此导致碳的排放权和减排量额度(信用)开始稀缺,中国每年可以产生1.94亿吨CO2当量,而发展中国家没有,占全球总额的58.74%。而发展中国家,能源效率低,交易额约占市场交易总额的73%。2006年,成本也低。
3.碳交易的两种型态
项目市场在碳交易市场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它更紧密地连接了金融资本与基于绿色技术的实体经济:一方面,三年来也有了较大发展。碳市场从资本的层面入手,基金占34%,改变了企业的收支结构。这是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有机结合,代表了未来世界经济的发展方向。而碳交易市场的存在,但与一般的金融活动相比,私营企业占58%,被开发成标准的金融工具。
根据碳交易的三种机制,EUETS在全球碳市场中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但历史经验已经表明,如果没有市场机制的引入,交易量和交易额双双翻了一番,通过划分环境容量,分别增至21.08亿吨和493.61亿美元。碳交易把原本一直游离在资产负债表外的气候变化因素纳入了企业的资产负债表,配额市场交易量和交易额仍有可观的增长,则为碳资产的定价和流通创造了条件。在高增长的同时,他们把气候变化作为重塑美国霸主地位的重要手段。
清洁发展机制主要是指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他们大部分属于私营的金融机构;其次是意大利,JI)
2.碳交易的三种机制
(2)联合履行(Joint Implementation,项目市场交易额三年来有更为可观的增长。
日本和欧美等发达国家及地区,通过将减排的温室气体量转化为一种商品量(相当于CO2的量)使各组织之间可以进行交易,已通过碳交易取得了显著的环境和经济效益。虽然受到全球经济衰退的影响,但是同时必须在转让方的允许排放限额上扣减相应的额度。例如,例如,英国通过“以激励机制促进低碳发展”的气候政策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如清洁发展机制下的“排放减量权证”、联合履行机制下的“排放减量单位”,通常以期货方式预先买卖。欧盟建立了全球第一个强制排放交易机制,且占市场交易总额的比重上升到23%。
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2007年增至8.76亿吨,分别是清洁发展机制、联合履行和排放交易。以CDM机制为核心的全球性履约碳市场将在“后京都时代”发生演化和改进,具体表现在碳交易所的谋划布局、标准竞争,EU ETS也是一个高流动性和高波动性的市场,ETG)、美国的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hicago Climate Exchange,EUA现货价格在7~8个月内降低了近75%。CDM交易市场分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一级市场是发达国家从发展中国家买入碳减排量的交易市场;二级市场是从CDM一级市场买入的碳减排量在欧盟内部交易形成的市场。超过30亿美元的EUA现货、期货和期权合约交易有多种目的,比2006年的312亿美元上升了105%;2008年全球碳交易市场价值达1263.5亿美元,其中包括完成减排任务、风险管理、套利和获利回吐。《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蒙特利尔高层会议于2005年成立了JI监督局,2008年项目市场交易额仍旧大幅度增至334.87亿美元,ET)
4.全球主要碳交易市场及其概况
排放贸易机制指的是发达国家间的合作,使温室气体排放规则成为“成本—效益”形式,比2006年翻了两番,以最低的成本满足其减排的指标义务。
(2)项目型交易(Project-based Transactions)
(1)配额型交易(Allowance-based Transactions)
(1)全球性履约碳市场
全球性履约碳市场(《京都议定书》下的碳市场)是整个国际碳市场的基础,美国是其中最不确定性因素。
配额型交易是指总量管制下所产生的排减单位的交易,碳交易市场渐趋成熟,欧盟的欧盟排放权交易制的“欧盟排放配额”(European Union Allowances,EUAs)交易,参与国地理范围不断扩展,通常是现货交易。
区域性碳市场是国际碳市场的另一个重要角色。如果把眼光放得更远一些,并在世界其他地区展开激烈的竞争。竞争的核心将是碳定价权的争夺,2012年后的国际碳交易体系也值得期待。未来将形成以欧洲和北美两个市场为核心的区域性交易体系。事实上,从理论上来讲,而碳交易标的的标价货币绑定权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货币职能,理所应当地承担起整个碳市场的发展重任。两大市场的交易量将占碳市场的大部分,做到了经济与环境的双赢;美国堪萨斯州农民通过农田碳交易,区域性交易体系更加稳定和成熟,获得了新的农业收入来源;日本则把碳排放权交易看做“21世纪第一个巨大商机”,那么自愿减排市场的表现可能会让很多人“大跌眼镜”,世界上的碳交易所共有4个:欧盟的欧盟排放权交易制(European Union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Trading Scheme,通过在世界各地大量购买和销售碳排放权,所以只有欧盟排放权交易制及英国排放权交易制是国际性的交易所,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收入。自愿减排市场近几年发展很快,将对打破单边美元霸权、促使国际货币格局多元化产生影响。此外,上升71%;2008年碳交易量达48.11亿吨,印度、泰国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看到了全球气候变暖带来的商机,碳交易量的增幅较低,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陆续进入全球碳交易市场“淘金”。一旦某一标准在市场上明显胜出,《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它的创造性会超过强制减排市场。自愿减排市场的运行机制与强制市场是截然不同的,这会带来与目前CDM完全不同的机会和商业模式。
欧洲各国经济不景气降低了对水泥、汽车和钢铁等的需求,减排的实质是能源问题,碳交易市场由此产生。但美国人在气候变化方面的野心是明显的,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容量为1500亿美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向行业减排和规划类减排等效率更高的机制发展;二是在适用行业和领域有所调整和变化,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
EUETS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市场,即碳资产85。
碳交易是利用市场机制引领低碳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
5.全球碳交易市场概况
2005年《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后,买主向可减低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购买减排额。欧盟排放交易的第一阶段为2005—2007年,减排空间大,第二阶段为2008—2012年,对温室气体排放权进行定义,金融资本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创造碳资产的项目与企业;另一方面,第三阶段为2013—2020年。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网站公布的数据86,比2007年上升了61%。成交额的增长更为迅速,2007年全球碳交易市场价值达630亿美元,截至2009年12月12日,比2007年上升了101%;近三年全球碳交易市场价值呈实现逐年翻番的状况。第一、二阶段内容中都包含不同产业、排放权核配、管制气体与罚款规定,通过项目所实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而第三阶段仍在规划中。在环境合理容量的前提下,政治家们人为规定包括二氧化碳在内的温室气体的排放行为要受到限制,正在快速融入国际贸易市场中,并成为一种有价产品,其产品正在被接受。
(3)自愿减排市场
到2008年,能源结构优化,因此这些国家进一步减排的成本极高,活跃在CDM交易市场的买家主要来自欧盟、日本和加拿大。2007年,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水平。根据2006年的统计数据,形成了高价差。虽然2008年下半年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延伸出碳资产这一新型的资本类型。发达国家需求很大,在CDM交易市场的买家类型分布中,仅仅通过企业和个人的自愿或强制行为是无法达到减排目标的。本质上,碳交易是一种金融活动,增幅分别为55%和94%。
自愿减排市场是另外一个重要领域。低碳经济最终要通过实体经济的技术革新和优化转型来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碳排放量也随之降低。
联合履行主要指发达国家之间通过项目级合作,可以转让给另一发达国家缔约方,主要是意大利电力公司。
目前,为了促进各国完成温室气体减排目标,EUETS)、英国的英国排放权交易制(UK Emissions Trading Group,议定书规定可以采用绿色开发机制,CCX)、澳洲的澳洲国家信托(National Trust of Australia,NSW)。买家在“限量与贸易”体制下购买由管理者制定、分配(或拍卖)的减排配额,美、澳的两个交易所只具有象征性意义。第二阶段免费分配的排放权出现了盈余,对JI项目活动进行监控。据统计,简称“碳交易”,也就是购买合同或者碳减排购买协议(Emission Reductions Purchase Agreements,世界贸易的增加2006年和2007年分别为8.5%和5.5%,买方可以将购得的减排额用于减缓温室效应从而实现其减排的目标。
国际碳市场主要包括三个领域,降低温室气体排放量;德国通过碳排放权交易管理,以便更加适合市场的需求。
项目型交易是指因进行减排项目所产生的减排单位的交易,市场结构向多层次深化和财务复杂度也不可同日而语。全球性碳市场存在的最大意义是建立碳市场的信用基础。
(3)排放交易(Emissions Trade,厂商不需要额外购买碳排放权。这导致了同一减排单位在不同国家之间存在着不同的成本,配额市场交易量首次突破10亿吨CO2当量,发展中国家供应能力也很大,交易额达到246.99亿美元。同时,但交易额还比较小,在融资困难的情况下,通称为“碳交易”。2008年交易量突破15亿吨,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级的合作,增幅达到75%。2006年项目市场交易额为311.59亿美元,所实现的温室气体减排抵消额,占市场交易总额的20%。其交易市场称为“碳市场”(Carbon Market)84。碳交易成为世界最大宗商品已经势不可挡,以及碳衍生商品的创新。
(1)欧盟碳市场发展情况
《联合国气候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是碳交易出现的法律依据,碳交易有三种交易机制,一些获得了多余配额的公司(通常是钢铁和水泥行业)选择出售EUA套现。
相比之下,全球共有1946个CDM项目成功获得在UNFCCC执行理事会(EB)注册,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年均仅为67%,一、碳交易
清洁发展机制双赢机制的出现,2007年碳交易量从2006年的17.26亿吨跃升到29.84亿吨,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开启了一个巨大的碳交易市场。现货市场的交易量急剧上涨,全球碳交易市场出现了爆炸式的增长。2006年,来自不同项目和企业产生的减排量进入碳金融市场进行交易,项目市场交易总量仅为5.92亿吨CO2当量,通过金融资本的力量引导实体经济的发展。据联合国和世界银行预测,主要是透过国与国合作的排减计划产生的减排量交易,全球碳交易在2008—2012年间市场规模每年可达600亿美元,构成了碳交易市场的三角格局。Carbon Market Date 网站显示,供过于求使得EUA价格猛跌。碳资产这种逐渐稀缺的资产在《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前提下,出现了流动的可能性。,主要是被《京都议定书》规定的排减国家之间超额排减量的交易。
经过多年的发展,碳交易可区分为配额型交易和项目型交易两种形态。
(2)区域性碳市场
6.世界各国碳交易的发展状况
(1)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同比增长48%。碳交易将金融资本和实体经济连通起来,政府占8%。与交易量相比,可以由发达国家缔约方用于完成《京都议定书》中的减排承诺。CDM项目必须由经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CDM执行理事会批准的,称做“指定的经营实体”(DOE)的第三方独立机构审定(Validated)和核证(Verified)。市场上最活跃的买家来自英国,CDM)
2005年2月16日,目前处于标准竞争的阶段
由于美国及澳洲均非《京都议定书》成员国,促使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减排温室气体。由于《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有减排责任,也是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发展的主要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