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嘶,喝的有点太多了!”第二天早上,随着蒋海迷迷糊糊的被尿憋醒,他也无力的睁开了眼睛,昨天晚上,他已经不记得自己喝了多少酒了,当然,没有直接喝大,或者是喝断片。
但今天早上起来,头还是有一些隐隐作疼,去上厕所后,蒋海看了一眼手机,已经九点多了,他也不再睡了,说实话,再睡也睡不着了,就这么躺在大床上,看着面前的天花板。
突然之间,蒋海感觉自己真的有些……无聊?
“这大过节的,身边一个人都没有,这叫什么事啊!”无奈的坐了起来,别人有钱之后,都是妻妾成群的,自己有钱有了半年了吧,虽然没有半年,但也有小半年了,但依然是孤家寡人一个,甚至连个花钱的服务都没有叫过,看起来自己还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男人。
“说起来我自己都感觉丢人啊!不说了,说多了都是眼泪。”无奈的摇了摇头,蒋海叹了一口气,自己还真是命犯天煞孤星,有钱了,都没有女人,自己这是得长多丑?
当然,蒋海虽然绝对算不上是帅,但也算不上丑,一米八八的身高,单眼皮,但眼睛却不算小,以前一些近视,但自从有了真龙精魄之后,就已经好了,身体以前有些胖,肥肉不少,但自从有了真龙精魄之后,身上已经近似完美,发达的肌肉,不算是特别的膨胀,但也绝对不差算,那肌肉看起来并不像是东方人传统的流线型的肌肉,有此介于东方人和西方人的中间的那种肌肉,一看就知道很发达,块很足,但却感觉不到厚重感。
按理来说,年少多金,长的不差,身高也还可以的蒋海,应该是那些美女的宠儿才对。
但让蒋海有些郁闷的是,貌似,他并没有受到多大的关注,当然,这也跟他这么宅有关。
既然已经不睡了,蒋海就从床上跳了下来,然后洗漱了一翻,就准备下楼了。
走到了一楼,发现伯克-达勒此时已经先来了,此时正在那里收拾着火鸡。
火鸡跟华夏的烤鸡有结像,只不过要比烧鸡大的多的多,也要麻烦的多的多。
昨天蒋海听到过他们说起具体的做法,实在是很麻烦,伯克看起来并不是第一次做这个东西,还是很熟练的,蒋海看着旁边的盘子里他摆着不少的东西,胡萝卜,欧芹,洋葱,还有板栗,黄油等等等等,放了一大盘子,这只火鸡是上一次蒋海买的,净重23磅,着实不小。
烤制火鸡最重要的部份,不是在于烤,而是在于解冻的方法,所以这只火鸡在昨天,伯克-达勒就已经收拾出来了,要先拿出来在2-4度的地方先解冻,解冻之后,再把火鸡洗净,把鸡的脖子、内脏掏空,用两加仑的水加下两杯盐,把火鸡泡在里面,放在阴凉处四个小时以上,再把火鸡从盐水中捞出来,放自来水之下冲净,再用纸巾抹干,再放在阴晾处八个小时之后,才可以使用,所以说做火鸡,真的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吃力不讨好。
今天一早伯克-达勒就过来了,先把烤箱预热,然后就把那些他准备的东西,和黄油先混合到一起,然后再放到火鸡的肚子里面,再用绳子绑好火鸡腿和固定住火鸡的翅膀。
然后再拿出一些生菜之类的蔬菜,放入早就准备好的烤盘,加上一杯水,上面的架子要弄成v字型,火鸡的全身抹满黄油,为了防止烤焦还要包上了锡纸,随后把火鸡胸朝下,向入烤箱当中烤四十五分钟,再拿出烤盘,用烤盘里面的汁液,涂遍火鸡的全身。
随后把鸡放倒,侧面朝上,再加入半杯水,放进烤箱当中烤十五分钟,再拿出来,用汁液涂遍全身,再转一百八十度,用另外一侧地送进烤箱当中,烤十五分钟。
然后还要再拿出来,把汁液涂满火鸡,然后让火鸡胸部朝上,继续烤三十到四十五分钟,这个就要看个的喜好问题了,喜欢吃焦的,就烤久一些,喜欢吃嫩的,就烤短一些。
而想要知道这个东西熟没熟,就要用到温度计了,鸡胸部熟了的话,应该是七十四度,鸡腿熟了应该是七十七度以上,这样一只火鸡就烤好了。
在吃的时候,可以直接选择吃,也可以选择切成片醮着东西吃,在美帝这边,早就已经有人弄出了一种最配烤火鸡吃的酱汁,是用甜面酱、麻油、花生酱,泰式的甜酱,车厘子(也就是大樱桃)酱,混合在一起醮着吃,那味道也是相当不错的。
早就在几天前,菲利蒙太太就已经做好了烤火鸡酱,自己留了一些,剩下的都给了蒋海。
“嗨,伯克大叔,只有你自己么?其他人呢?”打开了大门,让两条狗出去上厕所,蒋海则走到了厨房,向着伯克-达勒问道。
“他们先去牛棚那边了,今天牛棚也是要喂的么,菲利蒙带着他两个儿子去巡视庄园了,至于菲利蒙太太她们,则在家里面准备着其他的吃的,要知道今天晚上可是有不少的东西呢,不过我只会做这个。”听到蒋海的话,伯克-达勒向着蒋海笑了一下,然后随意的耸了耸肩,虽然是圣诞节,但人放假,可是牛却不会放假,它们也不可能饿三天。
“哦,这样啊!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么?”听到伯克-达勒的话,蒋海轻笑了一下,找到了这些勤劳的手下,对于蒋海来说,还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
“把那些牛肉切一下吧,一会儿我们烤着吃。”听到蒋海的话,这边的伯克-达勒也笑着说道。
听到他所讲的,蒋海应了一声,便走进了厨房,开始帮着忙碌了起来。
都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蒋海这里又是渔场,又是牧场的,自然主要吃的,就是牛肉和海货了,当然除了牛肉、鱼、虾、螃蟹之外,今天还有一道主菜,龙虾!
蒋海魂牵梦萦了那么久的主菜,不过可惜,这只龙虾也不是他抓的,而是他去温斯罗普买的。
在国内龙虾,一直都是暴发户,哦不,奢侈品的代名词,当然,主要吃这个东西的就是暴发户,因为国内的龙虾,真心不大,虽然味道不错,但至少从卖像上来讲,跟美帝这边和澳洲那边的没法比,其实很久以前,美帝和澳洲那边的人,几乎是不吃龙虾的,因为他们认为这个东西不好吃,费事不说,肉还没有多少,总而言之并不是一个好吃的东西。
所以龙虾,基本上就属于穷人的食物,龙虾、鲍鱼在这两个地方的价格,其实一直都不高。
直到华夏重新出现在了世界的面前之后,全世界的人突然发现,华人好有钱,而且好爱吃这个东西,澳洲的龙虾,在短短几年间,从每磅几澳元,疯涨到了三十几澳元,相当于九两就要一百多元软妹币,这在国内其实并不算是太贵,哪个酒店一只二斤重的龙虾不得黑你一千多块,但这在澳洲就已经算的上是天价了,东西贵的令人发指。
澳洲这边的捕捞业公司,算上运费,算上油钱,算是海关税,卖给华夏的价格,要比在本地卖多出一倍还要多,他们再傻也知道上哪去卖!
至于美帝这边,最有名的,自然就是缅因龙虾,也就是传说中的波士顿龙虾。
不过波士顿龙虾的主产地,就是缅因州,因为有本地政策的压制,再加上这里是处在东海岸,如果要送到华夏的话,有两条路走,一是走大西洋,然后走印度洋,这才到的了华夏,不过谁都知道,要走这条水路,就要经过非洲,索马里那边,走这条线路实在是太危险了,收益虽然高,但得有命花才行,而第二条路,就是横穿美帝,从西海岸送过来,再从太平洋送到华夏,这样就太麻烦了,陆路的运费,可要比水路的多的多。
而且最主要的是,华夏的人还不愿意吃死的和速冻的东西,这个龙虾要活,可能要坐飞机,这样的运费平摊下来,其实也就赚不着什么钱了,正是因为如此,所以缅因州的龙虾,虽然还会往华夏卖,但数量并不多,正是因为如此的原因,所以这东西在本地的价格,也不算太贵,在温斯罗普本地的水产市场了有卖的。
大小不同,价格不一,一般来说,二十公分左右长,一斤多重的,也就是十二、三美刀一磅。
如果长到三十厘米的,就要卖到三十美刀一磅,四十厘米的大概要卖到八十美刀一磅。
半米长的,就可以卖到300美刀一磅了,毕竟这种龙虾,不仅是吃肉,而且还是一种象征。
蒋海买的自然不是太大的,他买的是三十公分左右的,一共买了十只,一只大概五十美刀左右,他一共买了二十只,就等着今天吃了。
正当蒋海的牛肉收拾的差不多的时候,其他的人也都回来了,接着蒋海的别墅内,也跟着热闹了起来,尤其是在菲利蒙带着两个儿子来了之后,大儿子路易还好一些,只是四处的看了看,然后坐在那边聊天,偶尔去帮这些叔叔、伯伯们拿些啤酒之类的。
至于他的小儿子,约翰那就要两眼放光了,毕竟他还没有正式的步入社会,看什么都是一脸的羡慕,蒋海养的那两条大狗,蒋海那最新的游戏机,3d投影电视……自从来到了蒋海的家,他就发现自己的眼睛有些不太够用了,这,就是顶级宅男生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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