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制度是完全必要的,但贯彻落实制度更加关键,否则制度再健全也没有意义。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重制定、轻实施,重形式、轻效果的倾向,有的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导致制度的执行力不高。
1.缺乏操作性。一些制度标准模糊,在实际工作中,不易把握;一些制度对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只作原则性规定,但具体可操作的实施细则较少;不少制度使用“禁止”、“不准”等原则性语言,缺乏对落实制度的程序性规定,执行制度的随意性和弹性大。这就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的问题。
2.缺乏执行主体。有的规章制度明确了违法违纪行为所应受到的处罚,但由什么组织和人员来认定和执行这种处罚没有明确规定,难免在落实过程中走样。有的廉政法规制度,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戒程序、保障惩戒的措施等没有明确规定,致使执纪执法部门难以执行。
3.执行过程中人为干扰太多。当前,由于官本位思想作怪,人们在观念上对权力的敬畏大于对法律、制度的敬畏,对权力的遵从大于对法律、制度的遵守。加上领导干部自身家长制作风,法律法规意识不强,出现把制度束之高阁,甚至带头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有的执法执纪部门对腐败行为避重就轻,官官相护,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权代法等现象,导致违法违纪现象滋生蔓延。
三、如何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制度建设
胡锦涛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会上强调,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保证。国有企业反腐制度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抓住重点,勇于创新,多方协作,齐抓共管,才能保证各项制度收到实效。
(一)健全体系,增强制度的实效性制度建设是一个系统的、动态的过程。在执行制度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切实增强制度的实效性、保持制度的连续性。
1.突出重点。从群众最关心的、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使反腐制度建设具有群众基础,能够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要针对反腐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容易出现不廉洁行为的领域进行专门立法,使反腐制度建设有法可依。例如,针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突出问题,要将惩治贪污腐败作为制度建设的首要内容,以促进反腐制度建设工作,使国有企业反腐制度建设相互协调,形成合力。
2.健全完善。逐步建立法规制度实施情况的评估机制,针对现有制度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对现行制度重复的要合并,相互抵触的要废除,缺少的要补充,力求通过制度的修订完善,提高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形成体系。注重制度的整体规划和系统配套。既要重视基本制度建设,又要重视具体的实施细则;既要明确规定应该怎么办,又要明确规定违反规定该怎么处理。这样才能使各项法规制度彼此衔接、环环相扣,真正发挥反腐制度的整体合力。
(二)监管并举,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1.加强领导。国有企业中高层干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把贯彻落实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对制度执行各项措施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执行时限和阶段性要求,为制度执行创造良好环境。要把执行反腐制度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结合起来,与推进制度创新、完善配套制度结合起来,确保企业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贯彻落实反腐制度过程中,要注重解决问题,切实做到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确保让企业中高层干部知道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
2.注重教育。要把反腐制度教育作为企业中高层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制度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制度意识,树立遵纪守法观念,把制度转化为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同时,要加强党性教育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不断提高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用坚强的党性保证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
3.加强监督。为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制度执行力,使他们在工作中养成按制度办事的良好习惯,关键在于加强对制度实施的监督。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企业员工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要建立健全督办机制,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及时汇总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责成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要严格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严格责任追究,督促领导干部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4.严格执纪。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不严格执行制度甚至破坏制度的行为,要一查到底,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越是企业中高层干部违反制度,越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从而使中高层干部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
(三)开拓创新,不断推进反腐制度建设
形势在发展,实践在深入,职工群众对国有企业反腐制度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新期待。这些都要求我们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积极推进反腐制度建设。
1.适应形势需要。制度创新要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实践紧密结合起来,防止急于求成或者过于滞后;制度创新要与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相适应,把反腐制度建设的各项要求寓于各项政策和措施之中;制度创新要与国有企业改革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等方面相结合,使制定的制度有利于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
2.及时补充完善。要深入研究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心理活动的特点和规律,使制度设计更加科学、合理、管用;要注意研究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企业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特点,不断调整、补充、完善制度,使制度始终保持针对性、实效性,增强生命力;要切实尊重实践和职工的首创精神,把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制度,把那些通过案例剖析得出的规律性认识运用于制度建设,保证反腐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3.充分发扬民主。制度的制定要向职工公开,采取多种方式征求职工群众和技术专家的意见,同时,要以科学的态度做好论证工作和试点工作,使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在民主、开放、科学的环境中推进。
4.注重手段创新。当前国有企业腐败现象的一个特点就是由传统手段向现代化手段转变,利用高新技术和信息网络内外勾结、异地联系、逃避侦查,违法违纪行为更具隐蔽性,增加了反腐败的难度。因此,加强反腐制度建设,必须研究当前腐败现象的新特点,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设计之中,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科技含量,从而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威慑性。
相关链接
1.河北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八大机制:
(1)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建立完善党政统揽、齐抓共建的领导机制。
(2)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为契机,建立健全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
(3)以深入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
(4)以强化预警防范为目标,进一步深化源头防腐机制。
(5)以维护和保障群众权益为根本,进一步健全纠风惠民机制。
(6)以提高查办案件工作水平为核心,进一步完善查处腐败惩戒机制。
(7)以完善绩效管理和检查考核为抓手,进一步健全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保障机制。
(8)以强化“制度+科技”为支撑,努力提高惩防体系建设科学化水平。
2.相关法律
文件:《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办发[2009]26号;《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国务院新闻办2010年12月29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