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一定时期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趋势和程度,也是一种度量通货膨胀水平的工具,以百分比变化为表达形式。2011年7月13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今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上半年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5.4%。数据显示,上半年猪肉产量2443万吨,下降0.5%。
6月份猪肉价格比5月份环比上涨了11.4%。2011年8月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信息:2011年7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6.5%。其中,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33.6%,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2.08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56.7%,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1.46个百分点),创三年新高,猪肉成了领涨居民消费水平的又一“出头鸟”。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仍然极为复杂,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还不少。从国际看,主要经济体经济恢复增长,但国际市场粮食、石油等大宗商品价格不断上涨,通胀压力正在从新兴经济体扩大到发达经济体,世界经济还没有走上正常增长的轨道。从国内看,虽然发展的有利条件较多,但面临的挑战也不少,主要是物价上涨比较快、通胀预期增强,房地产市场成交量萎缩、多数城市房价还在上涨,宏观调控仍然面临较大压力。因此,要千方百计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这是今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也是最为紧迫的任务。
一、我国完全有能力、有条件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2010年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也引发了部分居民对通货膨胀的担忧。这种担心可以理解,但是我们也可以有把握地说,目前我们有信心稳定物价。
(一)物质基础较为雄厚
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基本平衡,是稳定价格总水平的基础。
2010年以来,我国虽然遭遇了严重自然灾害,但是粮食持续增产,肉禽蛋奶等产品产量增加。目前我国的粮食、生猪、蔬菜、水果、鸡蛋、水产品等农产品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是充足的,就是大豆和食用油,也有充足的政府储备,全国粮食库存占消费的比重超过40%,远高于国际公认的17%~18%的安全水平,完全可以保证国内市场供应。工业消费品生产能力远远超过国内需求,更不存在涨价的基础。
(二)调控能力不断增强
通过实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一揽子计划,我国经济呈现回升向好态势,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尽管物价上升的压力还比较大,但维持物价稳定的有利条件在增加。第一,2011年夏粮继续丰收,是历史上的第二个高产年,它有利于降低通胀预期。第二,目前绝大多数的工业品供过于求的格局没有变化,尤其是这一次经济增速的适当放缓,有利于减轻价格上涨的需求压力。第三,2011年6月份国际市场的大宗商品价格出现一定程度的回落,这有利于减轻强大的输入性通胀压力。第四,我们前期稳健的货币政策,尤其是连续收缩货币流动性的积极作用正在显现。第五,翘尾因素在下半年会逐月缩小。
(三)调控手段日趋完善
经过三十多年的体制改革,我国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之相适应的宏观调控体系基本形成,价格调控的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增强。通过以经济、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采取综合施策、重点治理,既能够扶持生产、增加储备、促进流通,又能够引导经营者价格自律、打击价格违法行为,还能够在必要时实行价格临时干预、稳定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价格。
(四)调控经验更加丰富
长期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我国曾多次成功实施应对通货紧缩、治理通货膨胀的宏观调控,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了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国有效地应对了“非典”疫情、特大地震和雨雪冰冻灾害等突发事件导致的价格异常波动,有效地抵御了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大起大落对国内价格的冲击,也有效地平抑了粮食减产、生猪疫情引发的价格大幅波动,积累了价格调控的丰富经验。只要我们坚定信心,措施得力,把握好价格调控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就一定能够保持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和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五)工作重点日益明确
为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巩固和扩大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效、毫不放松地抓好农业和粮食生产、促进对外贸易又好又快发展、抓好节能减排、积极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作出了明确部署。
二、切实把握好价格调控监管的原则要求
根据这次消费价格上涨的原因和特点,国务院提出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要求,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价格调控和监管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把实施短期应急措施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一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增产、保供、稳价,抑制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势头,继续把价格涨幅保持在温和可控区间。要加大政府储备粮油投放力度,稳定农副产品供应,落实好“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安排好化肥淡季储备和生产计划,做好煤电油气协调工作。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取消一批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等。另一方面,要健全发展生产、保障供应、安定群众生活的长效机制,特别是要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业稳定发展。优化消费、投资、进出口结构,保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
(二)综合施策,重点治理
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突出抓好粮食、食用油、肉禽蛋、蔬菜、化肥、煤炭、柴油等商品的市场供应,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在经济手段上,要进一步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增加储备品种和数量,发挥好储备吞吐、进出口调节、价格补贴等手段的作用;在法律手段上,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在行政手段上,必要时依法启动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三)保障民生,稳定预期
继续把加强通胀预期管理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任务,把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方面,要继续完善补贴制度,安排好困难群体生活。另一方面,要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稳定社会预期。加强正面宣传和价格政策的解读,及时澄清不实报道,严厉查处恶性炒作事件,引导社会各方面正确认识当前价格形势,增强对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的信心。
三、多措并举,稳价安民
为保持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从安排好重要商品产销、增加对群众补贴、加强市场监管、强化政府责任等多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重点治理、保供稳价,是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基础
当前,以农产品为主的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及部分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较多,成为推动价格总水平上升的主要因素。因此,要从生产、流通、储备、进出口等环节入手,做好重点商品生产和供应工作,加强粮油田间管理,把握好储备粮油投放节奏和力度,扩大速生蔬菜生产规模,降低鲜活农产品运输成本,切实保障粮油、蔬菜、食糖和化肥、柴油、煤炭、棉花等重要商品供应,稳定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价格。
(二)完善补贴、改善民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但近期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多,增加了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压力。因此,要及时采取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等措施,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及大中专院校家庭困难学生和食堂进行必要补贴,并安排好农村边远地区寄宿制学生生活。同时,要加快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
(三)降价清费、让利于民,是减轻群众负担、抑制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有力措施
经过三十多年的体制改革,我国绝大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由市场形成,但仍有少数与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政府制定。为此,各级政府要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并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统筹协调,审慎出台。同时,要进一步采取措施,清理和取消不合理的涉及企业生产与群众生活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和不合理的价格,缓解企业生产成本增支和群众生活费用增加的压力。
(四)强化监管、维护秩序,是稳定市场价格、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稳定市场物价,必须下决心整肃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行为。特别是要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事件;规范粮食、棉花、糖料等农产品收购秩序,加强农产品期货和电子交易市场监管,防止过度投机。
四、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关键是要抓好落实
目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大政方针和政策措施,现在关键是要抓好落实。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长效机制
继续优化消费、投资、进出口结构,保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业稳定发展;把握好中央储备粮、油、棉、糖等重要商品投放和轮换的节奏、力度,保障市场供应;推动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从体制机制上解决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抓紧修订出台规范市场价格监管的行政法规,为价格调控监管提供法律依据;完善农产品期货市场交易规则,整顿电子交易市场,打击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抑制过度投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准确阐释价格政策,切实稳定市场预期;督导检查各地落实情况,确保国务院确定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切实落实“米袋子”和“菜篮子”责任制,是多年来我国保障供应、稳定价格的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保障粮油肉蛋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储备足够的小包装成品粮油,抓紧速生菜和越冬大棚菜的种植,确保恶劣天气条件下,城市居民的生活不受大的影响;要以省为单位,尽快将国务院确定的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的补贴兑现到位;市县人民政府要安排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的生活;要进一步整肃市场秩序,落实对农副产品的绿色通道政策,降低超市的进场费和农贸市场的摊位费,依法打击恶意囤积、变相涨价、合谋涨价、发布虚假价格信息等价格违法行为;要抓紧研究制定价格应急预案,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完善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储备,防范价格异常波动。
(三)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要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配合政府做好保供稳价的工作。石油企业要采取经济和技术手段提高生产负荷,合理安排检修,确保成品油的供应;煤炭企业要加强价格自律,稳定煤炭特别是电煤价格;粮食企业要严格遵守粮食经营者最高库存的限定,自觉维护市场收购秩序,加强粮食收购资金的监管,做到不抢购、不抬价、不囤积;生产流通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的价格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得趁物价上涨之机,投机炒作,哄抬价格,牟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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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米袋子”省长负责制:“米袋子”主要指粮食,如大米、小麦等主食,粮食的生产、供应和市场稳定,对民生、抑制通胀等都有着重要意义。
省长负责制,是指省长必须要落实一把手的责任制,建立稳定的粮食生产基地来调剂余缺、保障“米袋子”生产和供应、稳定价格,加强市场和价格监测,进而缓解百姓生活压力。
2.“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菜篮子”主要指蔬菜、肉类、蛋、奶、水产等农副食品,稳定“菜篮子”价格是稳定价格总水平的基础。“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是指市长必须要落实一把手的责任制,建立稳定的副食品生产基地来调剂余缺、保障“菜篮子”生产和供应、稳定价格,加强市场和价格监测,进而缓解百姓生活压力。
3.价格补贴(Price
Support)是指国家或社会集团向某种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或消费者无偿支付补贴金,以维持一定价格水平的措施,其实质是对这些生产经营者或消费者的经济利益损失所作的补偿。一般多用于农业、对外贸易和交通运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