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说话的时候,或是我们平常与人交谈时,总是不停地变换我们说话的速度。这种方式令人听了很愉快,很自然,不会令人有奇怪的感觉,而且具有强调的作用。事实上,这正是把某项要点很突出地强调出来的最好方法。
沃特·史蒂文斯在他那本由密苏里历史学会发行的《记者眼中的林肯》一书中告诉我们,以上所说的这种方法也就是林肯在强调某一要点时最喜欢用的方法之一:
他会以很快的速度说出几个字,当来到他希望强调的那个单词或句子时,他会让他的声音拖长,并一字一句说得很重,然后就像闪电一般,迅速把句子说完……对于他所要强调的单词或句子,他会把时间尽量拖长,说这一句话的时间几乎和他在说其余五六句不重要句子的时间一样长。
用这种方法演讲必然会引起听者的注意。再举个例子说明一下。我经常在演讲时引述下面一段吉本斯主教的谈话。我希望在引述时能强调勇气,所以我在谈到那些重要的字时,总是尽量把声音拖长,还特别把它们提出来加以强调,就如同我本人也被它们深为感动一般——而且我确实也深受感动。请你不妨大声念一遍,试一试这种方法,看看效果如何。
再试试下面一个实验:很快说出3 000万美元,口气要显得平淡,这样让人听起来就像这只是一笔数目很小的钱。接着,再说一遍3万美元,速度要慢,而且要充满沉重的感觉,仿佛你对这笔金额庞大的钱感到印象极为深刻一般。这样听起来,是不是觉得3万美元反而比3 000万美元更多呢?!
D.在要点前后停顿一下
林肯经常在谈话途中停顿一下。当他说到一项他认为的重要之点,而且也希望他的听众在脑海中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时,他会倾身向前,直接对视着对方的眼睛,足足达一分钟之久,但却一句话也不说。这种突如其来的沉默,此时无声胜有声。即,它能够吸引人们的注意力。这样做,会使得每个人提高注意力,变得警觉起来,并注意倾听对方下一句将说些什么。
例如,在林肯与道格拉斯那场著名的辩论快接近尾声之际,所有迹象都表明他已失败,他为此而感到很沮丧,他那种痛苦的神态侵蚀着他,这反倒为他的演说词增添了不少悲壮感人的气氛。在他的最后一次演说中,他突然停顿下来,默默站了一分钟,望着他面前那些半是朋友半是旁观者的群众的脸孔,他那深陷下去的忧郁的眼睛跟平常一样,似乎满含着未曾流下来的眼泪。他把自己的双手紧紧并在一起,仿佛它们已太疲累了,无法应付这场无助的战斗,然后,他以他那独特的单调声音说道:“朋友们,不管是道格拉斯法官或我自己被选入美国参议院,那是无关紧要的,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是我们今天向你提出的这个重大的问题才是最重要的,远胜过任何个人的利益和任何人的政治前途。朋友们,”说到这儿,他又停了下来,听众们屏息以待,唯恐漏掉了一个字,“即使在道格拉斯法官和我自己的那根可怜、脆弱、无用的舌头已经安息在坟墓中时,这个问题仍将继续存在、呼吸及燃烧。”
替他写传记的一位作者指出:“这些简单的话,以及他当时的演说态度,深深打动了每个人的内心。”
林肯在说完他所要强调的话之后,经常会停顿一下。他以保持沉默的方式来增强这些话的力量,同时也使它们的含义进入了听者的内心,对对方产生巨大影响。
奥利佛·罗吉爵士在演说当中会经常停顿下来,这种时候一般被放在一些重要的段落前后。有时,一个句子可能被停顿三四次,而且他在这样做时往往表现得很自然,不易被人察觉。没有人会注意到这一点,除非是有人在专门分析罗吉爵士的演说技巧。
大诗人吉卜林说:“你的沉默,道出了你的心声。”在说话中聪明地运用沉默,可使沉默发挥最大的功用。它是一种强而有力的工具。它太重要了,你切不可忽视。然而,初学演说者却往往将其忽略了。
下面这一段是从荷曼的《生动活泼的谈话》一书中摘录出来的,我已经注明了应在哪儿停顿。我并不是说,我所标的这些地方是演说者应该停顿的唯一地方,或者说是停顿的最佳地方。我只是说,这是停顿的方式之一。应该在什么地方停顿,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应该视其意义、气氛及感觉来确定。你今天演说时在某一个地方停顿了,但当你明天再作相同的演说时,可能就要在另一个地方停顿了。
先把下面这段话大声念一遍,不要停顿。然后再念一遍,在我所注明的地方停顿一下。看一看,停顿到底有什么效果呢!
“销售货品是一场战斗?”(停顿,让“战斗”这个念头深入听众脑海中),“只有战斗者才能获胜。”(停顿,让这一点深入听众脑海中)“我们也许不喜欢这种情况,但我们既无力创造它们,也无法改变它们。”(停顿)“当你踏入销售界时,要鼓起你的勇气。”(停顿)“如果你不这样做,(停顿,把悬疑的气氛拉长一秒钟)每一次你出击时,都将被三振出局,除了一连串的零蛋,什么分数也得不到。”(停顿)“对投手心存恐惧的打击者,永远到不了三垒。”(停顿;让你的说词深入听众心中)“这一点要切切记住。”(停住,让它更深入一层)“能够把球击得老远,或甚至让球飞过网子,造成全垒打的人,通常是这样子的球员;他在踏上打击位置时,(停顿,且把悬疑的时间拉长一点,使大家聚精会神地聆听你将如何介绍这位杰出的打手)心中已坚强地下定了决心。”
把下面几段名人语录大声而有力地念一遍。注意你在什么地方会很自然地停顿下来。
美国的大沙漠并不位于爱达荷、新墨西哥或亚利桑那,而是位于普通人的帽子底下。美国大沙漠是一种心理上的大沙漠,而不是实质的大沙漠。
——I.S.克洛斯
世界上没有治疗百病的灵丹妙药,它们只是与广告词略微接近而已。
——福士威尔教授
我必须对两个人特别好——上帝和加菲尔德。我此生必须与加菲尔德共同生活,死后则和上帝在一起。
——詹姆斯·加菲尔德
一个演说者如果遵循了我在本章中提出的这些指导,他的演说很可能仍会有100个缺点。他的演说可能和他平常与人谈话时完全一样,因此,他的声音可能令人听了不舒服,而且还犯有文法上的错误,态度粗鲁无礼。另外,那可能还有些令人不愉快的举动。一个人日常生活中的无拘束谈话,可能本身也需要进行很多的改善。因此,先使你的日常谈话达到完美自然的境界,然后把这个方法带到讲台上。
改善你的语言表述
在这个世界上,全新的事物实在太少了。即使是伟大的演说者,也要借助阅读的灵感及书本的资料。想要增加及扩大文字储存量的人,必须经常让自己的头脑接受文学的洗礼。
一位英国人,在他失业时口袋里已空空的,他只得走在费城的街道上去找一份工作度日。他走进当地一位大商人保罗·吉本斯的办公室,要求与吉本斯先生见面。吉本斯先生以不信任的眼光打量着这位陌生人。他的外表显然对他不利。他衣衫褴褛,衣袖底部已经磨光,全身上下到处显出一副寒酸样。吉本斯先生一半出于好奇心,一半出于同情,答应接见他。
一开始,吉本斯只打算听对方说几秒钟,但话腔一打开这几秒钟就变成了几分钟,接着几分钟又变成了一个小时,而谈话依旧进行着……谈话结束之后,吉本斯先生打电话给狄龙出版公司在费城的经理罗兰·泰勒。泰勒先生是费城的大资本家之一,在接到吉本斯的电话后,泰勒盛情款待了这位陌生人,并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工作。
这个外表看上去十分潦倒的男子,是靠一种什么魔力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影响了如此重要的两位人物的?此中秘诀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他对英语的表达能力。原来,他是牛津大学的一名毕业生,他到美国来是为了完成一项商务活动。不幸的是,这项计划失败了,使他被困在美国,有家难归,他此时既没有钱,也没有朋友。好在他的母语说得非常标准,而且极其漂亮,他的语言立刻打动了听他说话的人,而且使听者完全忘了他穿的那双沾满泥土的皮鞋,他那褴褛的外衣,以及他那满是胡须的脸孔。正是他美丽的辞藻成为他进入最高级商圈的护照。
这名男子的故事多少有点不同寻常,但它也说明了一个广泛而基本的真理,那就是:我们的言谈,随时会被别人当做评判我们的依据。我们的说话,显示了我们的修养程度,它差不多能让听者判断出我们究竟是何出身。它也是我们所受教育及文化程度的证明。
前面曾经提到过,我们——你和我——与这个世界只有通过四种方式接触。旁人正是根据这四种方式来评判我们,并将我们进行分类:我们做了什么,我们看起来像什么样子,我们说了些什么,我们怎么说。然而,有很多人却糊里糊涂地度过了自己的一生。在离开学校后,他们不去努力增加自己的词汇,也不勤于掌握各种字义,更不去花心思如何进行正确而肯定的说话。他已对流行于街头及办公室里那些既不规范又不严谨的词句习以为常。这也就难怪他的谈话既含糊不清又不具鲜明的特点了。这也难怪他经常发音错误,或是将文法弄错了!我甚至听到很多大学毕业生口操市井俗人的一些口头语。如果连大学毕业生也变得如此没有涵养,不注重自己的操行,我们又怎能期盼那些因经济能力不足而不得不缩短受教育时间的人不这样呢?
几年以前的一个下午,我曾站在罗马的古竞技场里遐想。一位陌生人向我走过来,他是一位来自英国某个殖民地的游客。他先自我介绍一番,然后开始大谈他在这个“永恒之城”的游历经验。他说了不到三分钟,“You was”、“I done”之类表述就开始纷纷出笼。那天早晨,当他起身时,他特地擦亮了脚下穿的皮鞋,穿上了一尘不染的漂亮衣服,企图以此来维护自己的自尊,并博得旁人对他的尊敬。遗憾的是,他却无法擦亮自己的词汇,使自己说出来的话毫无瑕疵。当他在与某位女士搭讪时,他所说的话,如果他未脱下帽子的话,可能会感到很惭愧,但是,他却不会惭愧——不,他甚至连想都未曾想过——他弄错了文法,冒犯了听他说话的人的耳朵。从他所说的来看,他等于是站在那儿暴露自己,接受着旁人的评判及归类。他使用英语的能力是如此可悲,等于是在不断地准确无误地向世界宣示:他是一个没有文化修养的人。
艾略特博士在担任哈佛大学校长长达1/3世纪之后宣称:“我认为,在一位淑女或绅士的教育中,只有一项必修的心理技能,那就是正确而优雅地使用他(她)的本国语言。”这是一句意义深远的声明,值得各位深思。
但是,你也许会问:我们如何才能同语言发生亲密的关系?我们如何以美丽而且正确的方式把它们说出来?我要很轻松地告诉你,我们所要使用的方法没有任何神秘之处,也没有任何障眼法。这个方法是个公开的秘密。林肯就是使用这个方法获得了惊人的成就。除了林肯之外,还没有其他任何一位美国人曾经把语言编织得如此美丽,也没有人像他那样说出如此具有无与伦比的音乐节奏的短句:“怨恨无人,博爱众生。”从林肯的身世,他可没有如此高贵,他的父亲只是位懒惰、不识字的木匠,他的母亲也只是一位没有特殊学识及技能的平凡女子,难道是因为他特别受上苍垂爱,赋予了他善用语言的天赋?
我们没有证据支持这种推论。当他当选国会议员后,他曾在华府的官方纪录中用一个形容词“不完全”来描述他所受的教育。在他的一生当中,受学校教育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那么,谁是他的良师呢?有的,他们是肯塔基森林内的萨加林·伯尼和卡里伯·哈吉尔,印第安纳州鸽子河沿岸的亚吉尔·都赛和安德鲁·克诺福,他们都是一些巡回的小学教师。他们从一个拓荒者的屯垦区流浪到另一个屯垦区,只要当地的拓荒者愿意以火腿及玉米来交换他们教导小孩子们读、写、算,他们就留了下来。当然,林肯也只从他们身上获得了很少的帮助及启蒙,他的日常处境对他的帮助也不多。
此外,他在伊利诺伊州第八司法区所结识的那些农夫、商人、律师及诉讼当事人,也都没有特殊或神奇的语言才能。好在林肯并未有把他的时间全部浪费在这些才能与他相等或比他低的同伴身上——你必须记住这一重大事实。相反,他和当时一些头脑最好的人物——一些跨时代的最著名歌手、诗人——结成了好朋友。他是怎样与这些并不同处一个时代的人结交的呢?看了下面的故事,你就明白了。他可以把伯恩斯、拜伦、布朗宁的诗集整本整本地背诵出来。他还曾写过一篇评论伯恩斯的演讲稿。他在办公室里放了一本拜伦的诗集,另外还准备了一本放在家里。办公室的那一本,由于经常翻阅,只要一拿起来,就会自动摊开在《唐璜》那一页。
当他入主白宫之后,内战的悲剧性负担消磨了他的精力,在他的脸上刻下了深深的皱纹。尽管如此,他仍然经常抽空拿一本英国诗人胡德的诗集躺在床上翻阅。有时候他会在深夜醒来,随手翻开这本诗集,当他凑巧看到使他得到特别启示或令他感到高兴的一些诗,他会立刻起床,身上仅穿着睡衣,脚穿拖鞋,悄悄到白宫各个房间一一寻找。他甚至还会叫醒他的秘书,把一首一首的诗念给他的秘书听。在白宫时,他也会抽空复习他早已背熟了的莎士比亚名著,还常常批评一些演员对莎剧的念法,并提出自己对这部名著的独特见解。他曾写信给莎剧名演员哈吉特说:“我已经读过莎士比亚的某些剧本了。
我阅读的次数可能和任何一个非专业性的读者差不多一样多。《李尔王》、《理查第三》、《亨利八世》、《哈姆雷特》,特别是《麦克白》,我认为,没有一个剧本比得上《麦克白》,真是写得太好了!”
林肯热爱诗句。他不仅在私底下背诵及朗诵,还公开背诵及朗诵,甚至还试着去写诗。他曾在他妹妹的婚礼上朗诵过他自己写的一首长诗。在他的中年时期,他就曾把自己的作品写满了整本笔记簿。当他对这些创作还不是信心十足时,甚至他最好的朋友也不允许去翻阅。
罗宾森在他的著作《林肯的文学修养》一书中写道:“这位自学成才的伟人,用真正的文化素材把自己的思想包扎起来。他可以被称之为天才或才子。他的成长过程,同爱默顿教授描述的文艺复兴运动领导者之一伊拉斯莫斯的教育情形一样。尽管他已离开学校,但他仍以唯一的一种教育方法来教育自己,并获得成功。这个方法就是永不停止地研究与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