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195800000013

第13章 搏杀狼群(3)

我知道多吉大叔为什么自己不去送,还是因为上次卖獒的事。大叔心里还是觉得有些窝气,但同族间的手足情谊远比自己窝一肚子气重要。但是大叔又搁不下面子,而扎西木大叔也更会觉得难堪。

我把羊赶到扎西木家帐篷前的时候,扎西木夫妇很是感动,拉着我的手说着些感激的话。我说是多吉大叔让我送过来的,过了冬,母羊下羔子了,日子就会越来越好了。

扎西木大叔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骂自己不是东西,瞎了眼。他欣然接受了多吉大叔送的羊,然后拿出仅存的两瓶老酒,让我带回给多吉大叔。在大草原几户牧民的帮助下,扎西木大叔一家终于在大草原上安住了下来。

天已经冷了,央金说她丈夫回来了,她也得带着女儿回家去了,临走前,又送了我一双她亲手做的羊羔子皮手套。我和格桑去送她和尼玛,大黑也跟着去了。大黑走路已经有些蹒跚,肚子下面明显大了许多。毛毛和大黑并肩地走着,给大黑舔颈上的毛,像是分别前最后的亲热,看得我都有些眼红。然而大黑却没有太多的难过,要走的终究要走,要来的还是要来,大黑总是能随遇而安,不管发生任何变故,都能泰然地应对,现在的她,还是那样从容,用冲天吼叫的方式,向毛毛道别。

央金带着尼玛和毛毛走了,才让大叔的帐篷里就显得十分冷清,一个老头子孤零零地守着自己的羊群和几头牛。我和格桑经常过去给才让大叔帮忙,闲的时候就爷儿三个盘腿坐在一起聊天。我才知道,才让大叔年轻的时候原来是个猎手,经常到山里打猎,也就是那时候认识央金阿妈的。

格桑对打猎的事很感兴趣,缠着才让大叔说给我们听,才让大叔拗不过,只好开始给我们讲他以前的故事。我问才让大叔:“都打哪些猎物,因为有些动物是受到国家保护的,打了不知道算不算犯法?”才让大叔笑了一下,说:“以前就是为了过日子,吃饱了就行,哪儿还想那么多?不过我们猎人心里也清楚,有些动物是杀不得的,我们要打也是打那些数量很多的、很常见的动物,或者对草原有害的动物,比如野兔子什么的,有时也打几只野羊,碰到獐子也会打。”我说:“獐子是国家保护动物。”才让大叔说:“是啊,可以前不知道,只知道要吃饱肚子。等明白这些理儿以后,央金也出世了,打猎总不是安稳生活,就收起了枪,在大草原上放牧。”我又问:“天上的打吗?那些飞的大鸟好打不?”其实,我担心的是那种土制猎枪的射程,因为格桑一直在缠着要我带他出去打猎。要练枪法,最好是打飞鸟,虽然对格桑来说是很有难度的。才让大叔说:“我们藏族人有水葬和天葬的习俗,所以,天上飞的不吃,水里游的也不吃,既然不吃,当然也就不打。”

我深深地点了点头,真是不问不知道,一问之下,还有这么多“内情”。

才让大叔开始娓娓地说起来,每次打猎出发前,要先点一盏油灯,念六字真言,然后在小神龛里的佛像前照一照,如果灯被风吹灭,第二天就不能上山打猎,因为那是佛在警醒你,有危险。格桑插嘴问:“真的有危险吗?”才让大叔认真地点了点头,说:“有一次风把灯吹灭了,那时央金阿妈正怀了央金,要补身子。我坚持第二天进了山,可谁知却遇到了一只熊,如果不是我从山坡上滚了下去,那只熊可能就把我撕碎了。从那以后,只要灯灭了,我就坚决不上山,佛是有爱心的。”

十三、危险在悄悄地降临

格桑急着要听打猎的事,对于这些打猎前的事情也不大感兴趣。

才让大叔给我们讲了他以前打野羊的故事。那个时候,野山羊是主要的打猎对象,体型大,有两百来斤。大一点儿的野山羊,光脑袋上的角就有十多斤重,这种羊也叫大头野山羊。人们把大头野山羊的头砍下来,等肉干了,烂掉了,变成白骨以后,拿出去卖很值钱。我这才想起来,在大草原或是荒滩上经常看见的玛尼堆,石堆边常会堆起一个硕大的羊头骨,那应该就是大头野山羊的头骨了。

每次打野山羊都要天不亮进山,如果等太阳照满山坡,野山羊就会撤走了,打不到了。野山羊的嗅觉很灵敏,人不能站在上风头,风会把人的气味吹下去,野山羊就会逃跑得一只不剩。才让大叔说,那一次,他打到了两只野山羊,太大,没办法背下山,就只好找了个山脚下的人家帮忙,用牦牛帮着运下去。临走,砍下两只野山羊的头,送给了人家。

格桑听得不过瘾,他想听当时是怎么打的,怎么瞄准的,又是怎么开枪的,羊又是怎么死的,死了之后挣扎了没有。他的心思完全放在了打猎这件事上。

才让大叔无奈地笑了一下,告诉格桑:“那时打猎是为了生计,可现在不同了,国家也不主张打猎,不是说要保护野生动物吗?你怎么就喜欢这些打打杀杀的事?还是少杀生的好啊!”格桑说:“练枪法嘛,就是出去打打野兔子,以后我还要像阿哥一样去当兵呢!做个神枪手,不会打枪怎么当神枪手?”才让大叔笑着摇了摇头,说:“野兔子可不好打,没听说狡兔三窟吗?”格桑脾气倔上来了,说:“反正我就是要去打,我要练枪法。”

我觉得好笑,没想到格桑这小子对枪竟然也像我当年那样情有独钟,将来他一定会是个神枪手,不冲别的,就冲这股子倔强劲儿和对枪的强烈兴趣。我的预料没错,后来格桑真的成了一名神枪手,对枪的熟练和精通几乎不在我之下,和黑子的神技都有一比。

才让大叔说起以前打猎杀生的事情,很是有些忏悔,他一直有种想法,就是自己杀生太多,所以老婆才会早早地就病死了,是老婆为他所杀的那些生灵顶了命。格桑还要缠着往下问,想听更多一些打猎的事,我看出让才大叔的神情有些不大对劲,就制止了格桑,告诉他:“要练好枪法不是听就能听会的,得出去实际操练。大叔也累了,我们回去吧,哥明天带你出去练枪法。”

格桑兴奋地跳了起来,连呼万岁,兴高采烈地跑回帐篷里作准备,他把枪拿出来擦了一遍又一遍,又准备子弹和火药。我完全不知道,在我去日喀则看病的这段时间,这小子不知道从哪儿搞来了一大罐子火药,竟然还有雷管和导火索,装备倒也齐全。

在我的威逼询问之下,格桑才告诉我,是他偷偷用一只羊和过往的牧人换的。那些人有火药,还有枪,本来想再搞支枪的,阿爸不许,说家里已经有一支了,就只要了一袋子子弹。

第二天,我如约带格桑出去练枪,本来想让大黑留在家里看守羊群,因为毛毛走了,现在大草原上就剩下两只獒了,并且大黑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带出去也怕有个三长两短,那怎么对得起大黑。

可多吉大叔坚持要让我们带大黑一起出去,他说怕有危险,我说:“不行,大黑肚子都那么大了,她现在需要休息。我们就在附近的山坡子上走走,天黑就回来。”多吉大叔这才点头答应,其实他心里也担心大黑,但又放不下我们。大黑知道我们要出去打猎,就拖着个大肚子走到外面送我们。

我摸了摸大黑的头,大黑舔舔我的手,这已经成了我和大黑之间的默契,我和大黑就是用这种无声的方式互相交流着,互相感动着。

“走啦,走啦!”格桑急不可待地催促,我最后抱了抱大黑,这才离去。

我们绕过一个山坡,格桑说:“走远点儿,有人住的附近,兔子都特别精。”谁知就这么越走越远,绕过了两个山坡,天色都中午了,前面出现一条河,格桑说饿了,要先吃东西,就掏出包里的羊肉干递给我,我望着那条清粼粼的小河舔了下嘴唇。

我怎么以前就没想起来捞鱼吃呢?天天吃羊肉,吃得我都快长出一身羊毛来了,这个时候看见一条河,脑子里猛然就冒出个捕鱼吃的想法来。格桑问我干吗老咽口水,就把水壶递给我。我问格桑:“吃过鱼吗?”格桑说:“没吃过,好吃吗?”我故意引诱他,咂着嘴巴,连声说:“好吃,好吃得不得了,真是人间美味呀!”格桑就舔舔嘴唇,小声说:“我们藏族的规矩是不准吃鱼的,吃鱼犯大忌,不光不许吃,连捕都不可以,要是阿爸知道了,肯定要骂我。”

我一听格桑似乎不太赞成的意思,他可能是不想吃鱼,但是又觉得好玩,情绪就有些低落。但是我实在想吃鱼,就说:“那我自己吃喽。来,把装备都拿过来,大哥今天教你做简易的炸弹。”

格桑一听是和当兵有关的东西,就兴奋起来,羊肉也不吃了,把装火药的包递给我,兴致勃勃地看着我。我从包里摸了半天,摸出个罐头盒子,那是格桑和人家换来的,我把罐头倒掉,往里面装了一些较细的沙土,然后放进火药和雷管,埋好导火索,最外面又填了些粗大的沙粒和碎石,最后把罐头盒子固定紧实。

格桑问:“放那些沙粒石子干吗用的?”我不回答,反问他:“霰弹枪见过吗?知道霰弹里面的那些小弹珠是干吗用的不?”格桑恍然大悟,说:“哦,我明白啦!”

我随便挑了个水草丰富的地方,把简易炸弹点燃,扔了过去。

罐头盒子在水里爆炸了,我看见水底的鱼被炸得翻滚,急忙拉着格桑往下游跑,然后脱了鞋子,挽起裤脚,站到浅水里捞鱼。格桑从来没做过这样的事,他很新奇,感到十分有趣,就把裤子卷到大腿根处,跟着跳进河里。秋天的河水很凉,冻得人打哆嗦。

我捞了几条炸得翻了肚皮的鱼,跳上岸来,告诉格桑:“那些鱼很多是被水流打晕了,过会儿它们就会游走。够吃的就行,天不绝人,人也不绝天嘛!”

“天不绝人,人不绝天!”这话是我从央金那里学来的。我发现,大草原真的教会了我很多在闹市里学不到的东西,除了人情世故之外,更多的是一些返璞归真的自省。格桑坚守着规矩,不肯吃鱼,只是觉得好玩,他把鱼一条条捞起来,然后又放走。我不准备烤鱼,觉得太麻烦,就切生鱼片吃。

藏族同胞们也习惯吃生肉生食,只是不吃鸟、不吃鱼。格桑坚持不肯吃鱼。

我们玩了一会儿便收拾好东西,往山坡那边走去,我也不知道翻过了几个小山头,最后我们在一处草坡下卧倒。格桑说:“我发现前面有兔洞了,咱们等会儿,兔子一会儿就跑出来了,它们在洞里待不久。”

卧倒,隐蔽,守候,瞄准,开枪,猎物在枪声中倒地,脑门上的弹孔汩汩地往外冒血,这是我曾经做过的事,也是我最熟悉而热爱的事。现在,我静静地卧在草丛中,似乎又体会到了从前的那种感觉。

我教格桑,该如何利用身边的资源巧妙地隐藏自己,把自己与大自然融为一体,静候,等待,直到猎物出现,然后在合适的时候扣动扳机。一旦开枪,就决不容失手,因为对方不会再给你第二次瞄准的机会。

格桑不愧是一个天生的枪手料子,虽然他现在还只是个十来岁的孩子,但我和他说这些事情的时候,他很认真地听,并且做得非常到位。最难得的是,他竟然可以一直趴在哪里,死死地盯着前方,纹丝不动,就像是大草原上的一根草或者一块石头。

枪在格桑的手里,兔子们的生杀大权也就被格桑操纵着。我翻过身,出了口气,看天上飘过的一片片白云,想着以前我挎着心爱的狙击步枪在丛林中穿插、隐蔽,我是多么怀念曾经的那段幸福时光。也许,有人觉得在部队的生活和训练是痛苦的,但在我看来,却是一种无比的幸福。

我仰面躺在大草原上,心里很难受,想着簸箕他们,心里就难受得想落泪,只有热爱当兵又当过兵的人才会明白我的感受,也只有他们才不会因为我哭鼻子而笑话我。在我最难受的时候,我又想起了大黑,还好,现在还有大黑能劝慰我,或许她现在正在远远的地方朝我这边守望。我正在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突然,枪响了,我打了个激灵,急忙问:“死了吗?”

我习惯于问“死了吗”而不是问“打中了没”,因为,真正的枪手一出手就是毙命,猎物只有死这个选择,而没有打中了却可以逃的说法。

格桑显然还太嫩,他不服气地说:“竟然跑了,我明明看到打中了它的后腿,怎么还跑得了?”我就笑骂他:“真笨,打脑袋,懂吗?选致命的地方打,一出手,就不能再给对方逃跑的机会。如果你是个战士,刚才瞄准的是你的敌人,你不打死他,现在,他已经扑上来掐紧你的喉咙了!”

虽然我不喜欢炫耀自己,一旦脱离了部队,我就尽量让自己表现得更接近于现实中的普通人,但还是忍不住要教训格桑几句。格桑很认真地点点头,然后骂自己笨蛋,他很好学,有时候甚至会厚着脸皮提问,尤其是对于枪这种东西。我突然有些后悔,格桑是一个天生的枪手材料,我不知道这样教他,到底是对还是不对?

格桑已经朝着兔子逃跑的方向追了过去,我也跟了过去,发现前面有一个兔子洞,然后在不远的地方又发现了几个洞口,看来,人们所说的狡兔三窟果然不假啊!我不知道哪个是真洞,也不知道兔子藏在哪个洞里,这一点,格桑就比我精明多了。他告诉我:“假洞一般都是死洞,挖得也不深,掏一下就知道了。”我奉劝他:“兔子急了还会咬人呢?就这样用手掏?”

格桑找来了一根细树枝,往洞里捅,捅了两下,告诉我:“这是个死洞。”然后就又去捅别的洞。他正在做这些的时候,我忽然感觉到身后的草在动,不是风吹的动,而是猎物跳过时带起的风,风吹得草在响,我连头都没回,就喊:“格桑,兔子跑了!”

格桑急忙回头瞄准,一只断了腿的兔子仍然拼命地在跑,但跑得不快,跳得也不远,断腿给它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格桑一脸杀气,天天没事就抱着枪练瞄准的功夫终于没有白费,他扣动了扳机,竟然一枪打中了兔子的脑袋。

砰的一声响,兔子在半空翻滚了一下,就跌到了草丛里。格桑高兴地跑过去,把猎物带回来给我看,虽然这种子弹的威力不大,但毕竟兔子个头很小,脑袋已经被打得稀烂,血糊糊的。对于兔子这种看起来可爱的小动物,我有些不忍心再看下去了,就转过了头。枪法是我教格桑的,但在此时,我又从心底里感到后悔,我真害怕,害怕将来格桑会变成一个厉害的杀手,他对枪的天赋不是一般的人能拥有的。

开了枪,见了血,格桑竟也像只獒一样被激起了更大的斗志,他提议:“我们再走远一点儿,去打大猎物!”

我看了看天色,说:“不行,都走了这么远的路了,再往前走,天黑前就回不去了,你阿爸会担心的。再说,也真的不安全,大黑又没一起来,万一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就那支土枪,可不一定能保我们两个人周全。”

大草原上危机四伏,特别是在黑夜来临的时候,虽然豹啊熊啊什么的我也担心,但我最担心的还是夜晚草原上的狼群。因为人毕竟只有两只手。

被激起斗志的格桑雄赳赳、气昂昂地往前走,他左手提着猎物,右肩上高高地挎着那支土猎枪,我不好给他泄气,只好先跟过去看看,然后找个时机,劝他回去。我想错了,时机已经与我们擦肩而过,但我还没有觉察出悄悄降临的危险。一群狼,已经悄无声息地跟踪了我们很久。

狼和人不一样,它们独特的爪部结构可以在行走的时候不发出一点儿声响,它们神出鬼没的作风更让人无法揣测行踪。我承认,我对狼这种动物还很不了解。狼群就像是一群移动的狙击手,一边跟踪,一边变换着位置,盯梢,跟踪,再变换位置,最后挑选个合适的时机下手。

同类推荐
  • 欲望的悸动:求婚大作战

    欲望的悸动:求婚大作战

    今天教堂又将迎接一堆新人的婚礼,正在看书的萧域忽然感到一阵强烈的悸动。这种感觉在5年前也出现过,没错了。又一个值得自己出手帮助的人出现了……
  • 世界最具故事性的中篇小说(5)

    世界最具故事性的中篇小说(5)

    我的课外第一本书——震撼心灵阅读之旅经典文库,《阅读文库》编委会编。通过各种形式的故事和语言,讲述我们在成长中需要的知识。
  • 安娜·卡列宁娜(下)

    安娜·卡列宁娜(下)

    安娜是一个上流社会的贵妇人,年轻漂亮,追求个性解放和爱情自由,而她的丈夫却是一个性情冷漠的“官僚机器 ”。一次在车站上,安娜和年轻军官伏伦斯基邂逅,后者为她的美貌所吸引,拼命追求。然而安娜并不能走向自己向往的生活……
  • 福尔摩斯探案集1

    福尔摩斯探案集1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一部长篇侦探小说,主角名为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又译作歇洛克·福尔摩斯),共有4部长篇及56个短篇。第一部长篇《血字的研究》完成于1886年,隔年与其它作品合集出版于《比顿圣诞年刊》。被多次改编为电影与电视剧。
  • 划过秋天的声音

    划过秋天的声音

    温亚军,现为北京武警总部某文学杂志主编。著有长篇小说伪生活等六部,小说集硬雪、驮水的日子等七部。获第三届鲁迅文学奖,第十一届庄重文文学奖,《小说选刊》《中国作家》和《上海文学》等刊物奖,入选中国小说学会排行榜。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热门推荐
  • 我的世界炔你不可

    我的世界炔你不可

    【已完结】“老公,我……”“什么?”话音未落,迟早早就扑了过来。在她眼里,这个外人眼中冷酷倨傲,铁腕狠绝的男人,完全是属于她自己的,所以,她可以在每个夜晚,对他肆意。他是天宇集团总裁,冷酷无情,不近女色,却唯独对她,束手无策。被逼婚,婚后又被逼生娃,生了一个不够,再来一个。终于,叶总忍无可忍,“迟早早,敢情有了儿子,我在你眼里就没用了?”叶夫人呵呵一笑,“有用啊,我们再生一个。”“……”叶总直接气倒。
  • 绝色小妞:医王太霸道

    绝色小妞:医王太霸道

    草根命?好吧。拖油瓶?认了。弱美男?算了。变态男?滚粗。腹黑男?死开。……她一切努力只为早日过上混吃等死的安逸生活可是贼老天,还能不能让她过点正常生活了?
  • 华朝秘史

    华朝秘史

    于是李身征战世俗,而马身则着手收复修真界。且看马华一步步的成长,并且其神识居然被一分为二,如何成为修真界的领袖?如何一统天下?,马华穿越到了五代十国。其中一部分控制了南唐后主李煜
  • 被狙击的灰姑娘

    被狙击的灰姑娘

    从巴黎回来并受到诅咒的蓝晴海是超级首富的唯一继承人,为了逃脱这既让人羡慕又令人畏惧的现状,一次偶然,他把身份换给了另一个同样希望逃脱当前贫穷生活的女孩——米落柔。还没过几天奢侈生活的米落柔便以男生身份被送到了贵族学校。不料米落柔却把学校的制度改得团团乱……
  • 凭什么嫁个好老公

    凭什么嫁个好老公

    女人一辈子最大的幸福就是拥有甜蜜的爱情、美满的婚姻。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女人生来是水做的。在婚姻的殿堂里,有的成了香水,有的沦为浑水,有的成了白开水,有的则被酿成了好酒,历久而弥香,越久越醇。对一个女人来说,能嫁一个好老公,是女人一辈子的福气。那么,凭什么才能嫁一个好老公呢?凭身材相貌?凭气质修养?那是自然!但是,光有这些还远远不够。你需要聪明、需要勇气。需要用精心策期的谋略来俘获男人。并善于经营感情。恋爱容易谈,嫁人可是件严肃事儿,情商、智商哪一样也不能少。本书分上、中、下三篇。教你端正思想。借你一双慧眼,提升你的魅力,为你全方位打造嫁个好老公的资本出谋划策。
  • 每天读点世界历史

    每天读点世界历史

    本书以人类历史为主干,取材于历史,又尊重历史,按照主题划分的形式进行编排,以通俗易懂的散文化表述,追求一种和谐而有趣味的阅读快感。它以时间为经,以历史名人和重大历史事件为纬,通过一个个栩栩如生的历史人物勾画人类文明发展的踪迹,通过一个个精彩鲜活的历史故事展现五千年世界历史风貌。
  • 末世之渡劫飞升

    末世之渡劫飞升

    唐唐新书:《星际大佬的掉马生活》谢谢小可爱们来支持来阅读。这是一个末日的世界,和平已不复存在,丧尸横行,人心险恶。末世爆发的第三年,伴随着人类的是无数的战争、死亡,杀劫抢掠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着。在这个丧尸横行,人心难测的地方,唐清越为了救堂妹却被堂妹亲手推进丧尸群,大难不死,重生到末日前十天,随身空间让她发现了修仙者这个秘密,从此走上强者的逆袭之路。【喜欢唐唐的读者,请加群:209147284】
  • 腾格里狼王

    腾格里狼王

    拥有四分之一蒙古血统的少女因一枚奇异的银狼镜而到达了公元551年的草原。苍狼城里,银发银眸的苍狼部落族长反复莫测,令她饱受惊恐却又莫名悸动。面对温柔如水的兄长,她即感动又迷茫。而萨满女巫守护的神秘预言“白鹿生苍狼醒”揭开了千年光明与黑暗最终的较量,命运的齿轮悄然转动。腾格里的召唤,命运的轮回,生生世世的姻缘,灵魂最终的归宿”一个古老的传说,一份天定的姻缘,一千年的情缘不老的狼鹿传说、勇敢与爱情、白鹿生,苍狼醒,共长生。腾格里(蒙语:“长生天”)是草原永恒的神灵,是灵魂的依托。他,是孛尔贴·赤那(蒙语:“苍狼”),是腾格里最英勇的战士。豁埃·玛阑勒(蒙语:“白鹿”),是“苍狼”天定的妻。他,是查干·巴日(蒙语:“白虎”),是“白鹿”命中的守护者。她,从未踏上过古老辽阔的草原,灵魂里却流淌着草原原始的血液。
  • 尸心不改

    尸心不改

    控尸门的欢乐二缺弟子江篱炼了一具美得人神共愤引得天雷阵阵的男尸,以为好日子开始了,结果没想到门派惨遭灭门。--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月光学院之契魔少女

    月光学院之契魔少女

    本文女扮男装,女主强大,非正常人。原名:轻言莫夜。“挡在我眼前的人,只有一个下场。”黑眸抬起,冰冷,阴森。手中的黑剑泛着血色的光芒,清冷的声音荡漾在众人的耳边:“死。”断魂剑起,人头落。一座华丽的学院内,天台的屋顶上站着一个一袭黑袍的黑发黑眸俊美少年,左边站着一个绿发碧眼的男人,右边站着一个红发可爱的小奶娃。软软的黑发上顶着一个可爱的小黑兔懒懒的趴着,微风吹过,袭起了黑袍少年的秀发。——他,就是传说中的学院第一天才。——他,就是传说中的‘夜幕’。传闻,夜幕、孤寂的行者,强者的代表。与魔王契约,与魔兽同行,与魔娃相伴。这个少年,就是契魔者。传说:“被‘夜幕’盯上的人,只有两个下场,1:死;2:生不如死。莫夜(由本旦旦领养~)白轻言(由未未领养)魑冥(由蓝然樱诺领养)翼(由秋晴子领养)慕冷枫(由1203814234领养)南宫凛(由七阁领养)花月弦(由叉子菌领养)辛子离(由不愿1离開领养)逆夜(由回眸素年领养)亲们想要领养谁自己说哦,先到先得。在移动手机阅读平台上使用的名称为《暗夜魅惑契魔者》