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生即是唐衢,是当时的一个狂士,他最富于感情,常常为了时事痛哭,故白居易诗中说: 唐生者何人?五十寒且饥;不悲口无食,不悲身无衣,所悲忠与义,悲甚则哭之。太尉击贼日(段秀实以笏击朱泚),尚书叱盗时(颜真卿叱李希烈),大夫死凶寇(陆长源为乱兵所害),谏议谪蛮夷(阳城谪道州),每见如此事,声发涕辄随。
这个人的行为也可以代表一个时代的严肃认真的态度。他最赏识白居易的诗,白氏《与元九书》中有云:
有唐衢者,见仆诗而泣,未几而衢死。
唐衢死时,白居易有《伤唐衢》二首,其一有云:
忆昨元和初,忝备谏官位。是时兵革后,生民正憔悴。但伤民病痛,不识时忌讳。遂作《秦中吟》,一吟悲一事。贵人皆怪怒,闲人亦非訾。天高未及闻,荆棘生满地。惟有唐衢见,知我平生志。一读兴叹嗟,再吟垂涕泗。因和三十韵,手题远缄寄,致吾陈(子昂)杜(甫)间,赏爱非常意。
总之,元白的文学主张是“篇篇无空文,……惟歌生民病”。这就是“文章合为事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注脚。他们一班朋友,元白和李绅等,努力作讽刺时事的新乐府,即是实行这个文学主义。白居易的《新乐府》五十篇,有自序云:
……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喻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戒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
总而言之,文学要为人生而作,不为文学而作。
这种文学主张的里面,其实含有一种政治理想。他们的政治理想是要使政府建立在民意之上,造成一种顺从民意的政府。白居易说:
天子之耳不能自聪,合天下之耳听之而后聪也。天子之目不能自明,合天下之目视之而后明也。天子之心不能自圣,合天下之心思之而后圣也。若天子唯以两耳听之,两目视之,一心思之,则十步之内(疑当作“外”)不能闻也,百步之外不能见也,殿庭之外不能知也,而况四海之大,万枢之繁者乎?圣王知其然,故立谏诤讽议之官,开献替启沃之道,俾乎补察遗阙,辅助聪明。犹惧其未也,于是设敢谏之鼓,建进善之旌,立诽谤之木,工商得以流议,士庶得以传言,然后过日闻而德日新矣。(《策林》七十,《长庆集》卷四十八)
这是很明白的民意政治的主张。(《策林》七十五篇,是元白二人合作的,故代表他们二人的共同主张。)他们又主张设立采诗之官,作为采访民意的一个重要方法。故《策林》六十九云:
问:圣人之致理(理即治,下同)也,在乎酌人言,察人情;而后行为政,顺为教者也。然则一人之耳安得遍闻天下之言乎?一人之心安得尽知天下之情乎?今欲立采诗之官,开讽刺之道,察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子大夫以为如何?
这是假设的问,答案云:
臣闻圣王酌人之言,补己之过,所以立理本,导化源也,将在乎选观风之使,建采诗之官,俾乎歌咏之声,讽刺之兴,日采于下,岁献于上者也。所谓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自诫。
他的理由是:
大凡人之感于事则必动于情,然后兴于嗟叹,发于吟咏,而形于歌诗矣。故闻《蓼萧》之诗,则知泽及四海也;闻《华黍》之咏,则知时和岁丰也;闻《北风》之言,则知威虐及人也;闻《硕鼠》之刺,则知重敛于下也;闻“广袖高髻”之谣,则知风俗之奢荡也;闻“谁其获者妇与姑”之言,则知征税之废业也。故国风之盛衰由斯而见也,王政之得失由斯而闻也,人情之哀乐由斯而知也。然后君臣亲览而斟酌焉:政之废者,修之;阙者,补之;人之忧者,乐之;劳者,逸之;所谓善防川者,决之使导;善理人者,宣之使言。故政有毫发之善,下必知也;教有锱铢之失,上必闻也。则上之诚明何忧乎不下达,下之利病何患乎不上知?上下交和,内外胥悦,若此,而不臻至理,不致升平,自开辟以来,未之闻也。
这个主张又见于元和三年(808年)白居易作府试官时所拟《进士策问》的第三问,意思与文字都与《策林》相同(《长庆集》卷三十,页二一——二三),可见他们深信这个采诗的制度。白居易在元和四年(809年)作《新乐府》五十篇,其第五十篇为《采诗官》,仍是发挥这个主张的,我且引此篇的全文如下:
采诗官 监前王乱亡之由也
采诗官,采诗听歌导人言。言者无罪闻者诫,下流上通上下泰。周灭秦兴至隋氏,十代采诗官不置。郊庙登歌赞君美,乐府艳词悦君意。若求兴谕规刺言,万句千章无一字。不是章句无规刺,渐及朝廷绝讽议。诤臣杜口为冗员,谏鼓高悬作虚器,一人负扆常端默,百辟入门两自媚。夕郎所贺皆德音,春官每奏唯祥瑞。君之堂兮千里远,君之门兮九重 ,君耳唯闻堂上言,君眼不见门前事。贪吏害民无所忌,奸臣蔽君无所畏。君不见厉王胡亥之末年,群臣有利君无利。君兮君兮愿听此:欲开壅蔽达人情,先向歌诗求讽刺。
这种政治理想并不是迂腐不能实行的。他们不期望君主个个都是圣人,那是柏拉图的妄想。他们也不期望一班文人的一字褒贬都能使“乱臣贼子惧”,那是孔丘、孟轲的迷梦。他们只希望两种“民意机关”:一是许多肯说老实话的讽刺诗人,一是采访诗歌的专官。那时候没有报馆,诗人便是报馆记者与访员,实写人生苦痛与时政利弊的诗便是报纸,便是舆论。那时没有议会,谏官御史便是议会,采诗官也是议会的一部分。民间有了什么可歌可泣的事,或朝廷官府有了苛税虐政,一班平民诗人便都赶去采访诗料:林步青便编他的滩簧,刘宝全便编他的大鼓书,徐志摩便唱他的硖石调,小热昏便唱他的小热昏。几天之内,街头巷口都是这种时事新诗歌了。于是采诗御史便东采一只小调,西抄一只小热昏,编集起来,进给政府。不多时,苛税也豁免了,虐政也革除了。于是感恩戴德的小百姓,饮水思源,发起募捐大会,铜板夹银毫并到,鹰洋与元宝齐来,一会儿,徐志摩的生祠遍于村镇,而小热昏的铜像也矗立街头。猗欤休哉!文学家的共和国万岁!
文学既是要“救济人病,裨补时阙”,故文学当侧重写实,“删淫辞,削丽藻”,“黜华于枝叶,反实于根源”。白居易说:
凡今秉笔之徒,率尔而者有矣,斐然成章者有矣。故歌咏诗赋碑碣赞咏之制,往往有虚美者矣,有愧辞者矣。若行于时,则诬善恶而惑当代;若传于后,则混真伪而疑将来。……
且古之为文者,上以纽王教,系国风,下以存炯戒,通讽谕。故惩劝善恶之柄执于文士褒贬之际焉,补察得失之端操于诗人美刺之间焉。今褒贬之文无核实,则惩劝之道缺矣。美刺之诗不稽政,则补察之义废矣。虽雕章镂句,将焉用之?
臣又闻,稂莠秕稗,生于谷,反害谷者也。淫辞丽藻,生于文,反伤文者也。故农者耘稂莠,簸秕稗,所以养谷也。王者删淫辞,削丽藻,所以养文也。
伏惟陛下诏主文之司,谕“养文”之旨,俾辞赋合炯戒讽谕者,虽质,虽野,采而奖之;碑诔有虚美愧辞者,虽华,虽丽,禁而绝之。若然,则为文者必当尚质抑淫,著诚去伪,小疵小弊荡然无遗矣。(《策林》六十八)
“尚质抑淫,著诚去伪”,这是元白的写实主义。
根据于他们的文学主张,元白二人各有一种诗的分类法。白居易分他的诗为四类:
(一)讽谕诗:“自拾遗来,凡所适所感,关于美刺兴比者;又自武德讫元和,因事立题,题为新乐府者。”
(二)闲适诗:“或退公独处,或移病闲居,知足保和,吟玩情性者。”
(三)感伤诗:“事物牵于外,情理动于内,随感遇而形于叹咏者。”
(四)杂律诗:“五言七言,长句绝句,自一百韵至两韵者。”
他自己只承认第一和第二两类是值得保存流传的,其余的都不重要,都可删弃。他说:
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谕诗,兼济之义也。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其余杂律诗,或诱于一时一物,发于一笑一吟,率然成章,非平生所尚者,……略之可也。(《与元九书》)
元稹分他的诗为八类:
(一)古讽:“旨意可观,而词近往古者。”
(二)乐讽:“意亦可观,而流在乐府者。”
(三)古体:“词虽近古,而止于吟写性情者。”
(四)新题乐府:“词实乐流,而止于模象物色者。”
(五)律诗
(六)律讽:“稍存寄兴,与讽为流者。”
(七)悼亡
(八)艳诗:(见《叙诗寄乐天书》)
元氏的分类,体例不一致,其实他也只有两大类:
(一)古讽
(一)讽诗 (二)乐讽
(三)律讽
(二)非讽诗——古体、律体等。
元稹在元和丁酉(817年)作《乐府古题序》,讨论诗的分类,颇有精义,也可算是一篇有历史价值的文字。他说:
乐府古题序 丁酉
诗讫于用,《离骚》讫于楚。是后诗之流为二十四名:赋,颂,铭,赞,文,诔,箴,诗,行,咏,吟,题,怨,叹,章,篇,操,引,谣,讴,歌,曲,词,调,皆诗人六义之余,而作者之言(《长庆集》作“旨”,《全唐诗》同。今依张元济先生用旧抄本校改本)。
由操而下八名,皆起于郊祭军宾吉凶苦乐之际,在音声者,因声以度词,审调以节唱,句度短长之数,声韵平上之差,莫不由之准度。而又别其在琴瑟者为操引。采民氓者为讴谣,备曲度者总得谓之歌曲词调,斯皆由乐以定词,非选调以配乐也。
由诗而下九名,皆属事而作,虽题号不同,而悉谓之为诗,可也。后之审乐者,往往采取其词,度为歌曲。盖选词以配乐,非由乐以定词也。
而纂撰者,由诗而下十七名,尽编为“乐录”、“乐府”等题。除铙吹、横吹、郊祀、清商等词在乐志者,其余《木兰》、《仲卿》、《四愁》、《七哀》之辈,亦未必尽播于管弦,明矣。
后之文人达乐者少,不复如是配别,但遇兴纪题,往往兼以句读短长为歌诗之异。……况自风雅至于乐流,莫非讽兴当时之事,以贻后代之人。沿袭古题,唱和重复,于文或有短长,于义咸为赘剩。尚不如寓意古题,刺美见事,犹有诗人引古以讽之义焉。曹刘沈鲍之徒,时得如此,亦复稀少。近代唯诗人杜甫《悲陈陶》、《哀江头》、《兵车》、《丽人》等,凡所歌行,率皆即事名篇,无复倚傍。余少时与友人白乐天、李公垂辈谓是为当,遂不复拟赋古题。
昨南(各本无“南”字,依张校)梁州,见进士刘猛、李余各赋古乐府诗数十首,其中一二十章咸有新意。余因选而知之。其有虽用古题,全无古义者,若《出门行》不言离别,《将进酒》特书列女之类,是也。其或颇同古义,全创新词者。则《田家》止述军输,《捉捕词》先蝼蚁之类,是也。刘李二子方将极意于斯文,因为粗明古今歌诗同异之音(似当作“旨”)焉。
他的见解以为汉以下的诗有两种大区别:一是原有乐曲,而后来依曲调而度词;一是原来是诗,后人采取其词,制为歌曲。但他指出,诗的起源虽然关系乐曲,然而诗却可以脱离音乐而独立发展。历史上显然有这样的趋势。最初或采集民间现行歌曲,或乐人制调而文人造词,或文人作诗,而乐工制调。稍后乃有文人仿作乐府,仿作之法也有两种:严格的依旧调,作新词,如曹操、曹丕作《短歌行》,字数相同,显然是同一乐调,这是一种仿作之法。又有些人同作一题,如罗敷故事,或秋胡故事,或秦女休故事,题同而句子的长短,篇章的长短皆不相同,可见这一类的乐府并不依据旧调,只是借题练习作诗,或借题寄寓作者的感想见解而已。这样拟作乐府,已是离开音乐很远了。到杜甫的《兵车行》、《丽人行》诸篇,讽咏当时之事,“即事名篇,无复倚傍”,便开“新乐府”的门径,完全脱离向来受音乐拘束或沿袭古题的乐府了。
当时的新诗人之中,孟郊、张籍、刘猛、李余与元稹都还作旧式的古乐府,但都“有新意”,有时竟“虽用古题,全无古义”(刘猛、李余的诗都不传了)。这已近于作新乐府了。元稹与白居易、李绅(公垂)三个人作了不少的新乐府(李绅的新乐府今不传了)。此外如元氏的《连昌宫词》诸篇,如白氏的《秦中吟》诸篇,都可说是新乐府,都是“即事名篇,无复倚傍”的新乐府。故我们可以说,他们认定新乐府为实现他们的文学主张的最适宜的体裁。
元稹自序他的《新体乐府》道:
……昔三代之盛也,士议而庶人谤。又曰:“世理(治)则词直,世忌则词隐。”余遭理世而君盛圣,故直其词,以示后,使夫后之人谓今日为不忌之时焉。
白居易的《新乐府》的自序,已引在上文了,其中有云:
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喻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
要做到这几个目的,只有用白话作诗了。元白的最著名的诗歌大都是白话的。这不是偶然的事,似是有意的主张。据旧时的传说,
白乐天每作诗,令一老妪解之,问曰:“解否?”曰:“解”,则录之。不解,则又复易之。(《墨客挥犀》)
这个故事不见得可靠,大概是出于后人的附会。英国诗人华次华斯(Wordsworth)主张用平常说话作诗,后人也造成一种传说,说他每作诗都念给一个老妪听,她若不懂,他便重行修改。这种故事虽未必实有其事,却很可暗示大家公认这几个诗人当时确是有意用平常白话作诗。
近年敦煌石室发现了无数唐人写本的俗文学,其中有《明妃曲》、《孝子董永》、《季布歌》、《维摩变文》等等(另有专章讨论)。我们看了这些俗文学的作品,才知道元白的著名诗歌,尤其是七言的歌行,都是有意仿效民间风行的俗文学的。白居易的《长恨歌》,元稹的《连昌宫词》,与后来的韦庄的《秦妇吟》,都很接近民间的故事诗。白居易自序说他的新乐府不但要“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喻”,还要“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这种“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的诗体,向那里去寻呢?最自然的来源便是当时民间风行的民歌与佛曲。试引《明妃传》一段,略表示当时民间流行的“顺而肆”的诗体:
昭军(君)昨夜子时亡,突厥今朝发使忙。三边走马传胡令,万里非(飞)书奏汉王。解剑脱除天子服,披头还着庶人裳。衙官坐位刀离面(离面即杜诗所谓“花门离面”),九姓行哀截耳珰。□□□□□□□,枷上罗衣不重香。可惜未央宫里女,嫁来胡地碎红妆。……寒风入帐声犹苦,晓日临行哭未殃(央)。昔日同眠夜即短,如今独寝觉天长。何期远远离京兆,不忆(意)冥冥卧朔方。早知死若埋沙里,悔不教君还帝乡!(《明妃传》残卷,见羽田亨编的《敦煌遗书》,活字本第二集,上海东亚研究会发行)
我们拿这种俗文学来比较元白的歌行,便可以知道他们当日所采“顺而肆”的歌行体是从那里来的了。
因为元白用白话作诗歌,故他们的诗流传最广。白居易自己说:
再来长安,又闻有军使高霞寓者,欲聘倡妓,妓大夸曰:“我诵得白学士《长恨歌》,岂同他妓哉?”由是增价。……
又昨过汉南日,适遇主人集众乐娱他宾。诸妓见仆来,指而相顾曰:“此是《秦中吟》、《长恨歌》主耳!”
自长安抵江西,三四千里,凡乡校、佛寺、逆旅、行舟之中,往往有题仆诗者。士庶、僧徒、孀妇、处女之口,每每有咏仆诗者。(《与元九书》)
元稹也说他们的诗:
二十年间,禁省观寺邮候墙壁之上无不书,王公妾妇牛童马走之口无不道。至于缮写模勒,炫卖于市井,或持以交酒茗者,处处皆是(“勒”是雕刻。此处有原注云:“扬越闲多作书模勒乐天及予杂诗,卖于市肆之中也”。此为刻书之最早记载)。其甚者,有至于盗窃名姓,苟求是(日本本《白氏长庆集》作“自”)售,杂乱问厕,无可奈何。
予于平水市中(原注:镜湖傍草市名),见村校诸童竞习诗,召而问之,皆对曰:“先生教我乐天微之诗”,固亦不知予之为微之也。……
自篇章已来,未有如是流传之广者。(《白氏长庆集序》)
不但他们自己如此说,反对他们的人也如此说。杜牧作李戡的墓志,述戡的话道:
自元和以来,有元白者,纤艳不逞,……流于民间,疏于屏壁;子父女母交口教授;淫言媟语,冬寒夏热,入人肌骨,不可除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