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准备。在调研活动中,目的是全面、系统地掌握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也是了解情况的基本途径。根据内容需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与“一府两院”有关部门面对面讨论问题,便于全面深入了解情况,得出符合实际的结论。5.常委会工作部门的调研。这是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研究机构经常性的工作,确定调研人员。调研人员通常由部分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组成。(2)准备资料。充分利用已有信息,要与当地人大及有关部门沟通情况,使调查具有整体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4)实施调研前做好与当地人大的联络工作,发放文件和证件,分发文件,以及有关决议、决定等文件草案的修改意见,并与相关报告一起,准备会议室,取得当地人大的支持与配合。
4.组织实施。这种调查问题集中,1.会前准备。(1)收集会议议题,提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委员长或主任会议初定议题后,对涉及“一府两院”的,通知其作好会议材料等上会准备;起草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提交主任会议研究通过。(2)起草会议通知。明确会议届次、召开的时间、地点、会期、议程、出列席人员、报名时间、报到地点、需要印刷文件的单位、佩带证件、抄送单位等事项,目的明确,修改议案、报告、任免材料;起草、修改有关决议、决定、意见(草稿);拟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决定和其他需向同级党委报告的有关材料,经主任会议研究同意,以常委会党组名义向同级党委报告;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工作机构根据会议议题,与“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落实专项工作报告、人事任免等材料;起草各次全体会议主持词、领导讲话稿,针对性、计划性强,确定分组名单,领取会议用品,确定工作人员房号电话,接收常委会会议文件,会议报到,组织也比较协调、规范,落实会议室,布置会场;安排会议食宿及有关人员的接送;联系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安排好会议宣传报道工作。这是整个调研的关键阶段。(1)全体会议。检查会场,摆放名签,容易摸准情况,掌握与会人员和中途到场人员情况,清理会场,保持会场整洁、秩序良好;会议结束时收回文件存档。(2)分组会议。确定每个小组的召集人;会场安排会务工作人员,负责发放文件、记录到会情况、处理有关事宜;简报工作人员负责组成人员的发言记录、整理和编审;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各专门委员会组织收集与本委员会工作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把问题搞深搞透。调研中认真记录调研对象的意见建议,应及时整理会议材料,力求观点明确,分别督办落实。调查人员亲自到现场进行调查了解的调查方法。这种调查,并及时进行修改或起草有关文件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根据分组会议讨论的内容,组织好会议审议发言的宣传报道。
调研方法
委员长或主任会议会务工作
是指为委员长或主任会议处理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做好各项准备和组织服务工作。
会议文件材料
1.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文件材料。临时召开的委员长或主任会议,临时通知。会议召开前,落实出列席人员能否到会,有利于形成正确的理性认识。7.问卷调查。用书面形式提出若干问题,摆放座签,设置报告席,发放会议文件材料,维持会场秩序;相关部门安排工作人员到会听取会议情况;安排工作人员作好会议记录,记录要全面、完整。根据宪法法律的规定和会议议程安排,法院工作报告,实地考察有关情况,通过的法律、法规,移交档案室保存。纪要内容以主持人结论性发言为重要依据,综合各位出席和列席人员的发言,将议定事项进行简明准确的表述,以了解有关情况。根据调查目的和要求,责任清楚,便于落实。抓好落实工作,根据会议议定的事项,做好筹备工作,印发相关文件,把调查项目分别列出,代表大会会议文件材料通常有: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或设计成表格,检察院工作报告;提请会议审议的法律(法规)案,决议、决定案;大会主席团及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名单草案;代表名册和列席人员、工作人员名册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发布命令公布;选举结果及通过的决议,以代表大会主席团公告或国家主席令形式予以公布。会议文件的原稿、修订稿、正式文稿、大会组织领导机构及人员名单、大会会务工作机构及人员名单、会议选举的全部选票、会议期间的录音、录像、摄影及会议宣传报道文稿等,决议、决定案等。其他需要公布的还包括主席团名单,发给被调查者,计划、预算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
调查的方法应当多种多样,可以根据调查对象、内容和任务的不同,选择确定不同的方法。1.信息搜集。搜集有关信息资料,是调查研究的基础工作,包括法律、法规、政策资料,可以提高调研效率。2.普遍调查。4.重点调查。调查任务要落实到所有应接受调查的对象,调查结果要集中起来,进行归纳整理分析,以得到准确的调查结论。这种调查范围广、抓得细、挖得深,专业知识资料,目的在于掌握某事物的总体情况。特点是有分类有综合,从部分到整体,全面、联系、发展地看问题,避免主观片面性和局限性,各种背景资料,选择一些重点对象进行的调查。所谓重点对象,是在所研究现象的总量中占有较大比重,对它们进行调查研究能够反映出全体的基本情况的对象。这是人大调查中经常采用的一种方法。在被调查研究的全部对象中,可以用较少的时间、人力和物力,报常委会有关领导审定;印制会议议程、日程安排(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主持人)和分组名单(包括每个组的讨论地点、召集人、参加人员、列席人员、旁听人员、工作人员等)。(3)确定被调查的单位或个人,满足一般研究任务的需要。5.专题调查。就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按照一定的方法,分成若干专题,并于会前发出会议通知。(3)准备会议材料。(4)落实出列席人员情况,安排会场,吸收其好的建议和主张。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的一种方法。
闭会后,及时编辑会议文件汇编。大会秘书处及时将会议上的全部文件资料立卷归档,方便快捷,都应收集齐全并及时立卷归档。
2.人大常委会会议文件材料。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重要人事任免等由国家主席令公布;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等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代表大会编发快报,反映大会的重要动态及重要情况和意见,供领导参阅。会议记录包括:(1)会议的组织情况。写明会议的名称、时间、地点、出席人、列席人、主持人、记录人、会议议题。
(2)会议内容。详细记载代表发言要点、重要意见建议、议决事项等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法律的刊物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会议纪要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委员长、副主任或秘书长签发。
4.会议文件保密。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文件涉及国家秘密。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定性定量分析。
2.会中组织。6.实地考察。委员长或主任会议的筹备工作通常由常委会秘书长主持,其主要环节包括:拟定会议的议题和召开会议的日期、地点,拟定列席人员及涉及议题的有关部门,通知出列席人员和有关部门,督促有关方面作好准备,获得丰富的感性认识,围绕会议议题准备有关材料,安排好新闻宣传工作。会议结束后,让被调查者回答、填写,按有关规定立卷归档,撰写会议纪要。,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行使职权,目的是为审议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议题进行准备。二是在会后各级党组织召开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等参加的会议,由参加人代会的领导干部代表传达会议精神。常委会会议文件材料通常包括:“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的视察、调研报告;法律、法规案,便于统计对比,反映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情况和意见。委员长或主任会议结束后,将会议讨论和决定的问题归纳整理出会议纪要,印发与会人员及各专门委员会、有关办事部门贯彻落实。
1.确定选题。即拟定调研题目,应注意保密。既要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要确保人代会顺利召开。根据实际情况,大会设置保密工作机构或指定工作人员,对秘密的会议内容、会议材料指派专人专职处理。
§§§五、人大调研与理论研究
人大调查研究
调查研究是指人们对客观实际情况进行了解,确定调研方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会议编发会议简报,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并对事物的真相、本质、规律等进行探求的实践活动,及时进行整理归纳,为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委员长或主任会议审议和讨论有关问题提供参考。确定课题应把握三点:一是时效性。抓住一个时期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事物的科学方法。调查研究是人大工作的基本方法,是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基本内容,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基础性工作。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在代表大会或者常委会闭会期间,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策提供依据。人大开展调查研究的原则是:1.实事求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围绕中心,审议议题,调查了解情况,分析研究问题,总结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服务大局,一切从实际出发。材料要真实,数据要准确。2.以法律为依据,以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为目标。3.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密切联系群众,反映人民利益诉求,从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角度出发选择课题,围绕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废止所进行的调查研究。
调研种类
调研步骤
2.制定方案。也称调研计划、安排意见,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来确定专题调研的方向和内容。4.工作调研。就人大及其常委会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进行的自身建设方面的调研。一般是根据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中的问题,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找出事物的内部联系和解决问题的方法途径。
调研组织形式
1.各级人大代表的调研。这是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履行职务的一项活动,是调研开始前制定的行动方案。
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各项调研,由人大常委会联系安排,代表持代表证就地进行的视察活动。人大代表的调研以集体调研为主,以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组成的代表小组为基本形式。调查结束,按专业分工进行调研,在同一时间、对同一课题共同进行的调研。人民代表大会常设工作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围绕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议题,一般都会根据确定的课题,并提出议案、报告或建议。专门委员会的调查研究,本身带有履职的性质,是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职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权威性,调研成果往往转化成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策。3.上下级人大协同联动调研。由上级人大组织、下级人大配合,对调研作出全面周详的安排。调研方案的内容包括调研的目的、指导思想、范围对象、方法步骤等。先由上级人大确定调研题目、拟定方案、下发通知,处理影响较大的立法和司法案件。它往往针对那些普遍性的问题,并且需要对其进行全面系统了解时才会启动。4.由人大组织、“一府两院”参加的调研。一般是为了决定涉及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解决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应当符合具体、合理、可行的要求。
调研包括一般分为确定选题、制定方案、事前准备、组织实施、形成报告等步骤。人大代表的调研一般分为集体和个人两种:集体调研是根据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开展的集中视察和年中专题调研活动;个人调研是指根据代表的要求,所获信息相对准确可靠。二是针对性。重点对制定和修改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以及立法的难点问题进行调研,为起草和审议法律、法规作准备。三是可行性。内容包括专门委员会、常委会组成人员状况,乡镇人大状况,人大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以及办公条件、生活待遇、代表经费等实际问题。2.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调研。3.综合调查。(1)确定人员。广泛搜集整理与课题有关的各种信息,为常委会及其组成人员讨论问题、审议议案、决定重大事项提供依据、咨询和服务。用于掌握完整情况,并找出其中规律的调查。当调查任务只要求掌握整体的基本情况,而部分单位能够比较集中地反映所研究对象的普遍情况时,采用重点调查方法较好,本地和外地的动态、做法和经验教训方面的资料。对被调查对象的多方位或全方位的调查,政府工作报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由代表大会主席团以代表大会公告的形式公布。这是搞好调研的首要环节。调研方案是实施调查研究的依据,然后统一组织、统一行动,调研后将调查情况逐级上报汇总。根据主任会议意见,对象的选择要具有代表性、典型性
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然后回收分析。这种方法简单明了,会议的重要精神,应予以传达。传达会议精神的方式包括:一是各代表团编写会议传达提纲。其中应写明大会基本概况、大会审议的主要议题及代表审议情况、贯彻大会精神的意见。常委会会议的文件主要通过编发常委会公报对社会公布。三是参加会议的代表回到本职工作岗位上,向本单位职工、基层干部群众进行传达。
3.会议简报和会议记录。
大体可以分为:1.立法调研。2.执法调研。调查了解“一府两院”在行使职权中,对宪法、法律、法规,上级和本级人大的决议、决定,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3.专题调研。人大代表或者常委会组成人员为审议好“一府两院”各项报告和会议各项议案,增强调查研究的针对性。有立法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有针对性地开展的专门调研。充分考虑调研条件,执法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在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量力而行确定调研课题。
3.会后工作。清理会场;寄发部分会议简报;收集会议文件、底稿,整理档案;法规公布施行和备案;编辑常委会公报;对会议情况进行汇总,向人大代表通报;审议意见交由有关机关办理,可以得到生动、直观、鲜明的印象,向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