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随风从办公室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大黑了。站在走廊上,透过落地玻璃向下望,可以看到满城市的霓虹闪烁,看不清人,但可以看到一辆辆飞驰而过的汽车,车头的高光灯一一闪过,整条马路就像小时候见到的星空,群星粹灿。
这个城市的人开车有个习惯,哪怕在照明情况较好的时候,也喜欢打开高光灯,一路晃晕别人的眼。叶随风从来不这样,却经常被对面路上开来的车搞得眼晕。他忍不住失笑了两下,或许,整个中国的城市,都有这样不讲规矩的开车人吧。
其实,活到他这个年纪了,所谓的规矩又算得了什么呢。这世上,除了强制性的法律外,大概已经没有什么规矩可以束缚他了。更何况,他是个绝顶聪明的人,聪明人,就会很懂钻一些空子。所以说,除了杀人放火外,他大概想做什么都可以。他那颗聪明的脑袋,可以替他解决一切。
可是现在,站在空无一人的办公楼里,他倒是有些迷茫起来了。他想不好,现在应该回家还是去酒吧,好好的喝上一通,或许叫上几个朋友,一起混到天亮。
夜生活中的他,和白天看起来,是截然不同的。有一些不太熟的朋友第一次见他在酒吧喝酒的那种豪气劲,真的无法想象他在白天的时候,会是一个如此彬彬有礼严谨自律的医生。
叶随风喜欢喝酒,这一他自己也承认。幸好他酒品不错,还没有在酒后做过什么不该做的事情。不过,现在的他,就算去酒吧,就算最后真的搂着个女的去寻开心,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因为现在的他,是单身。从十六岁开始谈第一个女朋友起,叶随风就有一条听上去令人发笑的原则。那便是,无论他有多花心,有多游戏人间,他从来不会脚踩两条船。在没有结束一段感情之前,他是不可能开始另一段感情的,哪怕上一段感情,只维持了短短一周的时间。
他总是会很明确的提出分手,彻底了断之后,才会投入下一段感情。很多知道他情史的朋友,对此都有些哭笑不得。用他们的话来说,他叶随风玩过的女人,比他们见过的都多,还需要这么虚情假意吗?更何况,他有很多女人,也不过就是玩玩罢了,大家除了谈性,基本也不谈别的。什么感情,那全是烂狗屎,年纪越大越虚无的东西。
叶随风却不以为然,依旧坚持着这个原则不动摇。他知道自己虽然是个人渣,但基本的渣品还是有的。更何况,他也嫌麻烦,同时跟好几个女人交往,要付出的时间和精力,绝对不是简单的乘以一个倍数,那应该是一个幂函数,麻烦和纠葛会呈几何倍数增长。
他不想花费宝贵的时间去处理感情上的破烂事情,每当看到那些朋友,为摆平好几个女朋友而焦头烂额的时候,他就喜欢在一旁喝酒看好戏。
最终,叶随风还是决定去酒吧。回家太没意思,家里也没有什么值得他回去的人在等待。除了佣人外,他那个家,永远是冷冰冰空荡荡的,有时候看电视,都觉得有回声。
这个时候,他突然就想起姚锦之的家了。不知怎么的,他竟有些羡慕她,虽然姚妈妈有点吵,但是,家里有个吵吵闹闹的人在等着你回去,其实也是一种幸福。
不像他,只能钻进自己的车里,一脚油门踩下去,就开出去好几公里,身边的景物都换了好几拨,却什么都没有留在印象中。
路过一个红绿灯的时候,叶随风随便扫了一眼计速器,发现在这条限速70迈的路上,自己已经飚到80了。这时候要是后面跟了辆警车的话,没准儿就得为国家做财政贡献了。
其实,他平时开车也超速,这年头,谁开车会完全规规矩矩的,几乎不可能。超速算不了什么,压线也不算什么,就算开着开着,对面道上的车突然与自己在一条道上儿了,也真的不算什么。
可今天,他却突然想起了小的时候,老师教导的话了。诸如什么红灯停绿灯行,开车要守交通规则,不能超速,要系安全带,不能酒后驾车。想到这些,他的脚不由自主的就松了下来,车速慢慢降到了70以下。
就在这时,身后一辆别克以飞一般的速度闪过他的车旁,向前直冲而去,左右来回并道,没过多久,就淹没在了车海中。叶随风正想发笑,就听得身后警车笛声大做,不由的一乐。看来那位别克的仁兄,今天晚上的约会算是泡汤了。
他不由地庆幸,听老师的话还是对的。可是,他干嘛好端端的想起老师的话啊。他都毕业多少年了,平时去大学给人讲个课,底下一帮学生老师长老师短的叫着。他早就过了听老师话的年纪了,现在的他,也开始人模狗样的给人当老师了。
肯定是被姚锦之这个女人闹的。最近见她太多次了,又去了几次学校,搞得他一做什么时候,就直接想起老师的教诲了。
真是可笑。叶随风忍不住扯松了领带,直接拿下来甩到了后排座位上。自己没事儿干嘛老想到那个女人。怎么无论做什么,都会想到她呢?他也没做什么对不起她的事情吧。
不就是坑了她五百块钱嘛,他也早还清了。又是请吃饭,又是送花的,不说别的,光那张空手道馆的VIP卡,就远远不止五百块了。他付出的,远远比得到的要多得多。完全没必要不好意思。
叶随风努力甩了甩头,将姚锦之甩出了大脑,然后再次加速,开往自己常去的酒吧。
这个时间点,酒吧里全是人,不是喝酒的就是找乐子的。叶随风是这里的常客,应该说,这酒吧一条街,就没有他不熟的。大部分时间是跟朋友来,像今天这样独自一人来的时候也有。而且这种时候,他十有八九会有艳遇。
酒吧昏黄不明的灯光,特别容易让人产生那方面的情绪,平时可能落落大方甚至有些羞涩的女生,一进入这样的环境,就很容易迷失自己。要是再遇上像叶随风这样的大帅哥,一个人坐在那里,端着酒杯独坐,眼神还带了几分迷离与忧郁,她们大概就撑不住了。
叶随风点了杯petrus,一个人坐在那里喝。柜台后的小哥跟他认识,忍不住冲他乐:“叶医生,少喝点,喝过头了就不了了。酒这个东西,点到即止,要不然,接下来的节目就没兴致玩了。”
叶随风也不过才喝第二杯,远远醉的时候。他听出来了,小哥话里有话,便顺着他的目光向身后望去。黑暗中,只隐约看到一个女人站在那里,似乎在望着他。
两人的距离不算太近,大约隔了有十几米,所以叶随风看不清她的脸。可是凭直觉,他知道,那个女人的目标就是自己。连酒吧的小哥都看出来了,他一名牌心理医生,没理由看不出来。
他转过头,没想去理,端起杯子放到嘴边,才突然想起来这个女人有点熟悉。她站在那里的那种姿势,好像曾经出现在自己的记忆中。
于是,他再次回头,打量起这个女人来。这一次,女人走近了一些,灯光打在脸上,叶随风一下子就认了出来,也一下子就浇灭了他喝酒的好兴致。
那是潘一诺,叶铭的妈妈,整天满世界跑的女人,把儿子扔在母亲家就不管的女人,也是叶随风的初恋女友。
掐指算一算,他们也有大半年没见了。上一次见面,还是为了叶铭的事情。叶铭从小没有爸爸,铁了心的要认叶随风当爸,为了这个事情,潘一诺跟儿子吵了起来,叶铭脾气犟,当时就离家出走了。
潘一诺虽然不怎么管儿子,可也舍不得,急的没法子,只能找叶随风帮忙,这样,两人才算是见了一面。再后来,她整天飞国外的,两人也就断了联系。
她今天,像是故意来找自己的。叶随风放下了酒杯,面无表情地望着她,直到她走到面前,他才伸出一只手,随意地打了招呼:“怎么,回来了?这次准备待几天,你们航空公司是把你们空姐当黑奴使吗,你就真的忙成那样?”
潘一诺站在那里不说话,两只大大的眼睛怔怔的望着叶随风,看起来与酒吧的环境有些不搭,清纯干净的有些过头了。
“shit!”叶随风轻轻的骂了一句,将头转过去。他最讨厌潘一诺这个样子了,年轻的时候,他就是被她那双眼睛给迷住的。她总是这么一言不发的站在那里,用直接又坦白的目光望着自己。叶随风被她这么望了几下,就跌进去了。
后来,他花了很长的时候,才从这双眼睛里走出来,也因为潘一诺,他大学才主修的心理学。因为他实在有点好奇,想要搞明白,女人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
即便是现在,他已经是个经验丰富的心理医生,可有的时候,他还是读不懂某些女人的心理,像是潘一诺。
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的女人都像姚锦之那样,就一汪清水,可以直视到底,一览无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