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558400000030

第30章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常见问题解答(8)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一类接近于民事合同的劳动合同,通常限定于中短期的,由于双方对不远的将来都有一个明确和清晰的预计,所以合同的内容都比较明确地在订立时就加以规定,并且在履行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一类劳动法特有的、带有强烈社会法性质的劳动合同。由于劳动关系是一个长期履行的过程,期间会有非常多的变化,使得双方在订立之初确定劳动合同的全部内容(特别是期限)成为不可能。因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是通过双方的实际履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不断完善和调整的劳动合同。而如果任何一方认为劳动合同不需要继续履行下去,只要给予对方一定的时间预告和符合一定的条件就可解除劳动合同。

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一种比较灵活的劳动合同期限方式,适应了灵活的用工方式。

目前,许多用人单位一般倾向于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主要是由我国现行的解雇保护制度造成的。依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结束的形式可以分为终止和解除两种方式。在此之前,我国对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基本上没什么限制,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时不续签合同无需什么理由,也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大部分不需要提前通知,也即是说,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法律风险非常小。而合同提前解除则截然不同,法律对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设定了严格的解除条件,并且在很多情形下需要提前通知且支付经济补偿金。由于无论是固定期限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合同,都难以提前解除,但固定期限合同可以在合同期限届满时终止,无固定期限合同由于没有合同到期时间,用人单位想解除合同就必须承担较大的风险。所以,为了维持用工的灵活性,用人单位一般倾向于不签、少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固定期限合同的期限也是越来越短,呈现合同短期化现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合同,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灵活用工的需要,但从长远来看却是弊大于利。劳动合同期限过短,会使劳动者缺乏职业稳定感和对用人单位的归属感,导致流动率过高,影响其为用人单位长远利益服务的工作热情,导致一些工作中的短期行为,这对企业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利,对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繁荣稳定也都不利。

而对企业而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吸引劳动者为其长期服务,有利于劳动关系的稳定,有利于企业建立凝聚力机制。但另一方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导致的是一种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基本上不再有失业风险,但却使企业丧失了合同到期终止这一维护企业利益的终极手段,可能会出现工作效率低下、人浮于事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采取了放宽签订条件、扩大签订范围、强制推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立法思路,因此用人单位必须建立起适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制度体系,发掘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积极因素,避免消极影响。必要的措施包括:

1.设计无固定期限合同文本。无固定期限合同可能持续数年甚至数+年,所以合同文本必须考虑其长期使用这一特点,在内容表述上能适应长期使用的需要,如对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都必须进行特别设计。法律允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终止条件,由于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存在到期终止,所以用人单位有必要在无固定期限合同中对终止条件予以详细约定。

2.设计薪酬激励机制,加强绩效管理。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之后,劳动者有较强的职业稳定感,但这种稳定感如果没有其他机制加以引导,容易使员工产生“差不多就行”的平庸心态,因此,企业应该更好地设计企业的薪酬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同时也应该加强员工的绩效管理,通过目标和机制引导员工的工作,同时保留员工完整的绩效记录,解决可能发生的劳动争议的举证困难的问题。

50、企业规章制度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鉴于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从属关系,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在劳动纠纷中可以起到类似于法律的效力,因此,企业在制定内部规章制度时,应紧密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并严格依法进行,做到“合法、合理、全面、具体”。实践中,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生效,一般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规章制度必须合法,包括内容合法和程序合法。《劳动法》第八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规章制度必须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指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程序,如对于法律规定必须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主形式通过的规章制度,必须按法定的民主程序制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这方面有司法解释: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的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二、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约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权利义务达成的协议,如果不违反法律、法规,一经成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单方面制定的,单位不能通过规章制度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设定,即使规章制度由职代会通过,如果与劳动合同相冲突,或增加劳动者的义务,除非劳动者认可,否则无效。另外,企业规章制度不得违反集体合同的约定,不能通过规章制度违反集体合同的约定。

三、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公序良俗是民法的一个基本原则,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否则,职工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主张该规章制度无效,造成侵权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向劳动者公示。公示原则是现代法律法规生效的一个要件,作为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更应对其适用的人必须公示,未经公示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对职工不具有约束力。

51、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已经制定的规章制度,未严格遵守本法规定的程序,在本法实施后是否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进行制定、修改?

《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很多企业都会产生这样的疑问,在颁发实施前的制定实施的企业规章制度是否需要根据本条规定的程序进行修改?根据“法不溯及既往”

的一般原则,在本法施行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必严格遵守本法规定的制定程序,但是,应当符合当时的法律所规定的制定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曾在有关劳动争议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的规章制度有效的要件之一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劳动法》和《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劳动者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方式包括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所以,在本法施行前的规章制度在制定程序上仍要遵守相关的“民主程序”的要求,只是没有本法要求严格,可以采取“其他形式”的民主方式制定。

因此,如果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虽不符合本法的规定民主形式,即使在本法施行后,也仍可继续执行,不必按本法规定的程序修正;反之,用人单位则应当按照本法的规定程序制定或者修改。否则,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企业的规章制度将有可能不能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后,用人单位应尽快审查现行的规章制度是否是按照民主程序制定的,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完善或纠正。

52、没有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如何确保合法性?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但是,目前有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没有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那么如何确保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呢?

一方面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尽快成立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另一方面,法律规定可以和职工代表协商,并非只能通过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平等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法》第51条规定,集体合同也可由上级工会指导下签订。

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对相应方案进行公示,并允许职工讨论和提出意见。

53、新法之下工会对于劳动合同负有哪些职责?

对工会职能的规定是新的《劳动合同法》一大亮点!我国工会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群众组织。按照《工会法》的规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会的相关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就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第四条)二、与劳动行政部门、企业方面代表协调,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第五条)

三、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第六条)四、用人单位裁员时,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应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第四十一条)五、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三条)六、签订集体合同时,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第五十一条)七、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五十六条)八、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等方面的意见。(第七十三条)九、工会应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第七十八条)十、工会可以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进行举报。(第七十九条)《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我们有望看到一个完全不同于以往的工会形象,工会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将有更多具体的职责和行动。

同类推荐
  • 实用法律文书写作大全

    实用法律文书写作大全

    法律文书的含义法律文书,是指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公证机关、仲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处理各种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过程中,依据事实。本书详细介绍了法律文书的种类及写作方法。
  • 经理人必备经济合同与法律知识

    经理人必备经济合同与法律知识

    企业经营管理的每一项成就都是经理人员的成就,每一项失败也都是经理人员的失败。中外企业的无数案例都证明了一个结论:经理人员的学习能力、知识视野、理想、献身精神和人格决定着企业的经营管理是否成功。本系列丛书将为广大经理人搭建出走向成功的知识阶梯。本书为该系列丛书中的一本。本书分必备法律知识和合同写作范本与合同管理两篇,主要介绍了法律基本知识、合同法、金融法律知识、会计法、税法基本知识、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知识产权法、交易秩序法、价格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法、刑事法律知识、诉讼法、有关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法律、常用经济合同的概念与写作范本、合同管理等二十章内容。
  • 中国古代司法制度

    中国古代司法制度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夏商司法制度;周朝司法制度;秦汉司法制度;三国两晋南北朝司法制度;隋唐司法制度;宋、辽、西夏、金司法制度;元、明、清司法制度。
  • 聪明女人一定要知道的66个法律常识

    聪明女人一定要知道的66个法律常识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最新法律法规为您解答生活中应该了解的法律知识。恋爱中的花销属于债务吗?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可判离婚吗?离婚时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可随母亲吗?怀孕或刚分娩后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为公婆欠的钱,离婚时也要偿还吗?为什么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超过6个月违法吗?企业不签合同可获双倍赔偿吗?业主被盗物业要赔偿损失吗?景点逛少了,旅行社要赔钱吗?产品质量诉讼时效是多久?不给发票可以不埋单吗?网上证据公证保全才有效吗?婚纱照丢失,可获精神损失赔偿吗?实物与说明书不符可获赔双倍吗?赠品有问题也能获赔吗?
  • 明代中央司法审判制度

    明代中央司法审判制度

    明朝长达二百七十六年,其中央司法审判制度历经多次变革,相关史料浩繁,作者认为,。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宜有学术上的分工。部分学者侧重史料校注的上游工作,部分学者侧重史料分析的下游工作,相辅相成,法史学才能进步成长,有利于中国法制史的学术研究。
热门推荐
  • 哲理荟萃

    哲理荟萃

    《微型小说·哲理荟萃》精选了近百年来中外著名作家创作的经典哲理微型小说。正如费尔巴哈说:“观察自然,观察人吧!在这里你们可以看到哲理的秘密。”这些名篇佳作在智慧性和艺术性方面都代表了世界的最高成就,具有很强的阅读性和欣赏性,深受广大读者喜爱,拥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这些作品不仅能使我们感受到名家的聪明才智、思考能力和创作魅力,还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可供欣赏、学习和研究世界微型小说的范本,非常具有收藏价值。
  • 邪帝追逃妃:天才大小姐

    邪帝追逃妃:天才大小姐

    当特工大姐大穿越到奇幻的古代,会发呆,会装傻,会卖萌,会打架,会整人,也会指点江山。身份是废弃太子妃,一转眼,却成了众星捧月的大美人。她的锋芒再也掩盖不住。江山,美男,江湖,战场,都是她的囊中之物。且看强大腹黑的女主,如何一步步收服美男的心,令众美男臣服。这年头,有实力不是主要。咱不拼实力,拼人品!真正的实力是,不花一点精力,勾勾小手,抛个媚眼,美男滚滚来!
  • 农业生产抗旱减灾指导手册

    农业生产抗旱减灾指导手册

    这是一本专门针对目前西南地区旱情而编写的手册,主要讲述了西南地区旱情形成的原因及发展趋势,介绍了在抗旱减灾过程中最常用、最有效的抗旱减灾技术和措施,注重区域的针对性、内容的实用性、技术的先进性、方法的可操作性。本书可为南方早区农业技术人员和农民应对干旱灾害、发展节水农业提供科学指导。
  • 绝唱之恋

    绝唱之恋

    他从小把她当成瑰宝一样呵护,她懂他的情,他的爱。无奈为了恨,又不得不嫁于别人。终究是伤了他,也伤了自己。他用尽全部的爱也化解不了她的恨,那么就陪着她一起沉沦。那样一个优雅灵动的女孩,为何会那样的忧伤?从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就爱上了她,当她要嫁于他时,他的心情飞上了天空。原来一切的一切只是一场报复。
  • 鲁宾逊漂流记

    鲁宾逊漂流记

    鲁宾逊是个英国人,1632年出生在约克市。他喜欢航海和冒险,到过世界上的很多地方,碰到过许多危险,但他一点儿也不畏惧,希望走遍天涯海角。1659年,鲁宾逊乘船前往南美洲,途中遇上大风,船上的桅杆吹断了,船也翻了,同伴们都死在海里,只有他一个人被大浪冲到海岛边。这是一个无名的、没有人居住的荒岛,到处是乱石野草。他又冷又饿,流落到这种地方,怎样活下去呢?
  • 迷糊才女的古风穿越

    迷糊才女的古风穿越

    现如今任谁都穿了,姐姐不穿似乎太不厚道了吧?但是...只不过在上课小憩一下也会穿?好吧,我穿我穿我穿穿穿。可是,我的神啊,能不能让姐有点面子地穿?下次我不要被撂在屋顶上挂着啦~~~好歹人家在现代是个有头有脸的才女诶。什么什么,刚来不久就让我赶上诗赋盛宴?武林大会?这可是个结交美男的好机会啊!!美男,姐来了!谁要这个沉默是金的木头啊!就算我救了他,他也用不着以身相许呀!他不是姐的那盘菜...但是为什么当我以为遇到真爱后,我看这木头男越来越顺眼了呢?--------------------------------------------------本文纯属虚构~冷笑话居多~额外附赠侦探情节~喜爱者请收下,谢谢~某罹飘过小罹新文新坑《首席医师的咖啡女仆》:http://m.pgsk.com/a/262408/
  • 玲珑丫头狠嚣张

    玲珑丫头狠嚣张

    参加同学会喝高了,居然就这么穿越了?穿也穿了,还是个小乞丐?最关键的是还得去玉府做侍女?她肿么就这么倒霉啊!哎,既来之则安之:她陪陪少爷读书,捉捉小贼领功,看来也很爽!什么?少爷喜欢他?还要娶她?哈哈,丫头要翻身喽!情节虚构,切勿模仿。
  • 对不起,爱上你

    对不起,爱上你

    八岁,她被许家收养。许父为官,许母经商,少有时间在家,便嘱咐许南城好好照顾小妹妹。经过慢慢的接触,轻漾开始接受许南城,而许南城也喜欢上了轻漾,甚至不同兄妹间的那种喜欢。五年之后,他们再次相见,似乎一切都如原来一样,似乎一切又都变了样子。他还是五年前疼她的那个许南城,而她,苏轻漾,五年前却从许母那里得知自己生母曾经的往事,开始与许家越来越远。在许南城离开的五年间,轻漾认识了陈安凉,陈氏集团的少总,一个可以为她放弃一切的男人。轻漾、许南城、陈安凉、裴心莹之间,天一、裴氏、陈氏之间,开始了种种的纷乱纠葛。而轻漾与许南城,一次次靠近,又一次次远离。许南城为她默默打理好一切,陈安凉为她可以放下一切。
  • 经商从做人开始:李嘉诚给年轻人的忠告

    经商从做人开始:李嘉诚给年轻人的忠告

    本书把最经典的经营理念和生意心得挑选出来,用最浓缩的语言阐释,用最具代表性的案例进行说明,以达到启迪和激励当代青年人的目的。这是一本教你如何做生意的书,但更是一本教你如何做人的书。相信每一个深谙李嘉诚经商之道的人,都能赚到大钱,赚到开心钱。
  • 此情问天

    此情问天

    她是个丫鬟,她也只想做个丫鬟,一个普通而坚强的丫鬟。然后命运给她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自家小姐的情人春宵一度。当她试图逃避、忘却,却发现一个新生的生命已经在自己腹中孕育。彷徨的最深处,那个男子她走出迷路,她才蓦然发现,这个曾经落难的男子竟然是天下第一堡的少爷。然而命运的交织,一个个其他女子的出现,卑微的她是否有机会去争取自己的幸福?面对当另一位身份神秘的男人抛出的绯红情愫她又该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