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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蟋蟀的住所和卵

在那些人们熟知的寥寥可数却久负盛名的昆虫当中,草地上的蟋蟀大概和蝉是齐名的。它的名气来自于它的歌声和居住地。若不是寓言大师拉 · 封登有令人遗憾的疏忽,对它只是评价了几句,我敢肯定,它会更加名声在外的。

在一篇寓言中,大师对我们说,野兔看到蟋蟀耳朵的影子很害怕,因为背后说闲话的人总喜欢把蟋蟀的耳朵说成是角。小野兔小心翼翼地收拾行装要走开了。它说:

再见,我的蟋蟀邻居,我不要住在这里,

否则,我的耳朵最后也会变成角的。

蟋蟀反驳道:

这是角吗?我被你当成傻瓜了吗?

这是上帝创造的耳朵呀 !

小野兔还是固执地说:

可是别人都说这是角。

这就是大师拉 · 封登对蟋蟀说的全部的话。令人遗憾的是,他没能让蟋蟀多说几句,大师只用了两行诗就把蟋蟀宽厚的品行出色地勾勒了出来。蟋蟀当然不是傻瓜,它那大大的脑袋里,有许多出色的事情要说。无论怎样,小野兔很快告别也没有错。因为,逃跑是当别人恶意中伤自己的时候最好的方法。

弗罗里安根据另外一个主题也写了一篇关于蟋蟀的故事。可是在这篇寓言里,没有写出这个老好人热情的性格特点。在他的这篇名叫《蟋蟀》的寓言里,有蔚蓝色的天空和开满鲜花的绿草地,还有花花公子和善良淳朴的女孩。可是整个故事毫无生机,虽然用词华丽,可是故事却平淡无奇。单纯地追求文字而忘记了情节。在这篇寓言中,缺乏一种纯真和幽默。这恰恰是一篇好文章不能缺少的。

这个故事中,寓言家说蟋蟀不太满意它的生活,常常悲叹自己的命运。这是一种多么古怪的看法啊!因为常和蟋蟀打交道的人都知道,它对自己的才华和居住地是十分满意的。并且寓言家自己在故事中也让蟋蟀承认了这一点:

我是多么深爱我隐居的地方!

想要过幸福的生活,就在这里深深地隐藏!

我有位佚名朋友的寓言诗,让我感觉更有力,更真实。他还写过一首普罗旺斯语的诗歌《蝉与蚂蚁》。我请他再次原谅,我没有经过他的允许就把他的诗勉强翻译出来,发表了。

在诗中我看到了熟知的蟋蟀,看到了腹部朝着阴凉,背朝着太阳,卷着触角在洞口休闲的蟋蟀。它不但不嫉妒蝴蝶,反而对蝴蝶表示同情;它也不觉得苦,反而对自己的住处和小提琴非常满意。它好像是一家临街闹市的老板,带着嘲弄和怜悯的神情,看着从自己门前走过的衣着华丽却无家可归的人。它是一个懂得虚荣是怎么回事,而且真正豁达的人;它喜欢独享陋室,远离那些寻欢作乐者的喧嚣。

这个不太充分的描写,大致是正确的,只是没有把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特征写出来。自从蟋蟀被拉 · 封登忽略了以后,它一直等到现在,并且还要在很长的时间内等着人们用文字来认可它的优点。

作为一个博物学家,我认为,描写它的住所是这两篇寓言的主要特点和基本寓意。假如不是我的冷杉木书架上只有很少的几本书,我也会在别的书里发现它的特点。蟋蟀那深深的隐居地被弗罗里安谈到过,它那简陋的家也被其他人高度赞扬。因此,我首先注意到了蟋蟀的住所,就连通常对实际情况不太关心的诗人也注意到了这一点。

田野蟋蟀确实是独一无二的,它亲自建造了自己成年后不变的住所,它是多么的心灵手巧啊!在气候不好的秋冬季节,别的昆虫在临时的隐蔽所深处蜷缩躲藏着,得来不费工夫的隐蔽所,丢掉也不会令人心疼。有些昆虫用棉花做成袋子,用树叶做成篮子,用水泥塔等等,它们创造这些奇妙的东西,就是为了安家。而那些以捕获猎物为生的昆虫,则长期躲藏在潜伏地,等着猎物的到来,例如虎甲,先挖一个竖直的井,再把扁平的头塞在洞口处。一旦有昆虫胆敢走上险恶的天桥,马上就会在陷阱中消失,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过路者一旦踩上陷阱,翻板活门就会立刻翻转下去。蚁蛉把斜坡状的漏斗做在非常滑的沙上,在漏斗底部埋伏的猎人,用自己的颈部做投射器,把从斜坡上滑下来的蚂蚁击毙。而这些不过是临时的隐蔽所,消灭敌人的藏身处,捕获猎物的陷阱罢了。

昆虫在自己辛苦修建的住所里安居乐业,无论是富足快乐的春天,还是肃杀寂寥的冬季,都不会搬家。只有蟋蟀会为了自己的安宁,修建不用操心捕猎和繁育后代的真正庄园。隐蔽所修建在阳光照射的草坡上,它就是那里的主人。它不像其他昆虫一样,四处流浪,露宿街头,在雨天,随机地躲在一块石头、一片树叶、一张破裂的枯树皮下,它有自己得天独厚的固定的家。

建造住房这个严肃的问题,已经由蟋蟀、兔子和人解决了。在我家附近的地方,就有狐狸和 的洞穴。可是这些洞穴基本是稍加修整洼陷的岩石建成的。和它们比,兔子是聪明的,假如没有不费力气的天然洞穴,那么它就会随便挖个洞蛰居起来。

蟋蟀比其他动物都强,它看不上那些偶然碰到的隐蔽住所,它要把住所选在既卫生又朝阳的地方。它从不利用那些随处可见,既不方便而又粗糙简陋的洞穴;它自己的别墅,从入口到最里面的卧室,都是蟋蟀自己亲手建造的。

在住宅修建的艺术上,只有人类比它高明。但是,在用黏土涂抹树枝搭建茅草房,以及会用拌合砂浆来黏合砾石之前的人类,不也和野兽争夺岩石下面的洞穴和住所吗?

怎么分配天赋的本能呢?看吧,就连这种最低下的昆虫,也知道住得尽量舒服。它和许多开化动物相比的优点是,它有家;它具备了安逸生活的首要条件,就是有平静的退隐处;在它周围,哪一种动物都不能够定居,只有人类还可以和它一争高下。

它的天赋从何而来呢?它难道有专门的工具吗?没有。蟋蟀并不是个好的挖掘手,因为它的工具软弱无力,才使得人们对这种成果表现得十分惊叹。

难道是因为它的皮肤十分娇嫩,所以它才需要有个家?不是的,因为它的近亲中也有皮肤敏感的,却不怕生活在露天里。

是不是它身体的结构使它有造屋的固有爱好,这样它受身体结构的推动而产生造屋的冲动呢?不是。我家附近和田野蟋蟀在外貌、颜色、结构上相像的还有双斑蟋蟀、独居蟋蟀、波尔多蟋蟀。猛一看,它们和田野蟋蟀几乎分不出来。双斑蟋蟀的个头和它差不多大,有的可能还比它大一些;独居蟋蟀的个头只有它的一半大小;波尔多蟋蟀最小。尽管它们是田野蟋蟀的同类,但是它们都不会挖掘住所。潮湿腐烂的草堆是双斑蟋蟀的家;干土块的裂缝中有独居蟋蟀流浪的身影;波尔多蟋蟀则是我们家里的常客,它从 8 月到 9 月,站在阴暗而凉爽的舞台上自得地歌唱着。

我提出的每个问题,因为答案都是否定的,所以再继续探讨下去并无意义。虽然它们结构完全相似,但是我们却不能用本能来解释原因到底在哪里,理由是:有的是本能造成的,有的却无法看出。工具也不是挖洞能力的决定因素。因为这是通过解剖学的资料也无法解释的问题。什么证明了我们对本能的由来非常无知呢?就是前面已经提供的,在 4 种昆虫中,只有一种掌握了挖洞的技术。

我们都知道蟋蟀的家在哪里,在草地上戏耍的孩提时代,我们都曾在这个隐匿者的屋前停住过脚步。尽管你的脚步很轻,它也知道你走近了,当你来到时,它早已经离开它的家门,躲到隐蔽所里去了。

谁都知道怎么把隐匿者引出来。用一根稻草在洞口轻轻摇晃,它被撩拨得心里痒痒的,想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就慢慢地从隐蔽的房间探出头来;在前厅踟蹰不前,它用灵敏的触角探听虚实;它终于走了出来,到了亮处。因为它那简单的头脑已经被搅昏了,所以抓住它易如反掌。如果被它逃脱过一次,它就不会再理睬稻草的逗弄,而变得疑神疑鬼。这时,要想把这个不肯就范的顽固分子弄出来,只需要一杯水就可以了。

在草茎边,天真的儿童捕捉蟋蟀,把它囚禁在笼子里,找来生菜叶喂养它。真羡慕这个美好的时代。如今我为了寻找研究目标,搜洞探穴,把它装在我的网罩里。小蟋蟀,我又见到你们了,首先让我们看看你的家,然后告诉我们一些情况吧。

居住在草丛里的蟋蟀,为了使外面的雨水能迅速地流掉,它在朝阳的斜坡上挖了一条倾斜的地道。地道随地势或曲折或笔直,狭窄得不到 1 个手指宽,最多有 9 法寸深。

洞穴通常都被一簇草遮掩着,这簇草是住宅的挡雨檐,草的阴影把出口隐蔽起来,因此,蟋蟀出来吃周围的草时,绝不吃这一簇。它的房门微微倾斜,向外延伸一段距离,房门外经过了认真的打扫。在周围一片寂静时,蟋蟀就在这个亭阁里弹奏琴弦。

蟋蟀的屋舍并不豪华,四壁空寂,但做工细腻,因为蟋蟀有充足的时间来修整粗糙的墙壁。卧室在洞穴尽头,没有其他出口,这里打磨得很光滑,比别处更宽敞。总的来说,宅子十分干净,非常简朴,也不潮湿,基本符合卫生需要。这样一项巨大的工程,就是靠蟋蟀如此简陋的挖掘工具实施的。它是什么时间开始修建,又是如何建造这个住所的呢?为此,我们就要追溯到它产卵的那个时候。

只要你耐心等待不需要做什么准备工作就能看到蟋蟀的产卵。这种耐心,我称之为观察家的优秀品质,而布封却夸张地认为是天才。

在 4 ~ 5 月期间,我在花盆底部铺一层压实的土,然后把一对对蟋蟀单独放到里面,放点儿生菜叶,并时常更换。为了防止蟋蟀逃跑,还在盆口加盖了一块玻璃。

由于装置简单,有时需在外面用一个金属罩罩住,一些有趣的资料就是这样被我得到的。这套设备我稍后还要谈到,眼下我必须高度警惕,监视产卵,不错过这绝佳的好时机。

我锲而不舍的观察,在 6 月的第一周开始显现成果。我发现蟋蟀把产卵管垂直插入土中,很长时间一动不动。它长时间待在同一个地方,对冒失的访客不予理睬。最后它把播种器拔出,把孔洞的痕迹漫不经心地消除掉。它稍稍歇息一会儿,四下走走,就又开始新的播种。

它分几次产卵,就像白额螽斯那样,可是节奏要稍慢些。产卵进行了 4个小时,似乎已经结束,但是我为了保险起见,又等了 2 天时间。

我把花盆里面的土翻起来,看到卵的两端浑圆,圆柱形,呈草绿色,大约 3 毫米长。蟋蟀每次所排的卵,数目多少不等,一枚枚靠拢在一起,垂直排列于土中。蟋蟀的卵在花盆的 2 厘米深处到处都是。

在这堆土中,我用放大镜仔细查看卵数,尽管这很不容易。一只雌蟋蟀据我估计会产 500 ~ 600 枚卵。在短时期内这样一个大家族,将被大量淘汰。

蟋蟀的卵就像一个小小的机械那样奇妙,卵的外壳好像一个不透明的白筒子,一个十分整齐的圆孔排列在顶部,有一顶圆帽盖在圆孔的边上。这盖子是沿着一条专门的阻力最小的线自动裂开的,而不是由着新生儿钻破或靠人工用剪刀剪破。卵的孵化很值得一看,是非常有趣的。

卵的前端在两个星期左右会出现两个大而圆的黄黑点,这就是它的眼睛。在圆筒顶端,这两点附近,出现一条稍稍隆起的纤细的环形肉,将来卵壳的裂开就会在这条线上开始。不久,我透过变得半透明的卵,就能观察小东西一点一点的孵化过程。此时我必须在上午频繁观察,加倍地注意。

在耐心的等待和锲而不舍的坚持下,我很有运气地得到了报偿。那条纤细的稍稍隆起的肉在极其微妙的变化下,成了阻力非常小的一条线,小昆虫的头把卵的顶端像掀小香水瓶的盖子一样,顺着这条线推开。如同一个小魔鬼似的,蟋蟀的若虫从魔盒里出来了。

卵壳在蟋蟀出来后仍保持原状,纯白色,很光滑,很完整,瓶口仍旧挂着盖帽。雏鸟是靠嘴部的小硬瘤撞破蛋壳的,蟋蟀的卵是如此巧夺天工,自己轻轻张开如同象牙盒一般,新出生若虫的头就可以顶开壳铰链。

蟋蟀在一年中最炎热的日子里孵化,它的孵化速度可以与食粪虫媲美,甚至比它还快,因此观察者很容易得到他所要观察的东西。10 天左右的卵期,使玻璃瓶里的 10 对夫妇在夏至没到时就已经儿女满堂了。

我以前有一种说法不十分准确,就是,小蟋蟀是从带盖的象牙筒里出来的。裹着襁褓的小蟋蟀在筒口出现时,还不能看出模样。我猜想,小蟋蟀和白额螽斯一样,所以它才会要这个襁褓和外套吧?

我以前认为,蟋蟀和白额螽斯一样,也有着很长的触角和腿,也出生在地下,它之所以必须有一件出土的紧身衣,是因为它这些器官对于破土而出非常碍事。但是,我却只猜对了一半,尽管这在原则上是正确的。刚刚出生的蟋蟀幼虫,在卵壳口就把临时的外套脱掉了,而不是用来钻出地面的。

它的例外是因为什么呢?我是这样想的:孵化前的蟋蟀卵,只在土里待了很短的几天,除了很少的例外,大部分卵都孵化于干旱的季节,它们出壳后,只需要钻过很薄的粉状干燥土层;而白额螽斯的卵,却要待上 8 个月的时间,孵化出来时,土地因为秋天和冬天的雨水,已经变得十分坚硬了,所以,很不容易钻出来。两种昆虫出土方式不同的原因还有一点,就是螽斯的腿比蟋蟀翘得高,但是不如蟋蟀的粗壮。螽斯之所以需要大衣保护,是因为它出生在硬实且深的土层里;而蟋蟀和它不同,蟋蟀用不着这件外套,因为它离地面近,并且身上没有那么多的累赘物。

蟋蟀的外套在一出壳就被扔掉了,那它襁褓的作用又是什么呢?我用另外一个问题来回答这个问题。蟋蟀有两个翅膀的原基,长在前翅下面,是两个白色的残肢,巨大的发声器就是由它演变而成的。这两个毫无价值又很脆弱的残肢是用来做什么的呢?与狗不使用它无用的指头一样,蟋蟀也是不会使用它的残肢的。就像为了和真正的窗户相协调,人们有时会在房屋的墙上画两扇假窗户一样,这是为了追求对称美。而有序正是美的最高条件,要想有序就必须对称。生命也是遵循对称原则的,为了和谐,当一个器官没有什么作用了,生命也会为了对称保留这个器官的残迹。

狗是高等动物的证明,就是包括退化指头在内的 5 个指头;能证明蟋蟀原来可以飞行的,就是它的残肢。螽斯要想钻出地面,就必须有这种襁褓,而蟋蟀在卵壳口蜕的皮,与螽斯很像。这是已经没有用处但还未作废,只是为了对称才留下的多余器官。

浑身灰白色的,刚刚蜕去外壳的小蟋蟀,顽强地与身上的泥土战斗。松软的土被蟋蟀的大颚拱开,然后它又把这些阻碍前进的土踢到身后。这样,它从土里钻了出来,温暖的阳光一下子照在了它的身上。

它和跳蚤一样大的身体那么瘦弱,还要提防敌人的攻击。它变身为黑美人只用了 24 小时,它和发育完全的蟋蟀一样乌黑美丽,只是在胸前留下了一条白色的带子,就像拉着孩子学走路的背带。

小蟋蟀用颤动的触角探寻着四周的情况,它奔跑,跳跃,行动敏捷,要是以后发胖可就跳不起来了。我不知道,这时它娇嫩的胃能吃什么东西。因为它对我喂的生菜叶不屑一顾,是不是它的嘴还太小,我没有看出来呢?

我不知道怎么照顾这群漂亮的小家伙,这 10 个蟋蟀家庭在几天内成了我的负担。我不知道怎么处置这几千只小蟋蟀,我只好把这些可爱的小家伙释放了,把它们还给了大自然。

荒石园里的各个角落都让蟋蟀安了家。假如所有的蟋蟀都平平安安地活下来,到了明年,我门前的音乐会将多么动听啊!然而,实际上交响乐很可能不会有了,因为蟋蟀的子女虽然众多,但在随后的大屠杀中所剩无几。

它们成了小灰蜥蜴和蚂蚁的天赐美味,它们的境遇和修女螳螂一样。我担心,蚂蚁这个讨厌的盗匪会抓住这些可怜的小蟋蟀疯狂地吞噬它们的生命,这样就有可能一只蟋蟀也不给我留在荒石园里。

我们还把它们当成第一流的昆虫呢,其实这些虫豸万恶不赦。它被博物学家推崇,声誉越来越高;它使人们赞扬声不断,甚至著书立传。其实,让别人为自己扬名立传的最可靠办法就是害人,这和人类异曲同工。

人们都知道吃人血的蚊子,好斗暴躁还带着毒刺的胡蜂,坏事做尽的蚂蚁,却没人知道清洁人类环境的食粪虫和葬尸甲。房屋的椽子被蚂蚁咬得千疮百孔,危险之极,它们就像吃美味的水果一样疯狂。在南方的村庄里,这样的事情屡有发生。无须多言,好人没人知道,坏人名扬四方,这些在人类的档案里也可找到。

荒石园里的蟋蟀由多变少,几乎被蚂蚁和别的屠杀者消灭完了,我没有办法继续观察研究,只好来到园子外面。

8 月,浑身黑色的小蟋蟀已经长大,连出生时的白带也不见了,我在落叶中,在草地上的小块绿草丛中找到了它们。它们没有固定的住所,随便栖身于枯叶和扁石下。流浪者们是不在乎在哪里休息的。

流浪生活一直持续到仲秋时节,蟋蟀这个流浪汉又被黄足飞蝗泥蜂所追捕,它们从蚂蚁口中逃脱,又遭到了这些昆虫的屠杀。黄足飞蝗泥蜂把许多蟋蟀储藏在地下,等着慢慢享用。这些蟋蟀没有从历史的经验中接受教训,它完全可以在前几个星期内建造好固定的小屋,这样就不会受到掠夺者的蹂躏了。但是它们仍然固守着旧俗不放,尽管它们这时强壮得足以挖掘一个能保护自己的窝。它们四处流浪,哪怕飞蝗泥蜂蜇死家族中的最后一个成员。

一直到初寒的 10 月末,蟋蟀才开始建造它的住所。我通过对网罩里蟋蟀的观察,知道它们的造窝工作很简单。蟋蟀用吃剩的生菜叶代替草丛,在它下面挖洞,它是绝对不会在荒石园裸露的地方挖洞的,因为那样就没有遮蔽的门帘了。

它造房的全部技术是这样的:先用前腿挖掘,再把粗石砾用钳子般的大颚拔掉。挖出来的土用带两排锯齿的强壮后腿扫到后面,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斜坡。

网罩里的土很松软,这样挖掘工作就进展得很快,它在土里钻了近 2 个小时,不停地把土从洞口扫出来。累了,它的触角就无力地摆动着。这时,它便头朝外,在还没有完成的屋门口休息一会儿,然后再进去继续挖洞。

当洞有 2 法寸深时,基本上就够用了,最紧迫的工作也就算完成了。

其余的工作由于比较花费时间,就只好一天一天抽空做了,随着蟋蟀身体的长大和天气的变冷,它的窝也在慢慢加深和加宽。就是到了冬天,蟋蟀仍然挖掘和修理着自己的房子,因为在天气暖和的时候,在门口我还能看见运土出来的蟋蟀。到了阳光明媚的春天,蟋蟀还在维护和修缮着它的房屋,一直到死去。

4 月末的时候,每块泥土下都传出了蟋蟀的歌声,先是零零散散的独唱,后来就汇合成了大合唱。我喜欢把蟋蟀排在万象更新的歌手的第一位。百灵鸟在百里香和薰衣草旺长时,把歌声从高高的云端传到地上,歌声那么优美动听,地上蟋蟀的歌声尽管单调而没有美感,却和百灵鸟的歌声遥相呼应,那么欢乐协调。这是赞美大自然苏醒的歌,是刚刚发芽的种子和新出的叶芽才能够听懂的歌。我要把代表胜利的棕榈叶颁发给蟋蟀,因为它们歌手云集,歌声连绵不断,没有谁能够比得上。就连云雀也闭口不唱。野地里淡紫色的薰衣草,在阳光下随风轻摇,就像一个香炉发出阵阵的樟脑味,它们只听到蟋蟀发出的庆祝歌声,在庄严地低声鸣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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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姨娘,夫人似乎断气了~”“哼!这么一碗药都下去了,难道她还能活着不成?”“那这······”一个年纪稍长的人朝着这位称作姨娘的人示意了一下自己手中的婴儿,似乎有些犹豫,“这好歹是个男孩,现在夫人已经死了,如果姨娘把他占为己有,然后得了这府中的中馈······”“嬷嬷?!”女子也不等她的话说完,就打断了她,“你记住了,我恨死了这个女人,她的儿子,只能随着她去,我就是以后自己生不出儿子,抱养别人的,也不会要她的。把他给我扔马桶里面溺了,对外就说一出生就死了!”猩红的嘴唇,吐出来的话却是格外的渗人。嬷嬷还想说什么,动了动嘴,却是一句话也没有说,转身朝着后面放着马桶的地方走去。却是没有发现旁边地上一个穿着有些破旧的衣服的小女孩此刻正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们两。这是什么情况?自己不是被炸死了吗?怎么会······于此同时,脑中不断有记忆闪现出来,她们是自己的母亲和刚出生的弟弟啊?!不行,先救人。转头看见旁边谁绣花留下的针线跟剪刀,想到自己前世的身手,拿起一根绣花针就朝着那个嬷嬷飞了过去,却在半路上掉落下来,暗骂一声,这人是什么破身体。却引得那两个人听见动静看了过来。女人阴狠的盯着她,“你居然没有死?”微微眯起眼睛,自己的前身也是被她们弄死的了,看样子她们谁也不会放过,抓起旁边的剪刀就冲了过去。随着几声惨叫声,从此以后,府中府外都传遍了她的“美名”——凤家大小姐心肠歹毒,刺伤了府中无数的人,宛如一个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