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叶随风的这个电话,却一直都没有打。第二天一早起来,他又像是恢复到了往日的状态,开始一心扑在工作上。潘一诺也好,姚锦之也罢,都被他抛到了脑后。已经很久,没有一个女人能真正住进他的心里去了,现在的叶随风,必须得承认,那种爱的深入骨髓的感觉,已经快要被他彻底遗忘了。
白天,他是风度翩翩洞察一切的心理医生,而到了晚上,他则会变成另外的一个人。哪怕还穿着同样的西装打着同样的领带,可他的心,却完全放纵到了无法收拾的地步。难怪他那些形形色色的女朋友总说,他根本不是色狼。
色狼的眼睛从来都只盯着女人身上的某几个部位,而叶随风,显然已经超脱了这个级别。他看待女人,已经到了具像化的地步,甚至可以利用自己所学的医学知识,对她们进行解剖,尤其是心理方面的。
很多和他有过接触的女人都觉得,他只需要一个眼神,甚至都不需要开口,就可以洞悉对方的一切。这种感觉让人不寒而栗,尤其是那种心里对他有所图的女人。倒是像姚锦之这种没心没肺的,偶尔被他看穿心事,也不过就是吃惊一下罢了。
只有心怀坦荡的人,才不会在叶随风面前如坐针毡。
下班后,叶随风想起自己的车还留在昨天喝酒的酒吧门口,便打了个地直奔那地方,不管喝酒与否,得先把车给开回来。
那家酒吧他很熟,还算安全,去那里的人都是衣冠禽兽,表面上看上去,绝对正人君子,不可能出现那种香港片里常见的混混小流氓。不过,车子在那里几乎停了一天,也难保半夜里会有喝醉的猛人路过那里,看他的车不顺眼,顺手抄起块板砖就把车窗玻璃砸的稀巴烂。
总之,只要一遇上潘一诺,就一定不会有什么好事情。叶随风无奈的苦笑两下,走下了的士。
这个时候,天色还没全暗,黄昏时分的酒吧一条街,大部分酒吧都还没开张。只有几家经营西餐的特色餐馆,早早就打开了大门。这些店,是专门给人吃饭的,这会儿正是饭点,自然没有不开门的道理。
叶随风不想在这里吃饭,一个人吃饭很没意思。他本来打算拿了车就走的,刚坐进车里就看到,迎面走过来两个女人,手挽着手,很亲热的样子,像是很好的闺蜜。
这其中的一个,叶随风一眼就认了出来,就是前几天全身都是大包,几乎没脸见人的姚锦之。真是没想到,几天不见,她居然恢复得这么快。想起来自己还打算给她打电话,问问过敏的情况。现在见她都能跟朋友出来逛街吃饭了,想来自己的这通电话,也可以省了。
他没有下车,默默地看着姚锦之和她的朋友走过他的车边,依旧有说有笑,完全没有认出这辆车来。然后,他透过后视镜,看到两人慢慢消失的身影,便拔掉了车钥匙,重新下车,走进了昨晚的那间酒吧。
虽然还没到营业时间,但因为是老主顾,酒吧里的小哥一见他就热情招待。叶随风却只是要了杯啤酒,一个人坐在角落里慢慢喝。昨晚的酒太烈的,搞的他脾气都有些失控了。他出社会这么多年,早就习惯了处变不惊。
可是昨晚,他却有些不像自己。或者说,他又回到了以前的那个自己。有些冲动,有些叛逆,还有些矫情。真是的,自己为什么要对叶铭这么上心,一个和自己完全没有关系的孩子,他何必关心他的心理健康问题。
这只能说是叶铭天生的不幸,一出生就没见过亲生父亲,又有一个这么不负责任的妈,单靠他这个没有任何关系的挂名老爸,是改变不了什么的。
就算是姚锦之,只怕也拿他没辙吧。叶随风看着面前的玻璃杯,微微一笑。姚锦之,离开学校之后,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年轻女人罢了。叶铭大概想不到,自己的班主任,下班之后,会来这样的地方。
其实,姚锦之并不想来这样的地方。她本来只想下了班就回家去吃母亲大人做的晚饭。虽然她的过敏来的快去的也快,睡了一觉起来,身上的红包就没了。可不知怎么的,她总觉得有些难受,像是心理作用一般,偶尔总会感觉到,身体哪里有些痒,以为是被蚊子咬了,脱下衣服一看,却什么也没有。
因为有些疑神疑鬼,她甚至还多吃了一条的药。今天总算是感觉不错,再也没有那种浑身不自在的错觉了。
于是,下班的时候接到好友云朵的电话,她犹豫了片刻,还是答应了。不是为了吃那一顿饭,只是因为,云朵是她最好的朋友,好朋友开口约她,她实在抹不下面子拒绝。
她和云朵,是高中时就认识的好朋友。大学时又考上了同一个学校,录取了同一个专业。去学校那一天,当两人出现在同一间宿舍门口时,同时震惊了。
于是,这段孽缘就这么延续了下来。两人四年大学共处一室,感情自然深厚。毕业后,姚锦之考了个教师证,开始当起了人民教师。云朵却不愿意进学校吃粉笔灰,折腾了半天,现在终于也在一家大企业上当上了部门经理,事业小有成就。
这两个女人,性格千差万别,姚锦之随兴,云朵更感性一些,不过,她们身上却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年纪一大把,还没有固定的男朋友,梦中的婚礼遥遥无期,迟迟不肯从梦里走出来变为现实。
姚锦之是自己潜意识里不想嫁,她这样的工作,这样的性格,如果想嫁的话,大概孩子都可以打酱油了。而云朵却是找不到合适的人出嫁。公司里,眼见着职位比她高的优秀男人,都拖家带口了,那些职位比她低的,大部分年纪也比她小。
虽然她并不在乎老草吃嫩牛,可是却很在乎嫩牛的质量。职位比她低,就意味着收入比她低,除非家里有个当官的老爸或是有个做生意的老妈,否则这样的男人嫁了,只能降低自己现有的生活水准。
所以,云朵只能拉着好朋友姚锦之,来这酒吧一条街“寻欢作乐”。用她的话来说,在这样的地方,是很容易有艳遇发生的,说不定一夜之后,满树桃花就全开了。
姚锦之听到后,忍不住干笑两声,心里琢磨着,只怕这满树的桃花,全是烂桃花,所谓的艳遇,也真的只在夜里才艳。到了早上再一看,全成褪色的了。
可惜,云朵不明白这个道理。或者说,她明白,可是抵挡不住恨嫁的心。她知道,这条街的酒吧,大多是比较高级的,流氓穷小子之类的,大约是不会来的。来这里的人,至少也得是月薪五位数的,要不然,可能穿着西装进来,最后只能带着裤衩离开。
姚锦之点菜的时候,就一直在留意身边的好友。一段时间没见,她好像更显年轻了,身上穿的极为时髦,完全不像一个外企的主管。脸上的妆也比办公室的妆容略浓。姚锦之知道,云朵是刻意装扮后才来这里的。
她和自己不一样,自己是来吃饭的,所以一进餐厅就埋头看菜单,而云朵却是来钓男人的,所以她的眼睛,一直就没有离开过餐厅里的各类异性。无论高矮怕瘦,年纪大小,只要性别为男,她就会留意上几眼。
到了她这个年纪,已经不再是只看男人外表的时候了。综合素质,才是对一个男人最好的评价。
姚锦之懒得理她,自己做决定,叫来服务员,按照两人平时的口味点了几个道。然后,她端起茶杯,正准备喝口茶润润嗓子,就听得云朵在旁边小声的说道:“咦?那人不是……”
她的话只说了一半,就没声儿了。姚锦之好奇,转头问她:“怎么了,见到什么人了?”
“那个男的,长的好像我们班以前那个胖头鱼。锦之,你还记得那胖头鱼吧,大一刚开学的时候,死命追你来着。这胖头鱼的绰号,还是你给他取的,说他说起话来那张嘴,就跟胖头鱼的嘴一模一样。”
“是吗,我以前有这么恶劣吗?”姚锦之忍不住抖了抖,想不到,年轻时候的自己,恶毒的程度简直不输给叶随风。
王菲有首歌怎么唱来着?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姚锦之的恶梦,就因为云朵这多看的一眼,猛然间降落了。
那个让云朵觉得面熟的男人,果然就是当年的胖头鱼。只不过,他现在比当年更胖了,气质也更沧桑了,整个一大款的感觉,明明大家都是同年,往他旁边一站,就觉得自己平白年轻了好几岁。
姚锦之和胖头鱼,大学毕业后就再没见过。昔日的追求者如今成了这副模样,姚锦之忍不住默默地将头撇到一边去。
可是,这并不是她恶梦的内容。她的恶梦,来自于另外一个女人。那个女人,现在是胖头鱼的老婆,当年是他们隔壁班的女生,名叫柳梦晰。
名字很琼瑶化,行事做派却是完全的不柔弱。她看到姚锦之的第一眼,张嘴说的头一句话就让人吐血:“啊,是锦之啊,不好意思,抢了你当年的男朋友,实在对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