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558400000027

第27章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常见问题解答(5)

在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出于种种目的进行裁员工作,有些企业的裁员工作还引起了非常强烈的社会影响,那么,在新的《劳动合同法》之下,如果企业要进行经济性裁员必须具备哪些要件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要进行经济性裁员必须满足以下四个要件:

(一)符合法定的裁员情形《劳动合同法》第41条对实行经济性裁员的情形做了列举规定,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不得以经济性裁员为由而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00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专章对重整制度进行了规定,正式将重整制度引入。破产重整系指经由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审判机关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对具有重整原因和重整能力的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以期摆脱财务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特殊法律程序。其基本特征有四个:一是启动的私权化,重整程序只有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才能开始,法院不依职权主义发动重整程序。二是过程的公权化,重整程序较任何破产程序都更多地贯彻国家干预主义原则。三是程序的优位化,包括民事诉讼在内的任何法律程序一经遇及重整程序,都要暂时让位。四是目标的多元化,重整程序不仅要清理债务人的对外债务,而且更要从根本上恢复其生产经营能力。破产重整主要是对其生产经营重新进行调整,这样就需要根据企业的情况对企业的人员进行重新调整。法律为了保护更大多数债权人的利益以及更多劳动者的利益,允许用人单位在此情况之下进行裁员。

第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生产经营发生困难,其表现一般为无力偿还到期的债务,资金难以回笼,生产资金周转困难。为降低人力成本,用人单位可能会通过裁员的形式来达到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这是市场竞争的要求,因此劳动合同法允许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

第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技术进步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机器会将更多的劳动者从生产厂房中解放出来,原先需要十个劳动者才能完成的工作,经过技术革新之后可能只需要一个甚至完全不需要劳动者的参与就可以完成。这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如果不允许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则可能会阻碍技术进步,导致劳动生产率的倒退。

第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这一情形同用人单位的预告性解除劳动合同中的情形相似,所不同的只是,在经济性裁员中,由于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所导致的大量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在用人单位预告性解除中,只是导致个别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数量上的区别。

(二)因发生所列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这是发生经济性裁员的主要原因,如果虽然发生了《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所列的四种情形,但是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依然可以继续履行。企业没有裁员的必要,就没有必要解除劳动合同。

(三)裁员的人数必须达到法定标准由于经济性裁员容易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法律规定的裁员人数是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以上,只有符合这一标准才适用经济性裁员的标准。如果裁减的人数不符合这一法定标准,用人单位就只能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来解除劳动合同。

(四)征求工会或者全体劳动者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用人单位在进行经济性裁员之时,必须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出裁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在征求了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之后,将裁减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以后,就可以进行裁员。

36、经济性裁员与“自愿离职计划”有何区别?

裁员是企业激烈竞争中必然出现的事物。近年来,国内外许多企业都在通过裁员来解决企业遇到的危机。由于大规模裁员对员工的影响非常大,因此,裁员也被认为是一种不入道的企业行为。正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之下,“自愿离职计划”由于其操作手段人性化且法律风险相对较低,逐渐受到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的青睐。

自愿离职计划主要借鉴了国外的做法,在我国的法律中没有明确的规定,是企业在经营管理权限下寻求管理突破的一种有益探索。其好处在于,相对于直接采取“断臂止血”的裁员方法,自愿离职计划通过让员工了解企业经营面临的压力状况,在一定经济条件保障下鼓励员工进行自我改变,使员工感觉到自己有知情权和选择权,是被尊重的,弱化了实际管理中的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和地位的冲突,使劳动关系双方在达成利益一致的情况下解决问题,从而较为柔和地达到控制人工成本的目的。

它可以减轻对在职员工和离职员工的心理冲击,避免员工受到直接的伤害,也维护了企业良好的内外部形象。但是,自愿离职计划也有其负面影响,如需要保留的员工离职造成企业损失,不公平现象产生的争议等。特别是在设计和实施时,如果没有与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衔接好,还是会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即“协议解除”;二是在规定的情形下,一方当事人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即“单方解除”。依行使单方解除权的主体不同,它又可以分为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和劳动者的单方解除两种情况。其中,用人单位单方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可以分为因劳动者过错行使解除权的过失性解除、非因劳动者过错行使解除权的非过失性解除和经济性裁员。劳动者行使单方解除权依据是否需要预告,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这些不同的劳动合同解除方式所适用的条件和程序等都不尽相同,当事人行使解除权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同。因此,对于自愿离职计划而言,其法律性质是决定其法律适用的关键。

一般认为,自愿离职计划属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的“要约邀请”。所谓要约邀请,是一方当事人向不特定人发出的、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单方行为,并不直接构成契约关系。在自愿离职计划中,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先制定出一个补偿标准,向劳动者发出一个意思表示,希望劳动者自己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劳动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向用人单位发出要约,用人单位对其进行承诺。至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达成。

可见,尽管自愿离职计划是裁员中常使用的方法,但在法律性质上却与裁员有着本质的不同。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做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劳动法》第二十四条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均规定,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因此,实施自愿离职计划在我国是有法律依据的。

但是,《劳动法》第二十八条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也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那么,自愿离职计划是否属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协商解除的情况呢?如上所言,自愿离职计划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的不是协商解除的意思表示,而是希望劳动者向自己提出协商解除的意思表示。所以,自愿离职计划不属于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在进行自愿离职计划的设计时必须要准确把握。自愿离职计划应针对不特定人,即这一计划是普遍针对企业内的所有劳动者,而不能是针对企业内的某些个人,否则就变成了企业对某些员工的离职要约,就属于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要适用《劳动法》第二十八条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了。

根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表面上看,自愿离职计划不属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要约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也即不属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情况,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办法》第五条作《企业管理》杂志主要栏目及内容介绍一。特别关注1.本刊特稿:高层领导、著名专家、学者或机构对我国企业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权威性论述。

2.热点追踪:对企业及企业家关注的典型人物、事件或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深度报道对流行的企业管理实战性题材的透彻分析、报道。

3.政策解读:对政府出台的关系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的针对性解读。

二。论坛1.百家争鸣:就相关管理事件、问题的多方观点、意见与建议。

2.经典回顾:对经典管理理论与观点的探讨与反思。

3.独特视线:对新兴管理理论与观点的探索,对管理理论与事件的独特感悟。

三,实务1.管理创新:企业创造的、典型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相关举措、创新成果介绍。

2.成败通鉴:典型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成功之道及可资借鉴的教训。

3.案例分析:选择典型企业案例,请专家进行分析和点评。

4.咨询·诊断:对企业发展中的典型问题的分析诊断,及针对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

四,方法探讨各类管理方法的基本原则、具体内容、实施步骤及适应对象、适用范围:

1.生产运营:介绍现场管理、工业工程、精益生产、T。C制约法等现代企业生产运营管理方法。

2.市场营销:介绍企业市场传播、品牌工程及销售等方面的有敷方法。

3.人力资源:介绍企业人员招聘、培训、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人事管理、绩效考核、薪酬体系等方面的具体方法。

4.技术创新:介绍企业新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方面的具体方法。

5.战略规划:探讨企业发展战略的规划与制定方法。

五,管理批判1.经典反思:对传统的、经典的管理理论、方法、知识进行客观的剖析,详细分析其适应性、局限性和缺点。

2.潮头争锋:对流行的管理理念、方法进行客观的独特剖析与探讨,对热点问题与典型事件的独到分析与独特观点。

3.名企镜鉴:探讨知名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典型问题和危机,供其他企业借鉴。

六,管理者1.现身说法:管理者现身说法,论述企业管理的策略、方法和经验、得失感悟、酸甜苦辣,也可采用日记、随笔等形式。

2.人物风采:通过对成功企业家或经理人的访谈,刻画出新形势下管理者的风采。

七,理论·前沿介绍国内外企业管理的最新理念、理论、知识和方法。

八。企业信息化1.理论探讨:探讨由于电子商务、管理软件及信息系统的应用,企业在经营管理理念、模式与业务流程方面的变革。

2.方法探寻:探讨企业信息化的具体方法与途径。

2.案例分析:结合典型案例,分析企业信息化方面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

为国家对劳动者离职补偿的最低标准,具有基准法的强制力。自愿离职计划作为实质上的一种裁员手段,用人单位不能以此规避,应综合企业经济支付能力和国家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制定出公平合理的方案。补偿的标准至少应当高于法定的离职经济补偿金,才不易引发法律7风险。

同时,用人单位在制定自愿离职计划时,必须使方案的实施达到让企业希望其离开的人离职、希望留住的人留下来的目的。用人单位可以考虑将服务期协议与自愿离职计划进行必要的衔接。

37、什么是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与一般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有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这样的疑问,为什么有了劳动合同,还要有集体合同呢?集体合同是什么?它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它有什么作用呢?

集体劳动合同是由工会代表劳动者与企业通过协商谈判,根据法律、法规,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集体劳动合同是在新形势下劳动关系从政府行为转变为企业行为,从行政关系转变为契约关系的情况下应运而生的。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合同的主体不同。集体合同的当事人是用人单位与本单位的全体劳动者(由工会或职工代表)。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

2.合同的内容不同。集体合同侧重规定用人单位有关劳动者共同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方面的权利义务,如集体的劳动条件、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劳动合同则仅规定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

3.法律效力不同。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它是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集体合同的效力包括效力范围和效力形式两部分。其中,效力范围又包括对人的效力和时间效力两部分。

1.对人的效力,即集体合同对什么人有效。受集体合同约束的人包括合同当事人和合同关系人。合同当事人是指在集体合同上签字盖章的工会代表、职工代表和用人单位;合同关系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获得利益并受集体合同约束的主体,即工会所代表的全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所代表的经营者。

2.时间效力,即集体合同在多长时间内有约束力。一般来说集体合同的时效,开始于该合同经审查合格之日或依法推定审查合格之日,终止于合同期限届满或依法解除之日。

集体合同的效力形式,是指集体合同的条款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是标准性条款,具有支配劳动合同关系人的效力。劳动合同关于劳动者权益的规定,可以高于但不能低于此标准,高于集体合同标准的部分有效,低于集体合同标准的部分无效,要使用集体合同的规定。如果某项内容在劳动合同中没有规定但在集体合同中有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规定不明确或无效,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就成为劳动合同的内容。

38、哪些情形下集体合同可以解除或者终止?

集体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

同类推荐
  • 实用法律文书写作大全

    实用法律文书写作大全

    法律文书的含义法律文书,是指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公证机关、仲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处理各种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过程中,依据事实。本书详细介绍了法律文书的种类及写作方法。
  • 有法有天:不可不知的350个法律常识

    有法有天:不可不知的350个法律常识

    法律并非人们想象中的那样高深莫测,也并不是司法机关或者律师等专业人士的专利,而是贴近大众生活的“日常必需品”。用最通俗的语言来讲解最晦涩的法律条款,是本书的最大特点。拥有它,读懂它,你的合法权益将不再受到侵害,成功维权不再是梦。本书针对当前许多人对法律的需求,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针对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纠纷和人们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列举了大量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本书克服了法律普及读物重说法、轻案例的弊端,在内容的编排上,从多角度分析具体情况,使面临麻烦的你迅速抓住问题的要害,在短时间内成为运用法律成功维权的高手。书中专业的法律评析,能让人们轻松地找到法律依据,以最便捷、最科学的方式运用法律。
  • 法律高手(现代生活实用丛书)

    法律高手(现代生活实用丛书)

    随着社会综合素质的提高,法律这个非常严肃的词语渐渐被所有人所重视。在一个法制社会中我们应该运用法律来保障我们合法权益不受到伤害。如果不了解法律,在我们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还全然不知,在遇到有争议的事情中不知所措,那我们真是有点悲哀。法制社会是运用法律来调整整个社会的发展,用法律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了解了法律,我们就可以理直气壮、挺起腰板,因为法律会为我们主持公道。
  • 家有律师

    家有律师

    未婚同居共同购房男友突然要分手,怎么办?年卡只用了一个月,美容店卷铺盖走人了,怎么办?职工在上班途中不慎摔倒,能否认定为工伤?……法治时代,每个人无时无刻不与法律发生关系。本书针对常遇到而又很棘手的法律纠纷及问题分类阐述。案例典型、法条明晰、分析透彻,可谓我们家庭生活的好律师。
  • 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

    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

    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厦,庇护着我们大家。本书是一本为广大读者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工具书,案例全都来源于律师执业过程,具有很强的代表性!涵盖了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教育培训、休闲娱乐、投资创业、经济生活、人身权益等领域,所选案例全都来源于律师执业过程,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热门推荐
  • 公爵的逃妻

    公爵的逃妻

    原书名《滥情公爵虐情妃》片段一:“停车。”她铿锵有力的声音在这豪华的轿车内盘旋。“该死的。谁让你停车了?继续开。”他怒吼出声。“王叔,麻烦您停车。如果您不停,我就跳车。”她忍无可忍,对着司机威胁道。“不准停,否则你这个司机明天就走人。”他同样厉声威胁道。“少奶奶,这…”司机为难着。于是她沉默了三秒钟,对着后视境看了一眼那一对暧昧不清的人。毅然决然的打开了车门跳了下去。纵使她功夫绝佳,可是由于车速太快,她的腕上和腿处还是擦破了皮。于是,车子紧急刹车,车轮与地面发生剧烈摩擦的刺耳声。他快速的打开车门,急切的奔向她来。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训斥。“你这个女人是不是找死啊?”*****他是晟瀚集团总裁,他是英国皇室贵族菲尔德公爵,他更是烈焰门首领——晟泽尧他说:“以前是我错,但是从今以后,不管你恨我也好,怨我也好,对你我再也不会放手了。”他是全球最大的黑暗组织火龙门门主——玄冥他说:“不管你以后选择的是谁,这辈子我唯一想保护的就是你。”他是全亚洲最大的财团三菱财团的继承人——松井谦边他说:“只要你愿意,我可以为你放弃继承人的位置,甚至是我的国籍。”*****本文正剧,女主是由弱到强。并不是她懦弱,而是她为了爱,隐忍自己,迎合别人。最后她会爆发,像火山一样爆发!(偶滴简介已经改了N多回了,如果亲们相信偶滴话就直接看文吧!)喜欢公爵文滴亲亲,多多投票,多多收藏哦!你们滴一个小小滴支持就是偶写文最大滴动力!偶制作了一个靓靓滴视频,亲们可以看看哈。&pstyle=1推荐好友滴文文:《王爷的双面王妃》文若曦《护士王妃》花花非公子《娘子,你别太嚣张》夜初友情链接:《不准叫师傅》
  • 随身空间之无良大小姐

    随身空间之无良大小姐

    唐路儿,21世纪豪门大小姐,父母从她小时候就逝世了,一直是自己的爷爷把她拉扯长大的。终于,当自己当上唐氏集团总裁的那一天爷爷也去世了,顿时唐家的叔叔伯伯堂叔堂伯表叔表婶们开始新的一轮争权大战。唐路儿以自己的雷霆手段将自己名下的股份全都划到实力最强的叔叔的儿子的名下,却没想到当事情结束的时候却被那一大堆的叔叔伯伯给密谋害死。想她堂堂唐氏集团的总裁大小姐,更是黑道上赫赫有名的黑道女王“灭天”,却被自己的叔叔伯伯们给害死了。唐路儿,秋阳国丞相嫡女,更是丞相府一人之下,百人之上的傻子小姐。据说,丞相府大小姐天生痴傻,更是草包花痴。据说,唐家大小姐唐路儿心系当今四皇子宫若玥,却被四皇子当众羞辱。据说,四皇子羞辱唐路儿之后,爱女心切的唐丞相就不再支持四皇子的阵营。据说,唐路儿再一次跟四皇子告白,结果被四皇子一脚给踹晕了。据说,醒来后的唐路儿跟换了个人似的,变得不花痴了。据说……很多很多的据说,但是他们却知道闻名不如见面。他,是翩翩谪仙雪名千,当今的太傅。永远的一袭白衣示人,一头银白色的头发更是他的标志。他,是风情万种,美色妖娆的邪教教主,永远的一袭红色华贵的长袍,更是衬得他绝色妖娆的一张倾国倾城的俊脸。他,是温润如玉,温柔多情的京城第一才子,吹得一手的好笛声。一袭青绿色的长袍更是衬得他整个人清新自然,温暖人心。他,是冰冷无情的第一杀手,更是天下第一杀手楼和情报楼的楼主,弹指间可取人性命于无形。永远的冷着一张俊酷的脸,永远的一袭黑色的没有任何花纹的袍子。他,是最华贵的三皇子,紫色的长发更是他整个人最雍容华贵的象征,但是他却无心于皇位的争夺,只为了寻求心中的那一个人。***空间简介:带着一个奇幻的空间,唐路儿穿越到了秋阳国丞相嫡女,也是丞相唯一的女儿唐路儿身上。万亩良田,万顷鱼塘。外加一栋七层豪华别墅和一座农家小院的奇幻空间。七层别墅一共一百一十一个房间,其中有七十二个客房、一十七个书房、一十一个实验室外加一个一百五十坪的客厅和一个一百坪的豪华式厨房。别墅外是一座花园,别墅五十米开外是一座农家小院,含鸡鸭鹅等家禽、猪狗牛羊等家畜的圈棚。这些住宅地不再耕地范围内。别墅中的一十七间书房含世界百科各大类书籍数不胜数,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左知生活右知生物,前知文艺后知……总之就是书房内的书籍包罗万象。
  • 杀手也穿越系列之云无痕

    杀手也穿越系列之云无痕

    【本情节纯属虚构,请勿模仿】她柔若无骨的手轻滑过他愤怒的脸颊,指若兰花,笑眼盈盈:“虽然我胆子小,看见血就害怕,但是杀一两个人的胆子却还是有的。”她是另外一个时空穿越过来的女杀手,笑,是她最好的武器。盈盈一笑间,谁生谁死?谁心沉浮?
  • 婚命难违:独占麻辣俏妻

    婚命难违:独占麻辣俏妻

    婚前她是城市姑娘,浪漫,爱玩,典型的月光族爱情是生活的必须品,一次冲动,她成为了未婚先孕的一员还好这个男人负责,我们结婚吧满心欢喜的见家长准备结婚,幻想婚后的美满生活,嘴角上扬城市姑娘嫁给家在农村的他,当下车的见到他的妈妈,姑娘嘴角扯着僵硬的笑容,目瞪口呆。婚后日子并非她想的那般幸福,开始了柴米油盐酱醋茶,爱情终究败给了现实何况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还是两个家庭的融合,开始争吵不休金钱与孩子的背后,他们是否还能一如当初?一路走来,她才真真的体会到什么叫婚姻。
  •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是因为看了很多的穿越小说,也很想穿越。谁想我想想就能穿越,穿越就穿越吧,居然穿成怀孕九月的待产产妇,开玩笑嘛!人家在二十一世纪还是黄花一枚呢。这也可以接受,可是明明是丞相之女,堂堂四皇子的正牌王妃怎么会居住在这么一个几十平米得破落小院子里,她怎么混的,亏她还一身绝世武功,再是医毒双绝。哎。没关系,既然让我继承了这么多优越条件,一个王爷算得了什么?生下一对龙凤胎,居然都是穿过来的,神啊,你对我太好了吧?且看我们母子三人在古代风生水起笑料百出的古代生活吧。片段一在我走出大门时,突然转身对着轩辕心安说道:“王爷,若是哪天不幸你爱上了我,我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然后魅惑地一笑,潇洒地走了出去。片段二当我对着铜镜里的美人自恋地哼出不着调地歌时。“别哼了,难听死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接着一声尖叫紧跟着另一声尖叫。我用上轻功躲进了被子里.~~~"我和你一样是二十一世纪来的。”“你好,娘亲,哥哥,以后要多多指教。”来自两个婴儿的嘴里,我摸摸额头,没高烧啊。片段三“小鱼儿,我可是你孩子的爹,况且我没有写休书,你还是我的王妃。我会对你好的。”安王爷霸道地说道。“你们认识他吗?他说是你们的爹?”我问着脚边的两个孩子。“不认识,”女孩说道。“我们的爹不是埋在土里了吗?怎么他一点也不脏?”男孩问道。那个男人满头黑线。“对不起,我们不认识你。”说完拉着孩子转身就走。片段四“爹爹,这是我娘,你看漂亮吧?”南宫心乐拉着一个白衣帅哥进来问道。我无语中。“爹爹,你看我娘亲厉害吧?“南宫心馨拉着另外一个妖精似地男人走了进来。我想晕。“这才是我们的爹。”“才不是呢,这个才是”两人开始吵起来了。“我才是你们的爹。”安王爷气急地吼道。“滚一边去。”两个小孩同时说道。屋里顿时混乱之中。转头,回屋睡觉去了。推荐完结文《别哭黛玉》完结文《穿越之无泪潇湘》新文,《极品花痴》
  • 抗日之痞子将军

    抗日之痞子将军

    鬼子说他太阴险,国军说他太叛逆,百姓说这人挺凶的……
  • 重生之奈何为狐

    重生之奈何为狐

    无上帝妃生了,生了个蛋。无上帝君是龙身,无上帝妃是凤体,原本都是卵生动物,这时候生出一个蛋来,虽在意料之外,倒也在情理之中。可是,蛋里面爬出来的是一只小狐狸。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丘吉尔大传

    丘吉尔大传

    没人怀疑丘吉尔是20世纪英国乃至全世界最伟大的人物之一,他是超群的政治家、雄辩的演说家、杰出的外交家、天才的画家、“现代坦克”的发明家、荣获过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费油传奇色彩的战争英雄。一生傲视群雄的斯大林由衷地这样评价他的盟友兼对手丘吉尔:“他是人类一百年才会诞生的一位大人物!”美国总统肯尼迪更是把丘吉尔视为心中的英雄,他一生致力于研究效仿丘吉尔。本书不仅介绍了丘吉尔一生的传奇经历,更有他为人处世、领军治国的技巧和谋略,内容丰富,史料翔实,评价客观,值得一读。
  • 妾身不为妃

    妾身不为妃

    命为丫鬟,此生既定。侍候主人,陪同出嫁。一入侯门,再无回寰。此女本非婢,却因祸成奴,只求逃离深渊,重获自由之身。美梦可否成真?也许命中注定,难逃王侯之爱。--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宝宝常见病护理食谱

    宝宝常见病护理食谱

    帮助宝宝快速恢复健康。感冒、咳嗽、扁桃体炎……针对宝宝常见病推荐100道护理食谱,烹饪简单、营养美味,是妈妈必备的宝宝食疗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