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最后一抹晕红消散在天际,像是一个信号般,黑夜瞬间笼罩住大地。苏同同原本以为黑了天就算是一天的结束,人们都会各找各的地儿躲起来。出乎她意料的是,随着人群数量的增多,大街上越发显得热闹起来,就连摊贩在苏同同不经意间也多了数倍。
苏同同站在大街的中央,任由周围的行人撞来碰去,似乎借此来感受久违的热闹。李家锋双手插兜酷酷地站在一边看着,心里并没有多少感触,像苏同同这样从丧尸区里死里逃生进满屯镇的,似乎都有这个毛病。就像是前一段时间逃进来的一伙人一样,想到当时的情景,李家锋都不由得感叹,好像这一段时间逃进满屯镇的人所用的方法都挺轰轰烈烈的,弄得他都热血沸腾想冲进丧尸群里厮杀一番。当然了,这只是想想而已,不然这一家老小不都得哭死啊。不过对比他堂妹和苏同同进来的方式,那伙人就要逊色多了。
当时他正在城墙上执勤,城墙底下密密麻麻的丧尸脑袋像是虫卵一样蛹动着,不只看着恶心人,就连声音都令人毛骨悚然,更不要提无数双或残缺不全、或是日渐腐烂的手臂张牙舞爪地想要夺人而食的场景了。他看得一阵厌烦,真想用手中的枪弹全把它们突突了。可是上面下了死命令,不得浪费子弹!他们都明白,因为巩固城墙的关系,镇里的钢铁厂都掏空了,只有他们的兵火库里还存放着最后一批,可那是以防万一的,轻易动不得。
他刚要让人给他上装备,他好跟着兄弟们去杀几个够本。扣好绳索,扛着大刀,脚下踩着用吸铁石特制的鞋,身边十二个兄弟和他同时准备完毕,一行人刚要冲锋陷阵,就听见火车特有的轰鸣声响起。一时一伙人面面相觑,不可能大家同时幻听了吧。没几分钟的功夫,一辆火车“吭哧吭哧”地开来了,二班和三班的战士自接到紧急任务后也以极快的速度在城墙上待命,等着听他的指挥。
他很理解人性中对生的渴望和坚持,可当时心里的火却止不住地噌噌往上冒,要是这伙人真不管不顾地开着火车冲进来,那满屯镇可不立刻成了人间地狱?他们想活命,难道别人就不想了?像是这种以牺牲别人的方式来求得自己苟活于世的行为,他要是不痛恨就不姓李!那时他心里就打好了主意,要是火车上的那群人敢有一丁点要拿满屯镇冒险的举动,他们也算是活到头了。好在那群人倒也识相,在火车贴着城墙而过的瞬间那伙人一个个都跟西瓜似的咕噜噜地顺势往城墙里跳,虽然或轻或重的都受了一些伤,好在没开瓤。城外的丧尸则没那么好运了,没有几千也有过百的丧尸被火车碾成了肉末,还幸运的被抛进了城墙里面,好在守在城里的士兵都挺机灵,还没等那些丧尸爬起来呢,就把它们脑袋开瓢了。
“家锋啊,家锋?”
听到熟悉的声音,李家锋瞬间回神,从兜里掏出对讲机说了几句后,从人群里捞出苏同同就走。苏同同那时候意外地从衣服兜里掏出皱皱巴巴的五块钱,幸福地冒泡,正捉摸着是买肉串好呢,还是买烤土豆好呢?
苏同同如今才明白逛街的好处,不只能听到八卦,还能了解如今的形势走向,自然而然地,看到如今交易的方式还和以前一样使用人民币时,苏同同淡定中含着些微的讶异。还记得当时她好奇地循问李家锋原因时,李家锋一脸莫名地回的“不用钱买东西,那用啥?”苏同同当时就立刻照着曾经看过的小说、电影上的情节反驳,积分呀、丧尸的指头啊什么的。看到李家锋一脸看神经病的表情看着她,苏同同风中凌乱了。
被人突然拉走,苏同同刚要叫嚷,就听到李家锋低沉的声音响起,“我堂妹请你到家里去做客。”
苏同同很想说你堂妹是谁,说让我去见她我就去啊,当她是太后老佛爷哪。突然间想到,他叫李家锋,那他的堂妹不会就是......天哪,这也太巧了吧,她个猪脑袋竟然现在才想到。她就说李家钰要死要活地要回满屯镇呢,原来这是她的大本营啊。心里也明白了个大概,难怪李家锋这一天对她这么体贴,原来不是有所图谋,也不是对她一见钟情,感情只是照看一下他堂妹的救命恩人哪。
去李家的路上,因为差点表错情,苏同同有点懊丧地保持沉默,再也提不起兴致和李家锋说话。为了转移注意力,苏同同刻意将视线投注在道路两旁的风景上。
街上的霓虹灯闪烁,尤其是店铺的牌子,饭店、超市、商场一应俱全,似乎和灾难爆发前没什么两样。没等苏同同看够,李家锋就已经将军用吉普停在了一幢全副武装的豪宅前。说是全副武装,是因为豪宅的外围不只砌了高高的围墙,围墙上还安装了电缆,从围墙的颜色和遗留下的痕迹判断,这竣工还没多长时间。心里对李家钰,李家锋,甚至他们的家族也有了大概的了解,不禁咂舌,深深地明白了什么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了,老祖宗的智慧果然不可小觑。
李家钰被接回家后就先嚎啕大哭了一场,这才抽抽噎噎地和家人们互相聊起灾难发生后各自的情况。
李家钰虽然早就有了心理准备,可是在听到奶奶、姥姥、姥爷都在这场灾难中过世时还是禁不住心里一痛。李家钰心里清楚,相对于无数家破人亡的家庭而言,他们家已经算是幸运的了,当然如果大堂嫂也能分得其中的一分幸运就更好了。从母亲的口中了解,大堂嫂是第一批异变里的,当时还怀着九个月的身孕,眼瞅着就要生了,谁知道......
想起当时的情景,李家钰的母亲孙玉珍又是后怕又是心酸,握着李家钰的手直掉眼泪,“......是你大堂哥亲自动的手......看着你大堂嫂大着肚子的尸体我们不甘心啊,当时正是乱时候也找不到医生,你大堂哥抱着你大堂嫂就跟掉了魂似的。没办法,你大娘就做主给你大堂嫂剖腹产......孩子抱出来的时候就变了样了,还是个刚出世的婴儿啊,咋就成了小怪物了呢......也幸好当时没去医院了......”
“那后来怎么办了?”
“还能怎么办,娘俩一块儿火葬了,黄泉路上也有个伴。”
“二大娘,客人都来得差不多了,爷爷让你们赶紧下去。”王莎莎喜滋滋地推门而入就看到互相抹眼泪的两人,一边转述爷爷的吩咐,一边拉起李家钰硬是推坐在化妆镜前,“家钰终于回家了,二大娘这下可把心放进肚子里了,咱们可得好好庆祝。二大娘,您的化妆技术好,我就不抢您的活了,我去厨房看看啊。”
“嗯,莎莎说得对,我得给我闺女好好庆祝庆祝。家钰,看你二堂嫂这为你里里外外忙活的,还不好好谢谢你二堂嫂。”孙玉珍擦擦眼角的泪水,脸上光彩灼灼。
李家钰从母亲那儿了解到,这段时间家里都是二堂嫂在操持,干完家务活还要安慰痛失几位亲人的婆婆和她的母亲,可以想见她的辛苦。她也不再耍大小姐脾气,极是热情地感谢一番。王莎莎都被李家钰那抹了蜜的嘴夸成了一朵花,笑得是合不拢嘴,乐颠颠地往外走。
李家钰适才从母亲那儿听说二堂哥负责巡逻小镇的安全,时不时地还要面对面和丧尸肉搏,记得她和同同进来后还剩了些土炸弹,凭她和苏同同的交情要来一些还不是张张嘴的事。眨眼间一个好主意成型,李家钰赶紧叫住二堂嫂,拜托她把她的救命恩人兼好友给请来,心里止不住地得意,真是一箭双雕啊一箭双雕。
苏同同进入大厅时就看到一副衣香鬓影、人头攒动的景象,刹那间有时空错换的感觉。环视一圈也没看到李家钰的影子,倒是看到了一个熟人——陈子聪!
苏同同回头,想跟李家锋说一声她遇见了个朋友,他有事就先忙,谁知道她身后人影空空,人不知什么时候就走了,连个招呼都没打。苏同同耸耸肩,那她就自己随意了。
三根手指稳稳拿捏住酒杯柄,陈子聪轻啜了一口杯中的红酒,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不时还要和场中的前辈点头致意。别看他表面上轻松自在,其实心里烦恼得不行。爷爷让他来此的目的他自然清楚,家里就剩下他们爷俩,满屯镇虽说有他们的产业可到底是外来户,能不能站稳脚跟还两说。如果说当初得知爷爷理想中儿媳妇的名字还抱着一丝侥幸的话,那看到李家大厅里巨幅相框上的全家福可谓幻想破灭。还记得慌张回眸间李家钰那愤恨的眼神,可是他不后悔,如果他不跑,那他还能活着吗?痛失所有亲人的爷爷还能有继续支撑下去的动力吗?陈子聪从来都不是纠结于过去的人,思绪回转间已经开始着手对策了。眼角瞟到门口进来的身影,陈子聪不禁一愣,唇角高兴地翘起。虽然不怎么熟,但是看到认识的人还活着,怎么样都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嗨!很高兴你还活着。”
意外于陈子聪的主动,苏同同还记得当时陈子聪那恨不得她立马消失的样子,“呵呵,傻人有傻福么。你什么时候来的?我前两天才到。”
“原来你就是前两天闹得沸沸扬扬的主角之一啊,行,巾帼不让须眉!”陈子聪竖起大拇指,眼里的精光一闪而逝,站在对面的苏同同丝毫没有察觉,还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后脑勺,“哪里哪里,过奖过奖。”
就在苏同同想着怎么礼尚往来夸夸对方的时候,突然一股大力将她拉到一边,就见打扮得跟公主似的李家钰挡在她前面,像是发怒的斗牛对着陈子聪喷气,“陈子聪,你还没死那。笑,笑什么笑,切,还真好意思,感情你天天戴人皮面具呢吧,戴几层了,跟姐姐说说,怎么干揭都有剩呢......”
“小钰,你干什么呢?!”孙玉珍没想到,就她和几个关系还不错的客人打招呼的功夫自家闺女就能和客人吵起来,赶紧上前拉了李家钰一把,不好意思地对陈子聪笑了笑,“子聪是吧,别介意啊,家钰她还小,前两天又受了惊吓,你别跟她一般见识啊。”
“孙阿姨客气了,我跟家钰是校友,有点误会......”
“陈子聪你闭嘴,家钰也是你叫的?哎呀,妈,你别拉我呀,陈子聪他不是好人。”
“这孩子,子聪啊......”
“阿姨,没关系,您不用感到抱歉,也不必责怪家钰,是我做事不够周全,家钰怪我也是应该的。今天大家来都是为了给家钰庆祝的,我就先告辞了。”
苏同同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在场其他看热闹的宾客有何感想苏同同不知道,但她对陈子聪却是满满的佩服。刚才两人的对话唤回了她几个月前的记忆,她就说一开始看着李家钰眼熟呢,原来她也是最初那些幸存的学生之一啊。如果不是知晓事情大概的始末,苏同同也会觉得陈子聪是个好娃,众目睽睽之下被人当面指着鼻子骂还宽容有礼识进退,委曲求全主动退让,看着他的背影是多么凄凉博人关爱啊。可惜,此时的苏同同分外明白李家钰悲愤的心情,陈子聪这娃够腹黑,看看把李家钰委屈的。
在场的宾客除了运气超好的某傻,其他能活到现在、又有实力能加今晚聚会的,谁不是多长了N个心眼,这个小小的插曲在众人有意的忽视下很快淡出人们的视线,至于背地里对此什么看法、产生个什么想法都是人家关起门来的事了。总的来说,李家钰今晚过得还是蛮HAPPY的,沾了李家钰光的苏同同过得那就更是有滋味了,从小到大她还是刘姥姥进大观园头一次碰到如此场合呢。
当李家钰谄媚地向苏同同讨要土炸弹时,苏同同真相了,可她也莫宰羊啊。东西还被军方扣着呢,不然她也不会那么可怜在大街上闻香了,就五块钱还得琢磨着掰成几瓣来花呢。
算上最初被扣留的两天,苏同同统共在满屯镇生活了七天,其间当了四天的兵。
不得不说,满屯镇确实是个好地方,不消多说,只要看到镇里人的生活状态就知道了。就这几日苏同同所见所闻,老百姓对生活的热情那就好比冬天的篝火。满屯镇的人就好像被集体打了兴奋剂,各种悲观颓废的、混吃等死的消极情绪统统不见踪影,有的只是昂扬的斗志。直白点,引用她经常光顾的烤肉串大叔的原话就是——害怕?那有啥好怕的,要是一对一单挑,我能挑它十个八个的;伤心?哎呦,家里死人谁不难过,可再难过这日子也得继续过下去,有道是好死不如赖活着,可这要是混混噩噩地混日子还活着干啥,还不如给好人腾地方呢。
满屯镇冬季酷寒,夏季酷热,因此一直以来居住的人口都少。直到近几年,因着新开发出来的旅游项目,镇子上的人才日渐多了起来。不过毕竟都是游客,除了特别爱好的,谁会在大冬天的跑满屯镇自找罪受。也因此,灾难爆发之后满屯镇以着匪夷所思的速度重新归于人类的掌控。在其他百万人口的大城市仅余几百、几十人相比,只有区区三万人的小镇却有近两千人存活相比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自古以来流传着这么个说法 ,穷山恶水出刁民。按照苏同同的个人理解,这也与满屯镇彪悍的民风脱不了关系。也许是几百、甚至几千年来与恶劣的自然环境相抗争的结果,满屯镇的人由内而外散发着一种强悍的霸气,行事粗犷而豪爽。排除掉逃进满屯镇的人,军队里百分之九十都是满屯镇人,而且男女比例相差不大,从中就可窥得他们的实力。
说心里话,苏同同对满屯镇的印象还是非常好的,而且在这里吃喝不愁。水源,不论河流,光是井水就足以日常生活所需了;食物也是,别看气候条件挺恶劣,可地里至少一年还是可以收一茬的,再加上种大棚什么的,两千人的口粮那是够够的了。再加上打猎所得的野味、饲养的牲畜家禽,饭菜质量和以前还真没差多少。至少从来都不挑食的苏同同是没啥可抱怨的。
可这里千好万好,苏同同却始终产生不了归属感,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发想家了。要不是还有心事未了结,苏同同早吵着闹着要走了。关于父亲和弟弟的地址,在她离开李家第二日的上午李家锋就给她找到了。只不过,临到关键时刻苏同同却有些退缩,总觉得还没准备好见面就暂时拖着,那写着他们地址的纸条就一直随身揣着。
虽说还没见到亲人,苏同同却在部队的食堂里意外见到了分别了有一段时间明娟。她惊讶地发现,才分别了短短几个礼拜啊,明娟竟然结婚了!对象就是她所在三连的二排排长。两人闲聊没几分钟,苏同同就见到了明娟丈夫的本尊,是一个长相硬朗、很有男人味的小伙子。两人的互动间萦绕着淡淡的温馨,苏同同很是替明娟高兴。明娟极是热情地邀请苏同同到她家去做客,苏同同也想知道其他人的情况就不客气地当起两人的电灯泡。
因为她还有训练,苏同同在明娟家里呆了不到半个小时就告辞了。回部队时消化着从明娟那里得知的信息,苏同同忍不住慨叹不可预测的命运轨迹和人与人之间那奇妙的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