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怪我的脸皮太嫩还有邀舞的动作太差。
学长们邀舞的动作洒脱得很,右手平伸,挺胸缩小腹面带微笑。
往身体左侧下方画一个完美的弧度时,直身行礼,膝盖不弯曲。
可是我邀舞时,脸部肌肉会因紧张而扭曲,然后既弯腰又驼背。
画弧度时手掌到胸口就自动停止,手心竟然还朝上,像极了乞丐在讨钱。
而柏森总能轻松邀到舞伴,经过我面前时,还会对我比个“V”手势。
这让我心里很干(明菁还没出现,所以不能苛责我讲脏话)。
我只跳过一次双人舞。
那是因为柏森跟学姐们反映,说我老是邀不到舞伴,请她们想办法。
有个日行一善的学姐就带了一位女孩,走到我身旁。
我只稍微打量一眼,这时圆圈内的学长便高喊:“男生在内圈,女生在外圈。男生请将右手放在舞伴的腰部。”
我不好意思再看她,右手伸出45度,放着。
“同学。这是,肩膀。不是,腰部。”
她的声音简洁有力。
我疑惑地往右看,原来她比一般女孩矮小一些。
所以原本我的右手该轻搂着她腰部,变成很奇怪地放在她肩膀上。
我说声抱歉,有点尴尬。幸好学长已开始教舞。
学长教完舞姿和舞序后,音乐响起,是华尔兹旋律。
有几个动作,是要让舞伴转啊转的,我总是让她多转半圈,甚至一圈。
“同学。我是,女孩。不是,陀螺。知道,了吗?”
在舞停后,她有些不满地说。
“同学。实在,抱歉。不是,故意。原谅,我吧。”
我真是尴尬到无尽头。
于是我再也不敢跳双人舞,连邀舞都省了。
柏森告诉我,那个女孩是中文系的,跟我们一样是大一新生。
我心里就想,她用字这么简洁有力,写极短篇小说一定很棒。
几个月后,她得了成大凤凰树文学奖,短篇小说第一名。
篇名就叫做“像陀螺般旋转的女孩”。
后来社里的学长要求跳舞时,要穿西装裤和皮鞋,我就有借口不去了。
过没多久,柏森也说他不想去了。
凭良心说,参加土风舞社是很好玩的,只要不必常邀舞的话。
话剧社也不错,我后来不去的原因,是因为被赶出来。
那是在社团迎新时所发生的事。
为了欢迎新进社员,社上决定在学生活动中心举办一个小型公演,戏码是《罗密欧与茱丽叶》。
茱丽叶由社长担纲,至于罗密欧,则从新社员中挑选。
但没有人想当罗密欧,一个也没,而且态度坚决。
我想那应该是社长的问题。
话剧社长是个大三的学姐,每当我看到她时,就会想要丢颗橘子给她。
因为在我的家乡,每逢建醮或大拜拜时,常会宰杀又大又肥的猪公,然后在猪嘴巴中塞一颗橘子,放在供桌上祭拜神明。
所以我都偷偷叫她橘子学姐。
橘子学姐一看没人要当罗密欧,就说那么抽签吧。
所有新进男社员马上跪下来高喊:社长饶命。
于是她突发奇想,叫我们在纸上写下最令人脸红的事,写得好免交社费。
我写的是:“在女朋友家上完大号后,才发现她们家的抽水马桶坏了。”
最后决定由我演罗密欧,因为投票结果我写的事最令人脸红。
我知道这是我的错,无奈这是我悲哀的反射习惯。
柏森是第二名,他写的是:
“去超市买保险套,结账时店员大喊:‘店长!Durex牌保险套现在还有特价吗?’”
所以他饰演死在罗密欧剑下的提伯特,茱丽叶的堂兄。
为了公演时不致闹笑话,一星期要彩排三次。
排罗密欧与茱丽叶在花园夜会时,我得忍受橘子学姐歇斯底里地狂喊:
“哦!罗密欧!抛弃你的姓氏吧!玫瑰花即使换了一个名字,还是一样芬芳啊!我愿把自己完全奉献给你,补偿那根本不属于你的名字。”
“哦!罗密欧!围墙这么高,你怎么来到这里?如果我的家人看见你在这里,一定不会放过你。”
“哦!罗密欧!我好像淘气的女孩,虽然让心爱的鸟儿暂时离开手掌,却立刻将它拉回来。这样我怕你会死在我自私的爱里。天就要亮了,你还是赶快走吧!”
令人悲愤的是,我还得跟在橘子学姐后面,念出下面这些对白:
“你只要叫我‘爱’,我就有新名字。我永远不必再叫罗密欧。”
“我藉着爱神的翅膀飞越围墙,围墙再高也无法把我的爱情拦阻在外。只要你用温柔的眼神看我,任何锐利的刀剑也无法伤害我的身体。”
“但愿我就是你的鸟儿。如果我能够死在你的爱里,那真是比天还大的幸福。以我的灵魂起誓,亲爱的茱丽叶,我的爱情永远忠实坚贞。”
橘子学姐的叫声总是非常凄厉,很像欧洲中古时代女巫被烧死前的哀嚎。
我曾经拜托她,可不可以在念台词时,稍微……嗯……稍微正常一点。
“哦!罗密欧学弟啊!我饰演的是伟大的莎士比亚的伟大的戏剧作品中的伟大的女主角茱丽叶啊!她唯一的爱来自于她家族唯一的仇恨啊!这是不应该相识相逢而相恋的爱啊!她的内心是非常痛苦而挣扎啊!所以讲话时自然会比较大声和激动啊!你明不明白啊!”
我当然不明白。
我只知道我晚上做噩梦时,都会听到有人在鬼叫:“哦!罗密欧!”
每次彩排完回到宿舍,我都像是刚跟武林八大高手比拼内力后的疲惫。
洗个澡,躺在床上休息。柏森就会突然拿起衣架:
“罗密欧!你这个坏蛋。你已经冒犯了我,赶快拔出你的剑吧!”
我立刻从床上起身,跳下床铺,抽出衣架,大声说:
“提伯特!我要为我的好友马库修报仇,你准备下地狱去吧!”
“罗密欧!你这只该死的畜生!我的剑就要穿透你的胸膛了!”
“提伯特!你只是臭水沟里的老鼠,让我来结束你卑贱的生命吧!”
然后我们就会把衣架当剑,开始决斗,直到柏森被我刺死为止。
有时子尧兄也在,他就会将视线暂时离开书本,微笑地看着我们。
后来子尧兄背包的书,就多了《西洋戏剧史通论》和《莎士比亚全集》。
罗密欧刺死提伯特后被判放逐,如果不离开就会被处死。
临走时的夜晚,他还不忘利用绳梯爬上茱丽叶楼台上的窗口。
我就只有这点跟罗密欧比较像。
然后罗密欧和茱丽叶经过一夜缠绵,成为真正的夫妻。
感谢老天,我不用跟橘子学姐演出这一幕。
只要用昏暗的灯光跟煽情的旁白,带过即可。
但是我还是得再忍受茱丽叶的哀嚎。
“哦!罗密欧!你现在就要走了吗?我的丈夫,我的心肝,我的爱人。令人诅咒的大地啊!为什么这么快就射出晨曦的曙光呢?”
橘子学姐滚倒在地上,紧紧抓住我右边的牛仔裤管。
“哦!罗密欧!别离去啊!你怎能狠心留我一个人孤单地在这楼台上?为何你英俊的脸庞变得如此苍白,是悲伤吸干了你的血液吗?”
连左边的裤管也被抓住了。
“哦!罗密欧!我的挚爱。请用你温热的嘴唇狂野地给我最后一吻吧!让我尽情地吸吮你的气息,你的芳香!”
竟然还开始用力拉扯……“去死吧!茱丽叶。”
我终于忍受不住。
结果,我被赶出话剧社。罪名是:“侮辱莎士比亚”。
在话剧社,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欺师灭祖。
那晚,我一言不发地坐在床上,拿万金油擦拭被橘子学姐捏成瘀青的腿。
柏森爬上我的床铺,看看我的腿,拍拍我肩膀:
“我也退出话剧社了。我可不想扮演死在别的罗密欧剑下的提伯特。”
“那太可惜了。你真的很适合扮演被杀死的角色。”
“嘿嘿,菜虫。你那句‘去死吧!茱丽叶’,真的好酷。”
他说完后,夸张地笑着,很像脸部肌肉抽筋。
我突然也觉得很好笑,于是跟着笑了起来。
“来吧!双脚瘀青的罗密欧!你这个侮辱莎士比亚的恶贼!”
柏森迅速从上铺跳下,拿出衣架。
“混蛋提伯特!你这只九条命的怪猫,让我再杀死你一次吧!”
我腿很痛,无法用跳的,只好狼狈地爬下床铺,拿出衣架。
衣架上面还挂着一件内裤,子尧兄的。
所有的不愉快,都在最后一次杀死提伯特后烟消云散。
辩论社是柏森最投入的社团,但却是我最不感兴趣的社团。
每次到社团参加活动,总觉得像在上课。
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分举证律,这四大基本逻辑还不算难懂。
只是柏森每次从辩论社回来后,总喜欢跟我练习辩论。
“猪,吃很多;你也吃很多。”柏森指着我,“所以你是猪。”
“乱讲。演绎法不是这样的。”
“嘿嘿,我当然知道这样讲似是而非,但你千万别小看这个东西哦。
如果将来要从政,就得先学会这种逻辑语言。”
柏森又嘿嘿两声,站起身,手里拿支笔当麦克风:“不珍惜后代子孙生活环境的人(猪),会赞成盖核电厂(吃很多)。”
“国民党(你)也赞成盖核电厂(吃很多)。”
“所以国民党(你)是不珍惜后代子孙生活环境的自私政党(猪),是历史的罪人!选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们要用选票加以唾弃!”
柏森望着我,笑嘻嘻说:
“菜虫,这样够酷吧?如果政治立场不一样,再把关键字改一改就行。”
“太扯了吧。”
“怎么会扯呢?台湾的立法院每天都充斥着这种语言啊。”
说的也是。不过我只是单纯的小老百姓,不敢妄谈政治。
有次辩论社举办红白对抗赛,将新进社员分成两组,进行辩论。
记得那次的辩论题目好像叫作“谈恋爱会不会使一个人丧失理性”。
柏森和我,还有一个机械系的大一男生,代表反方。
正方也是三个人,两男一女。
那个女孩子长得很可爱,还绑了两条长长的辫子。
正方的观点一直锁定在谈恋爱的人总会做出很多不理性的行为。
以学生而言,即使隔天要期末考,晚上还是会跟女孩子看电影。
或是半夜在女孩楼下弹吉他大唱情歌,不怕被愤怒的邻居围殴。
为了爱情茶不思饭不想睡不着的人,更是举不胜举。
而许多疯狂行为的产生,通常也是因为追求爱情。
更有甚者,为了爱情而想不开自杀,或是杀害情敌与爱人,也时有所闻。
“例如著名的爱德华八世,放弃王位而成为温莎公爵,只为了和心爱的辛普森夫人厮守终生。辛普森夫人是个离过两次婚的妇人,温莎公爵竟然为她失去王位并被流放,我们能说温莎公爵没有失去理性吗?”
那个绑着辫子的女孩,左手抓着辫子,右手指着我,大声地说。
我在答辩时,首先定义理性应是思考的“过程”,而非“结果”。
所以不能因为经过思考的结果和一般人不一样,就认为他没经过思考。
举例来说,如果在白色与黑色之间,大家都选白色,却有一个人选黑色。
并不能因此判定那个人没有理性,只不过在一般人眼里他是不正常而已。
正不正常只是多与少的区别,没有对与错,更与是否理性无关。
就像爱因斯坦智商比正常人高很多,表示他不正常,但能说他不理性吗?
“英国的温莎公爵不爱江山爱美人,这是因为对他而言美人比较重要。即使一般人都觉得江山比较重要,那也只是价值观上的差异。不应该因为这种不同的价值观,就认定温莎公爵因为爱情而失去理性。”
我没绑辫子,又不甘示弱,左手随便抓着一撮头发,右手也指着她。
柏森站起身准备结辩时,右手还在桌子下方对我比个“V”手势。
“对方辩友举出许多因为‘爱情’而杀人或自杀的极端结果做例子,来证明‘谈恋爱’是不理性的……”
柏森的语调很激昂。这语调我很熟悉,好像是……“我方想反驳的是,即使有许多人为了‘金钱’而杀人或自杀,就能证明‘赚钱’是不理性的吗?”
柏森把语气再加强一些,我终于知道了,那是在话剧社时念对白的方式。
“所以我方认为,‘谈恋爱并不会使一个人丧失理性’。谢谢!”
柏森下台时,答礼的姿势是土风舞社的邀舞动作。
结果揭晓,我们代表的反方获胜,柏森还获得该场比赛的最佳辩士。
学长说我表现得也不错,只是抓头发的样子,看起来实在很像猴子。
“可惜这是辩论比赛,不是马戏团表演。”学长拍拍我肩膀,遗憾地说。
当天晚上,依照惯例,柏森还是在熄灯睡觉后爬到上铺问我,他是不是天生的英雄人物。
从此,柏森就一直是辩论社社员,到大四为止。
我陪柏森到大二后,就不去辩论社了。
因为我辩论时,偶尔会冒出你娘的圈圈叉叉,或是他妈的鸟儿飞之类的脏话。
学长说我很孝顺,都不会提到我妈。
孝子是不应该因为说脏话而被对方辩友砍死的。
总之,大一和大二的时光,对我和柏森而言,是非常快乐的。
正因为快乐,所以时光走得特别匆忙。
大二下学期,柏森还被选为班代,我被选为副班代。
那学期我们相当活跃,办了几场舞会,还有撞球比赛和歌唱比赛。
舞会时,我们有开舞特权,可以先挑选可爱的女孩子跳舞,不必跟人抢。
撞球比赛我和柏森搭档,撞遍班上无敌手,拿到冠军。
歌唱比赛子尧兄竟然也参加,他唱的是曹雪芹的《红豆词》。
“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
子尧兄左手抱着一本《红楼梦》上台,声音浑厚低沉,全班震惊。
“咽不下玉粒金波噎满喉,瞧不尽镜里花容瘦……”
他的右手先轻掐着脖子,再摸摸脸颊,身段很像歌仔戏里的花旦。
“展不开眉头,捱不明更漏……”
子尧兄深锁双眉,眼睛微闭,右手按着额头,非常投入。
“恰似遮不住的青山隐隐,流不断的绿水悠悠……”
“悠”字尾音拉长十几秒,绵延不绝,全班鼓掌叫好。
毫无异议,子尧兄是班上歌唱比赛的冠军。
系上的课业,我和柏森也都能轻松过关。
子尧兄一直被流体力学所困扰,考试前我和柏森总会恶补他一番。
要升大三的那个暑假,1013室的三个人,决定要搬出宿舍。
因为每个人的东西变多了,特别是书。
所以我们在外面找了间公寓,是楼中楼格局,有四个房间。
还剩一间,我们把它分租出去。
最后租给一个大我们一届的中文系学姐,杨秀枝。
我们都叫她秀枝学姐。
秀枝学姐的出现,除了让我知道东方女孩也有傲视西方的胸围外,最重要的是,她让我认识了明菁。
因为明菁,我才知道,我是一株檞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