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664100000044

第44章 价格法律制度(2)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国价格监测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地区的价格监测工作。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价格监测系统。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价格监测需要指定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确定或作为定点价格监测单位收集价格监测资料,并责成其按监测制度和标准向价格主管部门提供和上报,最终为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制定宏观调控政策、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及最低生活补贴标准等项社会保障政策、价格主管部门认定不正当价格行为和指导行业价格自律提供价格依据。

(3)建立重要农产品的价格保护制度。

重要农产品的价格保护制度是指当重要农产品的市场价格低于保护价时,有关部门应按保护价予以收购的法律制度。《价格法》第20条规定,政府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市场购买价格过低时,可以在收购中实行保护价格,并采取相应的经济措施保证其实现,保护价也即政府规定的最低收购价。

(4)政府进行价格干预。

政府进行价格干预是指政府在市场价格出现显著上涨或可能出现显著上涨,且其他措施不能保证物价稳定时而采取的措施。《价格法》第30条规定,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上述规定的干预措施,应当报国务院备案。

政府进行价格干预的具体措施有:①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当某类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达到显著上涨或有可能显著上涨的程度时,由政府规定批零差率、进销差价率、利润率和毛利润率。通过对这部分价格上涨比率的限制,达到抑制价格显著上涨的目的。

②对部分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规定限价。这种限价包括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分别指政府对某一商品、服务价格规定的上下限。

③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制度。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和服务价格中属于政府定价的项目,要进行监审,在进行价格调整时,要报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5)采取价格紧急措施。

价格紧急措施是指国务院在市场价格总水平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状态时实施的紧急措施。《价格法》第31条规定,当市场价格总水平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状态时,国务院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或者部分区域内采取临时集中定价权限、部分或者全面冻结价格的紧急措施。

采取价格紧急措施的机关是国务院。国务院可以根据当时当地的情况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采取紧急措施,或是在部分区域内采取紧急措施。部分区域既可以是按行政区划在一个或几个省市县,也可以是不按行政区划的一个划定的地域范围。

价格紧急措施有下列两种:

①临时集中定价权限。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范围,以中央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采取临时集中定价权限的措施是指将定价权限上收,集中在国务院,定价目录临时不发生效力,由经营者定价或地方政府制定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再准许作为交易价格依据,而执行国务院规定的价格。临时集中定价权限是有一定期限的,由国务院根据不同情况具体掌握。

②部分或者全面冻结价格。即由国务院规定,将某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固定在一个数值上,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经营中不准随意变动。冻结价格可能是部分的或全面的,可以是一种或某几种商品和服务价格冻结,也可以是全面的价格冻结;可以是部分区域的价格冻结,也可以是全国范围的价格冻结,具体情况由国务院掌握。

经营者的价格权利和价格义务

1.经营者的价格权利

(1)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

(2)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

(3)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

(4)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

2.经营者的价格义务

(1)守法义务。

(2)明码标价义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要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3)不正当价格行为禁止义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①操纵价格行为。

②低价倾销行为。指经营者除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③哄抬价格行为。即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

④虚假价格行为。

⑤价格歧视行为。

⑥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行为。

⑦暴利行为。即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⑧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此外,经营者应当努力改进生产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经营者应当根据其经营条件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商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成本,不得弄虚作假。经营者销售进口商品、收购出口商品,应当维护国内市场秩序。

经营者定价应遵守的原则

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要合情合理,实现利益均衡的原则。价格在本质上反映着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体现着交换各方的商品交换和经济利益分配关系,经营者对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确定,应当合乎情理,以合理的价格去取得市场优势,争取交易机会,而不能显失公平。

2.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是指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要符合法律、法规的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多数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是由经营者自主制定的,并通过市场竞争最终形成。经营者必须在法定权限内行使价格权利,切实履行价格义务。

3.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要诚实不欺、恪守信用的原则。在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中贯彻诚实信用原则,对于防范不正当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价格监督检查

价格监督检查是指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个人依照价格法对价格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价格监督检查制度是确保价格法实施的重要手段。我国的价格监督主要包括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1.政府监督

政府监督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可以按照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1)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证明材料和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

(2)查询、复制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账簿、单据、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核对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银行资料。

(3)检查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以责令当事人暂停相关营业。

(4)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转移、隐匿或者销毁。

经营者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必需的账簿、单据、凭证、文件以及其他资料。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将依法取得的资料或者了解的情况用于依法进行价格管理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不得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2.社会监督

社会监督是指消费者组织、职工价格监督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以及消费者,依法对价格行为进行的监督。

社会监督的主体非常广泛,包括消费者组织、职工价格监督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社会群众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发挥群众的价格监督作用,建立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并应当对举报者保密和给予鼓励。社会监督的方法主要有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提出建议、意见或检举、控告;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对其失职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等。

3.舆论监督

舆论监督是指新闻单位依法对价格行为进行的监督。

违反价格法的法律责任

违反价格法的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价格法的规定,实施法律禁止的价格行为或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价格义务,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对于价格违法行为,《价格法》明确规定了经营者、政府及其部门以及价格工作人员各自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的法律责任

(1)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2)经营者实施《价格法》所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价格法》所列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3)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5)经营者被责令暂停相关营业而不停止的,或者转移、隐匿、销毁依法登记保存的财物的,处相关营业所得或者转移、隐匿、销毁的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拒绝按照规定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罚款。

2.价格工作人员违反价格法的法律责任价格工作人员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政府及其部门违反价格法的法律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价格法规定,超越定价权限和范围擅自制定、调整价格或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并可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同类推荐
  • 明代中央司法审判制度

    明代中央司法审判制度

    明朝长达二百七十六年,其中央司法审判制度历经多次变革,相关史料浩繁,作者认为,。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宜有学术上的分工。部分学者侧重史料校注的上游工作,部分学者侧重史料分析的下游工作,相辅相成,法史学才能进步成长,有利于中国法制史的学术研究。
  • 劳动合同法:释义与实务操作

    劳动合同法:释义与实务操作

    劳动争议范围不断扩大,是出台《劳动合同法》的直接原因。在《劳动法》颁布的1994年,全国5000万国有企业职工均有固定的身份,“单位”一词依旧盛行。1998年,国企开始大量裁员,5000万名国企职工的绝大多数被推向市场,劳动关系的内涵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如今,不仅国企职工的劳动关系走向了市场,另有至少1.2亿农民工加入其中,个体经济组织、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空前壮大,这一系列的新劳动关系,都需要用新的《劳动合同法》来调节。根据测算,目前已有九成以上的劳动关系在按市场法则行事。而这些关系,需要新的法律调整和规范。
  • 法学思与辩

    法学思与辩

    法学是社会科学中一门特殊的科学,研究“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规律。法学肯定法律对于社会的制约和调整。从而,法学成为教育全体人民遵纪守法,具有特殊的价值。现代的法学,是指研究法律的科学。但是关于法学与科学的关系有不同的看法,这主要涉及价值论的研究是不是科学的问题。本书收录了作者关于法学思辨文集。
  •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程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程

    为适应法律职业教育的需要,培养学生处理法律实务的工作能力,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组织本校承担专业课程教学的骨干教师编写了系列教材。
  •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法律的起源与历史上各种类型和各个阶段的法律制度的实质、特点、作用及其发展演变过程和规律的科学。它既是法学体系中的独立学科,也是法学的基础学科,同时又是历史学的重要分支。
热门推荐
  • 龙魔记

    龙魔记

    格斗士唐龙,比赛中遭人暗算,灵魂穿越到了异界。以兽之武脉修习上古武道,却引来杀身之祸。唐龙奋起反击,从此踏上修神之路……
  • 每逐清溪水

    每逐清溪水

    当她两眼一闭穿到古代的时候她是绝望的,好在自己有一个不错的师傅,给我在以后古代道路上打下了结实的基础。但是为什么要给我塞男人,人家第一次好心救了个小正太就给被下了什么情蛊,这让人家以后怎么活呀!好吧!我认了,你下我解还不行吗?就在我好不容易出谷的时候,这个世界的家人非要让自己和父亲的养子成亲,还好人家有喜欢的人,要不然真的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终于找到当年被下情蛊的人,可为什么有解药你也不吃呀!还有你不是有心上人吗?怎么看见她的眼神总像她背叛了他一样伤心呢!天呀!事情越来越乱了,赌场里的雪爷,暗卫夜魂,还有不知道是谁的优雅美男…太多了,发生的事情也越来越乱,老天呀!还我一个清净吧!本文走的路线是喜剧加少许的心虐,一点点身虐。一女多男,具体几个没定,谢谢观看。我原来的QQ号丢了,这是新的896585288加我时请写上书名或者人物名称。如果有个别读者不喜欢我的小说,就不要看了,请不要在我的网站上发布攻击性留言,我有写的权利你有看的权利,请不要弄混了,谢谢。
  • 沉得住气,弯得下腰,抬得起头:人生三境界大全集

    沉得住气,弯得下腰,抬得起头:人生三境界大全集

    本书从心智、谋略、情绪、语言、行动五个方面阐释“沉得住气”的人生智慧;将委曲求全、低调行事的智慧延伸到人生的积累实力、厚积薄发、承受磨难、低调示人、和谐人际的五个领域;人只有抬得起头才能知大势、识取舍、了长短、晓得失、明进退,才成最终走向成功。全书语言生动、逻辑缜密,让人读起来爱不释手、深有体悟。
  • 火凤凰之庶女为妃记

    火凤凰之庶女为妃记

    一朝穿越;她本想安平和乐地度过这一生;她本想过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奈何她不去找麻烦,麻烦却来找她;还真当不发威的老虎是病猫呢;既如此她也只能正当防卫了,若是不小心让你们伤了残了,那可真心对不起了,我会给你们烧三炷香的。即使人人欺她、厌她、烦她、辱她、骂她;她依旧我行我素;她也一直不急、不争、不怒、不燥、不怨;但别当她真吃素;大婚过后;他被迫与娇妻分榻而眠;他几次想温香软玉在怀都被各种状况打断;敏锐的嗅觉让他闻到了阴谋的味道,他的小王妃,很有趣;既如此他不介意一直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他觉得似乎王府里有一个这样的女人也不错。他对她说:“我会一直爱你、宠你、怜你、疼你、护你,直到生命尽头!”她对他说:“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
  • 无敌大小姐

    无敌大小姐

    当现代阴狠毒辣,手段极多的火家大小姐火无情,穿越到一个好色如命,花痴草包大小姐身上,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火无情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脱衣秀。周围还有一群围观者。这一发现,让她极为不爽。刚刚穿好衣服,便看到一个声称是自家老头的老不死气势汹汹的跑来问罪。刚上来,就要打她。这还得了?她火无情从生自死,都是王者。敢动她的人,都在和阎王喝茶。于是,她一怒之下,打了老爹。众人皆道:火家小姐阴狠毒辣,竟然连老爹都不放在眼里。就这样,她的罪名又多了一条。蛇蝎美人。穿越后,火无情的麻烦不断。第一天,打了爹。第二天,毁了姐姐的容。第三天,骂了二娘。第四天,当众轻薄了天下第一公子。第五天,火家贴出招亲启事:但凡愿意娶火家大小姐者,皆可去火府报名。来者不限。不怕死,不想活的,欢迎前来。警示:但凡来此,生死皆与火家无关。若有残病者火家一律不负法律责任。本以为无人敢到,岂料是桃花朵朵。美男个个很妖娆一号美人:火无炎。火家大少爷。为人不清楚,手段不清楚。容貌不清楚。唯一清楚的是,他有钱。有多多的钱。火无情语录:钱是好东西。娶了。(此美男,由美瞳掩饰不了你眼神的空洞领养。)火老爷一气之下,昏了过去。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二号美人:竹清月。江湖人称天上神仙,地上无月。大国师一枚。美得惊天动地。火无情语录:美人好,尤其是自带嫁妆又会预测未来的美人,娶了。(此美男,由东de琳琳领养)三号美人:轩辕子玉。当朝七皇子,游历四国。一张可爱无敌的脸。单纯至极。火无情语录:可爱的孩子好,可爱又乖巧的孩子更好。可爱乖巧又不用给钱的孩子,娶了。(此美男,由刘千绮领养)皇帝听闻,两眼一抹黑。他的儿啊。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四号美人:天下第一美男。性格不详,籍贯不详。火无情语录:谜一样的美人,她喜欢。每天都有新鲜感。娶了。(此美男,由告别的爱情li领养。)五号美人:天下第一名伶。火无情语录:解风情的美男,如果没钱花把他卖了都不用调教。娶了。(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六号美男:解忧楼楼主。相貌不详,身世不详。爱好杀人。火无情语录:凶恶的美人,她喜欢。娶了。(此美男由陈铭铭领养)七号美男:琴圣。貌如谪仙,琴音杀人。冷清眸子中,百转千回,说尽风流。(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夜杀:天下第一杀手。(此美男由静寂之夜领养)
  • 代嫁之皇后

    代嫁之皇后

    一场惊心动魄的阴谋,她从最高贵的嫡出小姐变成将军府里最低贱的粗使丫鬟,人人可欺。一次没有硝烟的后宫战争,惊才绝艳的少年皇帝变成了活不过二十五岁的病人,步步惊心。一道不可抗拒的圣旨,让他和她从此纠缠在一起,从此开始了相依为命,相互扶持的一生。他和她,从彼此的眼睛里面找到了好好活下去的勇气,找到了这世间唯一能够温暖彼此的真情。她庆幸,这辈子遇上了他。他感激,生命中拥有了她。*精彩片段一:女子泪如雨下,捂着红肿的脸庞,楚楚可怜的看着一身华服的少年天子,“皇上,您可要为臣妾做主啊!你看,我的脸被皇后打得肿成什么样子了。”一双哭得通红的眼睛怯生生的偷瞄了站在一旁一脸冷然的傅云若,眼底闪过一丝凶狠的光芒。傅云若双手抱胸,眼神里面没有一丝波动,勾起唇角似笑非笑,忽然,飞快的扬起腿,踹在女人的肚子上,用足了十成的力道。“啊!”杀猪般痛苦的尖叫声响彻整个御花园。她冷冷的拍了拍手,声音波澜不惊,“既然你这么说,我不做点什么就真的太对不住你了。”冰冷的眼神注视着艳丽的五官扭在一起的女人,她讥诮的声音幽幽传来。一身明黄龙袍的男人眼睛充满了心疼,优雅的踱步到狼狈的倒在地上的女人面前,声音清朗,如沐春风,“你没事吧。”“皇上,好疼啊,你看皇后!”女人的眼泪汇聚成珍珠般的滚滚而落。而英俊的少年天子,却慢慢的转了一个方向,心疼的半蹲下身子,在女人瞠目结舌的目光里,轻轻地揉着皇后的腿,清润的声音像流淌的月光,“下次要踢人找侍卫就行了,要是把你的腿弄疼了怎么办?”精彩片段二:城墙上面是皑皑的白雪,城墙下面是黑压压的士兵,他站在城墙下面,双目阴沉,像嗜血的豹子,瞪着那个被吊在皑皑白雪中的女人,心,像被人一寸一寸的捏碎,痛得鲜血淋漓。“司徒嘉熙,让你和你的部下放下武器,后退三十丈,否则,我让你的女人现在就去死!”城墙上的男人双目猩红,歇斯底里的大吼,杀气腾腾的声音在空气里面久久的回荡。充满深情的眼眸看着被吊在城墙的女人,一身白衣的他缓缓的唇边反而升起了一丝难以琢磨的笑容,风华绝代,看得城墙上面的敌军士兵都愣住了。“如果你敢伤害她的一根汗毛,我要整个风城的人全部陪葬,包括你!”推荐自己完结文《恨妻》《千年王妃》***推荐好友文文凌阡陌《狼吻》晓竹清风《失贞为奴》浅水的鱼《冷艳稚妻》蝴蝶吻花香《相公太粘人》
  • 绝色天仙:无良庶女太妖孽

    绝色天仙:无良庶女太妖孽

    一朝穿越,竟然穿越在一个祸水灾星身上,被欺被辱。凤凰涅槃,韬光养晦,一番奇遇,好运爆棚,丹药传承,七彩圣灵根。各种强悍的灵宠,统统收入囊中。可为毛人家的宠物都是各种萌,而她的却是一只莫名其妙的蛤.蟆,还各种狂霸拽的跟个大爷似的。从此带着一只蛤.蟆闯天下,蛤.蟆在手,天下我有!生杀予夺,翻云覆雨,且看她在这一片大.陆,掀起怎样的狂澜。
  • 天魂剑

    天魂剑

    一个远古传说,一把绝世之剑,二者有何关联。天魂剑,千年前就已扬名三界的神兵,沉寂千年,于千年后再次现世,一场空前争夺战一触即发,一个平凡的小子,意外获得天魂剑,并偶然得知自己的前世不凡身份,是继续前世的使命,还是开始今生的辉煌,当魔族前来争夺天魂剑,鬼域之主横空出世,欲修血妖,苦等千年,是命运的安排。还是有人背后操纵。当天魔降临的那刹那,一个惊天的消息被揭露,轩辕不凡又该何去何从…………
  • 世界最具品味性的小品随笔(4)

    世界最具品味性的小品随笔(4)

    我的课外第一本书——震撼心灵阅读之旅经典文库,《阅读文库》编委会编。通过各种形式的故事和语言,讲述我们在成长中需要的知识。
  • 失忆读心男诡异经历:人间

    失忆读心男诡异经历:人间

    主人公高能拥有神奇的读心术,身边的一切都让人不安。同事的离奇自杀,神出鬼没的幽灵ID,善良的盲眼少女……高能的人生在平凡中如此与众不同,一个天大的阴谋悄然逼来。失踪千年的兰陵王面具忽隐忽现,面对这令人震惊的一切,高能将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