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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倍思亲(3)

弟弟不要,说学校会发。母亲恼了,学校发的,哪有自家的好?你看看,这可都是上等的棉花。河北多冷啊,冬天还下大雪。

我拐了拐弟弟,让他收下。我知道,如果他不带去,母亲是铁定不会安心的。

后来几天,她又陆续给弟弟买来了新衣新裤,常用药品。

她怕弟弟忘记,指着药盒,翻来覆去说了很多遍。这个瓶子里的吃几颗,什么时候吃,那个瓶子里的吃几颗,又是什么时候吃,她都交代得一清二楚。

弟弟极不耐烦,他说,河北闹饥荒么?什么都买不到么?干嘛什么都得带?

我忽然想起了六年前的自己。那时,我和他一样,自信而又倔强。因为向往外面的世界,只身去了湖南。

母亲硬把我的背包塞得鼓囊囊。她没来车站送我。她不敢,她知道自己一定会哭。

后来去大学,看着身边的同学顶着烈阳东奔西跑,才忽然明白她的良苦用心。

生活不是想象,不是仗剑天涯。一块肥皂,一包洗衣粉,一条毛巾,都得自己解决。

在为我们免去后顾之忧的同时,母亲究竟跑了多少路?想了多少问题?她一路跑,还得一路寻思,儿子究竟缺些什么,喜欢些什么。

她总是放不下担心。因此,总是来来回回地在烈阳下奔跑。直到送走儿子,她才发现,原来心里还有满满的一怀疼爱没有给他。

妈妈是道抹不去的伤

从我记事,他就一直住在废弃的村公所里。屋里没有电灯,也没有自来水。没人知道他的来历,也没人清楚他的年龄。

母亲说,他是外来的野孩子,原本由一个年近七旬的老头收养,后来老头过世,他便成了村里唯一的孤儿。那时他尚处年幼,约莫五六岁的光景。

村里有几户不会生育的主儿都想过认领他,可惜,他性情太过乖张。不是用尖锐的刺棍恶狠狠地对着来人,就是站在屋顶上狂扔巴掌大小的石块。

听母亲说,有不少人被打伤过。其中,包括前来游说的村支书。

他遭到了所有乡亲的孤立。

据说,他当年衣衫褴褛,面目狰狞的样子,吓都能吓死人。故此,没人理会他,更没有小孩愿意跟他交朋友。

不久,村里修建公路,征用了老头留下的那间屋子。村里人说,补点钱给他吧,毕竟他是老头养大的孩子。村支书不愿。

后来,几位德高望重的老者实在不忍心,站出来发了话,才算了事。老者们说,他还是个孩子,给他钱也没用,不如给他个住处。公路修通后,村公所反正要重建,不如就把旧的那所给他吧。

他把老头生前用过的被子搬进了旧村公所。可怜,村支书对当年的一石之仇怀恨在心,私自切断了旧村公所的水和电。

母亲说,那时他真的还小,虽然性情怪异,但想想也够让人心酸。母亲生来是个软心肠,自然看不过去。于是,隔三岔五,就会往旧村公所门口放点东西。

母亲总是悄悄地去,悄悄地来。

我十三岁那年,家里着火,很多人望而却步,只有他,奋不顾身地冲进门去搬东西,喊也喊不住。这时,母亲才知道,原来他一直晓得。

他感念母亲的恩情。因此,对我格外照顾。村里有谁欺负我,他总会第一时间出来帮我。

常年摸爬滚打,使他拥有一副健壮的体格,加上臭名在外,无法无天,就更是没人敢招惹他了。

秋收那季,他几乎天天都来地里帮忙。重活脏活累活,一个人全揽。他啥也不要,只求母亲管顿饭。他说母亲做的饭,是天底下最好吃的饭。

我十五岁那年,村里公映《妈妈再爱我一次》。这是乡亲们第一次看电影,特别好奇。房前屋后,人山人海。

影片中途,一个男人撕心裂肺的哭声划空而过。所有人循声望去,只见一个年约三十的彪形大汉独自蹲在树杈上,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那是我第一次见他哭。

饥寒,疾病,冷漠,唾沫,羞辱,都没让他掉过一滴眼泪。而今,一部电影,倒使他无法自控了。

很多人不理解,可我和母亲却懂得。

在他心里,妈妈永远是一道抹不去的伤。

母亲的决定

羊水破了。女人躺在陈旧的沙发上,疼得龇牙咧嘴。

孩子来得比医院预期的时间早了整整十天。

男人给工长请了假,原本打算提前七天去镇上的。可惜,一切来得太过突然。

接到电话的时候,男人正开着货车往小镇上赶。

男人二话没说,一把方向盘,原地调头。十万火急地赶回家里。

来不及说话。男人抱起满头大汗的女人,轰足了油门朝乡卫生所奔去。

女人已经几近昏迷。设备极其落后的乡卫生所实在无能为力,建议男人赶紧把女人送往镇上的大型医院。

惊慌失措的男人抱着已经昏迷的女人在医院的大厅里乱喊,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女人被一群穿白色大褂的医生推进了产房。

对于此刻奄奄一息的她来说,顺产已经不可能。剖腹势在必行。

手术紧张地进行着。为避免产中大出血事故发生,化验室那边,已经提前取走了女人的血样。

两个小时之后,孩子终于出世了。

初为人母的喜悦,使她在挣扎中流下了串串热泪。

可奇怪的是,孩子并没有哭声。

路途太远。虽然男人已经拼尽全力,可孩子还是因为时间关系,在腹中窒息昏迷。

一片噼里啪啦的脚步声中,孩子被送进了急救室。

长时间没有呼吸,孩子的全身已经呈为紫青色。

一天过去,抢救仍在继续。

两天过去,急救室的门依然紧闭。

五十三个小时之后,女人拖着虚弱的身子,见到了自己的孩子。

他是个儿子。

初来人世,他还没来得及睁开眼睛瞧瞧这美丽的世界,就被盖上了一个偌大的氧气罩。

仍然不能正常呼吸,仍然没有半点声音。

因长时间不能正常通便,孩子的腹部已经鼓胀得几近透明。他不知道,此刻,他的母亲就站在旁边,默默地注视着他。

医生说,新生儿脑组织缺氧损伤,将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后遗症。智力不全,癫痫,甚至脑瘫。需要她有心理准备。

女人不说话,就这么默默地看着她的孩子。许久之后,她哽咽了一句:“孩子,你睁开眼睛看看妈妈呀,你都还没看清妈妈是谁呢……”

年轻的护士哭了。

孩子的呼吸正在逐渐减弱。必须马上急救。

就这样,孩子反反复复地在急救室里来来去去。

第五天,女人提出了放弃的请求。她用颤抖的手在责任书上签了字,决定放弃孩子。

她慢慢摘去孩子面部的氧气罩,拔掉脑袋上的针头,轻轻地将他抱起。从始至终,她都在重复这一句话。

她说:“宝贝,对不起,妈妈没能保住你。”

对于母亲来说,放弃孩子,是一生中最艰难的决定。

我不过是个坏孩子

十年后,同学聚会,我呆坐窗前踟蹰茫然。很多人打来电话,急切中卷着怜责。来吧,兴海,十年了,多想见你一面啊。

我不清楚自己是否该去。因为当年,我不过是个遭人厌恶的坏孩子。虽然,这些年转变极大,但由于期间并不曾相见,所以对于他们来说,我仍然是曾经那个不可一世的我。

寻思片刻,我到底是裹着风衣去了。

刚进校门,便有人认出了我。他从人群中探出手来,朝我挥摆,示意我快些。我忘了他的名字,但我记得他曾经坐在我的后排。当时他沉默寡言,与我并不熟络,可并没有因此而幸免于难。

他的冷漠和古板,激怒了年少轻狂的我。

一个夏日炎炎的午后,我把装满大红墨水的文具盒放在了门框上面。他刚推门进来,便被从天而落的文具盒砸得头晕转向,不知所措。

大红墨水淋湿了他的头发,再配着那张怒气冲冲的国字脸,真有种血肉模糊,面目狰狞的恐怖感。

从教室门口路过的小女生们吓坏了,尖叫着四处逃窜。惟独我一人趴在讲台上,笑得涕泪交流。

此刻,重新坐到他的旁边,亲历他的热情和友善,忽然有种深深的自责。

对面的长发女士朝我招手,嗨,海哥,还记得我不?我仔细端详她的面庞,脑中倏然闪过一段画面。

她是坐我前排的女生,长发飘飘。不过,十年前的愚人节后,她便彻底和那头黑亮如缎的长发说再见了。

那天清晨,我把一个绿色的特大号打火机递给她,来,帮帮我,打了半天也打不着,好像是坏了。

她很乐于助人,二话没说便把打火机接了过去,凑着看看,捏着瞧瞧,刺啦,试着打了一下。她绝对没有想到,只是这么一下,疯狂的火苗便吞噬了她的眉毛和头发。粹不及防。

事实,这非但不是一个淘汰品,还是一个精挑细选出来的霸王级打火机。为了使恶作剧达到完美,在她没来之前,我就把气阀拧到了最大。

突如其来的惊吓使她放声大哭。接着,下午,她画了眉毛,剪了头发。

这位在当年一度被我捉弄的漂亮女生,此刻正端坐我的对面。她的真诚和风趣,时常让我觉得愧疚。

老头来了。仍然是那套米色的中山服和黑色的边框眼镜。所有人都恭恭敬敬地起来迎接,我也一样。

他刚看到人群中的我,便笑了,稀客,稀客啊,印象中,似乎你还从来没有对我这般恭敬过,受宠若惊,受宠若惊啊!

他爽朗的笑声使我有种恍如隔世的亲切。少年时期,我随过很多老师,可没有谁像他这般,对我宽容有加,爱护备至。

教导主任曾暴跳如雷地拿着铁丝朝我挥来,所有老师静坐不语,惟独他,毫不犹豫地抱住了我的身躯。

细柔的铁丝在他瘦弱的手背上割出了一道深深的血痕。后来,伤口未愈,他便执意批改作业,以致墨水渗入其中,再也无法洗去。

他指着那条细细的黑疤对我说,看,酷吧?江湖纹身。

所有人都被他搞怪的表情逗乐了。只有我,难受得说不出半句话。

毕业前,同学录虽盛行一时,却极少有人找我写上只字片语。他们都被我嘲讽过,捉弄过,他们都讨厌坐在后排角落里的我。

中考落榜后,我决定弃学打工。他一直鼓励我,并跟我母亲说,再让他读读看,相信我,能搞那么多恶作剧的脑袋,笨不到哪里去。

因为他的这句话,母亲四处筹钱,让我硬着头皮上了高中。接着一走,便走到了今天。

新书出版,他邀我去给他现在的学生们说几句话,我想来想去,最终在黑板上写下了这么一段肺腑之言:坏孩子虽然惹人厌恶,但坏孩子也有坏孩子的寂寞和烦恼。当然,坏孩子也该有自己的梦想。相信我,能搞出那么多恶作剧的脑袋,笨不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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