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理学,以朱熹学说为依归。学者由对朱熹“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为学纲领的不同侧重,分为致知与躬行两派。前者以格物致知、博学多识为功夫进路,后者则重在居敬存诚,涵养心性。功夫途径皆不出朱学范围,理论上创获不大。故《明史·儒林传》说:“明初诸儒,皆朱子门人之支流余裔,师承有自,矩矱秩然。”明初著名学者有宋濂、刘基、王祎、方孝孺等。此数人,大多沿袭元代学术格局,且皆为文才之士。至曹端,一生潜心理学,深造有得,开此后理学大家薛瑄、胡居仁之先河。
曹端(1376—1434)字正夫,号月川,河南渑池人,永乐进士,授山西霍州、蒲州学正。终老于霍州。据史传,曹端平生不信轮回、祸福、巫觋、风水等世俗通行的迷信方术。其父好佛老之说,曹端作《夜行烛》以为规劝,并戒里中人用斋醮。惟以读儒书,行儒礼教士子。他的学说,以存养性理为大端,对理学重要命题多有辨正。有《月川集》、《太极图说述解》、《通书述解》等著作。
一太极理气
太极是朱熹哲学的最高范畴。朱熹之前,学者多以气解释太极,如周敦颐《太极图说》,太极指天地未剖判时的统一之气。朱熹以太极为理,但认为只要有理,便有气。理对于气有逻辑上的先在性,是气存在和运动的根据。
曹端承袭了朱熹关于太极的说法,认为太极是理,他在朱熹《太极图说解》的基础上作《太极图说述解》,其序开宗明义即说:
太极,理之别名耳。天道之气,实理所为;理学之源,实天所出。是故河出图,天之所以授羲也;洛出书,天之所以锡禹也。羲则图而作《易》,八卦画焉;禹则书而明《范》,九畴叙焉。圣心一天理而已,圣作一无为而已。(《太极图说述解》原序)
这是说,太极是理,是天地间事物运行的根据。太极之学源于河图、洛书,实天之所赋。伏羲据河图而画八卦,大禹据洛书而作《洪范》。周易与《洪范》中所蕴涵的道理是天对于人的昭示。所以,圣人之心本于天理,圣人的造作出于天然。这里,曹端虽承袭了传统的河图洛书源于天授之说,但其中心意旨是,太极是理,是天地万物的根据,太极所蕴涵的道理是天地万物的法则。曹端对于这个观点有一极精当的概括:“太极者,象数未形而其理已具之称,形器已具而其理无朕之目。”(《太极图说述解》原序)意思是,天地万物未成形之先,已有太极之理;天地万物既成之后,太极又作为具体事物的理存在于事物之中而无表现之迹。这个解释说明曹端接受了朱熹理一分殊的观点。对《易传》的“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曹端的解释是,“易有太极”,即太极为其自身;“是生两仪”,即太极表现为两仪;四象八卦以至六十四卦,“生之者皆太极焉”。此生字,当然不是从无中产生出有来,而是指前提、根据等逻辑上的依存关系。
曹端皆以理言太极,他对以气解释太极的学者表示不满,他说:
孔子而后,论太极者皆以气言。老子“道生一”,而后乃生二;庄子曰:“道在太极之先。”曰“一”,曰“太极”,皆指作天地人三者,气形已具而浑沦未判之名。道为一之母,在太极之先,而不知道即太极,太极即道。以通行而言,则曰道;以极致而言,则曰极;以不杂而言,则曰一。夫岂有二耶。《列子》“浑沦”之云,《汉志》“函三为一”之说,所指皆同。微周子启千载不传之秘,则孰知太极之为理而非气也哉。(《太极图说述解》原序)
“太极”之名,宋代以前多以气释之。郑玄《周易注》解太极为“淳和未分之气”。纬书《河图括地象》说:“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未分,其气混沌。”《汉书·律历志》也说:“太极元气,函三为一。”“太极,中央元气。”皆以气解太极。晋韩康伯注《系辞》,袭用王弼“有生于无”之说,其注“易有太极,是生两仪”说:“夫有必生于无,故太极生两仪也。太极者无极之称,不可得而名,取有之所极况之太极者也。”以太极为无,两仪为有。唐孔颖达《周易正义》以太极为天地未分前的元气,说:“太极谓天地未分之前,元气混而为一,即是太初,太一也。……又谓混元既分,即有天地,故曰太极生两仪。”宋代周敦颐《太极图说》首句“无极而太极”,以无极为无,太极为阴阳未分的元气。朱熹注《太极图说》,将太极释为理,以“无极而太极”为“无形而有理”。曹端在太极的解释上承袭朱熹,以太极为理,反对历代注疏家以太极为气之说,尤其反对老子的“道生一”,认为老子此说是在太极这一最高范畴之上另置一个能生者。曹端也反对《庄子》“生天生地,神鬼神帝,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太极之下而不为深”的说法。认为太极即道,道非在太极之先。道与一与太极,异名同谓,皆气形未具之前潜在具有之理。不能把道和太极解释成生与被生的关系。曹端认为,对太极之义理解最为正确的是朱熹。但朱熹《太极图说解》与《朱子语类》中的说法有牴牾。出现这种情况,当以《太极图说解》为正。因为《语类》所载多未定之说,或者出于仓促应答之际,且非朱子自著之书。一些理学家以《语类》中的说法否定《太极图说解》中的说法,无异于“弃良玉而取顽石,掇碎铁而取成器”。
从这里可以看出,曹端固守的是朱熹以太极为理、为宇宙万有的最后根据的观点,他的《太极图说述解》及《通书述解》皆以此为原则。
在太极动静上,曹端指出,朱熹《太极图说解》与《朱子语类》中关于太极动静问题的说法不同。他说:
周子谓“太极动而生阳,静而生阴”,则阴阳之生,由乎太极之动静,而朱子之解极明备矣。其曰“有太极,则一动一静而分两仪;有阴阳,则一变一合而五行具”,尤不异焉。及观《语录》,却谓“太极不会自动静,乘阴阳之动静而动静耳”,遂谓“理之乘气,犹人之乘马。马之一出一入,而人亦与之一出一入”,以喻气之一动一静,而理亦与之一动一静。若然,则人为死人,而不足以为万物之灵;理为死理,而不足以为万化之源。理何足尚而人何足贵哉?今使活人乘马,则其出入行止疾徐,一由乎人驭之何如耳。活理亦然。(《辨戾》,《太极图说述解》第3页)
太极或理的动静问题,朱熹在不同的意义脉络中有不同的说法,这些不同的说法表面上看似有矛盾之处,但统观朱熹太极理气之论,则其说一贯。朱熹总的看法是,理或太极属形而上者,它是超乎动静的;气是形而下者,气有动静。故所谓理能动静有两个意思,一是指太极或理包含动之理或静之理。动静之理是气之动静的根据。二是表现于气之上的理随气之动静而动静。如朱熹说:“理有动静,故气有动静。若理无动静,则气何自而有动静乎?”(《朱子文集》卷五十六,《答郑子上十四》)“太极是理,形而上者,阴阳是气,形而下者。然理无形,而气有迹。气既有动静,则所载之理安得无动静?”(《朱子语类》卷五)
前一条是说第一义,后一条是说第二义。朱熹此类说法甚多。他所谓气之动静,是时空中的现实运动;他所谓太极、理的动静,是能导致气之动静的形上根据。动静概念虽同,具体义涵则不同。至于曹端所注意到的《语类》与《太极图说解》中表面矛盾之处,更夹杂着朱熹对周敦颐原意的转换,故更多一重发生歧义的可能。如周敦颐所谓太极,即混沌未分之气中包含分为阴阳二气的潜能。其所谓太极动而生阳,静而生阴,指混沌未分之气由于内蕴的潜能而分为阴阳二气。而朱熹则把太极解为宇宙万物运行的总根据。太极之动,表示宇宙本体的流行运化;太极之静,表示此流行运化表现为具体物。故朱熹解此义为:“其动也,诚之通也,继之者善也,万物之所以资始也。其静也,诚之复也,成之者性,万物各正其性命也。”(《太极图说解》)
这是就宇宙的运化与流行这一最高、最抽象处着眼。此处太极即诚,即宇宙本体,非表现于具体事物上的理。朱熹对太极动静的这一说明是本体论的而非宇宙论的。而周敦颐《太极图说》“无极而太极。太极动而生阳,动极而静;静而生阴,静极复动。一动一静,互为其根。分阴分阳,两仪立焉 ”则是宇宙生成论。朱熹是利用周敦颐的《太极图说》发挥自己理为气本的学说。曹端认为朱熹对于周敦颐的解释符合原意,实际上未能区分二家之异。如他认为朱熹“有太极则一动一静而两仪分,有阴阳则一变一合而五行具”与周敦颐“太极动而生阳,静而生阴”之说吻合,实际上是只见字句之符合而未辨义旨之不同。因为朱熹此句实际上的意思是,太极中有动静之理,故阴阳二气得以从混沌未分中剖判开来,与周敦颐阴阳未分之气分而为阴阳二气义旨不同。
曹端还提出,朱熹理乘气犹人乘马之喻,不能彰著理对于气的支配、统御作用。这一点是正确的,因为朱熹此喻,只指出了前述太极动静中的一个意思,即理表现在具体物上之后即与此物同在,同其动静。但对于太极中自有动静之理,气得此理而动静,太极不随此气之动静而动静这一意思却未能表出。实际上,后一意更为重要。理的“根据”义、“法则”义是朱熹关于理的说法中最基本、最明确的,此喻却揭示不出。曹端提出此点,正是要突出理为形上根据、为形下之动静的所以然,理是绝对的、能动的(非形下之位移),具有主宰、统御、支配具体事物的现实活动等功能,实有深刻的意思包含其中。这一问题在曹端思想中盘旋日久,而又关系重大,故曹端对于此问题的辨正名“辨戾”,并且说他自己“经年累岁,无所折衷,以告夫同志君子云”(《辨戾》,《太极图说述解》第3页)。
曹端关于太极动静的思想,基本上与朱熹的《太极图说解》相同。他之所以指出《朱子语类》中某些表面上与《太极图说解》不一致的地方,意在突出理的绝对的能动的性质。他的《太极图说述解》基本上用朱熹的观点,有些解说直接套用朱熹的注语。夸大曹端与朱熹思想的相异之处,是不适当的。
二诚与性命
诚是中国哲学的重要范畴,先秦重要典籍《孟子》和《中庸》对诚有详细的讨论。周敦颐《通书》把诚放在根本地位,认为诚是圣人之所以为圣人的本质特征,诚同时是宇宙本体,是万物赖以开始的根源,也是万物在宇宙运化中完成自己的过程。诚是绝对的善,因为诚是万物资始资生的根据。周敦颐对诚这一范畴的发挥为后来诸多理学家所本。曹端述解《通书》,以诚为理,为圣人之所以为圣人的本质,他说:
诚者,实理而无妄之谓,天所赋,物所受之正理也。人皆有之,然气禀拘之,物欲蔽之,习俗诱之,而不能全此者众。圣人之所以为圣人者,无他焉,以其独能全此而已。诚即所谓太极也。(《通书述解》第3页)
周敦颐根据《中庸》和《易传》,以诚为宇宙本体;曹端根据程颐、朱熹,以诚为理。这一转换,抽去了宇宙本体的丰富义涵,如大化流行的过程,大化流行中大德敦化、小德川流的自由精神,万物并育而不相害的包容精神,天地万物活泼泼的生意等,只剩下宇宙本体的运行法则、宇宙万有的具体规律这一义涵。对于本体,曹端的着眼点更多地在具体事物的理而不在整全的道。所以,他将“诚斯立”一句解释为:“实理于是乎立,而各为一物之主矣。如鸢之飞,鱼之跃,火之上,水之下,皆一定而不可易。”意在强调诚即理,诚即万物的必然性,已将程颢和陆九渊对于宇宙本体的解释中诸如活泼泼地、万物并育而不相害等博大、宽舒的意谓舍去。曹端述解“元亨,诚之通;利贞,诚之复”一句,也是如此,他所谓“通云者,实理方出而赋予物,善之继也;复云者,万物各得而藏于己,性之诚也”(《通书述解》第4页),亦重在说诚为理,诚的通复是理赋予物,万物得此理而藏于己以成性这个意思。“维天之命,於穆不已”所蕴涵的宇宙本体的丰富内容已隐然不见,而他所谓之理亦少广大博厚精神而仅显严正廉直之貌。
曹端以诚为理。他的重要概念“性”和“命”也围绕理来展开。他解释周敦颐《通书》中“乾道变化,各正性命”说:
天所赋为命,物所受为性,言乾道变化,而万物各得受其所赋之正理,如云五行之生,各依其性。(《通书述解》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