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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爱情是什么?

爱情是当你喜欢上某个人时,你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会因为仅仅听到他的声音便开始欢呼雀跃。

庄曼闭着眼睛,任JIMY将她一头齐腰的黑发剪短。

她想起了梁咏琪的一首歌——《短发》——

我已间断我的发,剪断了牵挂……

是啊,减去三千烦恼丝,忘掉那个曾经伤了她的心的人!

其实,她已经慢慢将雷宁忘记了,可是,沈心怡的出现,让她与雷宇之间又莫名其妙的联系在一起了,沈心怡,你为什么要找上我!

庄曼想起了一年前——

一年前。

G市。

夜幕下,一身深色职业套装,长发披肩的庄曼,一手提着高跟鞋,一手拎着黑色FUCHUN的手提包,赤着双脚,一瘸一拐地往公寓走去。

她一脸倦意的往公寓门口走着,白天的工作太忙太累了,不停的在各位顾客之间,在销售部与样板楼之间穿梭,还一定要穿高跟鞋职业装,脸上要标准的露出八个牙齿的职业化微笑,要轻声细语,要彬彬有礼,这就是职业化的服务水平,她,职业销售经理,不能丝毫怠慢了顾客。

一天下来,她只觉得浑身骨头已经散了架,脸部肌肉已经僵持了,最可恨的是,昨天新买的鞋子,居然将脚跟磨破了,害得她一整天足部流着血还要不停的走着,还不得不保持正常的走姿。

刚进入公寓大堂的门,庄曼怔住了,望着大堂的皮沙发上坐着的女人,她超级怀疑,是不是她的家里出了状况!

坐在皮沙发上的沈心怡披头散发,一身睡袍,甚至眼角还残留着眼屎,正低着头打瞌睡。

这个女人,真的是当年风靡S高中和Z大的校花?

当年的风彩早已不知道去了哪里,如今的她,完全一个衣衫不整的中年妇女!

庄曼叹了口气,走过去,摇醒沈心怡。

沈心怡醒了,睡眼惺忪的望着庄曼,眼框突然就红了,泪一下子就充盈了整个眼眶:“曼,我早晨出来的时候,忘了带钥匙了。”

“你早晨出来,到现在一直没有回家?那你一整天就在这里坐着吗?怎么不给我电话?”庄曼望着这个为了爱情完全忘了自己的女人,她火顿时窜入了大脑,她恨不得给她一巴掌,将她打醒过来,可是,这始终是两人之间的恩怨,她庄曼无从入手。

一个月前,沈心怡拖着行李挺着肚子找到她的时候,她说如果庄曼不收留她,她真的是没地方可以去了,唯有带着孩子一起跳入江中,但是,她舍不得未出生的孩子,她要让孩子活下来,见一见世间的阳光。

沈心怡退学了,因为大三的女生怀孕,毕竟是不容于学校的校规的,她在孩子和学籍之间,选择了前者,正确的说,她在自己和爱情之间,选择了爱情,彻底牺牲了自己的未来,为了爱情。

但是,庄曼不相信沈心怡坚持的爱情,能有一个完美的结局,因为她太清楚雷宇了,他十八岁便能对一个人说出爱一辈子的承诺,这样的人,绝对不会对一个人好一辈子。

沈心怡却不赞同庄曼的观点,她爱雷宇,雷宇出国前,她将自己彻底的交给了他,然后,一心一意等他回国,只是没有想到,***好,却在她的腹中结下了一枚小小的果实。

她坚信这是上帝赐给她和雷宇爱情的礼物,她决定生下这个孩子。

于是,她退了学,租了一间廉价房住了几个月,等有了八个月身孕的时候,便找到了庄曼,求庄曼收留她和她的爱情。

庄曼收留了她,因为庄曼有这个条件,她是她的高中同学中唯一一个靠自己能力买了单身公寓的人,她可以给沈心怡和她即将出世的孩子提供一个港湾,虽然这个港湾很简陋,却也完全可以无风无浪。

面对庄曼的质问,沈心怡点了点头,忙着解释:“我早晨出来倒垃圾,忘了带钥匙,没想到一阵风将门给关了。”

庄曼伸手扶起沈心怡:“走吧,回家吧。”

“好。”沈心怡已经九个多月的身孕了,早已是待产的人了,行动非常不便,在庄曼的搀扶下,才勉强站了起来,可是因为一天未进食,她饿得头一昏,站着晃了晃。

“怎么啦?你没事吧?”庄曼见沈心怡脸色惨白,忙问。

心怡闭上眼睛,等头晕过去,才睁开眼睛,一脸歉意:“没事,没事!”

“怎么没事?你是不是一天没有吃东西?”庄曼眼有点酸,声音也跟着软了下来,她刚才真不应该说话那么大声,毕竟沈心怡现在是一个随时都可能生产的孕妇。

“……没有吃。”沈心怡在掂量了庄曼的话之后,小声说道。

她毕竟现在是寄身在庄曼这里,做事说话,随时都看着庄曼的脸色,而且,她的一应开销,都是庄曼支付的,庄曼从来不会含糊半句,她怀孕期间的各种营养品,去医院检查的费用以及孩子将来出生后的一应衣服、日需品,庄曼都给准备得非常充分,庄曼对她真的是仁至义尽了,她的这份细致入微的照顾,让她从心底下感动。

并且,她也理解庄曼,白天工作忙,晚上还要照顾她这个孕妇,最主要的是,自从她住过来之后,庄曼用在她身上的费用很高,这一切都得庄曼辛苦的赚回来。

所以,庄曼脸色不好,她倒是从来没有往心里去,因为,她知道那是庄曼在关心她。庄曼总是这样,关心一个人,从来不会表现出来,只是默默的关心着。

庄曼扶着沈心怡往电梯间走去,边走边问:“头还晕吗?”

“不晕了。”

“沈心怡,你让我怎么说你?你进不了门,不会给我打电话吗?”

“我怕影响你工作。”

“那你不会去外面饭店里吃点?”

“穿着睡衣出来的,身上没有钱。”

“你呀!你就这样折腾吧,孩子生下来营养不良可是麻烦的事,你难道不知道吗?”

“……我知道。”

“不许有第二次!沈心怡,你是知道我的吧,如果有第二次,发现你这样不顾及你的身体,我不会放过你的!”

“是的!长官!”沈心怡歉意一笑。

“哼!”庄曼瞪了沈心怡一眼,扶着她进了电梯。

庄曼的小窝。

将这里叫做窝一点都不过分,不过四十来个平方的房子,一房一厅,一厨一侧的单身公寓,平时庄曼一个人住,绝对绰绰有余,如今,住了两个半,庄曼和沈心怡,还有半个,便是沈心怡肚中的孩子,这房子便显得有些拥挤了。

庄曼一件素静的吊带背心,一条米色热裤,墨黑的长发用个发钗盘成一个圆髻,高高耸在头顶,原本修长白皙的脖子在圆髻的称托下,显得像玉雕般细腻美丽。

庄曼手中端着一个托盘,盘中一杯热牛奶一杯咖啡,走到房中的方桌盘,盘腿坐下,将手中的托盘放下,朝着浴室喊道:“沈心怡,你行不行?要不要我帮你?”

正在洗澡的沈心怡应道:“马上就好。”

庄曼听到沈心怡的回应,知道她没事,便从桌子底下抽出一本TIME杂志翻了起来。

TIME杂志的封面是一个青年才俊。

沈心怡穿着睡袍,拿着一条干毛巾擦拭着水淋淋的头发,往桌边走来,看到庄曼看着杂志上的封面发呆,便笑道:“曼,这个男人很适合你。”

“哈哈,我对男人不感兴趣。”庄曼将杂志往地上一丢,端起桌上的咖啡往书桌边走去。

沈心怡在桌边坐下,端起热牛奶喝了一口,笑道:“曼,你这是心智未启,还没有真心爱上一个男人,如果你遇到了那个让你心动的男人,你肯定不会这么说!”

“要让我爱上一个男人,下辈子吧!”庄曼将咖啡放在书桌上,在转椅上坐下,打开笔记本电脑,等待电脑的开启。

“曼啊,话可不要说得这么绝哦,说不定,你的真命天子明天会骑着白马出现在你经过的路口。”

“哦?是吗?那你明天跟我一起上班吧,如果有骑白马的人来,我让他骑着马带你去找你的雷宇,可好?”庄曼哈哈一笑,抿了口咖啡,望向电脑屏幕。

电脑已经连接好,她打开QQ,登陆。

“嘀嘀——嘀嘀——”刚刚登上QQ,便有信息传来。

庄曼看QQ上闪动的头像,是一个男人——飞鸟。

飞鸟此时不在线,这是飞鸟的留言:“小鱼,我这几天要处理一单CASE,这几天就不跟你聊天了,我会想你的。——飞鸟。”

庄曼笑了,这个家伙,还挺忙的。

随意在网上转了几圈,庄曼关了电脑,没有飞鸟在的网络,没有了往日的生机活力。

庄曼起身,见沈心怡手里抱着一卷纸巾在看韩剧,边看边抽纸巾抹泪,那样子,凄惨至极。

这是沈心怡每夜必做的功课,看韩剧,抹眼泪。

庄曼在沈心怡身边坐下,抢过遥控,将电视关了。

“喂!庄曼!你做什么?”电视突然断电,让沈心怡反应很大,她简直快跳起来了。

“说过不许看太久的!说过不许哭的!你都做到了吗?沈心怡,你再这样子哭下去,将来我干儿子出来,长个苦瓜脸,看我怎么收拾你!”

“好曼曼,求求你,还给我遥控器吧,这一集马上就结束了,真的!我正好看到精彩之处!”说着,沈心怡去抢庄曼手中的遥控器。

庄曼将遥控器藏在身后,不让沈心怡抢去。

“沈心怡!我们谈谈吧!”庄曼望着沈心怡:“我今晚有空,我们谈谈吧!”

沈心怡望着庄曼严肃的神情,不再去抢遥控器,道:“庄曼,谈什么?”

“孩子,未来,男人,爱情,什么都可以。”

“曼,你也开始对男人和爱情感兴趣了?”沈心怡笑眼眯眯的望着庄曼,一副好奇的神情。

“是!我对你的男人和你的爱情感兴趣了!”庄曼盯着沈心怡:“你住进来之后,我一直没有详细问过你和雷宇之间的事情,我一直没有问,原本是想等你说给我听,但是,一个月了,你都没有跟我说,我想,我应该知道,在这场爱情中,你和雷宇究竟走到了哪一步?”

沈心怡的眼黯了下来,她声音有点颤抖,但是,还是下定了决心一般,缓缓说道:“我爱上雷宇,是在高一的时候,那时候的他,是高中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他是如此的帅气,有才气,性格开朗,会足球、篮球、排球,他是如此的阳光有活力,他的笑,能溶化所有的人。”

沈心怡的叙述时,眼睛痴迷的望着前方,好像,雷宇就在前方不远处。

庄曼道:“我知道,他始终是这样一个男生,高中时是这样,大学时也是这样,所以才具有大众情人的潜质啊!”

“是,他是大众情人,所有见过他的女生,都会不自觉的被他吸引。”沈心怡点点头,继续说道:“我知道他是大众情人,我知道他有很多女友,我还是爱上了他,从高一开始,为了能考上Z大,能与他在同一间学校读书,我高中那几年简直将自己的所有才能都耗干了。”说道这里,沈心怡凄然一笑。

庄曼回了一笑,心道:我又何尝不是?为了他,我即使考上了专科学校亦无怨无悔,只是为了早一年能见到他。

沈心怡继续说道:“大学的时候,他的目光,终于落到了我的身上,我受宠若惊,简直不敢相信,他会爱上我。我们在一起真的很幸福,他浪漫、细心,温柔,体贴,最主要的是,我并不是Z大最出色的女生,他却愿意在我身边停留,这让我感动,为他死了的心都有了。”

“所以,你才会义无反顾为他生下孩子?”庄曼听着沈心怡幸福的叙说,眼前却不断地涌现着十六岁那年的那一场烟花,和烟花下那张帅得张扬得意的脸,是的,雷宇的确是有那么一股魅力,让女人为之生为之死的魅力,他是毒药,女人的毒药,只是,沈心怡中毒深,而她庄曼,中毒浅。

庄曼中毒浅,所以抽身容易,而沈心怡的毒,已经深入骨髓,要抽身,已经是不可能啦,如果孩子出来,他们之间的联系,便多了一个骨肉,这又是她庄曼不能比的。

是不是,沈心怡想用这个孩子绑住雷宇?

沈心怡点点头,一脸的幸福:“是,我要生下这个孩子,这是上天给我这场爱情最好的礼物,我怎么能不要呢?何况,我想他的时候,可以看着孩子,孩子一定会像他……”

“沈心怡,你很想他么?”

“想……有时候想到一夜一夜睡不着觉。”

“心怡……”

“嗯?”

“心怡,他值得你为他付出这么多吗?你退了学,你的学习成绩那么好,又是那么有前途的一个专业,你为了他放弃了。你与你父母反目,你父母只有你这么一个孩子,他们所有的希望都在你的身上。还有,你即将成为一个未婚妈妈,你知道一个女人拖着一个孩子将会有多辛苦吗?这些你都不顾了,就是因为爱情吗?”

庄曼被沈心怡这种飞蛾扑火的爱情弄糊涂了,一个人,怎么可以为了爱情,而放弃所有?

沈心怡满眼深深的爱意,望着窗外的黑夜:“曼,等你爱上一个人,你也会不顾一切的。你现在不理解,只是因为你还没有爱上而已。”

“也许……”

“不是也许,是一定。”

“心怡,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是说如果,雷宇不回国了,你怎么办?”

“我带着孩子去找他啊!”沈心怡灿烂一笑,仿佛明天她就可以带着孩子飞洋越海,去找她的爱人一般。

庄曼点点头:“对,去找他!”

沈心怡生产的那日,尤历历在目。

那日,庄曼接到沈心怡电话的时候,正好带着一对恋人在工地看样板房。

手机响得很急,一阵接一阵。

庄曼歉意的对那对恋人笑笑:“对不起,接个电话!”

说罢,挂通沈心怡的电话,道:“心怡,怎么回事?”

电话那头传来心怡急切却虚弱的声音:“曼,破水了,恐怕孩子要提前出来了……”

“什么?不是还有半个月么?怎么这么快!你等着,我马上就到!”庄曼头都大了,挂了手机,忙朝眼前定定望着她的恋人道:“对不起,二位!我有急事,我姐姐要生孩子了,我得马上赶回家,我让同事过来给你们介绍,请等一等!”

两人很善解人意地笑道:“我们没关系!你快去吧,生孩子要紧!”

“谢谢!谢谢!”庄曼边致谢边往外跑。

回到办公室,庄曼抓了皮包就跑,正好碰到同事小贾,她将工作上的事粗粗交待了一下,便跑到了大街上。

拦了一辆的士,往家赶去。

好在庄曼的家离公司不是很远,平日只要十分钟便能到家。

在的士上,庄曼又拨通了沈心怡的电话:“心怡,听我说,我在路上,很快就到了,你要冷静,一定要冷静,知道吗?先躺着吧,在沙发上躺着,我回来就带你上医院。”

“……好的。”

心怡虚弱的声音让庄曼心揪了起来,她从来没有如此紧张过。

毕竟,第一次,面对一个新生命的降临,而这个小小的生命的缔造者,是她的初恋男友与她的同窗好友,多么不正常的关系,可是,她必须面对,谁让沈心怡是她的好朋友?谁让沈心怡现在只有她可以依靠?——

六年前。

S高中门口。庄曼和沈心怡推着自行车往校门口走去。

一辆黑炫的自行车自她们身边掠过,车上的人,一头短发,回头丢给她们两个一个灿烂的笑,这个笑,同时征服了两个少女的心,沈心怡和庄曼几乎同时爱上了他,他就是雷宇。

沈心怡是那种有事一定要找人分享的女孩子,所以,庄曼每天都会听到关于雷宇的消息,几乎所有的消息都是出自沈心怡之口。

后来,庄曼加入校园画社,雷宇是画社的社长,因为同是画社成员,见面的机会多了,最后,两人发展成为地下恋人,这一段,沈心怡并不知情。庄曼不是那种将自己的感情拿来到处宣扬的人,况且中学生谈恋爱,学校知道了的话,会开除学籍的,所以,他们之间交往了半年,直到雷宇读大学,他们之间,始于2002年年末的那个吻,也止于那个吻。

感情的事情就是这么奇怪,当年可以为了早点见到雷宇可以废寝忘食的学习,如今,沈心怡怀着雷宇的孩子在她家待产,她也可以心安理得的收留她,看来,当年的那场所谓的爱情,并没有给她留下多么难以忘怀的记忆。

至少,她可以坦然的接受沈心怡和她的孩子。

庄曼凄然一笑,是不是正如沈心怡所说的,她庄曼还没有遇到那个她愿意为之付出一切的男人?

的士在庄曼的单身公寓前停下。

庄曼付了钱,抓起皮包便往电梯间跑去。

虽然庄曼一直在想着开门之后见到沈心怡的情形,各种情况都想过了,却没有想到,推开房门之后,会见到这么惨的一幕。

沈心怡铁青的脸上毫无生气,她瘫坐在地上,上身勉强撑起,斜靠在沙发上,鲜红的血自她的下身缓缓流出,染红了雪白的羊毛地毯。

见到庄曼进来,沈心怡如同在大海中漂浮了很久的人,突然之间抓到了就命的稻草一般,脸上露出强烈的求生欲望,用颤抖的声音说道:“救我,救孩子……”

庄曼的心痛到了极点,她颤颤巍巍跑到沈心怡身边,问道:“心怡,你没事吗?你没事吗?”

“曼,流了好多血……孩子,求你救我的孩子……”沈心怡说着说着,泪大滴大滴的滴落下来。

怎么会这样子?!庄曼望着地上的血,望着惨白的沈心怡,她极力让自己冷静下来,对沈心怡道:“心怡,等我一会儿,我去找人来,我们去医院!”

说完,庄曼跑到楼下门卫处,拍了一叠百元大钞在保安的桌上,喘着气道:“大哥,求你帮我,我姐姐要生孩子,我抱不动她!”

保安收起钱跟着庄曼回到家,二话没说抱起地上的沈心怡就往外走。

一百五十多斤的孕妇,保安包起来并不费力。

庄曼跟在保安身后,突然觉得家里要是有个男人,就不至于这么被动了。

漆成蓝和白的医院走廊里,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原有的寂静,庄曼和两名护士推着活动担架床向手术室飞奔而来,床上躺着一个即将手术的孕妇——沈心怡。

庄曼面容憔悴,神色疲惫,却掩不住秀气面容,她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引人注目的。

病床上的沈心怡,嘴唇已然干裂,双手紧紧抱住隆起的肚子,不时发出痛苦的呻吟声。她双眼紧闭,似乎已陷入半昏迷状态中了。

庄曼细长的手指紧紧抓着女人瘦削的手,嘴里不停的说着安慰的话:“心怡,没事的,你和孩子一定会安全的,你一定会没事的。我相信,你和雷宇的孩子一定能挺得住!”

活动担架床停了下来,护士打开手术室的门。

庄曼紧紧握了握沈心怡的手,用命令的语气说道:“沈心怡,不管怎么样,你给我挺住,雷宇的孩子,你给我保住!听到没有!不然,我不会放过你!不放过你!”

沈心怡哽咽了一下,泪珠扯线儿般滴落,紧紧咬住干裂的嘴唇,点了两下头。

床被推进手术室的那一刻,庄曼一时没有站稳,差点摔倒在地。

看着门在自己的眼前关上,庄曼顿时变得茫然。

手术室里传来人们忙碌行动的声音。

庄曼僵在那里,呆站了一会儿,然后慢慢靠到了墙上。

沈心怡,你一定要坚持住啊!如果你和孩子有个三长两短,我该怎么办?

沈心怡!沈心怡!沈心怡!

庄曼不停的喊着这个名字。

她又魇住了,每次想到沈心怡生孩子,她都会做一场恶梦!庄曼浑身一阵一阵的往外冒着冷汗,身上的衣服已经湿透了。

JIMY见庄曼嘴里不停的喊着一个人的名字,眉毛紧紧皱成一团,便轻轻摇着庄蔓的胳膊:“小姐?小姐!你怎么啦?”

庄曼惊醒过来,只觉得浑身的力气像被抽干了一般,虚脱,无力。

梦魇!每每想到沈心怡,便总是想到她进入产房的那一刹那,便总是惊得一身冷汗,怕,是的,很怕!一年过去了,仍然很怕,怕那日将沈心怡送进产房之后,便再也见不到她了!那日的血真多,染红了自己的衣服,染红了保安的衣服,染红了抬她的担架,染红了那架临时病床!

她想,她最怕的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消失在自己的身边,所以,丢丢病了,她才会如此着急吧!

“小姐,擦擦汗吧!”JIMY递过来一条白色的干毛巾。

庄曼接过,勉强的笑了笑:“我没事,继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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