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党群工作的“金刚石”原理
好的结构是稳固的前提。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两点连成一线,三点构成一面,在家庭中夫妻两点如果离开了第三点—小孩,家庭是不稳固的,这是从结构学角度讲的。又如金字塔形的结构是稳固的,而倒金字塔形则是不稳固的。当前,在我国基层治理中,大量的人、财、物资源集中在行政体制中上层,极容易形成倒金字塔结构,因而党和政府需要以更大力度强调把各种执政资源向基层倾斜和投入,否则容易导致社会结构脆弱,各种治理功能失序。这也是从结构学角度讲的。
金刚石由于拥有稳固的分子结构,才成为最坚硬的物质。长期以来,由于我们党坚持群众路线,在群众中的组织结构符合金刚石原理,所以我们党领导的各项事业坚不可摧,从胜利走向胜利。
以色列国旗上的“大卫星”是一个象征“智慧与稳固”的六角星图案,中间的“内切图”便是金刚石的“六角”分子结构,外部的“六角”是由正反两个三角形组成,“内六角”与“外三角”都是稳定的分子结构与物理结构。正反两个三角上下拉开则形成“沙漏”形状,代表“循环重复”的智慧与力量。外六角形的六个要素正是人类手掌的“五指”与“一掌”的六个要素,可以形成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剪刀、布、锤子”的“工作程序”、“工作抓手”与“工作成效”,这就是犹太民族的智慧与生存能力。我们党的群众工作正是立足于这样的智慧与结构,才取得了伟大的成就。新形势下,我们必须牢牢坚持和运用这个原理。
图:以色列的国旗上的六角形反映出了犹太民族独特的民族智慧
群众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抓住人的活动平台,并在各个平台上有一支做群众工作的专业队伍,群众工作就能实现全覆盖。新时期的群众工作创新必须有“三工队伍”在“三区平台”,所谓“三工队伍”是指由“政工、社工、义工”三部分人员构成的队伍,政工需要专业化、社工需要正规化、义工需要制度化。三工队伍的数量与质量应进行科学配套与标准认证。所谓“三区平台”是指在“社区、单位、学校”设立三个全方位的群众工作平台,保证老百姓在遇到“后院起火、孩子没出息、邻里有矛盾”三难问题时“三有保证”—有地方去、有专人问、有兴趣学。比如,在群众活动的家庭平台上应该建立“家庭俱乐部”,有一支主要由义工(如退休的老党员、老干部、老专家、老军人等)组成的家庭顾问,群众生活有困难、有烦恼可以去“问一问”;在群众活动的学校平台上应该建立家长学校,类似于美国的“教师—家长联合会”(PTA)和一支校外辅导员队伍,教师教学生知识,校外辅导员教学生常识,这支队伍既可以由家长组成,也可以由聘请的校外人员组成;在群众活动的单位平台上,应该成立类似于职工之家的组织,在职工之中,党员干部(政工)可以积极发挥作用,对普通职工产生积极的影响力并帮助解决问题。
当前,在群众活动的平台建设方面,各地探索了不少好经验,如:厦门市探索并推行类似于家庭俱乐部的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把社会服务中心纳入全市城市建设发展总体规划,明确要求新建住宅区必须按照规划设计的人口规模,预留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用地或配套建设社区服务中心用房。目前,全市社区用房平均面积达到660平方米以上。这个举措克服了当前我国许多居民小区没有家庭俱乐部的困境,把开发商履行社会责任纳入到群众工作体系中来。在这个平台上,厦门市还持续从下岗党员、复退军人和离退休党员中聘任有党务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兼职组织员,发挥其辅助作用,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担任家庭顾问。
长沙市则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的平台,在学校的老师给学生讲授知识的同时,聘请一批老干部、老模范、老教师、老战士和老专家(五老人员),面向全市广大中小学生,进行形势政策、党的历史、思想道德、公民意识教育,带给学生爱国、爱党、做人、做事的基本常识。
在“三区平台”与“三工队伍”所形成的群众工作“六角形结构”的理论基础上,形成“三一标准”(一心,一部,一问)、达到“三有目的”(有趣、有地、有人)的另一个六角形结构,即:在联系群众家庭方面,主要解决群众“有地方去”的问题,有家庭俱乐部或家庭服务中心,建立社工和义工工作部门(有地);在工作方式上,主要解决“有趣”的问题,群众有困难和烦恼愿意去“问一问”;在工作队伍与组织上,主要解决“一心”即家庭服务中心的问题,群众有烦恼可以到服务中心找家庭顾问(有人)咨询。
十、群众工作的“居民公约”原理
1943年10月,时任中共山东分局委员、中共山东省委书记的黎玉同志在回顾六年来群众工作的总结时强调,要与群众订立拥军公约,加强拥军教育。拥军公约的内容,各地可以根据具体情形,在群众中展开热烈的讨论,由群众民主地决定和通过。在拥军公约中,词句是当地群众的词句,不要生硬,但一经订出后,应在群众中反复地宣读讲解,使群众深刻懂得每一条的内容和意义。村支部、农会及各团体,应协同村公所考察群众执行公约的情形,随时对好的或坏的进行必要的奖励和批评。
拥军公约的主要要点有:(1)配合军队作战;(2)保证随时给军队送情报,作向导,及时的担架输送;(3)拥护和救护军队的伤病员;(4)埋藏与守卫军队的资材公物;(5)保证执行优抗条例,爱护与具体帮助烈士家属、荣誉军人;(6)随时动员逃亡战士归队及欢送新战士参军;(7)保证军队驻防时的各种方便(如住房子,协同站岗放哨,主动找军队报告本村和附近的情形);(8)给军队保守秘密。
黎玉同志在总结群众工作经验时无意之中告诉了我们一条做群众工作甚为管用的办法,就是大凡要给群众一些强制性义务或群众在思想上不容易接受的事情,一定要通过群众自己商量并定公约的办法发自内心地去解决,绝对不能“霸王硬上弓”,用山东话讲,叫“所谓三句好话,不如一声小舅子,三声小舅子不如一条马鞭子”。
拟定居民公约也是现代民主国家普遍采用过的一种做群众工作办法,即依靠群众的开放式参与达到实现群众意愿的效果。
实施“居民公约”,需要领导干部尊重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的普遍的、同等的权利,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不能有任何歧视,在拟定居民公约的过程中体现同票同权,不能有任何人成为居民公约中的“特殊户”。
实施居民公约,需要形成对利益相关者开放、透明、公正的居民参与环境。为了保证在拟定居民公约的过程中,人人都能履行表达权,需要强调参与人群的针对性。利益无关者尽可能不参与。由于在实施居民公约过程中,利益相关者才是真正的主人,因此,被选定为公约执行者的公共权力机构尽可能在居民参与过程中处于“沉默”状态。
一旦政府或某些中介机构被选定为居民公约的执行者,必须严格按照公约的授权,不越界,同时也敢于“碰钉子”,敢于执行。
实施居民公约,是领导干部做群众工作各种原理的综合运用(见下图)。比如,在强调群众的共同愿景时,可能会运用利用人性原动力原理;讨论公约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民主协商的过程;实施公约的过程可能会运用凸凹原理;选定执行者的过程,可能会运用群众工作微积分原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