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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三十一男人对女性笑容的崇拜;张道士和史夫人的浪漫恋(1)

原著回目:撕扇子作千金一笑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品赏要点:美人一笑胜万金。并不荒唐的恋情。一、美人一笑胜万金“千金一笑”的典故,说明了中国的男人对女性笑容的崇拜。周幽王为了他的妃子褒姒能开口一笑,发出悬赏:能使褒姒开口一笑者,赏千金。某大臣用点燃烽火台骗三军集中之法,使褒姒笑了,但因此竟致亡国。琼瑶有部小说《菟丝花》,一场爱的悲剧竟然是某女人的一笑所造成。黎汝清的《湘江之战》写道:贺子珍征服毛泽东,是初次见面时对他的一笑。《聊斋》中《恒娘》载:洪某初爱其妻朱氏,后对妻冷淡而恋妾。朱氏向爱情专家恒娘请教。恒娘对她说:你虽然美丽,却缺少媚力。朱氏问:媚力何来?恒娘说:你读过白居易“回头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的诗吗?杨贵妃的百媚是从笑里来的。于是朱氏乃学笑。后来果然用“一笑百媚”征服了丈夫。江浙民歌有:后生娘子莫要嘻嘻笑,多少私情笑里来。西方男人也这样。论女人之美,把笑放在第一位。但丁的学生恋人贝亚德里采一笑,世间所有的诗人都停了笔。女性笑的魅力竟到了这种程度。(旁征博引,有体验吧?)世上万物有价,而美人的笑是无价的(这是男人的视角)。宝玉的扇子自然也是极珍贵的,但和“千金一笑”相比,能值几何?所以能博得他的美人爱婢晴雯的一笑,撕了一把几把扇子又算得了什么?贵族的谈情说爱模式,平民怎能理解?按照儒家经典:君子应当为治国平天下效力,君子非礼勿动。而贾宝玉却为博得女人一笑而让她撕毁珍贵的扇子,这不是对儒家经典的嘲弄是什么?某次在某地开红学会,有位学者提出:用女人的一笑而撕毁一把扇子,太浪费了,这是《红楼梦》的败笔。是啊,从我们这班穷知识分子的视角来看,上街买菜为了一角钱,也要讲半天价。贾宝玉的这一把扇子,需上百两银子,当今日大学教授一年的工资,就这么一笑,就“嗤”的一声,毁灭了,而且不止一把。这,真的太奢侈了啊!如果说,这是对儒家经典的嘲弄,那么,像我们这班穷儒就无能为力了。但从贾宝玉看来,这却是天大的快事。我行我素,我想干什么,什么事情能让我快乐,我就可以干什么。因为他是有万贯家财的公子哥儿啊!(友人绿竹女士评:身为女性,对女子的笑并没感触;听君一席言,方恍然大悟。据说一代名士唐寅,为区区一婢女三笑,竟然甘愿卖身为奴,并不只是癫狂。不过我想宝玉之所以怂恿晴雯撕扇子,并不仅仅为博取她一笑。中国古典小说的一大特点是用情节来塑造人物,《红楼梦》中对于人的性情,都是在一颦一笑一言一行中体现出来,让晴雯撕扇子也正体现宝玉对知心女孩子的百依百从、体现晴雯的刁蛮娇情。宝玉从不会以世俗眼光来衡量物品价值,金银珠宝在其眼中犹如粪土,谁都可以取去。物品的贵贱标准只是情,情深则价高,情浅则价贱,蒋玉函的汗巾虽宝贵,还能赠送袭人,而黛玉赠送的荷包却比什么都珍贵。)二、史夫人和张道士的浪漫恋情近人野鹤在《读红楼梦札记》中说:“唯三十一回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后半绝不照应,此却是大疑窦。

历来批家未尝摘出,不知何故①?(见一粟《红楼梦卷》第一册,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292页)” “白首双星”,是《红楼梦》的一大难点。历来红学家们解此难点时,大多是在史湘云婚姻这个圈子里兜来兜去。结果,终未能解开这“白首双星”之谜。《红楼梦》第二十九回曾写到贾母从清虚观的张道士那里得了个金麒麟,贾母把这金麒麟给了贾宝玉,又被贾宝玉弄丢了,被史湘云的丫鬟翠缕在蔷薇架下拾得,交给了史湘云;湘云又还给了宝玉。而湘云自己也有一个这样的金麒麟。这一对麒麟的偶然相遇,有脂评:“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有学者据此认为,这金麒麟和回目“伏白首双星”,是伏下后来史湘云和卫若兰成婚的事。近日和友人绿竹女士言谈中,她认为,这金麒麟是伏贾母和张道士的事。这一观点早在当年俞平伯的《红楼梦研究·八十回后的红楼梦》中,曾说到过,但俞先生却又说“我们亦不能深信②(俞平伯《红楼梦研究》棠棣出版社1952年版第158、172、173页)”,立即否定了这一说法。不过俞先生在此文后有一段注文,很值得注意。引其原文如下:第三十一回之目后来我受他人的启示,方得到一个新解释,虽然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现在姑且写下,供读者参考。依他说,此回系暗示贾母与张道士之隐事,事在前而不在后。所谓“自首双星”即是指此两老;所谓“因”“伏”“麒麟”,即是说麒麟本是成对的,本都是史家之物,一个始终在史家,后为湘云所佩,一个则由贾母送与张道士,后入宝玉手中。因此事不可明言,故曰“伏”也。此说颇新奇,观之本书,亦似有其线索,试引如下:张道士……是当日荣国公的替身……他又常往两府里去的,凡夫人小姐都是见的。张道士……说着,两眼流下泪来。贾母听了,也由不得满脸泪痕。贾母因看见有个赤金点翠的麒麟,便伸手拿起来笑道:“这件东西好像是我看见谁家的孩子也带着一个的。”(以上均见第二十九回)翠缕与湘云论阴阳之后,湘云瞧麒麟时,伸手擎在掌上,只默默不语,正自出神。(第三十一回)湘云见物默默出神,史太君与张道士说话下泪,这空气似乎有些可怪,不像平常的叙述法。如依此说解释第三十一回之目,则湘云之结局,既不必嫁宝玉,亦不必关合金麒麟,大约是嫁后早卒,一面应合册子曲子的暗示,一面不妨碍回目之文。于是我们两人念念不忘的问题,“湘云的结局总是个不终的夫妇,怎么能白首双星?”简直是不成问题了③(俞平伯《红楼梦研究》棠棣出版社1952年版第158、172、173页)。但这全是一面之词,未为定论。颉刚也说:“新解似乎有些附会,不敢一定赞成。”在俞先生的这段注文中,很清楚地论述了“白首双星”即伏贾母和张道士的事这样的观点,并有所论证。但俞先生却又不肯正视这一观点,认为“这全是一面之词”。顾颉刚则觉得“似乎有些附会,不敢一定赞成”。这一观点,曾有人论述过。如柳雨生的《贾母与张道士》即是。笔者对这个问题细思良久,认为这“白首双星”之谜,他说难通,唯有“伏贾母和张道士的事”一说,才能解释其谜;特在俞平伯先生上述观点的基础上,对这个“一面之词”加以申述和论证。以此就教于行家。

先从这回的回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说起。这“白首双星”应当是指年老夫妻或老年情侣。“白首”指老年人,这是人皆知之的。这“双星”的意思也很明白。学者们已经引证了许多诗词,充分说明了这“双星”就是指“牛郎织女”,意思即“夫妻或情侣”。“白首双星”,就是说白头偕老的夫妻(情侣)。有学者认为,“白首双星”是指湘云和宝玉。当然不是。贾宝玉的出家决不会在年老时期,说是出了家又返俗,也难以置信。至于说是史湘云后来和卫若兰成婚白头偕老。也不是。第五回史湘云判词:“湘江水逝楚云飞”;曲子词:“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虽然可以作两种解释:一是指湘云夭折,一是说她丧偶或爱情的丧失。但不论是哪一种解释,这位入了“薄命司”的史湘云,都决不会有什么“白首双星”之事的。还有人认为,史湘云和卫若兰结婚后,因变故又离开了;但两人均活到白首。这种说法曰“白首”则可,曰“双星”则不可。总之,“白首双星”只有一个含义,即指老年夫妻或情侣。这是早有红学家指出了这一点的。清末王梦阮在《红楼梦索隐提要》中指出:是书内廷进本,义取吉祥,特以湘云匹宝玉,俾得两不鳏寡,故三十一回有白首双星之说。此说流传已久,全无实证,殆不知本回所伏何事,故创为是言。岂知目中所包,正是老年夫妇,并非他日双星,与二十九回参看,自易明也④(同①,第300页)。”王梦阮在这里是说,当时有一种传说,说是皇宫里要看《红楼梦》,因原稿“碍语”太多,恐被列为禁本,雪芹于是一再修正,把“真事”改得更为隐蔽,原稿后来是湘云守寡,宝玉光棍出家,这不吉祥,便改成湘、宝成婚,白头偕老,所以三十一回有“白首双星之说”。王梦阮批驳了这种说法。他认为把“白首双星”看作是“湘云匹宝玉”,这种说法是因为不能解释“所伏何事”,而作的一种主观臆测,流传虽久,却全无实证。王梦阮认为,这“白首双星”,就是说的“老年夫妇”。他说:“双星之说,非指湘云、宝玉。白首二字,须要往老字方面看,不是偕老,是已老也。伏字与隐字同意⑤(1988年北京大学出版的王梦阮《红楼梦索隐》463页,转引自杨兴让《红楼梦中的两大疑案之“白首双星”》,见“百家争鸣”网)。”所谓“并非他日双星”之说,不是指后来的湘云配宝玉事,而是隐伏在这一回中的“老年夫妇”。王梦阮的观点是正确的。这“因麒麟”所伏的“白首双星”,既不是指湘云日后和卫若兰成婚的事,也不应是说她后来和贾宝玉的事。而是指一双年老夫妻(情侣)的事。这个意思是最明白不过的,任何对它的曲解都无法说服人。那么,这“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该是指伏的哪一对“老年双星”呢?王梦阮说是隐伏在这一回中的老年夫妇。当然就是贾母和张道士了。他又说“与二十九回参看,自易明也”。第二十九回中,金麒麟是张道士给了贾母的,当事人就是这两个老年人,王梦阮就是指的张道士和贾母,这也是明白的事。当然,王梦阮把张道士和贾母说成是“老年夫妇”,在用词上似不甚妥。“夫妇”应当改成“情侣”,才准确。这“白首双星”就是说的张道士和贾母,是暗示他们俩在过去曾有一段恋情,他们二人是情侣,又伏下未来他俩又会重新相会。理由如下:(一)先研究一下这位张道士的身份:贾珍知道,这张道士虽然是当日荣国府国公的替身,曾经先王御口亲呼为大幻仙人,如今现掌道录司印文,是当今封为终了真人,现今王公藩镇都称他为神仙,所以不敢轻慢。二则他又常往两个府里去,凡夫人小姐都是见的。“荣国府国公的替身”,这个位子可不简单。“替身”,是替代别人当和尚、道士。荣府的国公当年曾经当过名誉道士,由张道士替代。张道士之所以有如此的名望,原因在此。这“荣府的国公”,并不是指与宁国公同胞的那个荣国公贾源,而是指袭了父亲荣国公职位的长子贾代善,即史夫人(贾母)的丈夫。因为从第二十九回张道士出场时自称自己是八十多岁,贾母这时是七十八岁⑥(据周汝昌《红楼梦新证·红楼纪历》:第七十一回贾母八十寿辰,是“红楼第十五年”。第二十九回是“红楼第十三年”,贾母应是七十八岁。关于贾母的年龄,书中表述前后不一,但有一点可以断定,她和张道士是同代人。),二人是同辈人,所以贾珍、宝玉称他为“张爷爷”。张道士和荣国府的创始人贾源,即贾代善的父亲,是两代人,不可能当“替身”。张道士只能是贾代善的“替身”。这个美妙的“替身”,似还有另一层隐蔽着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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