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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魏国崛起(1)

洪水渐渐退去,新的一天又重新开始。

被洪水淹没在晋阳城下的,除了荀瑶的大军,还有那个被称为“春秋”的漫长而纷乱的时代。

另一个时代披着宽大的火红长袍,缓缓而来。它被后人称为“战国”。

对于春秋何时结束,战国何时开始,后人有多种不同的意见。具有权威性的意见就有四种:

一、以《史记》六国年表开始的年份,即公元前476年为战国起始之年;

二、以鲁哀公“西狩获麟”之年,即公元前481年作为战国起始之年,因为那一年也是传说中孔子修订《春秋》的终止之年。这样计算,显然是为了让春秋和战国两个时代无缝衔接;

三、以公元前453年智氏灭亡作为战国的起点,因为“智氏灭而三晋之势成,三晋分而七国之形立”。所谓三晋,即赵、魏、韩三家。晋阳之战后,三晋完全将公室架空,实际上已经成为有实无名的国中之国;

四、以公元前403年,赵、魏、韩三家正式列为诸侯(本书很快会讲到)为战国的起点,《资治通鉴》即持此说。

从公元前481年到公元前403年,时间跨度七十八年,分歧可真不小。本书无意对哪种意见更为合理进行投票,因为春秋战国,本是一个时代的两个阶段,其间并没有改旗易帜的标志性事件,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们,甚至不知道后人会以“春秋战国”来命名他们的时代。对于他们来说,“活在周朝”也许是更为贴切的描述。毕竟,春秋战国的绝大部分时期,中国名义上的统治者,还是所谓的周天子。

当然,春秋和战国,还是有区别的。如果有时空隧道,让我们可以采访春秋战国之交的中国人,他们也许会有这样的感受:雒邑城中的周天子,似乎越来越不受诸侯待见了。听说原来还有那么几位诸侯,隔个十年八年会带着点礼品去朝觐一下天子,现在基本上没人搭理他了,真是人心不古啊!

原来的诸侯,特别注重祭祀,祭天,祭地,祭祖宗,祭鬼神,祭山川,祭河湖,一年到头祭个不停。卿大夫们也将祭祀看得特别神圣,如果能够从祭祀祖宗的大釜里分到一块祭肉,那可是不得了的荣耀!所谓“国之大事,祀与戎也”。现在呢,只剩下戎了,一个劲发展军备,祭祀只是敷衍了事。长此以往,只怕连祖宗是谁都不知道啦!

最不像话的是那三晋,自从消灭了智伯,就把自己当成晋国的主人了,不断瓜分蚕食公室的土地,仅给晋侯留下区区两座城池。更令人发指的是,他们不去朝觐晋侯,反而要晋侯每年轮流到三家的居城去朝觐,这都什么世道!

齐国的田氏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以下犯上,把持朝政,目无尊长。可叹当年齐桓公好心收留陈完,没想到两百年后鸠占鹊巢,田氏反而骑到了姜氏头上,是可忍,孰不可忍?

春秋时期战争不断,主要目的是争霸。身为霸主者,又要尊王,又要攘夷,还要调解同盟的矛盾,分明是三世修来的好人。到了战国时期,战争更加频密,规模更加庞大,死伤更加惨重,主要的目的不是争霸而是兼并,是大鱼吃小鱼,是红刀子进白刀子出!

还有一件奇怪的事,自打孔丘去世,这世上被称为“子”的人便多起来了,什么墨子、曾子、吴子、鬼谷子……他们或各占山头,广收门徒;或出入宫廷,为诸侯师;或离群独居,著书立说,言必惊世骇俗,行必惊天动地,为这个本来就不太平的世界推波助澜,搅得天下风起云涌。

唉,乱世啊!

魏斯礼贤下士

公元前445年,晋国魏氏宗主魏驹去世,其子魏斯即位。这位年轻的宗主环顾四周,很快发现自己的日子不好过。

日子不好过,倒不是因为穷。赵、魏、韩三家分晋,赵氏获得的领土最多,魏氏排在第二,无论如何不算少。而且魏氏领有的土地,包括河东(今山西黄河以东)、河内(今河南黄河以北)和河南(今河南黄河以南地区),当时统称“三河”,土壤肥沃,良田众多,人口密集,是极为富庶的地区。

问题是,这些富庶之地的面积都不算太大,而且互不相连,还与齐、秦、赵、韩、郑、卫等势力犬牙交错,一旦发生战事,魏氏将四面受敌,首尾难顾。

魏斯就像一个家财万贯却没有围墙的土财主,必须得时刻盯紧自己那几口装满珠宝的箱子,生怕它们被别人拿走。而不幸的是,他的邻居中有那么几位,老早就盯上了他的珠宝,只要逮着机会就闯进来偷,偷不成就抢——这样的日子,你说他能过得开心吗?

最让魏斯头疼的,就是西方的秦国。

自秦穆公年代开始,秦国便觊觎三河土地,只是畏于晋国强大,一直不敢轻易动手。智氏灭亡后,晋国实际上已经分裂,秦国趁机向东扩张势力,多次派兵入侵三河。魏氏一方面加强防范,一方面也会派兵越境反击,秦魏双方互有攻守,但总的来说,秦国人占了优势。

《孙子兵法》第四篇第五条记载:“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数,数生称,称生胜。”也就是说——土地的纵深决定国家的实力,国家的实力决定可投入作战的人数,部队的人数决定战斗力的强弱,战斗力的强弱则是胜负的关键。

魏氏之所以斗不过秦国,最根本的问题在于没有战略纵深。魏军攻克秦国一城两地,对秦国来说只是皮毛之伤;秦军攻克魏氏一城两地,那就是伤筋动骨,甚至有性命之虞。

如何才能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上生存下去?

一个名叫卜商的人出现在魏斯的视野里,他将成为魏斯生命中最重要的贵人。如果有读者对这个人名表示“没听过,真的没听过”——没关系,孔丘听过吧?他就是孔丘的得意弟子,姓卜,名商,字子夏,被世人尊称为卜子。

还是觉得印象不深刻?那好,请看下面几句话:

“四海之内,皆兄弟也!”

“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

“贤贤易色。”

“汝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

前面三句,即出自卜商之口;后面一句,则是孔丘对卜商的告诫。在孔门弟子中,卜商的地位至少可以列入前十名,而且最重要的,他被认为是《论语》的主要编辑者。

有这么一个故事,某一天卜商问孔丘:“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这是什么意思?”

孔丘看着院子里的一株桃树,漫不经心地说:“画画的事儿,不也是最后才加以勾勒吗?”

本以为卜商会百思不得其解,没想到卜商马上说:“您的意思,人必须先有忠信之质,然后再用礼去约束自己的行为,是吗?”

孔丘又惊又喜,连声说:“卜商这孩子,我可以跟他谈论诗歌了!”

这个故事记载于《论语》之中。孔丘循循善诱,卜商一点即通,在历史上传为佳话。当然,考虑到卜商本人正是《论语》的编辑,我们也可以怀疑这个故事的真实性。

孔丘死后,卜商游历天下,最终在晋国的西河地方安顿下来,设馆收徒,传授学问。

这个地方,正是魏氏的势力范围。当魏斯听说卜商到来,便主动找上门去拜访。

魏斯第一次见到卜商,请教了一个关于音乐的问题:要我穿得整整齐齐去听周朝古乐,总是昏昏欲睡;但是听郑、卫之音,就精神百倍,乐此不疲,这是为什么?

儒家讲究礼乐教化,周朝古乐多记圣人教谕,被视为乐之典范,孔丘还花了大量时间来整理它们。而郑国和卫国的音乐,多写男女私情,是在市井之间流传的民间小调。

卜商回答:“周朝古乐,是用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郑、卫的小调,乃是靡靡之音,毫无节制。您问的是乐,爱的是音,依老朽之见,您是把乐和音搞混啦!”

卜商顺着这个话题,劝魏斯亲近贤臣,远离小人,注意自己的爱好,检点自己的行为。

魏斯大受启发,当场向卜商行弟子之礼,并且邀请卜商到安邑去讲学,担任他的顾问。

卜商欣然应允。

在当官这件事上,卜商和他的老师一样,没有任何扭捏。正如他自己说的,“学而优则仕”。如果空有一肚子学问,不通过当官来实施,岂不是等于空谈?

但是,他和孔丘也还是有所区别。孔丘终其一生,志在克己复礼,幻想恢复传统秩序,将周礼的复兴作为最高理想;卜商则不拘泥于周礼,只希望能用自己的学问解决现实问题。

换句话说,孔丘是理想主义者,关注“这个世界应当如何”;卜商是经验主义者,关注“如何改良这个世界”。后世有学者认为,卜商的学术主张在某种意义上孕育了战国时期的法家思想。

卜商的到来,给安邑带来一股清新务实的学风,同时还给魏斯带来一批能人志士。这些人或是卜商的学生,或是卜商的朋友,或是卜商的仰慕者。他们听说卜商在魏斯那里受到重用,纷纷来到安邑寻找自己的前途。一时之间,魏斯门下人才济济,形成了战国时期第一个人才集聚中心。

有一次魏斯请卜商的学生田子方宴饮,席间有人奏乐。魏斯精通音律,难免要卖弄一二,说道:“钟声有些不协调,左边的高了一点。”田子方笑而不语。魏斯问:“先生为什么笑呢?”田子方说:“为人君者,不应该把心思放在娱乐上面。音乐嘛,听得明白就行了,像您这样善于鉴赏音乐,我担心会疏于管理朝政。”魏斯点头称善,虚心接受了意见。

一日魏斯的世子魏击出行,遇到田子方。魏击下车行礼,田子方却大大咧咧,一笑而过。魏击很恼怒,拦住田子方说:“究竟是富贵者盛气凌人,还是贫贱者盛气凌人?”田子方说:“当然是贫贱的人啦,富贵者哪里敢对人无礼!国君盛气凌人就会亡国,大夫盛气凌人就会失去封邑。像我这样贫贱的游士,话不投机,行为不爽,拍拍屁股就告辞了,有什么好操心的呢!”魏击马上向田子方赔礼道歉。

魏斯听说这件事后,感慨地说:“如果不是在贤人身边,怎么会听到这样的真知灼见呢!”

段干木也是卜商的学生,一心治学,不想出来做官。魏斯亲自登门拜访,他竟然翻墙而走。魏斯没有因此生气,反而更加尊重段干木,每次经过段宅时,总要在车上起身以示敬意。有人问道:“段干木不过一介草民,您何必如此行大礼呢?”魏斯回答:“段干木在权势面前不改变自己的节操,有君子之道。他虽然住在茅草房子里,贤名却远扬千里,我怎敢不对他表示敬意?”后来段干木终于答应与魏斯见面,魏斯听他谈治国的大道理,一直站着,几个时辰不敢坐下休息。这件事传出后,魏斯礼贤下士的名声就更响了。

连魏氏的宿敌秦国都感受到了安邑的变化。据说有一次秦厉共公想讨伐魏氏,有人劝道:“魏氏现在人才济济,连田子方、段干木这样的名士都在为其服务,恐怕不是用武力能够征服的。”秦厉共公便打消了出兵的念头。当然,这样说有点夸大其词,从此后的历史记载来看,秦国并没有放弃对魏国的进攻。

真正让秦国人有所忌惮的,是一个名叫李悝的人。

李悝变法

公元前425年的一天,一支秦国军队逼近魏氏领地上郡——“郡”是春秋末年的新兴事物,当时三晋都在各自的战略要地设置了郡,主要目的是巩固边防。郡的军政长官称为守,也尊称太守。上郡地处西河,与秦国交界,不消说,就是为了对付秦国而设的。

这支秦军遭到了上郡军民的阻击,两军还未接触,魏军便箭如蝗飞,秦军将领一开始并未在意,但是很快就发现情况不对——魏军射过来的箭又狠又准,而且似乎射程更长,瞬间倒了一大片秦军。他犹豫了片刻,刚想下令撤退,猛地一阵疾风迎面扑来,还没来得及惊呼,脑门上已经中了一箭。

当他从战车上栽倒的时候,眼睛的余光正好扫到了远处那面迎风招展的“李”字大旗。

这支魏军的统帅,就是上郡守李悝。

现存史料的记载中,找不到关于李悝身世的记载,只知道他曾受业于卜商的弟子曾申,算是卜商的徒孙,来到安邑后,受到魏氏家相翟璜的赏识,被推荐担任上郡守。

李悝到上郡不过数年,上郡就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粮食产量提高了,社会治安变好了,更重要的是军事力量变强了。

原来,李悝为了提高上郡军民的射箭技术,下令用射箭比赛的方式来判决官司,“中之者胜,不中者负”。在这种激励下,上郡军民个个苦练射箭,培养了一大批神箭手,每次与秦国发生军事冲突,魏军都因射术高超而大占便宜。

因为李悝在上郡干得成绩斐然,翟璜卸任后,魏斯将他召到安邑,继任了家相。

魏斯的初衷,是要李悝将上郡经验推广至整个魏氏领地。他没有想到,这一人事变动悄然拉开了战国时期第一场变法运动的序幕,魏氏政权从此被拉上了富国强兵的快车道,其速度之快,不只是秦国望尘莫及,其余各国也莫不瞠目结舌,望洋兴叹。

李悝是那种给他一个小舞台,他能演好《图兰朵》;给他一个大舞台,他就能整出一场奥运会开幕式的人。

早在上郡工作期间,李悝就通过观察和研究发现,方圆百里的土地,除去山川、村落,约有六百万亩耕地(相当于今天的一百八十万亩)。如果农民精耕细作,每亩可增产粮食三斗,反之则减产三斗,总计差额有一百八十万石。

这个数字在当时意味着什么呢?

一个成人一年的口粮约十八石,一百八十万石可以供应十万人一年的口粮。

寻常年景,一石粮食可以卖三十钱(铜币),一百八十万石就是五千四百万钱。当时一头猪的价格约二百五十钱,五千四百万钱可以买二十一万六千头猪。

一个农民一年衣着费用约三百钱,五千四百万钱可以解决十八万农民一年的衣着费。

要想民富国强,不用偷也不用抢,把自己脚下的地种好就行了。在李悝的领导下,魏氏政权颁布了“尽地力之教”的三条政策:

第一,指导农民同时播种多种粮食作物,以避免单一的品种遇到灾害难以弥补;

第二,命各级官吏督促农民抓紧耕种,及时收割,以免灾害天气影响收成,也不让周围的强盗有可乘之机;

第三,要求农民利用住宅周围的土地栽种桑、果、蔬菜等,扩大副业生产。

在现代人看来,这些措施也许不足为奇,但是在当时却意义重大。前面说过,春秋时期的国家大事有两件,即“祀与戎”,战国时期竞争残酷,求老天告祖宗也不管用,国家大事便只剩下“戎”。李悝“尽地力之教”,却是以农为本,将农业生产当作国家的头等大事来抓,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对魏氏的影响不亚于十一届三中全会对现代中国的影响。

发展农业的同时,李悝强力推行法治,编撰并颁布了中国第一部系统的法典——《法经》。李悝认为,法律最根本的作用是维护社会秩序,让人民安居乐业,不受盗贼的侵犯(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始于盗贼)。因此《法经》六部,以《盗法》和《贼法》为首,强调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同时也强调专制政权下的尊卑等级制度,对各等级划分及其占有的田宅、奴隶等权力都进行了严格规定,超出规定叫作“逾制”,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可惜的是,这部法典的原文早已失传,后人只能通过《汉书》《晋书》的记载窥知一二,因此本书也只好一笔带过。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部《法经》奠定了李悝的学术地位,使他被后人视为战国时期法家的先驱。数十年后,商鞅由魏入秦,在秦国推行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商鞅变法,就是带着这部《法经》去的。后来秦国的《秦律》,甚至汉朝的《汉律》,都是在这部《法经》的基础上扩充而成。

李悝还从市场的角度思考粮价问题。他认识到,粮价如果太贱,农民将入不敷出,生活困难;粮价如果太贵,则城市居民负担加重,政府的财政也难以保障。因此粮价无论太贵还是太贱,都不利于维护统治。另外商人为了追逐利润,囤积居奇,丰年低价购入大量粮食,灾年高价卖出,也导致社会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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